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50 证券简称:科林电气 公告编号:2019-053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为:“智能电网配电设备建设项目”、“智能电网 变电设备建设项目”、“智能电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营销网络和信息化平 台建设项目”和“补充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本次结项后,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 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安排: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 资金3,781.79万元(具体金额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时银行实际余额为准)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 由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高于10%,本事 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林电气”)于2019 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的“智能电网配电设备建设项目”、“智能 电网变电设备建设项目”、“智能电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营销网络和信息 化平台建设项目”和“补充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已实施完毕并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将上述项目予以结项,本次结项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 投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为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募 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3,781.79万元(具体金额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时银 行实际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 1 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367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7年4 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340,000股,每股发行价为10.29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3,068,6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25,611,780.65元后,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17,456,819.35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4月10日到位。上述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中兴华验字 (2017)第010037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已与东吴证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长江 大道支行、中信银行石家庄裕华西路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 庄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新华路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资 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1 智能电网配电设备建设项目 15,377.85 10,764.50 2 智能电网变电设备建设项目 8,459.48 5,921.64 3 智能电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 4,464.58 3,571.66 4 营销网络和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 4,631.70 4,631.70 5 补充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8,000.00 6,856.21 合计 40,933.61 31,745.71 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10月29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长江大道支行 699502827 115.18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45010158000000155 9,247,468.13 中信银行石家庄裕华西路支行 8111801013100408815 13,634,436.27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新华路支行 572030100100119150 14,935,887.61 合计 - 37,817,907.19 2 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长江大道支行账户余额115.18元,为2018年11月 10日已公告完工的“智能电网变电设备建设项目”专户中尚未转出的滋生利息,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2018年11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披露媒体刊登的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完工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三、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19年10月29日,“智能电网配电设备建设项目”、“智能电网变电设 备建设项目”、“智能电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营销网络和信息化平台建设 项目”和“补充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已完成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已结项,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 累计投入 投入进 利息及理财 节余募集 承诺投资项目 总额 金额 度(%) 收益净额 资金 智能电网配电设备建设项目 10,764.50 9,558.45 88.80% 287.57 1,493.59 智能电网变电设备建设项目 5,921.64 6,028.34 101.80% 175.69 0.01 智能电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 3,571.66 2,723.12 76.24% 76.20 924.75 营销网络和信息化平台建设项 4,631.70 3,465.26 74.82% 197.00 1,363.44 目 补充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 6,856.21 6,856.21 100.00% - - 运资金 合计 31,745.71 28,631.38 90.19% 736.46 3,781.79 截至2019年10月29日,全部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为人民币3,781.79万元(具 体金额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时银行实际余额为准),占募集资金净额的11.91%。 四、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本着合 理、有效、节约的原则,从募投项目实际需要出发,加强计划管理,科学审慎地 使用募集资金,有效利用资源。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 对各环节的费用进行了严格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调度优化各项资源,降低 建设、采购成本和费用,压缩了资金支出。 2、公司为了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 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 一定的投资收益。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3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均已全部实施完毕,为了更好的发挥募集资 金的效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3,781.79万元(具 体金额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时银行实际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 经营活动。待转入公司基本户或者一般账户后,公司将办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 销手续。 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使 用效益,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的行为,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 用的有关规定。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 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募投 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有利于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 使用效益,降低财务成本,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意见 4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时该事项将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2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相关规 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在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可以实施。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吴证券关于科林电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三十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