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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鹿山新材: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2-09-10  

                        证券代码:603051         证券简称:鹿山新材         公告编号:2022-070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鹿
       山新材”)的全资子公司江苏鹿山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鹿
       山”);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江苏鹿山提供担
       保的本金金额为12,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江苏
       鹿山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2,966.67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一、 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27日、2022年6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年度对外担保计划及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
子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2022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的上述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的担保额度。具体
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计划及向融资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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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担保情况如下:

      2022年9月8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金坛支行(以下简
 称“农业银行金坛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江苏鹿山与农业银行
 金坛支行签订的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12,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
 间为三年。上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具体情况如下表格所示:

担保人        被担保人       融资机构       本次担       已实际提供        担保起始日
                                            保金额       的担保余额

鹿山新材      江苏鹿山       农业银行       12,000        22,966.67       2022年9月8日
                             金坛支行        万元            万元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江苏鹿山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2年3月13日

     注册资本             12,5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413591190896J

    法定代表人            汪加胜

     注册地址             常州市金坛经济开发区南二环东路2229号

   主要办公地点           江苏省常州市

    与公司关系            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
                          光电产品、电子类光学胶膜、功能聚烯烃热溶胶、新型高分子材料、
                          高性能光伏组件EVA胶膜及太阳能电池配套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
                          加工、技术转让;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物业管
     经营范围             理,清洁服务;机电设备维修;建筑装饰工程施工;清洁用品、机电
                          设备、机械设备、办公用品、五金交电、装饰材料的销售。(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及一期,江苏鹿山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指标            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22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65,052.37                    131,192.45
             净资产                                33,945.04                     39,468.43
             净利润                                  6,760.58                     5,517.56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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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金坛支行

    债务人:江苏鹿山新材料有限公司

    1、担保额度:人民币壹亿贰仟万圆整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一)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
主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主合同项下存在分期履行债务的,该主合同
的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二)商业汇票承兑、
信用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内。(三)商业汇
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四)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
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统一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
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五)若发生法律法规规
定或者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权被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
自债权人确定的主合同债权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4、担保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
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
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
(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5、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为了保障子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作,江苏鹿山经营状况稳
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对全资子公司
的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
成不利影响。上述担保公平、对等,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广州鹿山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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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考虑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需求,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担保风险总
体可控,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同意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预计
事项。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因产业扩产及日常经营需要向银行贷款
提供担保,有利于保证其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促进其快速发展,符合《公司
章程》和《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保证生产经营的正常运作。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
强的偿债能力。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
保以及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事宜。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90,000万元(经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19.16%,所有担保均为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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