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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鹿山新材: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2022-08-03  

                        证券代码:603051           证券简称:鹿山新材        公告编号:2022-047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征集投票权/提案权的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9 月 1 日至 2022 年 9 月 2
        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3:00-17:00)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征集人未持有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龚凯颂先生受
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2年9月5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一)征集人基本信息与持股情况

   龚凯颂,男,1965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山大学企业管
理学(会计信息与投资分析方向)博士。1988 年至 1991 年,就职于天津市汽车
刮水器厂;1994 年至今,就职于中山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系,现任副教授,兼
任广东万昌印刷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天农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华鹏飞股
份有限公司、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龚凯颂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股份代持等代他人
征集的情形,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
讼或仲裁,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征集人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
定的不得作为征集人公开征集投票权的情形。
    (二)征集人利益关系情况
    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
议或安排;龚凯颂先生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

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二、征集事项

    (一)征集内容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时间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9 月 5 日 14 点 00 分
    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9 月 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
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2.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地点: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埔北路 22 号公司 301
会议室

    3. 由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
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的投票权,议案内容如下:

  序号                                议案名称

    1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46)。
   (二)征集主张

   征集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2 日召开的第五届
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并对《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的议案均投了同意票。

   表决理由: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
司激励机制,增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
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
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征集方案

    1.征集对象为:截至 2022 年 8 月 31 日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2.征集期限: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9月2日期间(上午9:00-12:00,下午
13:00-17:00)。
   3.征集程序

   (1)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签署授权委托书并按要求提交以下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

交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
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
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

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
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
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到达地邮局加盖邮戳日为送达日。委托投

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埔北路 22 号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收件人: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510530
   电话:020-82107339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4)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
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
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5)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

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
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
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
效。
    (6)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7)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
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
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并出席会议,
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
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
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

授权委托;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
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
无效。
    (8)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

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
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
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
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龚凯颂
                                                        2022 年 8 月 3 日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
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
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
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龚凯颂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
权。
          议案名称               赞成           反对           弃权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委托股东联系方式: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 2022 年第一次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