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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可川科技:可川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2022-09-21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Suzhou K-Hiragawa Electronic Technology Co., Ltd.
          (住所:昆山市千灯镇支浦路 1 号 5 号房)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本总额为 5,160.00 万股。本次拟公开发行股份
 发行股数                数量 1,720.0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5.00%。本次发行
                         未安排公司股东公开发售的股份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34.68 元
 发行日期                2022 年 9 月 23 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6,880.00 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股份锁定、持股意向及股份减持的承诺:
 1、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春华和施惠庆的承诺
 本人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
 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上
 述股份。
 本人承诺所持可川科技股票在上述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
 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下同)。
 本人承诺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
 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可川科技股票的上述锁定期
 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
 本人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前述承诺。
 本人承诺任职期间内(于本承诺中的所有股份锁定期结束后)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数量将
 不超过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
 则在离职后半年内,将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公司的股
 份。
 本人承诺在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将通过合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并通过公司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本人拟减持所持有的可川科技股份时,应符合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不违背本人在可川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已做出的公
 开承诺。
 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可川科技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
 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减持股票获
 得的收益归可川科技所有。
 2、发行人股东壹翊投资、壹翔投资的承诺
 本企业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
 有的上述股份。
 若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将在可川科技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
 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减持股
 票获得的收益归可川科技所有。
 3、发行人股东泓珅精豫的承诺
 本企业承诺,自本企业取得发行人股份之日(2020 年 9 月 18 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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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公司回购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上述股份;且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上述股份。
 若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将在可川科技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
 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减持股
 票获得的收益归可川科技所有。
 4、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本人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
 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上
 述股份。
 本人承诺所持公司股票在上述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价
 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
 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
 同)。
 本人承诺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
 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上述锁定期限自
 动延长至少 6 个月。
 本人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前述承诺。
 本人承诺任职期间内(于本承诺中的所有股份锁定期结束后)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数量将
 不超过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
 则在离职后半年内,将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公司的股
 份。
 本人承诺在上述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将通过合法方式减持公司股
 份。本人拟减持所持有的可川科技股份时,应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不违
 背本人在可川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已做出的公开承诺。
 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可川科技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
 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减持股票获
 得的收益归可川科技所有。
 5、持有公司股份的监事的承诺
 本人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
 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上
 述股份。
 本人承诺任职期间内(于本承诺中的所有股份锁定期结束后)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数量将
 不超过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
 则在离职后半年内,将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公司的股
 份。
 本人承诺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人将通过合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本人拟减持所持有
 的可川科技股份时,应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不违背本人在可川科技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时已做出的公开承诺。
 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可川科技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
 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减持股票获
 得的收益归可川科技所有。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22 年 9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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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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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招股
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及公司风
险。

一、发行人及相关责任主体出具的承诺事项

       (一)股份锁定、持股意向及股份减持的承诺

     1、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春华和施惠庆的承诺

     本人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
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上述股份。

     本人承诺所持可川科技股票在上述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
于发行价(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因派发现金红
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则按照证
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

     本人承诺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可川
科技股票的上述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

     本人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前述承诺。

     本人承诺任职期间内(于本承诺中的所有股份锁定期结束后)每年转让的公
司股份数量将不超过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如本人
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将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直
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公司的股份。

     本人承诺在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将通过合法方式减
持公司股份,并通过公司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本人拟减持所持有的可
川科技股份时,应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不违背本人在可川科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已做出的公开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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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可川科技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
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
道歉,同时,减持股票获得的收益归可川科技所有。

     2、发行人股东壹翊投资、壹翔投资的承诺

     本企业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
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上述股份。

     若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将在可川科技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
资者道歉,同时,减持股票获得的收益归可川科技所有。

     3、发行人股东泓珅精豫的承诺

     本企业承诺,自本企业取得发行人股份之日(2020 年 9 月 18 日)起 36 个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上述股份;且自公司
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
有的上述股份。

     若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将在可川科技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
资者道歉,同时,减持股票获得的收益归可川科技所有。

     4、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本人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
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上述股份。

     本人承诺所持公司股票在上述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
行价(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因派发现金红利、
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则按照证券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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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

     本人承诺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
股票的上述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

     本人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前述承诺。

     本人承诺任职期间内(于本承诺中的所有股份锁定期结束后)每年转让的公
司股份数量将不超过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如本人
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将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直
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公司的股份。

     本人承诺在上述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将通过合法方
式减持公司股份。本人拟减持所持有的可川科技股份时,应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且不违背本人在可川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已做出的公开承
诺。

     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可川科技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
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
道歉,同时,减持股票获得的收益归可川科技所有。

       5、持有公司股份的监事的承诺

     本人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
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上述股份。

     本人承诺任职期间内(于本承诺中的所有股份锁定期结束后)每年转让的公
司股份数量将不超过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如本人
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将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直
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公司的股份。

     本人承诺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人将通过合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本人
拟减持所持有的可川科技股份时,应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不违
背本人在可川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已做出的公开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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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可川科技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
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
道歉,同时,减持股票获得的收益归可川科技所有。

       (二)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及相应约束措施

     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主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

       1、稳定公司股价的原则

     公司将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为全体股东带来合理回报。为兼顾全体股东
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健康发展和市场稳定,如公司股价触发启动
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条件时,公司及/或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独立董事除外)、
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相
关规定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启动有关稳定股价的措施,以维护市场公平,切实保
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条件

     公司股票自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一旦出现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情形时(以下简称“稳定股价
措施的启动条件”,若因除权除息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每股净资产做相应调整),且非因不可抗力因
素所致,公司及/或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按
下述规则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公司或上述有关方采取稳定股价措施后,公司股票若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
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则可中止稳定股价措施。中止实施股
价稳定方案后,自上述股价稳定方案通过并公告之日起 12 个月内,如再次出现
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 20 个交易日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的情
况,则应继续实施上述股价稳定方案。稳定股价方案所涉及的各项措施实施完毕
或稳定股价方案实施期限届满且处于中止状态的,则视为本轮稳定股价方案终
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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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当上述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成就时,公司及有关方将根据公司董事会或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稳定股价方案及时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稳定公司股价:
(1)公司回购股票;(2)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3)公司董事(独立董
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4)其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方式。

     以上措施的实施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在不会导致
公司股权结构不符合上市公司条件、不能迫使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履行要约收购义务的基础上,可综合考虑实施上述措施中的一项或数
项,以维护公司股价的稳定。公司应该在触发上述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召开董事会,公告拟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实施方案,公司及相关
各方应在具体实施方案公告后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启动股价稳定措施。以
上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回购股票

     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成就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稳定
股价的具体方案,如董事会审议确定的稳定股价的具体方案拟要求公司回购股票
的,董事会应当将公司回购股票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包括股票回购方案在内的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并公告
后 12 个月内,公司将通过证券交易所依法回购股票,公司回购股票的价格不高
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除权除息事项
导致公司净资产、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用于回购
股票的资金应为公司自有资金。

     (2)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

     若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稳定股价措施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
股票,则公司控股股东将在具体股价稳定方案通过并公告之日起十二个月内通过
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方式及/或其他合法方式增持公司股票;用于股票增持的
资金不少于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处领取的税后现金分红的百分之二十(由于稳定
股价措施中止导致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时实际增持金额低于上述标准的除外)。

     控股股东将根据发行人股东大会批准的稳定股价预案中的相关规定,在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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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就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上,对回购股份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
并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履行各项义务。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若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稳定股价措施包括董事(独立董事除外)、
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则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将在
具体股价稳定方案通过并公告之日起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方式
及/或其他合法方式增持公司股票;用于股票增持的资金不少于上一会计年度从
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的百分之二十(由于稳定股价措施中止导致稳定股价方案终
止时实际增持金额低于上述标准的除外)。

     如公司在上市后三年内拟新聘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
公司将在聘任同时要求其出具承诺函,承诺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董事
(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稳定公司股价承诺。

     4、增持或回购股票的要求

     以上股价稳定方案的实施及信息披露均应当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及中
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
规关于增持或回购股票的时点限制,且实施后公司股权分布应符合上市条件。

     5、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程序

     在公司出现应启动稳定股价预案情形时,公司稳定股价方案的具体决议程序
如下:

     公司董事会应当在上述启动稳定股价措施条件成就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召
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相关稳定股价的具体预案后,公告预案内容。

     (1)如预案内容不涉及公司回购股票,则有关方应在董事会决议公告后 12
个月内实施完毕。

     (2)如预案内容涉及公司回购股票,则公司董事会应将稳定股价预案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在董事会决议公告同时发出召集股东大会的通知。具体回购程序
如下:

     ①公司股票回购预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履行相关法律法规、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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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其他对公司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相关程序并取得
所需的相关批准,其中股东大会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公司股票回购预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授权董事会实
施股票回购的相关决议并提前公告具体实施方案。公司实施股票回购方案时,应
依法通知债权人,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
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

     ②公司将通过证券交易所依法回购股票。股票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应
在 2 个工作日内公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并在 10 个工作日内依法注销所回购的
股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之承诺

     1、公司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如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
(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
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本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
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不得进行公开再融资;

     (3)对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调减
或停发薪酬或津贴;

     (4)不得批准未履行承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主动离职申请,
但可以进行职务变更;

     (5)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如该违反的承诺属于可以继续履行的,将继续履行该承诺。

     如本公司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
(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
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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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在本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
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尽可能地保护本公司投资者的利益;

     (3)如该违反的承诺属于可以继续履行的,将继续履行该承诺。

     2、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
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
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不得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
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让股权的情形除外;

     (3)不领取公司利润分配中归属于本人的部分;

     (4)主动申请调减或停止在公司处领取薪酬或津贴;

     (5)可以申请职务变更但不得要求主动离职;

     (6)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
在获得收益的 10 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7)因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
赔偿投资者损失;

     (8)如该违反的承诺属于可以继续履行的,将继续履行该承诺。

     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
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
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
司投资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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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如该违反的承诺属于可以继续履行的,将继续履行该承诺。

     3、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春华和施惠庆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
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
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不得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
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让股权的情形除外;

     (3)不领取公司利润分配中归属于本人的部分;

     (4)主动申请调减或停止在公司处领取薪酬或津贴;

     (5)可以申请职务变更但不得要求主动离职;

     (6)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
在获得收益的 10 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7)因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
赔偿投资者损失;

     (8)因公司未履行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
人将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9)如该违反的承诺属于可以继续履行的,将继续履行该承诺。

     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
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
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
司投资者利益;

     (3)如该违反的承诺属于可以继续履行的,将继续履行该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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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1、发行人承诺

     为降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本公司将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
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
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
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
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的相关规定拟采取如下措施:

     (1)积极实施募投项目,提升公司盈利水平和综合竞争力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密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
略,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及市场竞争力。公司董事会对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进行了充分的论证,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积极推动募投项目的实施,
积极拓展市场,进一步提高收入水平和盈利能力。

     (2)加强募集资金管理,确保募集资金规范和有效使用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投向变更、管理和监督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为保
障公司规范、有效的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
督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障募集资金按照规定用于指定的投资项目、
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
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3)积极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规范内部制度

     公司将致力于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公司核心竞争优势、拓宽市场,加大研发投
入,扩大产品与技术领先优势,努力实现收入水平与盈利能力的双重提升。公司
将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发挥企业管控效能。推进全面预算管理,优化预算管理流
程,加强成本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
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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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优化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利润分配政策,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
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
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
红回报规划,明确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
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和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
则。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
况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加大落实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
从而切实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5)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优化治理结构、加强内
部控制: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
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
效地行使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
制度保障。

       2、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春华和施惠庆的承诺

     本人承诺于本人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期间,将严格执行关于上市
公司治理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保护公司和公众利益,加强公司的独立
性,完善公司治理,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并遵守其
他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
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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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发行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
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本人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本人承诺在本人的职责和权限范围内,由董事会或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本人承诺如公司未来进行股权激励计划,本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促
使公司拟公布的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
钩;

     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
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五)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的承诺

       1、发行人承诺

     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
响的,公司将及时提出股份回购预案,并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讨论,依法回购
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按照发行价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确定(若
本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
行价应相应调整),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在实施上述股份回
购时,如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若因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投资者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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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根据本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
定的方式或金额予以确定。

     2、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春华和施惠庆承诺

     本人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
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若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
本人将利用在公司的控股/控制地位,促成公司及时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
部新股。

     若因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投资者损失根据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
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予以确定。

     3、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本人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
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若因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投资者损失根据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
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予以确定。

     4、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诺

     若因中信证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的损失。

     5、发行人会计师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

     若因中审众环会计师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中审众环会计师将依法赔偿投
资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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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发行人律师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承诺

     德恒律所承诺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制作的律师工作报告、法律意见书等
申报文件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该等文件的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德恒律所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
制作、出具的律师工作报告、法律意见书等申报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六)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春华、施惠庆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
诺函》,就避免同业竞争事宜作出承诺:

     本人已向公司准确、全面地披露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其他企业和其他经济
组织的股权或权益情况,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
未以任何其他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及其子公司相竞争的业务。

     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人及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或其他经
济组织在中国境内或境外将继续不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与可川科技及其子公
司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本人将通过委托或授权相关机构及人员
(包括但不限于董事、经理)敦促该等企业履行本承诺项下的义务,并愿意对违
反上述承诺而给可川科技或其子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本人保证本人及本人近亲属不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可川科技或其子公
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可川科技或其子公司同类的业务。如本人
及本人近亲属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商业机会与可川科技或其子公司经营的业务
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本人将立即通知可川科技,并应促成将该商业机会让
予可川科技或采用任何其他可以被监管部门所认可的方案,以最终排除本承诺人
对该等商业机会所涉及资产/股权/业务之实际管理、运营权,从而避免与公司形
成同业竞争的情况。

     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如可川科技或其子公司进一步拓展其产品和业务范
围,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与可川科技或其子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
务相竞争;可能与可川科技或其子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发生竞争的,本人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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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按照如下方式退出与可川科技或其子公司的竞争:A、
停止生产或经营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业务;B、将相竞争的业务纳
入到可川科技或其子公司来经营;或 C、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

     本承诺函一经本人签署,即对本人构成有效的、合法的、具有约束力的责任。
本承诺函所载承诺事项在本人作为可川科技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
效,且不可撤销。如违反以上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
偿或补偿由此给可川科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七)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1、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春华和施惠庆承诺

     本人将尽可能的规范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
业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
等价和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与公司签订关联交易协议,并确保关联交易的价格
公允,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以维护公司及其他股
东的利益。

     本人保证不利用在公司中的地位和影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
的合法权益。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保证不利用本人在公司中的地位和影
响,违规占用或转移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或要求公司违规提供担保。

     本人保证,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的,将立即停止
与公司进行的关联交易,并采取必要措施予以纠正补救;同时本人及本人控制的
其他企业须对违反上述承诺导致公司之一切损失和后果承担赔偿责任。

     2、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本人将尽可能的规范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
业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
等价和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与公司签订关联交易协议,并确保关联交易的价格
公允,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以维护公司及其他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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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的利益。

     本人保证不利用在公司中的地位和影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
的合法权益。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保证不利用本人在公司中的地位和影
响,违规占用或转移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或要求公司违规提供担保。

     本人保证,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的,将立即停止
与公司进行的关联交易,并采取必要措施予以纠正补救;同时本人及本人控制的
其他企业须对违反上述承诺导致公司之一切损失和后果承担赔偿责任。

      (八)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的专项承诺

     发行人就股东信息披露作出如下承诺:

     本企业股东为朱春华、施惠庆、共青城壹翊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共青城壹翔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泓珅精豫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前述主体均具备持有本企业股份的主体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
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本企业股份的情形;

     本企业历史沿革中不存在股权代持、委托持股等情形;不存在股权争议、纠
纷或潜在纠纷;

     不存在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直接或间
接持有本企业股份的情形;

     不存在以本企业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

     本企业及本企业股东已及时向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提供了真实、准确、完整
的资料,积极和全面配合了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依法在本次发行
的申报文件中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股东信息,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发行后的利润分配政策

     请投资者关注本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比例。根据《公司法》《关
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草案)》等相关规定,在依法弥补亏损、提
取法定公积金、提取任意公积金后,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利润分配计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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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原则

     着眼于可持续发展,公司综合考虑总体发展目标及目前的实际情况,建立对
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并从制度上对股利分配作出安排,以保证
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股利分配坚持现金分红为主这一基本原
则,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基础上,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
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和决策机制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目标至少每三年重新审定一次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对
公司正在实施的股利分配政策作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分红回
报规划。如因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润
分配政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进行研究论证
并在股东大会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经调整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严格按照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三)发行上市后三年的分红回报规划

     公司在提取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以后,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
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
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下,为保持股本扩张和业绩增长相适应,可以提出股票股利
分配预案,但应综合考虑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等因素,
并符合以下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处于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现金方式分配的利
润在当年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处于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现金方式分配的利
润在当年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处于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现金方式分配的利
润在当年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若公司净利润实现增长,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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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的同时,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公司每个会
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在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的
基础上提出分红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表决,股东大会表决时应安排网
络投票方式为公众股东参会提供便利。

三、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安排

     经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安排如下:就公司截至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
板发行上市之日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发行后的全体新老股东按照所持公司的
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四、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一)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公司的功能性器件产品主要服务于消费电子及新能源汽车组件生产商、制造
服务商。我国作为全球最重要的消费电子及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的生产制造基地之
一,其行业整体规模巨大且持续增长,这也给上游功能性器件行业提供了广阔的
市场空间。

     目前,功能性器件行业市场发展趋于成熟,行业内企业在不同的细分领域、
销售区域和终端客户拥有各自的竞争优势。由于下游市场需求较大,具备相关技
术和生产能力的企业可能加入到该行业中来,同时,行业内企业也可能会渗透到
公司的业务细分领域,抢占公司客户份额,因此,公司面临着一定的市场竞争风
险。

