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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泛微网络: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7-07-10  

						       证券代码:603039        证券简称:泛微网络    公告编号:2017-029

                 上海泛微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 年 7 月 7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耀华支路 39 弄 9 号一楼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44,965,70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67.4451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韦利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以
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表
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5 人,公司董事金士平、杨根兴因公务原因未能出
   席;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2 人,公司监事刘筱玲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
3、 董事会秘书金戈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44,965,70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2.01         选举韦利东先生为        44,965,700     100.0000 是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董事
2.02       选举包小娟女士为      44,965,700     100.0000 是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董事
2.03       选举周军锋先生为      44,965,700     100.0000 是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董事
2.04       选举王晨志先生为      44,965,700     100.0000 是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董事
2.05       选举熊学武先生为      44,965,700     100.0000 是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董事
2.06       选举金戈先生为公      44,965,700     100.0000 是
           司第三届董事会董
           事



3、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3.01       选举洪亮先生为公      43,465,700       96.6641 是
           司第三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
3.02       选举凌旭峰先生为      43,465,700      96.6641 是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
3.03       选举赵国红先生为      43,465,700      96.6641 是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



4、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4.01       选举刘筱玲先生为      44,965,700     100.0000 是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监事
4.02       选举俞以明先生为      44,965,700     100.0000 是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监事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2.01   选举韦利东先生    5,255,700   100.0000
       为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董事
2.02   选举包小娟女士    5,255,700   100.0000
       为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董事
2.03   选举周军锋先生    5,255,700   100.0000
       为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董事
2.04   选举王晨志先生    5,255,700   100.0000
       为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董事
2.05   选举熊学武先生    5,255,700   100.0000
       为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董事
2.06   选举金戈先生为    5,255,700   100.0000
       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董事
3.01   选举洪亮先生为    3,755,700      71.4595
       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
3.02   选举凌旭峰先生    3,755,700      71.4595
       为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
3.03   选举赵国红先生    3,755,700      71.4595
       为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
4.01   选举刘筱玲先生    5,255,700   100.0000
       为公司第三届监
       事会监事
4.02   选举俞以明先生    5,255,700   100.0000
       为公司第三届监
          事会监事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第 1 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第 2-4 项议案为累积投票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上述议案中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为:议案 2、议案 3、议案 4。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立灏律师、张昕律师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
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
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上海泛微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7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