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有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依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对下列事项 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经过认真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是根据项目 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没有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改 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 项目投资进度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项目的投资进度。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