       (二)客户相对集中的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消费电子产品和新能源汽车的相关组件中,公司直接客
户包括 ATL、LG 化学、联宝电子、春秋电子、宁德时代、瑞浦能源、中创新航
等消费电子和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相关制造服务商、组件生产商,公司产品一般由
上述直接客户集成组装后销售给苹果、联想、三星、北汽、上汽、特斯拉等终端
品牌商。由于下游品牌集中度较高、客户对供应链集中管控等因素,产业链呈现
集中化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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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各期,按同一集团控制下的客户合并计算,公司前五大客户的合计销
售收入分别为 28,993.40 万元、35,960.02 万元和 48,296.27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
比重分别为 60.52%、64.25%和 64.40%,客户集中度较高。同时公司对联宝电子
及其配套的组件生产商的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34.89%、
39.85%和 33.73%。未来,若现有主要客户采购需求出现明显下滑,或客户经营
情况和资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则可能会对公司的生产销售带来不利影响。

      (三)外协供应商管理的风险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及订单需求的快速增长,公司因产能有限、生产用
工紧张以及将资源集中到附加值更高的产品等原因,将部分产品通过外协加工或
外协采购的方式进行生产。

     报告期各期,公司发生的外协加工及外协采购合计金额分别为 14,349.58 万
元、20,838.35 万元和 25,442.11 万元。虽然公司对外协供应商准入、外协质量控
制等做出了严格规定并有效执行,报告期内未发生外协原因导致的重大产品质量
问题等情形;但未来如果外协厂商不能持续满足公司产品外协的需要,或公司不
能持续保持对外协供应商的良好管理,将存在影响产品质量或生产进度的风险,
给公司整体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四)原材料价格上涨的风险

     公司直接原材料占营业成本比例较高,公司业务主要原材料为胶带、原膜、
保护膜、离型材料等,上述原材料采购成本受国际市场有色金属、石油等大宗商
品价格影响。近年来,大宗商品价格有所波动,导致公司主要原材料的采购价格
亦相应波动。2020 年四季度起,有色金属、石油等大宗商品价格出现上行趋势,
公司主要原材料受上游原料价格和市场供需关系影响,呈现不同程度的上涨。

     公司虽然具备了一定的传导原材料价格上涨的能力,但受限于下游客户议价
能力、竞争对手的价格调整策略等因素,并不能完全、及时地消除原材料价格上
涨带来的影响。若未来大宗商品价格持续提升,将直接影响公司的生产成本和毛
利率,公司若不能通过相应提高产品价格、技术工艺创新等方式有效的转嫁成本,
将会对公司的盈利水平会带来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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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应收账款账面余额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 23,063.67 万元、26,838.54 万
元和 34,198.78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8.14%、47.95%和 45.60%,
占比较高。虽然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所对应客户大部分为知名消费电子及新能
源汽车组件生产商、制造服务商,回款情况良好,资金回收及时,坏账可能性较
小,但如果公司客户未来受到行业市场环境变化、技术更新及国家宏观政策变动
等因素的影响,经营情况或财务状况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应收账款回款周
期可能延长,坏账风险增加,从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六)毛利率不能维持在稳定水平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31.29%、29.14%和 26.33%,呈下
降趋势。公司产品主要为定制化产品,其毛利率受消费电子和新能源汽车行业发
展情况、市场供需关系、客户结构、原材料市场价格、具体订单、竞争对手销售
策略等多种因素影响。其中,报告期内,公司对宁德时代的毛利率分别为 21.27%、
16.55%和 11.13%,逐年下降,公司对宁德时代毛利率的下降系宁德时代产业链
利润压力传导和供应链竞争加剧的共同作用。

     销售价格方面,公司部分产品因产品生命周期调价等因素利润空间相对较
小;收入结构方面,随着新能源动力电池功能性器件业务的持续放量,其收入占
比将有可能进一步提高,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可能被进一步稀释;客户价格管控
及销售策略方面,公司在保证项目合理利润空间的基础上,适当满足客户降价需
求或匹配竞争对手价格,以此稳固并深化与战略客户的合作;原材料价格方面,
虽然报告期公司各类主要原材料采购单价整体保持平稳,但上游大宗商品价格上
涨压力将压缩公司原材料采购议价空间,进而有可能对原材料采购价格产生影
响。

     报告期内受益于公司有效的采购价格管控、良好的供应商合作关系,上游大
宗商品价格上涨压力并未明显传导至公司,公司与主要供应商的采购价格整体较
为稳定,主要原材料的采购价格尚未出现明显增长。

     如上述因素发生持续不利变化,将对公司的毛利率水平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
影响,公司存在主营业务毛利率下降的风险;同时,针对宁德时代销售毛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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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宁德时代通过产业链进行成本传导的压力将会伴随经济周期、行业发展、需
求释放及产业链合作在一定程度上得以改善,且公司已制定了积极措施以应对宁
德时代销售毛利率下降给公司带来的经营压力,但公司对宁德时代毛利率未来仍
存在下滑的风险。

      (七)技术创新风险

     发行人下游消费电子行业、新能源汽车行业正处于持续的技术革新和产品持
续优化阶段,行业产品普遍呈现定制化、多样化、交期短的特点,功能性器件供
应商需要依靠较强的技术研发实力对客户的产品设计、功能需求、生产流程等问
题作出快速精准的判断,快速响应客户需求,满足客户交付期限,从而成功获取
客户并取得客户粘性。

     虽然公司的技术水平处于行业内较高水平,但随着下游消费电子行业和新能
源汽车行业不断发展,客户产品的更新升级、技术迭代以及客户需求的日益多样
化仍可能对公司现有产品和技术形成一定的冲击。如果公司未来无法对新的市场
需求、产品趋势作出正确判断,不能紧跟技术发展趋势进行提前布局,或由于研
发效率变低无法对客户需求作出快速响应,或新产品不被客户接受,公司将可能
无法持续获得客户订单,将使公司面临技术创新的风险。

五、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和经营情况

      (一)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经营状况

     公司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审计基准日为 2021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告审计
截止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间,公司经营状况良好。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公司产业政策、税收政策、行业周期及市场环境、
业务模式、竞争趋势、主要原材料的采购规模,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规模及销
售价格、重大诉讼或仲裁、主要客户群体和供应商、重大合同条款及执行情况、
安全生产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发
生重大变更,公司未发生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综上所述,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总体运营情况良好,不存在重大异常
变动情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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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2022 年 1-6 月经审阅财务数据

     中审众环会计师审阅了公司 2022 年 1-6 月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2 年 6 月 30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 年 1-6 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现金流量
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众环阅字(2022)3310001 号审阅报告。具体财务数
据请见“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八、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
财务信息和经营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分别为 84,152.95 万元、
36,222.34 万元,较上年末变动幅度分别为 5.72%、-1.93%,整体保持稳定。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金额为 47,930.61 万元,较上年
末增长 12.35%,主要系公司业绩增长、盈余累积增加所致。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公司经营业绩保持增长。2022 年 1-6 月,公司经审
阅的营业收入为 42,015.35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29.45%,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为 7,846.88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70.4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7,757.42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69.57%。公司业绩规模
的提升主要源于对宁德时代、联宝电子、欣旺达、瑞浦能源、蜂巢能源销售的同
比增长,同时,受人民币兑美元汇率影响,公司 2022 年上半年汇兑收益有所增
加。

     2022 年 1-6 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2,737.09 万元,较去年
同期增加 7.56%,在销售收入大幅增长的情况下,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增长幅度较去年同期保持平稳,主要系由于 2022 年 1-6 月支付各项税费产生的
现金流出增加。2022 年 1-6 月,公司投资活动现金净流出为 850.69 万元,主要
系公司购买固定资产所致。2022 年 1-6 月,公司筹资活动现金净流出为 2,717.89
万元,主要系公司进行利润分配所致。

       (三)2022 年 1-9 月经营业绩预计情况

     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经管理层初步测算,公司 2022 年 1-9 月的业绩
预计情况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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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 1-9 月    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                          60,350-64,400         52,828.11      14%-2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400-10,900          7,971.11      30%-3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10,305-10,805          7,945.49      30%-36%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注:2022 年 1-9 月数据为预计数据;2021 年 1-9 月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预计 2022 年 1-9 月归母净利润同比增幅 30%-37%,主要源于以下原因:
(1)受益下游消费电子行业稳定需求及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持续高景气,预计公
司营业收入将同比增长 14%-22%,将相应带动净利润的增长;(2)受人民币兑
美元汇率波动影响,公司 2022 年 1-6 月汇兑收益 1,183.46 万元,在三季度汇率
保持平稳的预期下,上述汇兑收益拉高了 2022 年 1-9 月净利润同比增幅;(3)
如扣除上述汇兑收益,则 2022 年 1-9 月公司归母净利润预计为 9,200-9,700 万元,
同比增速 15%-22%,与收入增速保持一致。

     以上 2022 年 1-9 月业绩预计系公司结合市场及实际经营情况对经营业绩的
合理估计,未经审计或审阅,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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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本次发行概况 ............................................................................................................... 1
声 明.............................................................................................................................. 3
重大事项提示 ............................................................................................................... 4
   一、发行人及相关责任主体出具的承诺事项 ........................................................ 4
   二、本次发行后的利润分配政策 .......................................................................... 19
   三、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安排 .................................................................. 21
   四、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 21
目 录............................................................................................................................ 27
第一节 释义 ............................................................................................................... 32
   一、综合术语 .......................................................................................................... 32
   二、专业术语 .......................................................................................................... 36
第二节 概览 ............................................................................................................... 38
   一、发行人简介 ...................................................................................................... 38
   二、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 39
   三、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 39
   四、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41
   五、募集资金运用 .................................................................................................. 41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 43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43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 43
   三、发行人与有关中介机构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 45
   四、有关本次发行的重要时间安排 ...................................................................... 45
第四节 风险因素 ....................................................................................................... 46
   一、市场风险 .......................................................................................................... 46
   二、经营风险 .......................................................................................................... 47
   三、财务风险 .......................................................................................................... 49
   四、管理风险 .......................................................................................................... 50
   五、技术创新风险 .................................................................................................. 51
   六、其他风险 ..........................................................................................................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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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53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 53
   二、发行人改制重组情况 ...................................................................................... 53
   三、发行人股本结构的形成、变化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 55
   四、发行人历次验资情况及发起人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 .................................. 74
   五、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及组织架构 ...................................................................... 75
   六、发行人参控股子公司情况 .............................................................................. 78
   七、发起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80
   八、发行人股本情况 .............................................................................................. 99
   九、发行人内部职工股、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
   股东超过 200 人的情况 ........................................................................................ 100
   十、发行人员工及社会保障情况 ........................................................................ 100
   十一、发行人主要股东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
   诺及其履行情况 .................................................................................................... 112
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 ................................................................................................. 115
   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设立以来的变化情况 ............................ 115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基本情况 ............................................................................ 122
   三、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 147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 153
   五、发行人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情况 ........................................................ 189
   六、发行人特许经营权情况 ................................................................................ 199
   七、发行人技术水平与研发情况 ........................................................................ 199
   八、发行人境外经营情况 .................................................................................... 204
   九、发行人的质量控制情况 ................................................................................ 204
   十、发行人名称中冠有“科技”字样的依据 .................................................... 205
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 206
   一、公司独立性 .................................................................................................... 206
   二、同业竞争情况 ................................................................................................ 207
   三、关联方、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 .................................................................... 209
   四、发行人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的决策执行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 218
   五、发行人已采取的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 219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 ......................................... 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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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简介 .................................... 220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持股及
   变动情况 ................................................................................................................ 225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对外投资情况 ............ 226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薪酬情况 ............................ 227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兼职情况 ............................ 228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相互之间存在的亲属关系 229
   七、公司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所签订的协议和承诺情
   况 ............................................................................................................................ 229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 230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的变动情况 ........................................ 230
第九节 公司治理 ..................................................................................................... 231
   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建立健全
   及运行情况 ............................................................................................................ 231
   二、发行人报告期内违法违规情况 .................................................................... 239
   三、发行人报告期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 239
   四、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况 ........................................................................ 239
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 ............................................................................................. 243
   一、财务报表 ........................................................................................................ 243
   二、审计意见 ........................................................................................................ 251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报表范围 ........................................................ 253
   四、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254
   五、报告期内适用的主要税种、税率及享受的主要税收优惠政策 ................ 286
   六、分部信息 ........................................................................................................ 289
   七、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289
   八、最近一年收购兼并情况 ................................................................................ 290
   九、最近一期末主要资产情况 ............................................................................ 290
   十、最近一期末主要负债情况 ............................................................................ 292
   十一、股东权益情况 ............................................................................................ 293
   十二、现金流量情况 ............................................................................................ 293
   十三、期后事项、或有事项和其他重要事项 .................................................... 293
   十四、主要财务指标 ............................................................................................ 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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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五、盈利预测披露情况 .................................................................................... 296
   十六、设立时以及报告期内资产评估情况 ........................................................ 296
   十七、历次验资情况 ............................................................................................ 296
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297
   一、财务状况分析 ................................................................................................ 297
   二、盈利能力分析 ................................................................................................ 322
   三、现金流量分析 ................................................................................................ 361
   四、资本性支出分析 ............................................................................................ 366
   五、重大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及其影响 .................................................... 367
   六、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未来趋势分析 ............................................................ 367
   七、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及公司采取的填补措施 ........................ 367
第十二节 业务发展目标 ......................................................................................... 373
   一、发展战略及发展计划 .................................................................................... 373
   二、拟定上述计划所依据的假设条件 ................................................................ 375
   三、实施上述计划将面临的主要困难及保障措施 ............................................ 375
   四、上述业务发展规划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 376
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 377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 377
   二、募集资金项目具体情况 ................................................................................ 379
   三、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与公司项目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
   和管理能力相适应情况 ........................................................................................ 392
   四、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持续经营及财务状况的影响 .................................... 393
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 ......................................................................................... 395
   一、股利分配政策及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 395
   二、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和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 399
第十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 400
   一、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相关情况 ................................................................ 400
   二、重要合同 ........................................................................................................ 400
   三、发行人对外担保有关情况 ............................................................................ 404
   四、对发行人产生重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 404
   五、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
   技术人员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 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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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 404
第十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 405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405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 406
   三、发行人律师声明 ............................................................................................ 409
   四、审计机构声明 ................................................................................................ 410
   五、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 411
   六、验资机构声明 ................................................................................................ 412
   七、验资复核机构声明 ........................................................................................ 413
   八、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 414
第十七节 备查文件 ................................................................................................. 417
   一、备查文件 ........................................................................................................ 417
   二、备查文件的查阅 ............................................................................................ 417




                                                              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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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释义

     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本文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的含义如下:

一、综合术语

 公司/本公司/发行
                      指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人/可川科技
 本集团               指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可川有限             指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前身
                               共青城壹翊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的发起
 壹翊投资             指
                               人、股东
                               共青城壹翔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的发起
 壹翔投资             指
                               人、股东
                               长江晨道(湖北)新能源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
 晨道投资             指
                               发行人历史上的股东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超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
 超兴投资             指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超兴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
                               发行人历史上的股东
                               深圳九畹一期智能技术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系发行人历史
 九畹投资             指
                               上的股东,已于 2020 年 9 月 9 日完成注销
                               上海泓珅精豫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的股
 泓珅精豫              指
                               东
 裕正科技             指       广德裕正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东莞可川精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历史上的全资子公
 东莞可川             指
                               司,已于 2020 年 12 月 15 日注销
 ATL                  指       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系发行人客户
                               爱尔集新能源(南京)有限公司(曾用名:乐金化学(南京)
 LG 化学              指       信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LG CHEM Ltd(韩国上市公司,股
                               票代码:051910.KS)子公司,系发行人客户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A 股上市公司,股
 珠海冠宇             指       票代码:688772.SH,曾用名:珠海光宇电池有限公司),系
                               发行人客户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 股上市公司,股票代码:
 英力股份             指
                               300956.SZ),系发行人客户
 联宝电子             指       联宝(合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客户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 股上市公司,股票代码:
 春秋电子             指
                               603890.SH)及其关联企业,系发行人客户
 胜利精密             指       安徽胜利精密制造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系发行人客户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A 股上市公司,股票代码:
 欣旺达               指
                               300207.SZ)及其关联企业,系发行人客户
 德赛电池             指       惠州市德赛电池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客户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 股上市公司,股票代码:300433.SZ)
 蓝思科技             指
                               及其关联企业,系发行人客户
 宁德时代             指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 股上市公司,股票代码:

                                           1-1-32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300750.SZ)及其关联企业,系发行人客户

 瑞浦能源             指       瑞浦兰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系发行人客户
                               北京和中普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北京普莱德新能
 普莱德               指
                               源电池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系发行人客户
 三星视界             指       天津三星视界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客户
                               中创新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中航锂电科技股份有限
 中创新航             指       公司、中航锂电科技有限公司、中航锂电(江苏)有限公司)
                               及中航锂电(洛阳)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客户
 力神电池             指       力神动力电池系统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系发行人客户
 合肥海易嘉           指       合肥海易嘉精密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客户
 诚骏科技             指       苏州诚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客户
 新普科技             指       新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系发行人客户
 弘圣供应链           指       昆山弘圣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客户
                               研精舍(上海)精密机械加工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系发行
 研精舍               指
                               人客户
                               豪威半导体(上海)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系发行人客
 豪威科技             指
                               户
 宝明科技             指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客户
 达丰(重庆)         指       达丰(重庆)电脑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客户
 德仓光电             指       芜湖德仓光电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系发行人客户
 山本光电             指       深圳市山本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客户
 泰逸电子             指       泰逸电子(昆山)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客户
 三协精工             指       东莞三协精工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客户
 京东方               指       合肥京东方显示光源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系发行人客户
 合晶永集团           指       昆山合晶永电子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系发行人供应商
 金合捷集团           指       昆山金合捷电子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系发行人供应商
 旭臻集团             指       苏州旭臻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系发行人供应商
 瑞道集团             指       昆山瑞道电子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系发行人供应商
                               丝艾产品标识(重庆)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系发行人供应
 丝艾集团             指
                               商
 远诚集团             指       东莞市远诚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系发行人供应商
 昊强集团             指       昆山市昊强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系发行人供应商
 协庆集团             指       昆山市玉山镇协庆纸制品商行及其关联企业,系发行人供应商
 艾娃集团             指       昆山市艾娃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系发行人供应商
 恒永昌集团           指       昆山恒永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系发行人供应商
 杲宽集团             指       上海杲宽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系发行人供应商
                               Apple Inc.(美国上市公司,股票代码:AAPL.O)及其旗下消
 苹果                 指
                               费电子品牌

