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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林电气:监事会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2018-06-26  

						证券代码:603050             证券简称:科林电气            公告编号:2018-036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审议通过了《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
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根据《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
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如下:



     一、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
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披露的《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18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等相关公告。
    同日,在公司网站等内部系统对《激励计划(草案)》中涉及的激励对象姓名
与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 2018 年 6 月 16 日起至 2018 年 6 月 25 日止,时
限不少于 10 天。
    在上述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个人或组织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
对象提出的异议或不良反应。



     二、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信息,核查了本次
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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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



    三、监事会审核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对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
况,并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激励对象名单与《激励计划(草案)》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为公
司或公司的子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2、列入《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3、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5、激励对象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6、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公
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符合有关规定,其作为公司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说明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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