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有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依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对下列事项 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对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过认真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 用,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以及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合法合规,并能够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的披露工作。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