                                           1-1-33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小米集团(港股上市公司,股票代码:1810.HK)及其旗下消
 小米                 指
                               费电子品牌
                               联想集团有限公司(港股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992.HK)及
 联想                 指
                               其旗下消费电子品牌
 三星                 指       Samsung Electronics Co., Ltd.及其旗下消费电子品牌
 华为                 指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及其旗下消费电子品牌
                               HP Inc.(美国上市公司,股票代码:HPQ.N)及其旗下消费电
 惠普                 指
                               子品牌
                               Dell Inc.(美国上市公司,股票代码:DELL.N)及其旗下消费
 戴尔                 指
                               电子品牌
                               宏碁股份有限公司(台股上市公司,股票代码:2353.TW)及
 宏碁                 指
                               其旗下消费电子品牌
 OPPO                 指       广东欧珀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及其旗下消费电子品牌
 vivo                 指       维沃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及其旗下消费电子品牌
                               Amazon Com Inc.(美国上市公司,股票代码:AMZN.O)及
 亚马逊               指
                               其旗下消费电子品牌
                               Bayerische Motoren Werke Aktiengesellschaft(德国上市公司,
 宝马                 指
                               股票代码:BMW.DF)及其旗下汽车品牌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旗下汽车品牌,系
 上汽                 指
                               发行人产品应用的终端品牌客户
                               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旗下汽车品牌,系发行
 北汽                 指
                               人产品应用的终端品牌客户
                               蔚来汽车(美国上市公司,股票代码:NIO.N)及其关联企业、
 蔚来                 指
                               旗下汽车品牌,系发行人产品应用的终端品牌客户
                               Tesla Inc.(美国上市公司,股票代码:TSLA.O)及其关联企
 特斯拉               指
                               业、旗下汽车品牌,系发行人产品应用的终端品牌客户
                               Panasonic Corporation(日本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752.T)及
 松下                 指
                               其关联企业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A 股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2594.SZ)
 比亚迪               指
                               及其关联企业
                               SAMSUNG SDI Co., Ltd.(韩国上市公司,股票代码:
 三星 SDI             指
                               006400.KS)及其关联企业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 股上市公司,股票代
 南极光               指
                               码:300940.SZ)及其关联企业
                               苏州诚泽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曾用名:苏州平川电子科技有限
 苏州诚泽             指
                               公司),系发行人关联方
 元江金属             指       昆山元江金属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关联方
 创维营销             指       昆山创维营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关联方
 贝倪商务             指       昆山贝倪商务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关联方
 武汉可川             指       武汉可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历史上的关联方
 全润电子             指       昆山全润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历史上的关联方
 鸿元科技             指       武汉鸿元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系武汉可川股权受让方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 股上市公司,股票代码:
 恒铭达               指
                               002947.SZ),系发行人同行业可比公司
 安洁科技             指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 股上市公司,股票代码:

                                            1-1-34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002635.SZ),系发行人同行业可比公司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 股上市公司,股票代码:
 鸿富瀚               指
                             301086.SZ),系发行人同行业可比公司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 股上市公司,股票代码:
 博硕科技             指
                             300951.SZ),系发行人同行业可比公司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A 股上市公司,股票代码:
 达瑞电子             指
                             300976.SZ),系发行人同行业可比公司
                             东莞六淳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在审企业),系发行
 六淳科技             指
                             人同行业可比公司
                             获准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人民币认
 A股                  指
                             购和进行交易的普通股股票
                             公司境内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面值为 1.00 元,股份为
 本次发行             指
                             1,72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A 股的行为
 招股说明书/本招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
                      指
 股说明书                    书》
 保荐人/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中信证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券
 发行人律师/德恒
                      指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律所
 发行人会计师/中
                      指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众环会计师
 大信/大信会计师      指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天评估             指       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金陵会所苏州分所     指       江苏金陵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苏州分所
                               发行人为本次发行上市而制定的公司章程(经发行人 2021 年
《公司章程(草案)》 指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自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
                               生效)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
《十三五规划》        指
                             要》
 股东大会             指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全国人大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国务院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中国证监会、证监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会
 国家发改委/发改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委
 工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1-1-35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科技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部
 交易所、证券交易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所
 IDC                  指       International Data Corporation 及其旗下研究报告
 WIND                 指       万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旗下财经数据库
                               为可充电电池行业和可再生能源行业提供全球市场研究和资
 SNE Research         指
                               询服务的韩国咨询机构
                               深圳市高工产研咨询有限公司,以新兴产业为研究方向的专业
 GGII                 指
                               咨询机构
 报告期/报告期各
                      指       2019 年度、2020 年度及 2021 年度
 期/报告期内
 报告期各期末         指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
 新收入准则           指
                           (2017 年修订)》(财会[2017]22 号)
                             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
 新租赁准则           指
                             租赁(2018 年修订)》(财会[2018]35 号)
                             财政部于 2017 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
                             确认和计量(2017 年修订)》(财会[2017]7 号)、《企业会
                             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 年修订)》财会[2017]8
 新金融工具准则       指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2017 年修订)》
                           (财会[2017]9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
                             报(2017 年修订)》(财会[2017]14 号)

二、专业术语

                             消费电子产品(Consumer electronics),即供日常消费者生活
 消费电子             指
                             使用之电子产品,通常会应用于娱乐、通讯以及文书等用途
                             采用非常规的车用燃料作为动力来源(或使用常规的车用燃
                             料、采用新型车载动力装置),综合车辆的动力控制和驱动方
 新能源汽车           指     面的先进技术,形成的技术原理先进、具有新技术、新结构的
                             汽车,主要包括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及燃料电池
                             汽车
                             动力电池即为工具提供动力来源的电源,多指为电动汽车、电
 动力电池             指
                             动列车、电动自行车提供动力的蓄电池
                             背光模组为液晶显示器面板的关键零组件之一。功能在于供应
 背光模组             指
                             充足的亮度与分布均匀的光源,使其能正常显示影像。
                             根据产品设计要求,利用复合和分切设备,将一种或多种材料
                           (如保护膜、胶带、泡棉、金属箔片、吸波材、覆铜板、石墨
 模切                 指
                             片、导电布、导电胶等材料)进行组合、分切,再借助于模具,
                             通过冲切设备的压力作用形成预定规格零部件的工艺
                             自动光学检测(Automatic Optical Inspection),通过光学探测
 AOI                  指     及图像分析算法对产品生产过程中遇到的常见缺陷进行自动
                             检测的设备
                             CCD 是指电荷耦合器件,是一种用电荷量表示信号大小,用耦
 CCD                  指     合方式传输信号的探测元件,20 世纪 70 年代初发展起来的一
                             种新型半导体器件。其广泛应用在摄像机、数码相机和扫描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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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

 PI                   指       聚酰亚胺薄膜
 PP                   指       聚丙烯膜
 PC/PET               指       聚酯薄膜
                               标准作业程序(Standard Operating Procedure),将某一事件的
 SOP                  指       标准操作步骤和要求以统一的格式描述出来,用来指导和规范
                               日常工作
                               物料清单(Bill of Material),是以数据格式来描述产品结构的
 BOM                  指
                               文件,供计算机自动识别
                               生产计划与生产进度控制(Production Material Control),是
                               指对生产计划与生产进度的控制,以及对物料的计划、跟踪、
 PMC                  指
                               收发、存储、使用等各方面的监督与管理和呆滞料的预防处理
                               工作
                               第五代移动通信网络(5th Generation Mobile Networks),是最
 5G                   指       新一代蜂窝移动通信技术,其性能目标是高数据速率、减少延
                               迟、节省能源、降低成本、提高系统容量和大规模设备连接
                               人工智能(Artificial Intelligence),英文缩写为 AI。它是研究、
 AI                   指       开发用于模拟、延伸和扩展人的智能的理论、方法、技术及应
                               用系统的一门新的技术科学
                               Vendor Managed Inventory,即供应商管理库存,是一种以用户
                               和供应商双方都获得最低成本为目的,在一个共同的协议下由
 VMI                  指
                               供应商管理库存,并不断监督协议执行情况和修正协议内容,
                               使库存管理得到持续改进的合作性策略
                               Hazardous Substances Free,指无有害物质、有害物质减免,主
 HSF                  指
                               要用于工业和消费产品领域
                               非标准的、定制研发的产品设备,相对于标准化产品设备,它
 定制                 指       是根据用户的独特需求,定向设计、研发、制造的产品设备,
                               是需求创新与技术创新的结合体
                               ISO9001 质量保证体系认证,通过认证的企业,在各项管理系
 ISO9001              指       统整合上已达到了国际标准,表明企业能持续稳定地向顾客提
                               供预期和满意的合格产品
                               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通过认证后可证明该组织在环
 ISO14001             指       境管理方面达到了国际水平,能够确保对企业各过程、产品及
                               活动中的各类污染物控制达到相关要求
                               IATF(International Automotive Task Force)国际汽车工作组是
                               由世界上主要的汽车制造商及协会于 1996 年成立的一个专门
                               机构。在和 ISO9001:2000 版标准结合的基础上,在 ISO/TC176
 IATF16949            指
                               的认可下,制定出了 ISO/TS16949:2002 这个规范。2009 年更
                               新为:ISO/TS16949:2009。目前执行的最新标准为:
                               IATF16949:2016
                               由国际电工技术委员会(International Electrotechnical
                               Commission,IEC)之国际电子零件认证制度(IEC Quality
 QC080000             指       Assessment System for Electronic Components,IECQ)所认定
                               的有害物质管理(Hazardous Substance Process Management,
                               HSPM)标准

      本招股说明书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 2 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
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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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概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说明书全文做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
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

一、发行人简介

      (一)概况

 中文名称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uzhou K-Hiragawa Electronic Technology Co., Ltd.
 公司住所                  昆山市千灯镇支浦路 1 号 5 号房
 法定代表人                朱春华
 注册资本                  5,160 万元
 有限公司成立时间          2012 年 3 月 15 日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日期      2018 年 4 月 27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83592501721R
                          研发、设计、生产、销售:电子元器件、电子专用材料及器件、
                          汽车配件;自有房屋出租;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道路普
 经营范围                 通货物运输(按许可证核定内容经营)。(前述经营项目中法
                          律、行政法规规定前置许可经营、限制经营、禁止经营的除外)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业务概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功能性器件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电池类功能性器件
业务方面,公司聚焦于消费电子电池和新能源动力电池两大细分领域,产品广泛
应用于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消费电子产品和新能源汽车的电池电芯及电池包;
结构类功能性器件业务方面,公司专注于笔记本电脑结构件模组领域,为笔记本
电脑制造服务商、组件生产商提供多品类、多批次、定制化的结构类功能性器件
产品,产品主要应用于笔记本电脑的内外部结构件模组中;光学类功能性器件业
务方面,公司产品主要为扩散片、防爆膜、遮光胶带等,广泛应用于显示屏、防
护玻璃等光学类零组件。

     公司拥有优质稳定的客户资源,直接客户包括 ATL、LG 化学、三星视界、
德赛电池、欣旺达、联宝电子、春秋电子、英力股份、胜利精密、蓝思科技、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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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时代、瑞浦能源、中创新航、力神电池等消费电子和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中知名
制造服务商、组件生产商,产品最终应用于苹果、联想、三星、华为等知名消费
电子终端品牌产品和北汽、上汽、宝马、蔚来、特斯拉等知名新能源汽车品牌产
品。

二、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朱春华持有公司 2,500 万股,占发行前公司股本
总额的 48.45%,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任公司董事长、首席执行官;施惠庆持有
公司 2,290 万股,占发行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44.38%,为公司第二大股东,任公司
董事、总裁。朱春华和施惠庆合计直接持有公司 4,790 万股,合计直接持股比例
为 92.83%,且朱春华和施惠庆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在行
使各项涉及股东权利、董事权利以及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及其他重大事项决策等
诸方面保持一致。因此,朱春华和施惠庆是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

     朱春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 年 5 月出生,身份证号
码 320583197905******,住所为江苏省昆山市玉山镇**。朱春华先生的个人基
本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
员”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简介”之“(一)董事
会成员”。

     施惠庆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 年 10 月出生,身份证号
码 320222198010******,住所为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施惠庆先生的个人基
本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
员”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简介”之“(一)董事
会成员”。

三、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以下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均摘自众环审字(2022)3310270 号《审计报告》
及财务报表附注或依据该审计报告计算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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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项目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66,809.29               47,937.62        41,066.27
 资产总额                               79,598.44               60,441.95        54,369.94
 流动负债                               36,663.17               25,272.68        17,896.18
 负债总额                               36,934.71               25,574.43        27,259.75
 股本                                    5,160.00                5,160.00         5,120.0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42,663.74               34,867.52        27,110.19
 股东权益合计                           42,663.74               34,867.52        27,110.19
注:公司将 2018 年度引入外部投资者(晨道投资、超兴投资和九畹投资)时收到的投资款
81,300,000.00 元按照金融负债处理,故导致财务报表股本科目金额与同期工商登记资料注册
资本(股本)金额存在差异,下同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营业收入                               74,992.91               55,970.08        47,907.18
 营业利润                               11,860.43                9,088.30         8,640.57
 利润总额                               11,849.60                9,061.41         8,826.33
 净利润                                 10,376.22                7,729.37         7,530.0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10,376.22                7,729.37         7,530.0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10,495.88                8,258.73         7,334.67
 公司股东净利润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096.15             14,545.83       7,942.0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20.73            -424.38        -475.3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128.28        -10,332.35       -4,350.05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202.37            -179.54           -8.5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6,244.78           3,609.56       3,108.11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9,413.39             13,168.61       9,55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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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主要财务指标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财务指标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流动比率(倍)                                   1.82            1.90            2.29
 速动比率(倍)                                   1.67            1.75            2.11
 资产负债率(合并公司)                      46.40%            42.31%          50.14%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44.65%            41.97%          49.94%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8.27            6.76            5.29
 (元/股)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占净
                                              0.10%             0.28%           0.58%
 资产的比例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万元)          42,663.74         34,867.52       27,110.19
              财务指标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2.46            2.24            2.17
 存货周转率(次/年)                             11.15           11.07           11.95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13,112.60         10,711.96       10,631.79
 利息保障倍数(倍)                          394.83              20.84           11.43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量
                                                  1.96            2.82            1.55
 (元/股)

四、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1,720.0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5%,本次发行未安排公司
 发行股份数量
                      股东公开发售的股份
 发行价格             34.68 元/股
                      采取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
 发行方式
                      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
                      符合资格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设 A 股股票账户的中国境内自然
 发行对象             人、法人等投资者(中国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及发行人须遵守的其
                      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拟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五、募集资金运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投入功能性元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
目、研发中心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以推动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具体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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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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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功能性元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44,450.27             35,050.15
    2       研发中心项目                            6,060.19              3,745.85
    2       补充流动资金                           14,000.00             14,000.00
                    合计                           64,510.46             52,796.00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计总投资 64,510.46 万元,其中 52,796.00 万元拟由
本次募集资金投入。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项目的资金需求
额,不足部分公司将自筹解决。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功能性元器件生产基
地建设项目已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使用自筹资金进行了投入,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将
对先前投入的自筹资金进行置换。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三节 募
集资金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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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1,720.0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5%,本次
 发行股数
                                   发行未安排公司股东公开发售的股份
 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25%
 每股发行价格                      34.68 元/股
                                   2.01 元(按经审计 2021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
 发行前每股收益
                                   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股本计算)
                                   1.51 元(按经审计 2021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
 发行后每股收益
                                   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股本计算)
                                   22.99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
 发行市盈率                        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
                                   计算)
                                   8.27 元/股(根据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13.88 元/股(根据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加上本次发行预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
                                   股本计算)
 发行市净率                        2.50 倍(按照每股发行价格和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采取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
 发行方式                          托凭证一定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不进行
                                   网下询价和配售
                                   符合资格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设 A 股股票账户的中
 发行对象                          国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中国国家法律、法规
                                   禁止及发行人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59,649.60 万元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52,796.00 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发行费用不含增
                                   68,536,000.00 元
 值税)
 其中:承销及保荐费用              47,833,696.00 元
 审计及验资费用                    8,000,000.00 元
 律师费用                          7,113,207.55 元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        4,858,490.57 元
 发行上市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730,605.88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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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一)发行人: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朱春华
 住所                  昆山市千灯镇支浦路 1 号 5 号房
 电话                  0512-57688197
 传真                  0512-36603738
 联系人                蒋宇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电话                  021-20262000
 传真                  021-20262004
 保荐代表人            张吉翔、李峻毅
 项目协办人            林臻玮
 项目组其他成员        王娴、黄逸文、王森森
(三)发行人律师: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王丽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
 电话                  021-55989888
 传真                  021-55989898
 经办律师              李源、刘璐
(四)会计师事务所: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法定代表人            石文先
 住所                  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 169 号 2-9 层
 电话                  027-86791215
 传真                  027-85424329
 经办注册会计师        吕方明、周浩
(五)资产评估机构: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谢肖琳
 住所                  常州市北塘河路 8 号恒生科技园二区 6 幢 1 号
 电话                  0519-88155678
 传真                  0519-88155675
 经办资产评估师        谢顺龙、魏筱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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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资产评估机构: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权忠光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工体东路 18 号中复大厦 3 层
 电话                  021-65012059-8209
 传真                  021-65010584
 经办资产评估师        彭桢寓(已离职)、徐敏(已离职)
(七)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 188 号
 电话                  021-68870587
(八)收款银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户名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北京瑞城中心支行
(九)拟申请上市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住所                  上海市浦东南路 528 号证券大厦
 电话                  021-68808888

