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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鹿山新材: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2-05-27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
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以下简称“《监管指
引》”)及《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监管指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上交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应当披露的信息存在《股票上市规则》或《监管指引》规定的暂
缓、豁免情形的,可以无须向上交所申请,由公司自行审慎判断暂缓或豁免披露,并
接受上交所对有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第四条    公司拟披露的信息存在不确定性,属于临时性商业秘密、商业敏感信
息等情形,及时披露可能引致不当竞争、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或者误导投资者的,
可以暂缓披露。

    第五条    公司拟披露的信息属于国家秘密的情形,按《股票上市规则》披露或
者履行相关义务可能导致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危害国家安全的,可以豁免披露。

    第六条    本制度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国家有关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及部门
规章规定的,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
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本制度所称的国家秘密,是指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规定的,关系国
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泄露后
可能损害国家在政治、经济、国防、外交等领域的安全和利益的信息。

    第七条    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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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相关信息尚未泄露;

    (二)有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已书面承诺保密;

    (三)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未发生异常波动。

    第八条    在实际信息披露业务中,公司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
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信息泄露。

    公司决定对特定信息作暂缓、豁免披露处理的,应当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
并经公司董事长签字确认后,妥善归档保管,相关人员应书面承诺保密。

    董事会秘书登记的事项一般包括:

    (一)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事项内容;

    (二) 暂缓或豁免披露的原因和依据;

    (三) 暂缓披露的期限;

    (四) 暂缓或豁免事项的知情人名单;

    (五) 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的书面保密承诺;

    (六) 暂缓或豁免事项的内部审批流程。

    第九条    因工作关系接触到公司暂缓或豁免披露信息的知情人,对其知情的暂
缓或豁免披露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泄露相关信息,不得利用该等信息进行任何内
幕交易。

    第十条    公司已办理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公司应当及
时核实相关情况并对外披露:

    (一) 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被泄露或出现市场传闻;

    (二) 暂缓、豁免披露的原因已经消除或者期限届满;

    (三) 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发生异常波动。

    公司暂缓、豁免披露的原因已经消除或者期限届满的,公司应当及时公告相关信
息,并说明未及时披露的原因、公司就暂缓或者豁免披露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已采取
的保密措施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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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条 公司确立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责任追究机制,对于不符合上述条
款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或暂缓、豁免的原因已经消除及期限届满,未及时披露相
关信息的,将对负有直接责任的有关负责人采追究相应责任,具体按照《广州鹿山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第十章“违反规定的处理措施”章节执行。

    第十二条 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其他事宜,须符合《股票上市规则》
以及上交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第十三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相关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第十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5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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