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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鹿山新材: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2023-04-29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广州鹿
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鹿山新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及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
鹿山新材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
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98 号)核准,截至 2022 年 3 月 22 日,本
公司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3,003,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 25.79 元,共募集资金人
民币 593,247,370.00 元,扣除不含税承销费用人民币 46,037,735.85 元,扣除其他
不 含 税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24,752,543.17 元 后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人 民 币
522,457,090.98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3 月 22 日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 ZL10050 号验资
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
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522,457,090.98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40,667,188.23


                                         1
                              项目                                金额
减: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累计投入                                      345,524,508.67
其中: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扩产项目                                    2,370,960.00
        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技改项目                                 25,426,205.80
        TOCF 光学膜扩产项目                                         8,192,096.87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9,535,246.00
        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300,000,000.00
减:闲置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120,000,000.00
减:手续费                                                               115.00
加:银行存款利息                                                     479,904.98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6,745,184.06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等相关规定的
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运用、变更和监督等方
面均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
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储、运用、变更和监督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规定的情况。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
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前述协
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
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 2022 年
募集资金专用账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12 月 31 日余
    户名称
                                                                        额
江苏鹿山新材 料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
                                                15599657130083      4,971,577.57
有限公司           行营业部

                                           2
广州鹿山新材 料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
                                                     3602005729200947357      1,837,249.98
股份有限公司       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广州鹿山先进 材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
                                                     120912312610828          4,976,946.68
料有限公司         发区支行
广州鹿山新材 料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科
                                                     120903656910106            525,521.87
股份有限公司       学城支行
广州鹿山新材 料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
                                                     8110901013001405617      4,433,887.96
股份有限公司       发区支行
      合计                                                                   16,745,184.06
    注:“广州鹿山先进材料有限公司”的曾用名为“广州鹿山光电材料有限公司”。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386,191,696.90 元,详见
附表 1《2022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
自筹资金情况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2]第 ZL10134 号专项鉴证报告,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款项合计人民币
44,651,159.93 元(含发行费用)。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预 先 投 入 募 投 项 目 的 自 筹 资 金 的 议 案 》, 同 意 公 司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人 民 币
44,651,159.93 元(含发行费用)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12,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
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3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 12,000.00
万元。2023 年 4 月 24 日,公司已按承诺将实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
金 12,00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未超过约定的使用期限。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同意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0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用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理财产品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
保本型产品,授权期限自 2022 年 4 月 27 日起至 2023 年 4 月 27 日止,额度内资
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其中,单个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
不超过 12 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同
意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六)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七)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
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
的情况。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4
    公司已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有关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
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五、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广
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进行了鉴证工作,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 ZL10120 号鉴证报告,认为:
鹿山新材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公告格式(2023 年 1 月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
映了鹿山新材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资料审阅、沟通访谈、现场核查等多种方式对鹿山新材募集资
金的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重点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
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
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
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5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戴顺                   彭立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6
附表 1:

                                                        2022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2,245.71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8,619.1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不适用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8,619.1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不适用
                                                                                       截至期末
                                                                                                     截至期       项目达                           项目可
            已变更项                                                                   累计投入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末投入       到预定     本年度                行性是
承诺投资    目,含部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                   金额与承                                       是否达到
                       承诺投资                 承诺投入                  累计投入                   进度(%)    可使用     实现的                否发生
  项目      分变更                  资总额                  入金额                     诺投入金                                       预计效益
                         总额                   金额(1)                   金额(2)                       (4)=     状态日       效益                重大变
            (如有)                                                                   额的差额
                                                                                                       (2)/(1)      期                               化
                                                                                      (3)=(2)-(1)
功能性聚
烯烃热熔                                                                                                         2024 年 5            不适用(未
               否       4,787.02     4,787.02    4,787.02        237.10    1,509.91     -3,277.11       31.54                不适用                   否
胶扩产项                                                                                                            月                完成建设)
  目
功能性聚
烯烃热熔                                                                                                         2023 年              不适用(未
               否       5,620.00     5,620.00    5,620.00    2,542.62      3,641.90     -1,978.10       64.80                不适用                   否
胶技改项                                                                                                          10 月               完成建设)
  目
TOCF 光
                                                                                                                 2024 年 6            不适用(未
学膜扩产       否       7,253.69     7,253.69    7,253.69        819.21    2,513.84     -4,739.85       34.66                不适用                   否
                                                                                                                    月                完成建设)
  项目




                                                                           7
研发中心                                                                                                     2024 年            不适用(未
             否         4,585.00    4,585.00    4,585.00     953.52        953.52     -3,631.48      20.80             不适用                否
建设项目                                                                                                      12 月             完成建设)
补充流动                                                                                                                        不适用(未
             否        30,000.00   30,000.00   30,000.00   30,000.00   30,000.00             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资金                                                                                                                          完成建设)
  合计       —        52,245.71   52,245.71   52,245.71   34,552.45   38,619.17     -13,626.54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项目按计划,目前尚处于建设期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44,651,159.93 元(含发行费用)
                                                                                    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详见“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
                                                                                    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0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
                                                                                    况”之“(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尚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投资相关产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品的情况,具体内容详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之“(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详见“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之“(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
   注 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 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 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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