三、发行人与有关中介机构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
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四、有关本次发行的重要时间安排

            发行安排                                   日期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               2022 年 9 月 22 日
 网上申购日期                   2022 年 9 月 23 日
 网上缴款日期                   2022 年 9 月 27 日
 预计股票上市日期               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将尽快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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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发行人本次发行的新股时,除本招股说明书提供的其他资料
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本节所列的各项风险因素。本节各项风险因素遵循重要
性原则或可能影响投资者决策的程度大小排序,但该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会
依次发生。

一、市场风险

       (一)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公司的功能性器件产品主要服务于消费电子及新能源汽车组件生产商、制造
服务商。我国作为全球最重要的消费电子及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的生产制造基地之
一,其行业整体规模巨大且持续增长,这也给上游功能性器件行业提供了广阔的
市场空间。

     目前,功能性器件行业市场发展趋于成熟,行业内企业在不同的细分领域、
销售区域和终端客户拥有各自的竞争优势。由于下游市场需求较大,具备相关技
术和生产能力的企业可能加入到该行业中来,同时,行业内企业也可能会渗透到
公司的业务细分领域,抢占公司客户份额,因此,公司面临着一定的市场竞争风
险。

       (二)贸易摩擦和全球产业转移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苹果、三星、特斯拉等终端品牌。依托巨大
的市场需求潜力、完备的制造业产业配套资源以及低人力成本优势,中国已成为
全球最重要的消费电子及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的生产制造基地之一。近年来,随着
中美贸易摩擦的出现以及中国人力成本优势的逐步减弱,全球产业链出现从中国
向越南、印度等其他国家转移的情况。如果未来中美贸易摩擦加剧,关税等产品
出口成本进一步增加,或者中国持续增长的内需市场和成熟的产业链和产业集群
架构无法完全抵消人力成本上升的影响,则苹果等产业链存在向越南、印度等其
他国家进一步转移的可能,进而对公司的业务发展以及直接客户的维护等产生一
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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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来,如公司无法持续维系现有客户关系或及时调整产业布局,将可能对公
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一)客户相对集中的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消费电子产品和新能源汽车的相关组件中,公司直接客
户包括 ATL、LG 化学、联宝电子、春秋电子、宁德时代、瑞浦能源、中创新航
等消费电子和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相关制造服务商、组件生产商,公司产品一般由
上述直接客户集成组装后销售给苹果、联想、三星、北汽、上汽、特斯拉等终端
品牌商。由于下游品牌集中度较高、客户对供应链集中管控等因素,产业链呈现
集中化的特征。

     报告期各期,按同一集团控制下的客户合并计算,公司前五大客户的合计销
售收入分别为 28,993.40 万元、35,960.02 万元和 48,296.27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
比重分别为 60.52%、64.25%和 64.40%,客户集中度较高。同时公司对联宝电子
及其配套的组件生产商的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34.89%、
39.85%和 33.73%。未来,若现有主要客户采购需求出现明显下滑,或客户经营
情况和资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则可能会对公司的生产销售带来不利影响。

      (二)外协供应商管理的风险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及订单需求的快速增长,公司因产能有限、生产用
工紧张以及将资源集中到附加值更高的产品等原因,将部分产品通过外协加工或
外协采购的方式进行生产。

     报告期各期,公司发生的外协加工及外协采购合计金额分别为 14,349.58 万
元、20,838.35 万元和 25,442.11 万元。虽然公司对外协供应商准入、外协质量控
制等做出了严格规定并有效执行,报告期内未发生外协原因导致的重大产品质量
问题等情形;但未来如果外协厂商不能持续满足公司产品外协的需要,或公司不
能持续保持对外协供应商的良好管理,将存在影响产品质量或生产进度的风险,
给公司整体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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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产品质量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消费电子电池及结构件和新能源汽车的动力电池等核
心组件中,上述组件对产品的稳定性、可靠性及安全性等各项性能指标均有较高
要求,公司产品质量表现将直接影响智能手机、笔记本电脑等消费电子产品及动
力电池产品的正常运行及使用寿命。公司作为合格供应商,完善的质量管控体系
和优秀的产品质量稳定性是公司维护客户关系、稳固供应商地位的重要依托。
     若公司未来在产品质量控制方面出现问题,导致出现批量退货或客户索赔,
将会影响客户关系、损害公司声誉,进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四)原材料价格上涨的风险

     公司直接原材料占营业成本比例较高,公司业务主要原材料为胶带、原膜、
保护膜、离型材料等,上述原材料采购成本受国际市场有色金属、石油等大宗商
品价格影响。近年来,大宗商品价格有所波动,导致公司主要原材料的采购价格
亦相应波动。2020 年四季度起,有色金属、石油等大宗商品价格出现上行趋势,
公司主要原材料受上游原料价格和市场供需关系影响,呈现不同程度的上涨。

     公司虽然具备了一定的传导原材料价格上涨的能力,但受限于下游客户议价
能力、竞争对手的价格调整策略等因素,并不能完全、及时地消除原材料价格上
涨带来的影响。若未来大宗商品价格持续提升,将直接影响公司的生产成本和毛
利率,公司若不能通过相应提高产品价格、技术工艺创新等方式有效的转嫁成本,
将会对公司的盈利水平会带来不利影响。

      (五)用工短缺的风险

     为保证产品质量和产品交付速度,功能性器件行业对高素质的一线生产技术
工人有着较高的需求,同时,功能性器件的生产工序存在大量的辅助性岗位,相
关岗位用工需求较大。受国家地区经济发展政策调整、就业群体结构变化以及新
经济模式冲击,全国各地出现了不同程度的用工荒,苏州作为电子加工制造行业
的产业集群代表,生产技术工人需求旺盛,用工短缺现象较明显。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产品外协、劳务用工、提高工资水平吸引劳动力等方式
有效应对了用工需求,但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及募投项目的实施,用工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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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矛盾依然存在,若公司未来不能有效或及时做出应对,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
生不利影响。

三、财务风险

       (一)应收账款账面余额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 23,063.67 万元、26,838.54 万
元和 34,198.78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8.14%、47.95%和 45.60%,
占比较高。虽然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所对应客户大部分为知名消费电子及新能
源汽车组件生产商、制造服务商,回款情况良好,资金回收及时,坏账可能性较
小,但如果公司客户未来受到行业市场环境变化、技术更新及国家宏观政策变动
等因素的影响,经营情况或财务状况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应收账款回款周
期可能延长,坏账风险增加,从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毛利率不能维持在稳定水平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31.29%、29.14%和 26.33%,呈下
降趋势。公司产品主要为定制化产品,其毛利率受消费电子和新能源汽车行业发
展情况、市场供需关系、客户结构、原材料市场价格、具体订单、竞争对手销售
策略等多种因素影响。其中,报告期内,公司对宁德时代的毛利率分别为 21.27%、
16.55%和 11.13%,逐年下降,公司对宁德时代毛利率的下降系宁德时代产业链
利润压力传导和供应链竞争加剧的共同作用。

     销售价格方面,公司部分产品因产品生命周期调价等因素利润空间相对较
小;收入结构方面,随着新能源动力电池功能性器件业务的持续放量,其收入占
比将有可能进一步提高,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可能被进一步稀释;客户价格管控
及销售策略方面,公司在保证项目合理利润空间的基础上,适当满足客户降价需
求或匹配竞争对手价格,以此稳固并深化与战略客户的合作;原材料价格方面,
虽然报告期公司各类主要原材料采购单价整体保持平稳,但上游大宗商品价格上
涨压力将压缩公司原材料采购议价空间,进而有可能对原材料采购价格产生影
响。

     报告期内受益于公司有效的采购价格管控、良好的供应商合作关系,上游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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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商品价格上涨压力并未明显传导至公司,公司与主要供应商的采购价格整体较
为稳定,主要原材料的采购价格尚未出现明显增长。

     如上述因素发生持续不利变化,将对公司的毛利率水平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
影响,公司存在主营业务毛利率下降的风险;同时,针对宁德时代销售毛利率,
虽然宁德时代通过产业链进行成本传导的压力将会伴随经济周期、行业发展、需
求释放及产业链合作在一定程度上得以改善,且公司已制定了积极措施以应对宁
德时代销售毛利率下降给公司带来的经营压力,但公司对宁德时代毛利率未来仍
存在下滑的风险。

      (三)汇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收入分别为 7,251.18 万元、9,223.92 万元和 12,701.02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5.19%、16.53%和 16.98%。公司外销收入
以美元结算,报告期各期分别发生汇兑收益-8.18 万元、-442.63 万元和-304.72
万元,与各年度人民币兑美元的汇率波动趋势相匹配。未来若公司外销收入继续
增长或人民币兑美元的汇率波动加大,可能导致公司汇兑损益发生波动,对公司
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程度的不确定风险。

      (四)税收政策风险

     2018 年 11 月 28 日,经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
江苏省税务局联合认定,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
GR201832001694,有效期 3 年。2021 年 11 月 3 日,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复审,证书编号为 GR202132002983,有效期 3 年(自 2021 年度至 2023 年度)。
因此,公司 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均可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
的相关优惠政策,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如果公司在其后的经营中不能满足高新技术企业的条件,将对公司的盈利水
平造成一定影响。

四、管理风险

      (一)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朱春华和施惠庆合计持有公司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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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发行前 92.83%的股份,本次发行后,朱春华和施惠庆仍将处于控制地位,公
司实际控制权集中。虽然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制度
及独立董事外部监督制约机制,但如果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制权地位,通过投票
表决的方式对公司的发展战略、生产经营和利润分配等决策施加不当影响,将存
在损害发行人及中小股东利益的可能性。

      (二)公司快速发展引致的管理风险

     受益于消费电子产业持续增长及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快速发展,近年来公司经
营业绩增长迅速,报告期内生产规模和营业收入均有较高增长,2019 年至 2021
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47,907.18 万元、55,970.08 万元和 74,992.91 万元,2019
年至 2021 年期间年化复合增长率达 25.12%;2019 年 12 月 3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分别为 54,369.94 万元、60,441.95 万元和 79,598.44 万元,
年均复合增长率达 21.00%。

     目前,公司已具备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科学的决策机制和规范透明的
管理模式。但是,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持续增长,尤其是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
和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资产、业务及人员等规模将进一步扩大,这将对公司管
理等方面提出更高要求。若公司治理层不能根据行业及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制定
适宜的公司战略,并适时调整和优化管理体系,将可能影响公司的长远发展,存
在一定的管理风险。

五、技术创新风险

     发行人下游消费电子行业、新能源汽车行业正处于持续的技术革新和产品持
续优化阶段,行业产品普遍呈现定制化、多样化、交期短的特点,功能性器件供
应商需要依靠较强的技术研发实力对客户的产品设计、功能需求、生产流程等问
题作出快速精准的判断,快速响应客户需求,满足客户交付期限,从而成功获取
客户并取得客户粘性。

     虽然公司的技术水平处于行业内较高水平,但随着下游消费电子行业和新能
源汽车行业不断发展,客户产品的更新升级、技术迭代以及客户需求的日益多样
化仍可能对公司现有产品和技术形成一定的冲击。如果公司未来无法对新的市场
需求、产品趋势作出正确判断,不能紧跟技术发展趋势进行提前布局,或由于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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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效率变低无法对客户需求作出快速响应,或新产品不被客户接受,公司将可能
无法持续获得客户订单,将使公司面临技术创新的风险。

六、其他风险

      (一)募投项目实施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用于功能性元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项目和补
充流动资金,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将对公司打破目前产能壁垒,进一步增强公司
研发实力起到关键性作用。虽然本次募投项目综合考虑了市场容量、现有客户合
作关系、潜在市场开拓能力、技术开发水平、行业地位等因素,经过了充分、审
慎的可行性研究,但仍存在由于募集资金不能及时到位,行业环境发生较大变化
或其他不可预见的因素从而影响项目顺利实施的风险。

     同时,功能性元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期和运营周期,存在
项目实施过程中及项目建成后,由于国家政策、市场环境等因素出现重大不利变
化而导致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无法完全消化或未达到预期收益的可能性。

      (二)本次发行后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出现较大增长。由于募集资
金使用产生效益需要一定时间,在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下,如果公
司未来业务规模和净利润未达到预期水平,公司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率等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存在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三)新冠疫情风险

     2020 年初,全国爆发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为防控疫情扩散,全国各
地采取了严格的防疫管控措施,截至目前,新冠疫情暂未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造
成重大不利影响。目前新冠疫情仍在全球范围内蔓延,给各国经济发展形成了一
定的阻力。若未来国内疫情出现大规模反复、或海外疫情长期无法得到有效控制,
则将对公司所处行业上下游产生冲击,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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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uzhou K-Hiragawa Electronic Technology Co., Ltd.
 注册资本              5,16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朱春华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2012 年 3 月 15 日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      2018 年 4 月 27 日
 住所                  昆山市千灯镇支浦路 1 号 5 号房
 邮政编码              215300
 电话                  0512-57688197
 传真                  0512-36603738
 互联网网址            http://www.sz-hiragawa.com
 电子邮箱              ir@sz-hiragawa.com

 信息披露和投资者      负责部门:证券部
 关系部门              负责人及联系方式:蒋宇(董事会秘书)0512-57688197
                       研发、设计、生产、销售:电子元器件、电子专用材料及器件、汽
                       车配件;自有房屋出租;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道路普通货物
 经营范围              运输(按许可证核定内容经营)。(前述经营项目中法律、行政法
                       规规定前置许可经营、限制经营、禁止经营的除外)(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改制重组情况

        (一)设立方式

     公司系由可川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朱春华、施惠庆、壹翊投
资和壹翔投资作为发起人,以可川有限截至 2018 年 2 月 28 日经审计的公司账面
净资产 147,267,217.44 元为基础,按照 1:0.347667 的比例折合股本 51,200,000.00
元,其余 96,067,217.44 元计入资本公积。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前后各股东的
持股比例不变。2018 年 4 月 8 日,大信会计师对可川有限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
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筹)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18]第 31-00005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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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 年 4 月 27 日,苏州市行政审批局向发行人核发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583592501721R 的《营业执照》。

       (二)发起人情况

     公司成立时,发起人名称和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朱春华                             25,000,000         48.83%
          2             施惠庆                             22,900,000         44.73%
          3             壹翊投资                            2,100,000          4.10%
          4             壹翔投资                            1,200,000          2.34%
                    合计                                   51,200,000        100.00%

     上述发起人的具体情况参见本节之“七、发起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
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之“(一)发起人的基本情况”相关内容。

       (三)发行人改制设立前后,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
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系由可川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成立前后,主要发
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及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发起人为朱春华、施惠庆、壹翊投资、壹翔投资。其中,朱春华、施惠
庆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壹翊投资、壹翔投资为公司设立的员工持股平台。公司改
制设立前后,朱春华、施惠庆除可川有限外拥有的主要资产和从事的主要业务参
见本招股说明书本节之“七、发起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
际控制人情况”之“(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

       (四)发行人设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系由可川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承继了可川有限的全部资
产和业务。公司成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包括经营所需的货币资金、房屋及建筑物、
生产设备、运输设备、办公设备等经营性资产以及子公司的股权,均为可川有限
业务经营而形成。公司设立时主要从事功能性器件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业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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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公司资产的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五、
发行人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情况”。

      (五)改制前原企业的业务流程、改制后发行人的业务流程,以
及原企业和发行人业务流程间的联系

     公司系由可川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改制前后公司的业务
流程没有发生变化,公司的业务流程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
之“四、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相关内容。

      (六)发行人成立以来在生产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的关联关系
及演变情况

     公司成立以来,公司在生产经营方面独立运行。报告期内,除股权关系以及
本招股说明书已经披露的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以外,公司在生产经营方面与主要
发起人不存在其他的关联交易,也没有发生重大的变化,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
明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七)发起人出资资产的产权变更手续办理情况

     公司系由可川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可川有限的全部资
产、负债和权益由公司承继,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资产完整,合法拥有或使用与业
务经营有关的资产。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资产权证和资质证书更名手续均
已办理完毕。

