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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泛微网络: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6-11  

						         上海泛微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
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泛微网络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就公司
2020年6月1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独立意见

   经审阅上述议案,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是公司董
事会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
宜的议案》的授权,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市场状况,
对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做了进一步明确。发行方案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方案合理、切实可行,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
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相关事项。

二、关于《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上述议案,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之后,
根据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的相关事宜,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相关事宜。
   (本页以下无正文,下接签字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