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微网络:泛微网络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04-19
上海泛微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泛微网络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自身的独立判断,现就公司2022年4月15日召开的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补充确认以前年度关联方暨补充披露关联交
易的议案》和《关于出售资产暨补充披露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事前审查,发表
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补充确认以前年度关联方暨补充披露关联交易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前,公司已就《关于补充确认以前年度关联方
暨补充披露关联交易的议案》内容与独立董事进行了充分的沟通,独立董事一致认
为上述事项符合公司当时经营业务的发展需要,交易价格公允,未损害公司及其他
非关联方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没有事先履行董
事会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同意公司将上述事项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会
议审议,履行审批程序和进行补充披露。
二、关于出售资产暨补充披露关联交易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前,公司已就《关于出售资产暨补充披露关
联交易的议案》内容与独立董事进行了充分的沟通,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与
关联方发生的出售资产关联交易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 交
易价格按评估价格确定,不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其他非
关联方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没有事先履行董
事会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同意公司将上述事项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会
议审议,履行审批程序和进行补充披露。
(本页以下无正文,下接签字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