三、发行人股本结构的形成、变化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股本形成及变化情况

     可川有限成立于 2012 年 3 月 15 日,公司股本形成及变化过程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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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成立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设立及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外,
公司共进行了 1 次股权转让及 5 次增资,相关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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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背景和      价格确定的依据                            作价差异的原因                       股东资金来源及
         事项            具体情况                                       所履行的法律程序                          价款支付情况
号                                        原因          及合理性                                  与合理性                             其合法性
                                                                      本次设立已经可川有限当
                                                                      时全体自然人同意并签署                     2012年3月,可川
                 朱春华、施惠庆共同
      2012年3                                       按1元/1元注册资   相关文件;已履行了验资                     有限股东朱春
                 以货币方式出资设立                                                                                              股东自有资金,
1     月,可川有                    公司成立        本的价格确定,    程序且发行人会计师已对 不适用              华、施惠庆新增
                 可川有限,注册资本                                                                                              资金来源合法
      限设立                                        定价合理          相关验资报告进行了复                       出资额全部实缴
                 为500万元
                                                                      核;已经主管工商部门核                     到位
                                                                      准登记
                                                                      本次增资已经可川有限当
                                                                                                                 2012年12月至
                 朱春华、施惠庆以货                                   时全体股东同意并签署相
      2012年12                         业务开拓,                                                                2014年8月,可川   股东自有资金及
                 币方式各认缴新增出               按1元/1元注册资     关文件;已履行了验资程
      月,可川有                       调整注册                                                                  有限股东朱春      对外投资经营所
2                资3,750万元,可川有              本的价格确定,      序且发行人会计师已对相 不适用
      限第一次                         资本金规                                                                  华、施惠庆新增    得,资金来源合
                 限注册资本由500万                定价合理            关验资报告进行了复核;
      增资                             模                                                                        出资额全部实缴    法
                 元增加至8,000万元                                    已经主管工商部门核准登
                                                                                                                 到位
                                                                      记
                                       壹翊投资、
                 施惠庆将其持有的可    壹翔投资     本次股权转让及
                 川有限4.2%的股权      作为员工     增资的价格为6
                                                                                              本次股权转让及
                 (对应注册资本210     持股平台,   元/1元注册资本, 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已经                      2017年12月,壹
                                                                                              增资距离前次增
      2017年12 万元)以1,260万元的     通过股权     系综合考虑市场 可川有限当时全体股东同                        翊投资已向施惠    股东自有资金
                                                                                              资间隔时间较长,
      月,第一次 价格转让给壹翊投      转让及增     情况、公司资产 意并签署相关文件及已经                        庆支付完毕全部    (合伙人投入其
                                                                                              以及公司经营发
3     股权转让、 资;壹翔投资以货币    资方式取     负债状况及盈利 主管工商部门核准登记;                        股权受让款项;    自有或自筹资
                                                                                              展较好,净资产有
      第二次增 方式出资720万元认       得可川科     情况、未来发展 本次增资已于2018年3月                         壹翔投资新增出    金),资金来源
                                                                                              所增长,因此前后
      资         缴新增注册资本120     技股权,以   前景、员工持股 验资且发行人会计师已对                        资额全部实缴到    合法
                                                                                              增资价格存在差
                 万元,可川有限注册    实现吸引     等因素后,各方 相关验资报告进行了复核                        位
                                                                                              异合理
                 资本由5,000万元增     和留住优     协商确定,定价
                 加至5,120万元         秀人才之     合理
                                       目的
      2018年4    可川有限以截至2018                                本次股份改制已经可川有                        经验资,截至
                                                    经审计的净资产
4     月,可川有 年2月28日经审计的 股份改制                        限当时全体股东同意并签 不适用                 2018年2月,股东 不适用
                                                    折股,定价合理
      限整体变 账面净资产                                          署相关文件;可川科技全                        以其拥有的可川


                                                                        1-1-57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序                                        背景和      价格确定的依据                              作价差异的原因                      股东资金来源及
         事项            具体情况                                          所履行的法律程序                           价款支付情况
号                                          原因          及合理性                                    与合理性                            其合法性
      更为股份     147,267,217.44元按                                    体发起人已签署了相关发                      有限的净资产折
      有限公司     照1:0.347667的比例                                    起人协议并审议通过相关                      合的实收资本已
                   折为股份公司的股本                                    决议;已履行了审计、资                      全部缴足
                   5,120万股,每股面值                                   产评估及验资程序且发行
                   人民币1元,净资产余                                   人会计师已对相关验资报
                   额96,067,217.44元计                                   告进行复核;已经主管工
                   入股份公司资本公                                      商部门核准登记
                   积,整体变更设立为
                   股份有限公司
                                                                                                  前后价格存在差
                                                                                                  异的原因为:①前
                                                本次增资价格为
                                                                                                  次股权转让及增
                                     增强发行 6.25元/股,系综
                                                                                                  资系员工持股平
                                     人的资金 合考虑上一轮增
                 晨道投资以5,455万                                                                台对公司增资或
                                     实力、优化 资及股权转让的 本次增资已经可川科技当
                 元认购872.80万股、                                                               受让股权;本次增   2018年4月,可川
      2018年5                        发行人股 价格、市场情况、时全体股东同意并签署相
                 超兴投资以545万元                                                                资系为增强公司     科技股东晨道投
      月,股份公                     权结构以 公司盈利情况、 关文件,已于2018年7月验                                                 股东自有资金,
5                认购87.20万股,可川                                                              的资金实力及优     资、超兴投资新
      司第一次                       及晨道投 市盈率等因素     资且发行人会计师已对相                                                资金来源合法
                 科技的股本总额由                                                                 化公司的股权结     增出资额全部实
      增资                           资、超兴投 后,按可川科技 关验资报告进行复核;已
                 5,120万股增加至                                                                  构而引进外部投     缴到位
                                     资看好公 投前估值3.2亿元 经主管工商部门核准登记
                 6,080万股                                                                        资机构;②因公司
                                     司的未来 为参考并经各方
                                                                                                  经营发展较好,净
                                     发展前景 协商确定,定价
                                                                                                  资产有所增长。
                                                合理
                                                                                                  因此前后价格存
                                                                                                  在差异合理
                                         随着公司     本次增资价格为     本次增资已经可川科技当
                 九畹投资以2,130万
      2018年11                           业务规模     7.5元/股,系综合   时全体股东同意并签署相   上轮增资后,公司   2018年11月,可
                 元认购284万股,可川
      月,股份公                         的扩大,进   考虑公司上一轮     关文件;已于2018年11月   业绩快速增长,前   川科技股东九畹 股东自有资金,
6                科技的股本总额由
      司第二次                           一步增强     增资价格、市场     验资且发行人会计师已对   后增资价格存在     投资新增出资额 资金来源合法。
                 6,080万股增加至
      增资                               公司资金     情况、公司盈利     相关验资报告进行复核;   差异合理           全部实缴到位
                 6,364万股
                                         实力及优     情况、市盈率等     已经主管工商部门核准登


                                                                           1-1-58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序                                    背景和      价格确定的依据                             作价差异的原因                     股东资金来源及
         事项            具体情况                                   所履行的法律程序                             价款支付情况
号                                      原因          及合理性                                   与合理性                           其合法性
                                    化其股权      因素后,按可川 记
                                    结构、以及    科技投前估值
                                    九畹投资      4.56亿元为参考
                                    看好公司      并经各方协商确
                                    未来发展      定,定价合理
                                    前景
                                                                                             前后增资价格存
                                     泓珅精豫
                                                                                             在差异的原因为:
                                     作为员工
                                                                                             前次增资系为增
                                     持股平台,
                                                  本次增资的价格                             强发行人的资金
                 泓珅精豫以1,039.5万 通过增资                       本次增资已经可川科技当                                      股东自有资金
      2020年9                                     为6.93元/股,系                            实力及优化发行     2020年9月,可川
                 元认购150万股,可川 方式取得                       时全体股东同意并签署相                                      (合伙人投入其
      月,股份公                                  参考同期壹翊投                             人股权结构而引     科技股东泓珅精
7                科技的股本总额由    可川科技                       关文件;已于2020年11月                                      自有或自筹资
      司第三次                                    资、壹翔投资减                             进外部投资机构;   豫新增出资额全
                 5,010万股增加至     股权,以实                     验资;已经主管工商部门                                      金),资金来源
      增资                                        资价格并经各方                             本次增资系为吸     部实缴到位
                 5,160万股           现吸引和                       核准登记                                                    合法。
                                                  协商一致确定                               引和留住优秀人
                                     留住优秀
                                                                                             才;因此前后增资
                                     人才之目
                                                                                             价格存在差异合
                                     的
                                                                                             理




                                                                      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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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历次股权转让、增资不存在委托持股、利益输送或其他利益安排的情形;
公司历次股权转让、增资均为股东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1、公司历次减资情况

     公司成立后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共进行了 2 次减资,相关具体情况如下:

   (1)2017 年 9 月,第一次减资(注册资本减少至 5,000 万元)

     1)基本情况

     2017 年 7 月 18 日,可川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川有限注册
资本由 8,000 万元减少至 5,000 万元,减少注册资本 3,000 万元分别由股东朱春
华、施惠庆以货币方式各减少出资 1,500 万元,减资价格为各 1,500 万元;并同
意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改。本次减资完成后,可川有限注册资本变更为
5,000 万元,实收资本变更为 5,000 万元。

     2)减资的背景、原因和合理性

     本次减资主要背景及原因系:本次减资前,相较公司经营规模情况,公司注
册资本金额较大,结合未来发展战略以及后续引入员工持股、调整股权结构的需
求,公司决定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减资的背景及原因具有合理性。

     3)减资金额确定依据

     本次减资价格为 1 元/1 元注册资本,按注册资本定价。

     4)减资履行的程序以及股东和债权人是否有不同意见

     本次减资已经可川有限股东会表决通过,并相应修改了当时的公司章程。可
川有限编制了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并向其债权人发出减资通知书。根据相关
债权人出具的《减资通知书回执》,该等债权人已收到可川有限减资通知书,并
知悉本次减资事项,对本次减资事项无异议、不要求可川有限清偿债务或要求提
供相应担保。

     2017 年 8 月 1 日,可川有限在《江苏经济报》上刊登了《减资公告》,该公
告载明可川有限根据 2017 年 7 月 18 日股东会决议,拟将注册资本从 8,000 万元
减至 5,000 万元,债权人可自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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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 年 9 月 17 日,可川有限出具了《苏州可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债务清偿
或提供担保的说明》,截至 2017 年 9 月 17 日,无债权人要求可川有限清偿债务
或要求提供相应担保。

     2017 年 9 月 18 至 19 日,可川有限已向朱春华、施惠庆支付完毕全部减资
款项。

     2017 年 9 月 22 日,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05830218_3)公司变更[2017]
第 09220046 号《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司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核准此次注
册资本变更。同日,可川有限取得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新核发的《营业执照》。

     2017 年 12 月 2 日,金陵会所苏州分所出具金会苏内验字[2017]第 0142 号《验
资报告》,经其验证,截至 2017 年 9 月 19 日止,公司已减少注册资本合计 3,000
万元。变更后的可川有限注册资本为 5,000 万元,实收资本为 5,000 万元,占注
册资本总额的 100%。中审众环会计师对本次验资进行了复核,并出具了众环专
字(2021)3310165 号《验资复核报告》。

     综上,公司本次减资已履行了股东会决议、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通
知债权人、刊登减资公告等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相关程序,减资过程合
法合规、程序完备,不存在股东和债权人持有不同意见的情形。

     5)是否存在股东未按照出资期限履行出资义务的情形,是否存在出资不实、
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的情形,是否符合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减资前,公司的注册资本已经全体出资股东按照约定时间足额缴纳出资
款项并完成工商登记及验资手续;本次减资不存在股东未按照出资期限履行出资
义务的情形,不存在出资不实、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的情况;本次减资已履行法
律法规所要求的相关程序,符合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2)2020 年 9 月,股份公司第一次减资(股本总额减少至 5,010 万股)

     1)基本情况

     2020 年 7 月,晨道投资、超兴投资、九畹投资分别与可川科技、朱春华、
施惠庆签署《减资协议》,约定晨道投资、超兴投资、九畹投资均以减资的方式
退出可川科技,不再担任可川科技股东 ,可川科技向晨道投资支付减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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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470,958.90 元、向超兴投资支付减资款 6,241,369.86 元、向九畹投资支付减资
款 23,468,905 元。同时,壹翊投资、壹翔投资减少其所持部分公司股份。

                                   减少股份数             减资价款
   序号        减资股东名称
                                     (万股)               (元)
     1            晨道投资                      872.80        62,470,958.90
     2            九畹投资                      284.00        23,468,905.00
     3            超兴投资                       87.20         6,241,369.86
     4            壹翊投资                       73.00         5,056,053.00
     5            壹翔投资                       37.00         2,562,657.00
              合计                          1,354.00          99,799,943.76

     2)减资的背景、原因和合理性

     本次减资主要背景及原因系在创业板注册制平移政策推出后公司决定暂不
向深圳交易所递交上市申请文件,机构股东晨道投资、超兴投资、九畹投资以及
壹翊投资、壹翔投资中的部分合伙人希望收回投资。本次减资的背景及原因具有
合理性。

     3)减资金额确定依据

     晨道投资、超兴投资本次减资价格约为 7.1575 元/股,九畹投资本次减资价
格约为 8.2637 元/股,均系按晨道投资、超兴投资、九畹投资入股时与公司及其
实际控制人约定的退出价格计算,即按其原始出资成本加上其实际缴付出资之日
至减资协商确定之日期间年利率 10%的利息(含税)再扣减其已从公司取得的分
红计算,并经各方协商一致确认;壹翊投资、壹翔投资本次减资价格为 6.9261
元/股,本次减资价格系员工持股平台内各减资合伙人其原始出资成本加上协商
确定的一定利息定价。

     4)减资履行的程序以及股东和债权人是否有不同意见

     公司本次减资已经可川科技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并相应修改了当时的公司章
程。公司编制了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并向其债权人发出减资通知书。根据相
关债权人出具的《减资通知书回执》,该等债权人已收到可川科技减资通知书,
并知悉本次减资事项,对本次减资事项无异议、不要求可川科技清偿债务或要求
提供相应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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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 7 月 9 日,公司在《扬子晚报》上刊登了《减资公告》,该公告载明
公司根据 2020 年 7 月 8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拟将注册资
本从 6,364 万元减至 5,010 万元,债权人可自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要求公司清偿债
务或提供担保。

     2020 年 8 月 31 日,公司出具了《苏州可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债务清偿或提
供担保的说明》,截至 2020 年 8 月 31 日,无债权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要求提
供相应担保。

     2020 年 7 月至 10 月,可川科技已向晨道投资、超兴投资、九畹投资以及壹
翊投资、壹翔投资支付完毕全部减资款项。

     2020 年 9 月 1 日,苏州市行政审批局核发(spks05830218-2)公司变更[2020]
第 09010003 号《苏州市行政审批局公司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核准此次注册资
本变更。同日,公司取得苏州市行政审批局重新核发的《营业执照》。

     2020 年 11 月 1 日,中审众环会计师出具众环验字(2020)330008 号《验资
报告》,经其验证,截至 2020 年 9 月 1 日止,公司已减少股本 1,354 万股,其中
减少晨道投资 872.8 万股,减少九畹投资 284 万股,减少超兴投资 87.2 万股,减
少壹翊投资 73 万股,减少壹翔投资 37 万股;本次变更后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
合计 5,010 万元。

     因此,公司本次减资已履行了股东会决议、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通
知债权人、刊登减资公告等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相关程序,减资过程合
法合规、程序完备,不存在股东和债权人持有不同意见的情形。

     5)是否存在股东未按照出资期限履行出资义务的情形,是否存在出资不实、
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的情形,是否符合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减资前,公司的注册资本已经全体出资股东按照约定时间足额缴纳出资
款项并完成工商登记及验资手续;本次减资不存在股东未按照出资期限履行出资
义务的情形,不存在出资不实、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的情况;本次减资已履行法
律法规所要求的相关程序,符合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根据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昆山市
税务局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确认公司报告期内没有因违反有关工商行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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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方面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的记录。

     综上所述,公司历次减资的背景及原因合理,已履行必要程序,不存在股东
未按照出资期限履行出资义务的情形,不存在出资不实、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的
情形,不存在股东和债权人持有不同意见的情形,符合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
定。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1、2012 年 3 月,有限公司成立

     发行人前身为可川有限。2012 年 3 月 15 日,朱春华、施惠庆出资设立可川
有限,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朱春华、施惠庆各认缴 250.00 万元出资额。

     2012 年 3 月 15 日,苏州华瑞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出资进行了审验并出
具了《苏州可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华瑞验内字[2012]220 号)。

     2012 年 3 月 15 日,昆山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可川有限设立并颁发了注册号
为 320583000515012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可川有限成立时的股权结构为:

         序号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朱春华                           250.00          50.00%
           2           施惠庆                           250.00          50.00%
                   合计                                 500.00        100.00%

       2、2012 年 12 月,有限公司第一次增资

     2012 年 12 月 14 日,可川有限召开股东会并通过决议:同意增加注册资本
7,500.00 万元,以货币方式出资,其中股东朱春华认缴出资 3,750.00 万元、实缴
1,500.00 万元;股东施惠庆认缴出资 3,750.00 万元、实缴 1,500.00 万元。本次增
资完成后可川有限注册资本变更为 8,000.00 万元,实收资本 3,500.00 万元。

     2012 年 12 月 17 日,上海力鼎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增资进行了审验并出具
了《验资报告》(沪力鼎内验[2012]第 K0445 号)。

     2012 年 12 月 17 日,昆山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可川有限本次变更并颁发了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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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变更后可川有限股权结构为:

         序号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朱春华                             4,000.00                 50.00%
           2           施惠庆                             4,000.00                 50.00%
                    合计                                  8,000.00                100.00%

       本次增资资金由两名实际控制人分四次缴纳,具体情况如下:
                                            实缴出资金额
 序号           出资时间          出资人                               验资情况
                                              (万元)
                                 朱春华             1,500.00   《验资报告》(沪力鼎内验
   1     2012 年 12 月 14 日
                                 施惠庆             1,500.00   [2012]第 K0445 号)

                                 朱春华             1,000.00   《验资报告》(苏信会内验
   2     2013 年 8 月 12 日
                                 施惠庆             1,000.00   字[2013]第 096 号)

                                 朱春华              750.00    《验资报告》(金会苏内验
   3     2014 年 5 月 9 日
                                 施惠庆              750.00    字[2017]第 0137 号)

                                 朱春华              500.00    《验资报告》(金会苏内验
   4     2014 年 8 月 5 日
                                 施惠庆              500.00    字[2017]第 0137 号)

                    合计                            7,500.00              -

       3、2017 年 9 月,有限公司第一次减资

       2017 年 7 月 18 日,可川有限召开股东会并通过决议:同意减少注册资本
3,000.00 万元,其中股东朱春华减少出资 1,500.00 万元,股东施惠庆减少出资
1,500.00 万元。变更后公司注册资本为 5,000.00 万元。

