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39 证券简称:泛微网络 编号:2021-047 上海泛微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股票期权 股份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 象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53.70 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26,061.78 万股的 0.59%。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公司名称:上海泛微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泛微网络”、“公 司”或“本公司”) 上市日期:2017 年 1 月 13 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奉贤区环城西路 3006 号 注册资本:26,061.7793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韦利东 经营范围:计算机领域内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计算 机网络工程,计算机软件开发,商务信息咨询,电子产品、通讯设备(不含卫星 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批发、零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治理结构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 成,其中职工监事 1 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共有 8 人。 1 (三)最近三年业绩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营业收入 1,482,395,169.37 1,286,034,406.75 1,003,600,759.3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29,550,091.47 139,734,523.25 114,487,090.3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138,513,317.60 110,569,274.06 94,400,147.40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04,919,952.11 238,072,659.26 199,749,435.2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346,822,644.54 900,636,370.70 724,091,970.43 总资产 2,712,737,520.83 1,926,331,832.96 1,607,642,720.46 主要财务指标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11 0.68 0.7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09 0.67 0.7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 0.67 0.75 0.95 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1.38 17.39 17.4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 12.90 13.76 14.36 均净资产收益率(%) 二、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 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 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 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 “本计划”)。 2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一)股权激励方式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方式为股票期权。 (二)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 通股股票。 四、拟授出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53.70 万份,约占本激励计 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26061.78 万股的 0.59%。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 无预留权益。本计划下授予的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满足生效条件和生效安排的情 况下,在可行权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 1 股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的权利。 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 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 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公司 股本总额的 1.00%。 五、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对符合本激 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范围的人员,由薪酬委员会拟定名单,并经公司监事会核实确 定。 (二)激励对象的人数 本激励计划授予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 175 人,包括: 3 1、公司管理人员; 2、公司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以上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所 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与公司或公司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 聘用合同。 (三)激励对象名单及拟授出权益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股票期权 占本激励计划授出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 职务 数量(万份) 权益数量的比例 日股本总额比例 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 153.70 100% 0.59% 务)人员(175 人) 注: 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均未超过公司总 股本的 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 大会时公司总股本的 10%。 2、激励对象因离职或其他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董事会有权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将前述 放弃认购的股票期权份额在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调整或调减。 3、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权的主要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六、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确定方法 (一)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 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每股 57.38 元。即满足行权条件后, 激励对象获授的每份股票期权可以 57.38 元的价格购买 1 股公司股票。 (二)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1、确定方法 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原则上不得低 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1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为每股 57.15 元; 2、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为每股 57.38 元。 4 (三)定价方式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专注于协同管理软件领域,并致力于以协同 OA 为核心,帮助企业构建 全员统一的移动办公平台。公司发布了以“平台化智能化全程电子化”为核心的 全新一代产品系列,包括面向大中型企业的平台型产品 e-cology、面向中小型 企业的应用型产品 e-office、一体化的移动办公云 OA 平台 eteams,面向政务市 场的移动政务平台 e-nation,以及帮助企业对接移动互联的移动办公平台 e- mobile、移动集成平台 e-bridge 等。公司于 2020 年获得腾讯战略投资,成为企 业微信战略合作伙伴,通过与企业微信和微信的联通,使系统真正实现一体化的 组织内外协同管理。 近年来,随着我国互联网及云计算产业的快速发展,行业内人才竞争日益加 剧,掌握核心技术和拥有丰富工作经验的人才供给远远跟不上行业对人才的需求, 导致行业内互相挖人的情况愈演愈烈,企业用人成本亦大幅度增加。公司因战略 发展需要,近三年合计新增了大量研发人员、销售人员及其他管理类人员。目前, 这些人员当中有相当一部分已经成为公司的核心人员,对公司的长期持续发展发 挥重要作用,因此需要通过实施股权激励,提高核心人员的稳定性,以防造成核 心人才的流失。 鉴于股票市场存在波动,股价跟公司业绩无法完全呈正相关,采用常规定价 模式的股票期权,时常发生即使员工完成了业绩考核,仍存在因股价原因而无法 行权的可能性,不利于公司塑造共担风险、共享收益的文化和提升员工的积极性。 因此,在综合考虑激励力度、公司业绩状况、股份支付费用、员工出资成本等多 种因素,最终选择股票期权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工具。在制定相对严格的业 绩考核指标基础上,为确保激励效果并有效调动激励对象的积极性,本次激励计 划行权价格采用自主定价方式,拟确定为公允价值的 80%。 基于以上原因,并综合激励对象取得相应的股票期权所需承担的行权资金、 纳税义务等实际成本,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公司决定将 本次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确定为 57.38 元/股。 5 七、等待期、行权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分别为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 36 个月。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自等待期届满后方可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本激 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下列期间内不得行权: (一)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 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二)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三)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 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四)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 第一个行权期 30% 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 第二个行权期 30% 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 第二个行权期 40% 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因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 并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的股票期权。在股票期权各 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在满足股票期权行权条件后,公司将为激励对象办理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 权行权事宜。 八、股票期权的授予与行权条件 (一)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 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公司应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反之,若下列 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的,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6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 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 行权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方可行权: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 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 1 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 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 7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和/或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和/或其派出机构行 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 2 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 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 3、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 2021 年至 2023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 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 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定比 2020 年的营业收入 对应考核 行权批次 目标值增长率 目标值增长率 触发值增长率 年度 (mA) (mB) (n) 第一个行权期 2021 20% 15% 10% 第二个行权期 2022 44% 32% 21% 第三个行权期 2023 73% 52% 33% 指标 完成度 指标对应系数(P) X≥mA 100% mB≤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