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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林电气: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19-07-30  

						证券代码:603050              证券简称:科林电气             公告编号:2019-035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29 日召
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2018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回购注销情
况如下:
    根据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
公司裁员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
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与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鉴于李甫、王磊、赵勇、闫雪雷、许志平和郝立佳 6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
从公司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 2018 年限制性股
票合计 21,000 股,将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8.105 元/股(另加上同期银
行利息及分红税款)。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162,245,500 股变
更 为 162,224,500 股 ,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也 将 相 应 由 162,245,500 元 减 少 为
162,224,500 元。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
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
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
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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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
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
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
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
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红旗大街南降壁路段石家庄科林电气
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2、申报时间:2019 年 7 月 30 日起 45 天内(工作日的 9:00-11:30;14:00-17:3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电子
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
”字样。
    4、联系人:李新
    5、联系电话:0311-85231911
    6、邮件地址:ke1911@kldcop.com


    特此公告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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