       可川有限于 2017 年 8 月 1 日在《江苏经济报》刊登了《减资公告》,截至
2017 年 9 月 17 日,无债权人要求可川有限清偿债务或要求提供相应担保。

       2017 年 9 月 22 日,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可川有限本次变更并颁发了
《营业执照》。

       2017 年 12 月 2 日,金陵会所苏州分所对上述注册资本变化进行了审验并出
具《验资报告》(金会苏内验字[2017]第 0142 号)。

       本次减资后可川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朱春华                             2,500.00                 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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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2            施惠庆                          2,500.00          50.00%
                   合计                                5,000.00        100.00%

     4、2017 年 12 月,有限公司第一次股权转让、第二次增资

     2017 年 12 月 18 日,可川有限召开股东会并通过决议:

     (1)同意施惠庆将其持有的公司 4.20%股权(对应出资额 210.00 万元)作
价 1,260.00 万元转让给壹翊投资;

     (2)同意增加注册资本 120.00 万元,由壹翔投资以货币方式认缴,变更后
注册资本为 5,120.00 万元,壹翔投资实际出资 720.00 万元,其中 120.00 万元计
入注册资本,其余 600.0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7 年 12 月 28 日,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可川有限本次变更并颁
发了《营业执照》。

     2018 年 3 月 20 日,金陵会所苏州分所对上述注册资本变化进行了审验并出
具《验资报告》(金会苏内验字[2018]第 0030 号)。

     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后可川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朱春华                          2,500.00          48.83%
          2            施惠庆                          2,290.00          44.73%
          3            壹翊投资                         210.00               4.10%
          4            壹翔投资                         120.00               2.34%
                   合计                                5,120.00        100.00%

     5、2018 年 4 月,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4 月 5 日,大信会计师出具《审计报告》 大信审字[2018]第 31-00082
号):截至 2018 年 2 月 28 日,可川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为 147,267,217.44 元。

     2018 年 4 月 6 日,中天评估出具《苏州可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拟变更设立
股份有限公司涉及的净资产价值资产评估报告》(苏中资评报字[2018]第 6048
号):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8 年 2 月 28 日,可川有限净资产评估值为 15,729.3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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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 年 4 月 8 日,可川有限召开临时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以可川有限
截至 2018 年 2 月 28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 147,267,217.44 元为基础,按照 1:0.347667
的比例折合股本 51,200,000.00 元,其余 96,067,217.44 元计入资本公积,整体变
更为股份公司。同日,可川有限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共同签订《关于设立苏州可
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发起人协议》。

     2018 年 4 月 8 日,大信会计师对可川有限整体变更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苏
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筹)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18]第 31-00005
号)。

     2018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并通过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等议案。

     2018 年 4 月 27 日,苏州市行政审批局核准可川有限本次整体变更并颁发了
《营业执照》。

     本次整体变更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朱春华                        25,000,000          48.83%
          2            施惠庆                        22,900,000          44.73%
          3            壹翊投资                       2,100,000              4.10%
          4            壹翔投资                       1,200,000              2.34%
                   合计                              51,200,000        100.00%

     6、2018 年 5 月,股份公司第一次增资

     2018 年 5 月 22 日,可川科技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通过决议:
同意公司新增股本 960.00 万股,其中晨道投资以 5,455.00 万元认购 872.80 万股、
超兴投资以 545.00 万元认购 87.20 万股,增资价格 6.25 元/股。本次增资完成后,
公司的注册资本增加至 6,080.00 万元,其中晨道投资、超兴投资持有公司股份的
比例分别为 14.36%、1.43%。

     2018 年 7 月 20 日,金陵会所苏州分所对本次变更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
资报告》(金会苏内验字[2018]第 0082 号)。

     2018 年 5 月 31 日,苏州市行政审批局核准可川科技本次变更并颁发了《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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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执照》。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朱春华                        25,000,000          41.12%
          2            施惠庆                        22,900,000          37.66%
          3            晨道投资                       8,728,000          14.36%
          4            壹翊投资                       2,100,000              3.45%
          5            壹翔投资                       1,200,000              1.97%
          6            超兴投资                        872,000               1.43%
                   合计                              60,800,000        100.00%

     7、2018 年 11 月,股份公司第二次增资

     2018 年 10 月 23 日,可川科技召开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通过决议:
同意公司新增股本 284.00 万股,九畹投资以 2,130.00 万元认购,增资价格 7.50
元/股。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增加至 6,364.00 万元,其中九畹投资
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为 4.46%。

     2018 年 11 月 26 日,金陵会所苏州分所对本次变更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
资报告》(金会苏内验字[2018]第 0114 号)。

     2018 年 11 月 27 日,苏州市行政审批局核准了可川科技本次变更并颁发了
《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朱春华                        25,000,000          39.28%
          2            施惠庆                        22,900,000          35.98%
          3            晨道投资                       8,728,000          13.71%
          4            九畹投资                       2,840,000              4.46%
          5            壹翊投资                       2,100,000              3.30%
          6            壹翔投资                       1,200,000              1.89%
          7            超兴投资                        872,000               1.37%
                   合计                              63,640,00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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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2020 年 9 月,股份公司第一次减资

     2020 年 7 月 8 日,可川科技召开股东会并通过决议:同意减少注册资本
1,354.00 万元,其中股东晨道投资减少出资 872.80 万元,股东九畹投资减少出资
284.00 万元,股东壹翊投资减少出资 73.00 万元,股东壹翔投资减少出资 37.00
万元,股东超兴投资减少出资 87.20 万元。变更后公司注册资本为 5,010.00 万元。

     可川科技于 2020 年 7 月 9 日在《扬子晚报》刊登了《减资公告》,截至 2020
年 8 月 31 日,无债权人要求可川有限清偿债务或要求提供相应担保。

     2020 年 9 月 1 日,苏州市行政审批局核准了可川科技本次变更并颁发了《营
业执照》。

     2020 年 11 月 1 日,中审众环会计师对上述注册资本变化进行了审验并出具
了《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0)330008 号)。

     本次减资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朱春华                         25,000,000                49.90%
           2           施惠庆                         22,900,000                45.71%
           3           壹翊投资                        1,370,000                    2.73%
           4           壹翔投资                           830,000                   1.66%
                    合计                              50,100,000              100.00%

     (1)本次减资的原因及商业合理性

     本次减资主要背景及原因系在创业板注册制平移政策推出后公司决定暂不
向深圳证券交易所递交上市申请文件,机构股东晨道投资、超兴投资、九畹投资
以及壹翊投资、壹翔投资中的部分合伙人希望收回投资。本次减资的背景及原因
具有合理性。

     (2)减资价格及确定依据

     本次减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减资股东名称        减少股份数(万股)             减资价款(元)
     1             晨道投资                          872.80               62,470,958.90
     2             九畹投资                          284.00               23,468,9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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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减资股东名称       减少股份数(万股)            减资价款(元)
     3             超兴投资                          87.20               6,241,369.86
     4             壹翊投资                          73.00               5,056,053.00
     5             壹翔投资                          37.00               2,562,657.00
                 合计                              1,354.00             99,799,943.76

     晨道投资、超兴投资本次减资价格约为 7.16 元/股,九畹投资本次减资价格
约为 8.26 元/股,均系按晨道投资、超兴投资、九畹投资入股时与公司及其实际
控制人约定的退出价格计算,即按其原始出资成本加上其实际缴付出资之日至减
资协商确定之日期间年利率 10%的利息(含税)再扣减其已从公司取得的分红计
算,并经各方协商一致确认;壹翊投资、壹翔投资本次减资价格约为 6.93 元/股,
本次减资价格系员工持股平台内各个减资合伙人其原始出资成本加上协商确定
的一定利息定价。

     (3)减资的资金来源和资金去向

     公司用于支付本次减资价款的资金均来源于自有资金,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
直接转入相关股东的银行账户,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去向明确,不存在损害公司、
其他股东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9、2020 年 9 月,股份公司第三次增资

     2020 年 9 月 18 日,可川科技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通过决议:
同意公司新增股本 150.00 万股,泓珅精豫以 1,039.50 万元认购,增资价格 6.93
元/股。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增加至 5,160.00 万元,其中泓珅精豫
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为 2.91%。

     2020 年 9 月 29 日,苏州市行政审批局核准了可川科技本次变更并颁发了《营
业执照》。

     2020 年 11 月 24 日,中审众环会计师对上述注册资本变化进行了审验并出
具了《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0)330009 号)。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朱春华                       25,000,000               4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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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2               施惠庆                          22,900,000               44.38%
          3               泓珅精豫                         1,500,000                 2.91%
          4               壹翊投资                         1,370,000                 2.66%
          5               壹翔投资                          830,000                  1.61%
                       合计                               51,600,000             100.00%

      (三)发行人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发行人设立以来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四)发行人的对赌协议情况

     1、相关对赌协议的具体内容及执行情况

     2018 年 3 月,晨道投资、超兴投资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壹翊投资、壹翔
投资签署了《投资协议》,同日,晨道投资、超兴投资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签署
了《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2018 年 10 月,九畹投资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签署
了《增资协议》及《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前述协议存在约定回购权、目标业
绩及补偿承诺、优先分配权、反稀释、优先认购权、股权转让限制、共同出售权、
股息分配权、信息权和检查权、共同投资和最优惠待遇等对赌条款或特殊利益安
排等对赌条款或特殊利益安排的情况,其中回购权、目标业绩及补偿承诺条款主
要内容如下:

 对赌股东       条款                           条款内容                        执行情况
                         创始人分别且连带承诺,创始人将促使公司及其子公
                         司(如有)在 2018 财务年度、2019 财务年度和 2020
                         财务年度分别实现如下目标业绩:
                         (1)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期间,
                         公司经审计的扣非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4,500 万元;
               目标业
                         (2)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期间,
               绩及补                                                         未涉及
                         公司经审计的扣非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
               偿承诺
                         (3)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期间经
 晨道投资
                         审计的扣非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5,500 万元。
 超兴投资
                         如果公司未能实现前述任一年度的承诺净利润,且实
                         际扣非净利润低于该年度承诺净利润的 90%,则投资
                         人有权要求创始人进行补偿
                         2.1.如下列条件中任一项成立,则投资人有权选择退
                         出(亦有权继续持有)对公司的投资:                   已 触发 并以
               回购权    (1)公司未能(或因重大变故而不能)在 2021 年        减 资方 式执
                         12 月 31 日之前实现“合格 IPO”;                    行
                         (2)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或发生其他事由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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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赌股东     条款                        条款内容                        执行情况
                       致可预见公司不能在前述约定期限内实现合格 IPO
                       的申报;
                       (3)创始人违背承诺和保证或违反本协议约定且经
                       过投资人书面催告后 60 天内未能充分且有效补救
                       的。
                       2.2.投资人按前款约定选择退出投资时,投资人有权
                       要求创始人中的一方或多方在投资人提出要求后三
                       十天内以受让股权等方式收购投资人对公司的全部
                       股权投资,收购价格为投资人投资金额加上 10%年息
                       (单利)扣减投资人已从公司取得的分红,计息期间
                       为从投资人实际支付投资款之日起至创始人实际支
                       付收购价款之日止;投资人接受创始人或公司寻找的
                       其他投资者以前述价格收购投资人对公司的投资。如
                       创始人未能在投资人要求回购后三十天内支付股权
                       收购价款,则除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赋予的其他救济方
                       式之外,投资人还有权要求以减资等方式实现投资人
                       的退出,创始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1.1 若出现以下情形时,投资方有权要求实际控制人
                       回购投资方所持公司股权:2021 年 12 月 31 日(含
                       当日)之前,公司股票未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则投资方有权要求实际控制人回购投
                                                                         已 触发 并以
                       资方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
 九畹投资    回购权                                                      减 资方 式执
                       1.2 投资方根据约定行使回购权的,股权回购价金额
                                                                         行
                       为投资价款按年息 10%(单利)计算的本息之和扣减
                       投资方已从公司取得的分红,计息期间为从投资方实
                       际支付投资款之日起至实际控制人支付收购价款之
                       日

     2、对赌协议的解除情况

     公司已通过与晨道投资、超兴投资、九畹投资签署减资协议的方式,完成了
回购,解除并终止了相关对赌协议及条款。

     2020 年 7 月,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分别与晨道投资、超兴投资、九畹投资
签署了减资协议,约定:各方一致同意,晨道投资、超兴投资、九畹投资均以减
资的方式退出发行人,不再担任发行人股东,公司应于 2020 年 7 月 15 日向晨道
投资、九畹投资支付减资款 62,470,958.90 元、23,468,905 元,于超兴投资另行通
知的日期向超兴投资支付减资款 6,241,369.86 元,晨道投资、超兴投资及九畹投
资自行承担因本次减资而产生的所得税等税费;各方一致同意,自全额收到减资
对价且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上述《投资协议》(或《增资协议》)
及其补充协议解除并终止,晨道投资、超兴投资、九畹投资在投资协议(或《增
资协议》)及其补充协议项下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减资协议签署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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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之前产生的所有权利、义务、责任、承诺和保证)均告解除并终止。

     2020 年 7 月,公司向晨道投资、九畹投资支付完毕相关减资款项;2020 年
8 月 19 日、2020 年 10 月 19 日,公司向超兴投资支付完毕减资款项。2020 年 9
月 1 日,苏州市行政审批局核准了本次注册资本变更

     综上,公司曾经的股东晨道投资、超兴投资、九畹投资于 2020 年 9 月均以
减资的方式退出公司,并不再持有公司股份,相关减资对价已支付完毕且已办理
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根据各方签署的《减资协议》,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
日,晨道投资、超兴投资、九畹投资与公司及公司股东签署的上述《投资协议》
(或《增资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中包含的对赌条款或其他特殊利益安排均已解
除并全部终止执行。

     3、发行人是否完全清理对赌协议,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是否会影响
发行人股权的稳定

     晨道投资、超兴投资、九畹投资已通过公司减资方式退出公司,且其与公司
及公司股东签署的上述《投资协议》(或《增资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中包含的对
赌条款或其他特殊利益安排均已解除并全部终止执行,公司已完成了对赌协议的
清理。

     晨道投资、超兴投资、九畹投资与公司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就对赌协议的
清理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晨道投资、超兴投资、九畹投资各自因获得公司股
权/股份及股东特殊权利所签署的相关协议及权利义务相应全部终止;除前述协
议外,其与晨道投资、超兴投资、九畹投资未签署或达成其他以公司经营业绩、
发行上市等事项作为标准,以持有的公司股份回购或调整、股东权利优先、业绩
补偿等安排作为实施内容的有效的或将生效的协议安排或类似的对赌安排。

     同时,公司现有全体股东出具《无对赌协议的确认函》,确认与公司或公司
现有股东或其他任何第三方之间不存在以公司的经营业绩、发行上市等事项作为
标准,对所持公司的股份进行回购或调整、股东权利优先等安排作为实施内容的
有效的或将生效的协议安排或类似的对赌安排。

     综上,公司已完成对赌协议的清理,相关股东已通过公司减资方式退出公司,
相关协议及其项下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告解除并终止,公司与相关股东就上述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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赌协议的清理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公司与前述股东曾签署的对赌协议不存在
影响公司股权稳定的情形。

四、发行人历次验资情况及发起人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

      (一)发行人历次验资情况

     发行人自设立以来,历次验资情况如下:
                                   出资
      时间            验资事由                     验资机构           验资报告号
                                   方式
                                                                   华瑞验内字
 2012 年 3 月     可川有限设立     货币     苏州华瑞会计师事务所
                                                                   [2012]220 号
                  可川有限第一次                                   沪力鼎内验[2012]
 2012 年 12 月                     货币     上海力鼎会计师事务所
                  增资第一期实缴                                   第 K0445 号
                  可川有限第一次            苏州信联会计师事务所   苏信会内验字
 2013 年 8 月                      货币
                  增资第二期实缴            有限公司               [2013]第 096 号
                  可川有限第一次                                   金会苏内验字
 2014 年 5 月                      货币     金陵会所苏州分所
                  增资第三期实缴                                   [2017]第 0137 号
                  可川有限第一次                                   金会苏内验字
 2014 年 8 月                      货币     金陵会所苏州分所
                  增资第四期实缴                                   [2017]第 0137 号
                  可川有限第一次                                   金会苏内验字
 2017 年 9 月                      -        金陵会所苏州分所
                  减资                                             [2017]第 0142 号
                  可川有限第二次                                   金会苏内验字
 2017 年 12 月                     货币     金陵会所苏州分所
                  增资                                             [2018]第 0030 号
                                                                   大信验字[2018]第
 2018 年 4 月     可川有限股改     -        大信会计师
                                                                   31-00005 号
                  可川科技第一次                                   金会苏内验字
 2018 年 5 月                      货币     金陵会所苏州分所
                  增资                                             [2018]第 0082 号
                  可川科技第二次                                   金会苏内验字
 2018 年 11 月                     货币     金陵会所苏州分所
                  增资                                             [2018]第 0114 号
                  可川科技第一次                                   众环验字
 2020 年 9 月                      -        中审众环会计师
                  减资                                             [2020]330008 号
                  可川科技第三次                                   众环验字
 2020 年 9 月                      货币     中审众环会计师
                  增资                                             [2020]330009 号
                  可川科技历次验                                   众环专字
 2021 年 6 月                      -        中审众环会计师
                  资专项复核                                       [2021]3310165 号

     朱春华及施惠庆于 2014 年 5 月 9 日、2014 年 8 月 5 日以货币缴纳增资资金
时已履行验资程序,符合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要求。

     根据当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 修正)》的相关规定,股东
缴纳出资后,无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为进一步确认增资资金缴纳情况,2017 年 4 月 1 日,金陵会所苏州分所出
具金会苏内验字[2017]第 0137 号《验资报告》对 2014 年 5 月、2014 年 8 月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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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出资进行了验证;2021 年 6 月,中审众环对本次验资进行了复核,并出具
了众环专字(2021)3310165 号《验资复核报告》。

