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脉科技: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2-08-27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南京
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脉科技”、“公司”、“发行人”)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华脉科技拟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核查意见发表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410 号)核准,华脉科技非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24,589,84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
币 10.24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51,799,961.6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
币 6,700,921.99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245,099,039.61 元。上述募集资金
于 2021 年 7 月 7 日全部到账,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永证验字(2021)第 210026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
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含 1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
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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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使用。截至 2022 年 7 月 31 日,上述进行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金额已经全部赎
回。
四、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
金收益,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主营业务发展、保证募集资
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含 1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期限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内,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以更好实
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
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本次现金管理具体情况为:
(一) 资金来源
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二)投资额度
不超过 1 亿元(含 1 亿元),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主营业务发展、
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理财产品种类
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
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主体所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
结构性存款。
(四) 投资期限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五) 实施方式
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由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决策权,其权限包括但不
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确定具体理财金额、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
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理财产品不得质押,募集
资金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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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低风险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
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
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措施:
(一)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
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主体所发行的产品;尽管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
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三)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情况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
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在本次审议通过的额度内,资金只能用于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
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的债券为投
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质押,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
常进行。
六、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5 日召
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
董事均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部分暂
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度进行风险可控的现金管理,充分考虑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投资计划,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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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宜,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
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宜,不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
形,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宜
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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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周扣山 吴彦栋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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