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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鹿山新材: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2-04-28  

                        证券代码:603051          证券简称:鹿山新材         公告编号:2022-015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7,000万
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2022年4月27日起至2023年4月27
日止,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其中,单个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理财
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
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98 号),截至 2022 年 3 月 22 日,
本公司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3,003,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 25.79 元,共募集资
金人民币 593,247,370.00 元,扣除不含税承销费用人民币 46,037,735.85 元、
其他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24,752,543.17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522,457,090.98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
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2 年 3 月 22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
第 ZL10050 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
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
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
 1       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扩产项目         11,924.04                  4,787.02
 2       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技改项目          5,620.00                  5,620.00
 3       TOCF光学膜扩产项目                  8,368.31                  7,253.69
 4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585.00                  4,585.00
 5       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30,000.00              30,000.00
         合计                               60,497.35              52,245.71



       三、 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方案

       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金额较大,且募投项目的资金投放存在
一定的时间跨度,因此存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情况。为了最大限度地提高
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
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理财产品等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的保本型产品,授权期限自 2022 年 4 月 27 日起至 2023 年 4 月 27 日止,额度
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其中,单个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理财产品的投资
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
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四、 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1,365,896,732.47
负债总额                                                    610,618,702.87
净资产                                                      755,278,029.60
项目                                       2021年度(经审计)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844,627.14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44.70%,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7,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2021年12
月31日)货币资金的比例为33.63%,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募投项目的建设等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负有大额债务的同时购买大额理
财产品的情形。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实施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的情况,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对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
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会计处理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列报于资产负债表中交易
性金融资产,到期收益列报于利润表中投资收益,具体以审计结果为准。


       五、 投资风险和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购买标的为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理财产品等,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
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
际收益不可预期。
   3、系统的风险,包括资金的存放与使用风险。
   4、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职业道德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
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投资产品不能用于质押,不得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保
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3、公司将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
理财产品收益的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
险。
   4、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
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财务部于发生投资事项当日应及时与银行核对账
户余额,确保资金安全。
   5、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金融机构相关工作人员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允许不得
泄露公司的理财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理财业务有关的
信息。
   7、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 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
划不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风险
可控,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和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
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
   我们同意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的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理财产品等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授权期限自2022年4月27日起至2023年4月27日止,
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履行了
必要的审批程序,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计划使
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实施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亦不会
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
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
回报。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的同
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保荐机构
同意鹿山新材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通告。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