     综上所述,朱春华及施惠庆于 2014 年 5 月、2014 年 8 月以货币方式缴纳上
述增资资金时已于 2017 年 4 月履行了验资程序,且发行人会计师已于 2021 年 5
月对此进行了验资复核,符合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要求。

      (二)设立时发起人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

     可川有限截至 2018 年 2 月 28 日经审计的公司账面净资产 147,267,217.44 元
为基础,按照 1:0.347667 的比例折合股本 51,200,000.00 元,其 96,067,217.44 元
计入资本公积。各发起人以其拥有的可川有限股权相对应的净资产按原比例出
资,可川有限的全部资产、负债和权益全部由可川科技继承。

     2018 年 4 月 8 日,大信会计师对可川有限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注
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筹)
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18]第 31-00005 号)。

五、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及组织架构

      (一)发行人股权结构图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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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发行人组织结构图




       (三)公司各职能部门的主要职责

       按照《公司法》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以及监事会。公司的
最高权力机构为股东大会;董事会是公司常设决策和管理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秘书、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及审计
委员会,董事会秘书下设证券部,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
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首席执行官负责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执行董事会的决议;
总裁、副总裁分管公司其他各业务部门;公司设有市场营运中心、产品研发中心、
生产部、品质管理部、物料控制中心、行政管理部、财务部等内部职能部门。

       公司各职能部门简介如下:

 序号      部门名称                              主要职能
                          1、负责市场开拓和管理工作,负责客户跟踪及后续服务;编制
                          本部门年度、季度、月度销售计划;
                          2、负责产品市场销售潜力的调查和分析;
   1     市场营运中心
                          3、建立客户信息档案,确定产品售价以及跟踪系统订单出货情
                          况;
                          4、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对销售情况的分析和讨论
                          1、承担公司所有新项目的评估与研发及新技术的创新与运用、
                          所有的技术文件的制作及完善,保证生产顺利进行;
                          2、解决实际生产过程的技术问题和质量问题评审及处理,跟踪
   2     产品研发中心
                          新品的实施与工艺的一致性;
                          3、协助市场营运中心前期开发项目、同客户交流技术等相关事
                          宜,配合品质管理部处理与产品相关的客户投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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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部门名称                              主要职能
                          4、负责公司 ERP 基础数据的维护、标准化文件的制定
                          1、根据生产计划、技术要求、品质要求等,完成生产订单,满
                          足客户需求;
                          2、负责生产人员的管理、考核、培训,提升公司技术加工能力;
                          3、保证产品品质,降低不良品返修率与报废率,提升生产效率
                          降低生产成本;
   3    生产部
                          4、保障生产安全,负责车间环境、设备、设施维护保养的计划
                          与实施;
                          5、数据统计生成报表,定期对人员、设备、物料等方面进行系
                          统性分析检讨,解决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及相关部门工作的沟通
                          协调
                          1、依据公司发展战略,组织制定并监督实施公司质量管理规划;
                          2、推动落实并监督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监控公司产品的质量目
                          标达成情况;监督协助生产部门质量目标达成;处理产品质量异
   4    品质管理部
                          常及品质问题的客户投诉;
                          3、检测供应商物料和产品质量;
                          4、负责新材料的开发、测试、验证
                          1、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及整体采购策略制订供应商开发计划;
                          2、依据市场营运中心、产品研发中心等相关部门的要求进行新
                          材料供应渠道开发,寻找合格供应商;
   5    物料控制中心      3、供应商管理;
                          4、依据客户需求,拟定生产计划,跟进备料、生产进度及出货
                          安排等生产控制相关作业事项;
                          5、仓库物资管理;定期处理呆滞物料,控制库存成本
                          1、负责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事务;处理劳工关系等事务;
                          2、负责公司资产管理事务;
   6    行政管理部        3、负责办公设备的维护与管理、网络组建及安全维护管理;
                          4、负责企业信息化建设及企业资讯和文化推广;
                          5、维护供电系统,做好设备维修、改造工作,保证设备安全
                          1、负责公司会计核算与记录、会计档案管理、会计报告的编制
                          与报送;
                          2、负责公司资金、成本的核算与管理;
   7    财务部
                          3、负责存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核算监督;
                          4、负责公司财务管理信息系统的建立、完善;
                          5、负责公司财务预算管理系统的建立、完善
                          1、负责证券事务和信息披露,维护与投资者、监管部门和媒体
   8    证券部            的关系;
                          2、负责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筹备及董事会的日常事务
                          1、对公司各内部机构、子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
                          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估;
                          2、对公司各内部机构、子公司的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经济资料,
                          以及所反映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的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真
   9    审计部            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告、业绩快报、自
                          愿披露的预测性财务信息等;
                          3、协助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确定反舞弊的重点领域、关键环
                          节和主要内容,并在内部审计过程中合理关注和检查可能存在的
                          舞弊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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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发行人参控股子公司情况

      (一)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拥有 2 家全资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裕正科技

 公司名称                广德裕正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1822MA2NENXF3T
 公司住所                广德县经济开发区德昌路以东、中山路以南
 法定代表人              施惠庆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实收资本                1,000 万元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      可川科技持股 100%
 成立日期                2017 年 3 月 13 日
                          研发、设计、生产、销售: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电子电器材
                          料及功能性元器件、汽车配件;自有房屋出租;自营或代理货物
 经营范围                 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普通货物道路运输。
                        (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功能性器件研发、生产和销售
                               年度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财务数据(万元)     2021 年/2021 年
                                               4,050.77   1,028.10    7,178.47     242.33
                      12 月 31 日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审计
     2、合肥可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合肥可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111MA8P8KCX9G
                         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佛掌路 12 号园区内的 B 号楼一楼整
 公司住所
                         层
 法定代表人              朱春华
 注册资本                500 万元
 实收资本                -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      可川科技持股 100%
 成立日期                2022 年 7 月 14 日
                         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
                         料研发;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
 经营范围
                         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总质量
                         4.5 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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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
                         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主营业务                功能性器件研发、生产和销售
                                年度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财务数据(万元)     2021 年/2021 年
                                              -           -                        -           -
                      12 月 31 日
注:合肥可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于报告期后设立,尚未正式开展运营

      (二)发行人报告期内注销的子公司

     2020 年 12 月,公司注销控股子公司东莞可川精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其基
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东莞可川精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900MA54DTWDXW
 公司住所              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迎宾大道 45 号 3 栋 201 室
 成立日期              2020 年 3 月 17 日
 法定代表人            施惠庆
 注册资本              300 万元
                       研发、设计、产销:电子元器件及电子专用材料,金属制品,塑料
 经营范围              制品,汽车配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尚未实际经营
 股权结构              可川科技曾持股 100%
 注销日期              2020 年 12 月 15 日
                                年度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财务数据(万元)      2021 年度/
                                                           -            -          -          -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初,因业务开展需要,公司决定在广东省东莞市设立全资子公司东
莞可川。2020 年 3 月 17 日,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东莞可川核发了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为 91441900MA54DTWDXW 的《营业执照》,核准东莞可川注册成立,
成立时注册资本为 300 万元,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因公司业务架构调整,公司决定将其注销。2020 年 12 月 15 日,东莞可川
经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简易注销,于完成简易注销前,东莞可川未实际经
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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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发起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情况

       (一)发起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主要发起人为朱春华、施惠庆、壹翊投资、壹翔投资。其中,朱春华、
施惠庆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壹翊投资、壹翔投资为公司的员工持股平台。

       1、朱春华、施惠庆

       朱春华、施惠庆的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简介”之“(一)董事会成员。”

       2、壹翊投资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壹翊投资直接持有公司 137.00 万股股份,其主
要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共青城壹翊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405MA36X89E1H
 成立日期                      2017 年 11 月 10 日
 公司住所                      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私募基金创新园内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项目投资、投资管理、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经营范围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壹翊投资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合伙人        出资额(万元)             出资占比              公司任职
 普通合伙人
   1     全赞芳                        156.39            18.98%   监事会主席、行政经理
 有限合伙人
   2     许晓云                       186.465            22.63%   董事、副总裁
   3     张郁佳                        180.45            21.90%   副总裁
   4     金昌伟                       150.375            18.25%   董事、销售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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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合伙人        出资额(万元)             出资占比            公司任职
   5     陈华                          66.165             8.03%   采购总监
   6     李成龙                         24.06             2.92%   生产总监
   7     谢荣欣                        18.045             2.19%   财务部员工
   8     石春林                        9.0225             1.09%   行政管理部员工
   9     金雪明                        9.0225             1.09%   物料控制中心员工
  10     张奎                           6.015             0.73%   生产部员工
  11     王波                           6.015             0.73%   产品研发中心员工
  12     徐难难                         6.015             0.73%   物料控制中心员工
  13     曹苏                           6.015             0.73%   行政管理部员工
          合计                        824.055           100.00%   -

       3、壹翔投资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壹翔投资直接持有公司 83.00 万股股份,其主要
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共青城壹翔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405MA36X85L37
 成立日期                      2017 年 11 月 10 日
 公司住所                      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私募基金创新园内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项目投资、投资管理、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经营范围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序号       合伙人        出资额(万元)             出资占比            公司任职
 普通合伙人
   1     王杰                         111.444            22.29%   监事、行政管理部员工
 有限合伙人
   2     邢正辉                         60.24            12.05%   产品研发中心经理
   3     姬恒曼                        48.192             9.64%   市场营运中心员工
   4     韩雪芳                        48.192             9.64%   审计部员工
   5     游泳                          42.168             8.43%   产品研发中心经理
   6     赵德帅                        18.072             3.61%   品质管理部员工


                                              1-1-81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序号       合伙人        出资额(万元)    出资占比             公司任职
   7     全桃英                   18.072          3.61%   财务部员工
   8     钟玉洁                    15.06          3.01%   物料控制中心员工
   9     朱娟                      15.06          3.01%   市场营运中心员工
  10     王丽                     12.048          2.41%   市场营运中心员工
  11     孙绪伍                   12.048          2.41%   产品研发中心员工
  12     钱晓峰                   12.048          2.41%   产品研发中心员工
  13     王成龙                   12.048          2.41%   产品研发中心员工
  14     陆建平                   12.048          2.41%   物料控制中心员工
  15     汤芳芳                   12.048          2.41%   行政管理部员工
  16     杨佳文                   12.048          2.41%   产品研发中心员工
  17     杨华                     12.048          2.41%   物料控制中心员工
  18     孟猛                      9.036          1.81%   产品研发中心员工
  19     陈新亚                    6.024          1.20%   市场营运中心员工
  20     田冬                      6.024          1.20%   物料控制中心员工
  21     乔静                      6.024          1.20%   行政管理部员工
          合计                   499.992        100.00%   -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朱春华持有公司 2,500.00 万股,占发行前公司股
本总额的 48.45%,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任公司董事长、首席执行官;施惠庆持
有公司 2,290.00 万股,占发行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44.38%,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任公司董事、总裁。朱春华和施惠庆合计直接持有公司 4,790.00 万股,合计直接
持股比例为 92.83%,且朱春华和施惠庆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及补充协议,
约定在行使各项涉及股东权利、董事权利以及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及其他重大事
项决策等诸方面保持一致,因此,朱春华和施惠庆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

       朱春华、施惠庆签署的一致行动人协议明确约定了发生意见或纠纷的解决机
制、协议期限等条款。

       2018 年 4 月 24 日,朱春华、施惠庆签订了《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一致行动协议》,主要约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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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在公司重大事项决策过程中,保持一致行动,公司重大事项的范围包
括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应由其股东会/股东大会决策的事项;向股东会/股东大会/
董事会行使各项议案的提案权;公司董事会决议交由股东会/股东大会进行决策
的事项;行使董事、监事候选人提名权;法律法规要求应由其股东会/股东大会
决策的事项。

     2.釆取一致行动的方式及纠纷解决机制为:向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董事会
提出议案/提名董事、监事候选人之前应通知另一方,并与另一方就议案内容/董
事、监事候选人名单、第(1)项所述事项、受托人的表决意见协商一致后方可
正式提出;如果双方对前述事项经协商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双方同意表决时
以朱春华的意见为准。

     3.双方直接、间接持有公司股权/股份期间,除可以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
股权/股份的表决权委托给另一方行使外,不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股权/股份的
表决权通过信托、托管或其他任何方式交由第三方行使。

     4.若一方拟对外转让公司股权/股份,应取得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并确保受
让方书面承诺继续受协议下条款的约束,否则,其在同等条件(指价格、付款安
排)下应优先将持有的公司股权/股份转让给另一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

     5.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 5 年。”

     2020 年 10 月 1 日,朱春华、施惠庆签署了《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具体约定如下:

     “1.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部
门对上市公司股票禁售期的规定以及各自作出的关于股票锁定期的承诺。在禁售
期及自愿锁定期届满后,双方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转让上市公司股票的限制性规定。

     2.补充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期间届
满前,双方均不得退出一致行动关系或解除原协议及补充协议。原协议与补充协
议的约定有冲突之处,以补充协议约定的内容为准;补充协议未约定的内容,原
协议有约定的以原协议约定为准,原协议没有约定的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补充
协议。”

                                  1-1-83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综上所述,上述一致行动人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中已明确约定了发生意见分歧
或纠纷时的解决机制,已明确约定了协议期限为 5 年,且约定了自公司股票上市
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退出一致行动关系或解除原协议及补充协议的相关期限条
款。

     朱春华,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 年 5 月出生,身份证号
码 320583197905******,住所为江苏省昆山市玉山镇**。朱春华个人基本情况
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之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简介”之“(一)董事会成员”。

     施惠庆,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 年 10 月出生,身份证号
码 320222198010******,住所为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施惠庆个人基本情况
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之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简介”之“(一)董事会成员”。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除可川科技及
其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控制情况
 苏州诚泽     倪静青(朱春华之配偶)及施惠庆分别持有 50%股权;施惠庆担任执行董事
 元江金属     朱春华及施惠庆分别持有 32%股权,施惠庆担任监事
 创维营销     朱春华持有 60%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上述企业具体情况如下:

       1、苏州诚泽

 企业名称              苏州诚泽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56730359534
 成立日期              2008 年 3 月 21 日
 公司住所              苏州高新区邓尉路 9 号
 认缴出资额            150 万元
 实缴出资额            15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施惠庆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经营范围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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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年度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财务数据(万元)   2021 年度/
                                                  167.71    248.41          -      -5.67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苏州诚泽前身系苏州平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由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之一施惠
庆于 2008 年 3 月投资设立,原主营业务为绝缘胶纸等功能性器件产品的销售。
报告期,苏州诚泽已无实际经营,并于 2021 年 2 月完成公司名称及经营范围的
变更。

     2、元江金属

 企业名称              昆山元江金属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837859630172
 成立日期              2006 年 3 月 28 日
 公司住所              玉山镇城北水秀路西侧、都市路北侧
 认缴出资额            50 万元
 实缴出资额            5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倪阿荣
                    机械设备、金属制品的生产及销售;金属材料、金属及非金属制品
  经营范围          模具设计、销售;精冲模、精密腔模、模具标准件、金属烤漆件的
                    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元江金属已长期无实际经营,未建账亦未编制财务数据

     3、创维营销

 企业名称              昆山创维营销有限公司
 注册号                3205832103618
 成立日期              2001 年 10 月 18 日
 公司住所              昆山开发区保昆商苑西区 3-133 号
 认缴出资额            50 万元
 实缴出资额            5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朱春华
                    五金,低压电器,办公用品,建筑材料,染整助剂(不含化学危险
 经营范围
                    品)、装潢材料、塑料制品、电子产品、办公设备销售。
注:创维营销营业执照于 2003 年被吊销,已长期无实际经营

      (四)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是否
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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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本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五)其他股东情况

       公司申报前 12 个月内新增股东为泓珅精豫,具体情况如下:

       1、泓珅精豫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上海泓珅精豫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2MA1GDFAB91
 成立日期              2020 年 8 月 18 日
 合伙期限              2020 年 8 月 18 日至 2050 年 8 月 17 日

 公司住所              上海市闵行区鹤庆路 398 号 41 幢
 认缴出资额            1,040 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        蒋宇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不含投资类咨询);财
 经营范围
                       务咨询
 登记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登记状态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2、泓珅精豫股权结构

 序号         合伙人      出资额(万元)          出资占比              公司任职
 普通合伙人
   1     蒋宇                        520.00            50.00%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有限合伙人
   2     刘志尧                      416.00            40.00%    董事长助理
   3     周博                        104.00            10.00%    财务经理
            合计                    1,040.00          100.00%    -

       3、泓珅精豫入股原因、入股价格及定价依据

       2020 年 9 月 18 日,可川科技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全体股东
一致同意公司引入新股东泓珅精豫。泓珅精豫作为员工持股平台,通过增资方式
取得可川科技股权,以实现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之目的。

       泓珅精豫本次增资的价格为 6.93 元/股,系参考同期壹翊投资、壹翔投资减
资价格(6.9261 元/股)并经各方协商一致确定。泓珅精豫合伙人均系公司员工,
出资来源均系个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合法法规,所持份额均系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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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持有,不存在股权代持情形。

     4、泓珅精豫与发行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发行中
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新增股东是否
存在股份代持情形

     除执行事务合伙人蒋宇系发行人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外,泓珅精豫与发行
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泓珅精豫与本次发行
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泓珅精豫不
存在股份代持情形。

     5、申报前一年新增股东持有股份的锁定期安排及披露

     新增股东泓珅精豫已出具《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关于股份锁
定、持股意向及股份减持的承诺函》,具体承诺如下:

     “1、本企业承诺,自本企业取得发行人股份之日(2020 年 9 月 18 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上述股份;且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直接或者
间接持有的上述股份。

     2、本企业承诺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企业将通过合法方式减持公司股
份,本企业拟减持所持有的可川科技股份时,应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且不违背本企业在可川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已做出的公开承诺。

