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林电气: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2018-07-03
证券代码:603050 证券简称:科林电气 公告编号:2018-038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
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本公司”)遵循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
登记备案制度》的规定,针对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激励计
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登记。
本公司于2018年6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
关公告及文件。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内幕信
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
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草案)》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激励计划(草案)》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
3、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激励
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即 2017 年 12 月 16 日至 2018 年 6 月 15
日)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结果。
二、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关联企业持股及买卖变动证明》,在《激
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前六个月(即 2017 年 12 月 16 日至 2018 年 6 月 15 日),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在上述期间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关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保密情况
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
定》的相关要求,明确内幕信息的范围和内容以及未公开重大信息的传递、审核
、披露流程,对未公开的内幕信息采取保密措施:包括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和
保密责任,以及信息不能保密或已经泄漏时,公司应采取的应对措施。
根据公司对自身内控的进一步自查,本次《激励计划(草案)》系由公司董事
长、证券部等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共同负责方案的讨论和制订,并由公司董事会对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进行审议,内幕信息严格控制在《内幕信息知情人
登记表》登记人员范围之内。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
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策划、讨论过程均已按照
上述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了接触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知悉内幕信
息的相关公司及中介机构人员及时进行了登记;公司在披露《2018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前六个月内,未发生信息泄露的情形,未发现激励计划内幕信
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或泄漏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不存
在内幕交易的行为。
特此公告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