     3、若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将在可川科技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
众投资者道歉,同时,减持股票获得的收益归可川科技所有。”

     公司已在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发起人、持有
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中充分披露新增股东的基本
情况、入股原因、入股价格及定价依据,新股东与发行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新股东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
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新增股东是否存在股份代持情形;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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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司已在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一、发行人及相关责任主体出具的承
诺事项”之“(一)股份锁定、持股意向及股份减持的承诺”之“3、发行人股东
泓珅精豫的承诺”中披露上述锁定期承诺。

      综上,公司申报前一年新增股东持有股份的锁定期安排及披露内容符合《监
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等相关规定要求。

      (六)壹翊投资、壹翔投资、泓珅精豫合伙人在发行人处的任职
情况、出资资金来源,合伙人结构的变动情况,出资转让价格及其定
价原则,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及运行是否符合《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
答》要求

      1、员工持股平台各合伙人在发行人处的任职情况、出资资金来源

      (1)壹翊投资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壹翊投资合伙人共计 13 名,均系公司员工,其
出资来源主要包括工资薪酬、家庭积累等自有资金以及朋友借款等自筹资金,具
体情况如下:
 序    合伙人   财产份额
                               出资比例    出资来源   合伙人类型       公司任职
 号      姓名   (万元)
                                          自有/自筹                监事会主席、行政
  1    全赞芳    156.3900      18.9781%               普通合伙人
                                            资金                   经理
                                          自有/自筹
  2    许晓云    186.4650      22.6277%               有限合伙人   董事、副总裁
                                            资金
  3    张郁佳    180.4500      21.8978%    自有资金   有限合伙人   副总裁
                                          自有/自筹
  4    金昌伟    150.3750      18.2482%               有限合伙人   董事、销售总监
                                            资金
  5     陈华      66.1650      8.0292%     自有资金   有限合伙人   采购总监
  6    李成龙     24.0600      2.9197%     自有资金   有限合伙人   生产总监
  7    谢荣欣     18.0450      2.1898%     自有资金   有限合伙人   财务部员工
  8    石春林     9.0225       1.0949%     自有资金   有限合伙人   行政管理部员工
  9    金雪明     9.0225       1.0949%     自有资金   有限合伙人   物料控制中心员工
 10     张奎      6.0150       0.7299%     自有资金   有限合伙人   生产部员工
 11     王波      6.0150       0.7299%     自有资金   有限合伙人   产品研发中心员工
 12    徐难难     6.0150       0.7299%     自有资金   有限合伙人   物料控制中心员工
 13     曹苏      6.0150       0.7299%     自有资金   有限合伙人   行政管理部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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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序    合伙人   财产份额
                               出资比例    出资来源   合伙人类型       公司任职
 号      姓名   (万元)
      合计        824.055      100.00%         -          -               -

      全赞芳向员工持股平台历史出资中,存在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曾向全赞芳提供
财务资助的情形,具体如下:

      2018 年 3 月,员工杨青山因个人原因离职退伙,合伙企业壹翊投资相应减
少财产份额 180.45 万元,同时全赞芳与其他员工合计认购财产份额 180.45 万元,
其中全赞芳向壹翊投资新增出资款 144.36 万元,其向实际控制人朱春华和施惠
庆合计借款 132.33 万元。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全赞芳已向实际控制人朱
春华和施惠庆全部归还该等借款。除前述实际控制人向全赞芳提供财务资助的情
形外,全赞芳其他出资的资金均系个人自有资金,全赞芳所持份额均系真实持有,
不存在股权代持情形。

      (2)壹翔投资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壹翔投资合伙人共计 21 名,均系公司员工,其
出资来源主要包括工资薪酬、家庭积累等自有资金以及朋友借款等自筹资金,具
体情况如下:
 序    合伙人   财产份额
                               出资比例    出资来源   合伙人类型       公司任职
 号      姓名   (万元)
                                                                   监事、行政管理部
 1      王杰     111.4440      22.2892%    自有资金   普通合伙人
                                                                   员工
 2     邢正辉     60.2400      12.0482%    自有资金   有限合伙人   产品研发中心经理
 3     姬恒曼     48.1920      9.6386%     自有资金   有限合伙人   市场营运中心员工
 4     韩雪芳     48.1920      9.6386%     自有资金   有限合伙人   审计部员工
                                          自有/自筹
 5      游泳      42.1680      8.4337%                有限合伙人   产品研发中心经理
                                            资金
 6     赵德帅     18.0720      3.6145%     自有资金   有限合伙人   品质管理部员工
 7     全桃英     18.0720      3.6145%     自有资金   有限合伙人   财务部员工
 8     钟玉洁     15.0600      3.0120%     自有资金   有限合伙人   物料控制中心员工
 9      朱娟      15.0600      3.0120%     自有资金   有限合伙人   市场营运中心员工
 10     王丽      12.0480      2.4096%     自有资金   有限合伙人   市场营运中心员工
 11    孙绪伍     12.0480      2.4096%     自有资金   有限合伙人   产品研发中心员工
 12    钱晓峰     12.0480      2.4096%     自有资金   有限合伙人   产品研发中心员工
 13    王成龙     12.0480      2.4096%     自有资金   有限合伙人   产品研发中心员工


                                          1-1-89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序        合伙人    财产份额
                                      出资比例      出资来源      合伙人类型         公司任职
 号          姓名    (万元)
 14        陆建平     12.0480          2.4096%      自有资金      有限合伙人     物料控制中心员工
 15        汤芳芳     12.0480          2.4096%      自有资金      有限合伙人     行政管理部员工
 16        杨佳文     12.0480          2.4096%      自有资金      有限合伙人     产品研发中心员工
 17         杨华      12.0480          2.4096%      自有资金      有限合伙人     物料控制中心员工
 18         孟猛          9.0360       1.8072%      自有资金      有限合伙人     产品研发中心员工
 19        陈新亚         6.0240       1.2048%      自有资金      有限合伙人     市场营运中心员工
 20         田冬          6.0240       1.2048%      自有资金      有限合伙人     物料控制中心员工
 21         乔静          6.0240       1.2048%      自有资金      有限合伙人     行政管理部员工
          合计        499.992          100.00%          -              -                  -

          (3)泓珅精豫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泓珅精豫合伙人共计 3 名,均系公司员工,其出
资来源主要包括工资薪酬、家庭积累等自有资金以及朋友借款、银行贷款等自筹
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序        合伙人    财产份额
                                       出资比例     出资来源      合伙人类型         公司任职
 号          姓名    (万元)
                                                    自有/自筹                    董事会秘书、财务
  1         蒋宇          520.00        50.00%                    普通合伙人
                                                      资金                       总监
                                                    自有/自筹
  2        刘志尧         416.00        40.00%                    有限合伙人     董事长助理
                                                      资金
  3         周博          104.00        10.00%      自有资金      有限合伙人     财务经理
          合计        1,040.00         100.00%          -              -                  -

          综上,除全赞芳在壹翊投资历史出资中存在向公司实际控制人借款的情形
外,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向员工持股平台其他合伙人提供财务资助的情
形,目前员工持股平台合伙人出资的资金均系个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资金来
源合法法规,所持份额均系真实持有,不存在股权代持情形。

          2、员工持股平台合伙人结构的变动情况、出资转让价格及其定价原则

          (1)壹翊投资

          1)2017 年 11 月,壹翊投资设立
                 合伙人            财产份额                                    出资价格
 序号                                             出资比例      合伙人性质                  定价原则
                   姓名            (万元)                                    (万元)
      1          全赞芳             144.36        11.43%        普通合伙人      144.36    本次出资



                                                   1-1-90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合伙人       财产份额                                     出资价格
 序号                                   出资比例        合伙人性质                   定价原则
               姓名       (万元)                                     (万元)
     2       许晓云        186.465       14.76%         有限合伙人      186.465      价格为 1
                                                                                     元/1 元出
     3       张郁佳        180.45        14.29%         有限合伙人       180.45      资额,按
     4        高杰         180.45        14.29%         有限合伙人       180.45      出资额定
                                                                                     价
     5       杨青山        180.45        14.29%         有限合伙人       180.45
     6       金昌伟        150.375       11.90%         有限合伙人      150.375
     7       仇敏静        120.30         9.52%         有限合伙人       120.30
     8        陈华         120.30         9.52%         有限合伙人       120.30
           合计            1,263.15     100.00%                 -       1,263.15         -
注:2017 年 11 至 12 月,壹翊投资全体合伙人将上述认缴的出资份额全部实缴到位
         2)2018 年 3 月,壹翊投资第一次合伙人及财产份额变动情况
                                                      减少/增加     减资/增资
 序                       减资合伙    增资合伙
            变动背景                                    出资          价格          定价原则
 号                         人姓名      人姓名
                                                      (万元)      (万元)
                                                                    本次减资价
 1                         杨青山        -             180.45        180.45
         原合伙人杨青                                               格为 1 元/1
         山离职退伙,合                                             元出资额,
  2      伙企业减少       -       全赞芳      144.36      144.36    按退出合伙
         180.45 万元出                                              人的原始出
  3      资,其他原合伙   -         高杰       12.03       12.03    资成本定
         人全赞芳、高                                               价;增资价
  4      杰、仇敏静、陈   -       仇敏静       12.03       12.03    格为 1 元/1
         华新增出资                                                 元出资额,
         180.45 万元                                                按出资额定
  5                       -         陈华       12.03       12.03
                                                                    价
注:2018 年 3 月,壹翊投资合伙人全赞芳、高杰、仇敏静、陈华新增出资份额全部实缴到
位;壹翊投资已向原合伙人杨青山支付完毕全部减资款项

         3)2018 年 8 月,壹翊投资第二次合伙人及财产份额变动情况
                                                      减少/增加     减资/增资
 序                       减资合伙    增资合伙
            变动背景                                    出资          价格          定价原则
 号                         人姓名      人姓名
                                                      (万元)      (万元)
 1       原合伙人全赞      全赞芳        -             132.33        132.33        本次减资价
 2       芳减少 132.33         -       李成龙           24.06         24.06        格为 1 元/1
         万元出资,同时                                                            元出资额,
 3       新增合伙人李          -       谢荣欣          18.045        18.045        按退出合伙
 4       成龙、石春林、        -       康佩佩           12.03         12.03        人的原始出
         王振伟、彭宇、                                                            资成本定
 5       谢荣欣、李市          -       石春林          9.0225        9.0225        价;增资价
 6       礼、孙南南、蒋        -       王振伟          9.0225        9.0225        格为 1 元/1
         越红、金后宽、                                                            元出资额,
 7       张奎、王波、金        -        彭宇           9.0225        9.0225        按出资额定
 8       雪明、康佩佩、        -       金雪明          9.0225        9.0225        价


                                             1-1-91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减少/增加      减资/增资
 序                      减资合伙     增资合伙
         变动背景                                      出资           价格          定价原则
 号                        人姓名       人姓名
                                                     (万元)       (万元)
 9    曹苏 14 人,合           -       李市礼          6.015             6.015
      计新增出资
 10   132.33 万元              -       孙南南          6.015             6.015
 11                            -       蒋越红          6.015             6.015
 12                            -       金后宽          6.015             6.015
 13                            -        张奎           6.015             6.015
 14                            -        王波           6.015             6.015
 15                            -        曹苏           6.015             6.015
注:2018 年 5-6 月,壹翊投资新增合伙人新增出资份额全部实缴到位。2018 年 7 月,壹翊
投资已向全赞芳支付完毕全部减资款项
      4)2019 年 3 月,壹翊投资第三次合伙人及财产份额变动情况
                                                 减少/增加          减资/
 序                    减资合伙     增资合伙
        变动背景                                   出资           增资价格         定价原则
 号                    人姓名       人姓名
                                                 (万元)         (万元)
      原合伙人王振                                                本次减资价格
      伟离职退伙,                                                为 1 元/1 元出
  1                   王振伟        -       9.0225      9.0225
      合伙企业减少                                                资额,按退出合
      9.0225 万元出                                               伙人的原始出
      资;新增合伙                                                资成本定价;增
      人马晓菁,新                                                资价格为 1 元/1
  2                     -       马晓菁      9.0225      9.0225
      增 9.0225 万元                                              元出资额,按出
      出资                                                        资额定价
注:2019 年 3 月,壹翊投资新增合伙人新增出资份额全部实缴到位;壹翊投资已向原合伙
人王振伟支付完毕全部减资款项
      5)2020 年 8 月,壹翊投资第四次合伙人及财产份额变动情况
                                                 减少/增       减资/增资
 序                    减资合伙     增资合伙
        变动背景                                   加出资        价格            定价原则
 号                    人姓名         人姓名
                                                 (万元)      (万元)
 1    2020 年 3 月,    仇敏静         -          132.33         152.65      ①康佩佩减资的价
      新增合伙人李                                                           格为 1 元/1 元出资
 2                       陈华          -          66.165         76.21
      可 新 增 6.015                                                         额,因康佩佩退伙
 3    万元出资。        康佩佩         -            12.03        12.03       时间早于本批次其
      2020 年 8 月,                                                         他合伙人,故按其
 4                       彭宇          -          9.0225         10.17
      原合伙人康佩                                                           原始出资成本定
 5    佩、仇敏静、      马晓菁         -          9.0225          9.71       价。
      彭宇、李市礼、                                                         ②其他合伙人减资
 6                      金后宽         -            6.015         6.77
      孙南南、蒋越                                                           的价格按其原始出
 7    红、金后宽、      李市礼         -            6.015         6.77       资成本加上协商确
      马晓菁退伙,                                                           定的利息定价。
 8                      孙南南         -            6.015         6.78
      合伙企业减少                                                           ③李可、徐难难增
 9    258.645 万元      蒋越红         -            6.015         6.78       资价格为 1 元/1 元



                                           1-1-92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减少/增      减资/增资
 序                      减资合伙   增资合伙
         变动背景                                  加出资       价格            定价原则
 号                      人姓名       人姓名
                                                 (万元)     (万元)
 10   出资;新增合         李可        -              6.015     6.12        出资额,按出资额
      伙人徐难难新                                                          定价。
 11   增 6.015 万元          -        李可            6.015     6.015
 12   出资                   -       徐难难           6.015     6.015
注:2020 年 3 月,壹翊投资新增合伙人李可新增出资份额全部实缴到位,其入伙及退伙均
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2020 年 5-9 月,壹翊投资已向原合伙人康佩佩、仇敏静、金后宽、
彭宇、李市礼、孙南南、蒋越红、李可、马晓菁以及现有合伙人陈华支付完毕全部减资款项。
2021 年 2 月,壹翊投资已代扣代缴相关个人所得税
      6)2020 年 11 月,壹翊投资第五次合伙人及财产份额变动情况
 序                      减资合伙 增资合伙       减少出资     减资价格
         变动背景                                                               定价原则
 号                        人姓名   人姓名       (万元)     (万元)
                                                              本次减资的价格约
      原合伙人高杰离
                                                              为 1.15 元/1 元出资
      职退伙,合伙企
  1                     高杰        -       192.48    222.02  额,按其原始出资成
      业减少 192.48 万
                                                              本加上协商确定的
      元出资
                                                              利息定价
注:2020 年 8-9 月,壹翊投资已向原合伙人高杰支付完毕全部减资款项。2021 年 2 月,壹
翊投资已代扣代缴相关个人所得税
      (2)壹翔投资

      1)2017 年 11 月,壹翔投资设立
 序     合伙人        财产份额                                     出资价格
                                    出资比例      合伙人性质                      定价原则
 号     姓名          (万元)                                     (万元)
  1      王杰          78.312       10.83%        普通合伙人           78.312
  2     邢正辉           60.24       8.33%        有限合伙人            60.24
  3     孙福林           60.24       8.33%        有限合伙人            60.24
  4     姬恒曼         48.192        6.67%        有限合伙人           48.192
  5      游泳          42.168        5.83%        有限合伙人           42.168
  6      刘海          36.144        5.00%        有限合伙人           36.144    本次出资价
  7     吴天帆           30.12       4.17%        有限合伙人            30.12    格为 1 元/1
                                                                                 元出资额,
  8      王丽            30.12       4.17%        有限合伙人            30.12    按出资额定
  9     李丽君         24.096        3.33%        有限合伙人           24.096    价

 10     赵德帅         18.072        2.50%        有限合伙人           18.072
 11     虞爱梅         18.072        2.50%        有限合伙人           18.072
 12     朱云芳         18.072        2.50%        有限合伙人           18.072
 13     全桃英         18.072        2.50%        有限合伙人           18.072
 14     钟玉洁           15.06       2.08%        有限合伙人            15.06


                                             1-1-93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序     合伙人       财产份额                                     出资价格
                                  出资比例      合伙人性质                     定价原则
 号     姓名         (万元)                                     (万元)
 15     孙绪伍          12.048     1.67%        有限合伙人         12.048
 16     陈广良          12.048     1.67%        有限合伙人         12.048
 17      朱新           12.048     1.67%        有限合伙人         12.048
 18      陶维           12.048     1.67%        有限合伙人         12.048
 19     钱晓峰          12.048     1.67%        有限合伙人         12.048
 20     王成龙          12.048     1.67%        有限合伙人         12.048
 21     陆建平          12.048     1.67%        有限合伙人         12.048
 22     汤芳芳          12.048     1.67%        有限合伙人         12.048
 23     杨佳文          12.048     1.67%        有限合伙人         12.048
 24      杨华           12.048     1.67%        有限合伙人         12.048
 25     于国清          12.048     1.67%        有限合伙人         12.048
 26     孔胜利          12.048     1.67%        有限合伙人         12.048
 27      孟猛           9.036      1.25%        有限合伙人         9.036
 28     鲁云高          9.036      1.25%        有限合伙人         9.036
 29      黄丹           9.036      1.25%        有限合伙人         9.036
 30     彭德会          9.036      1.25%        有限合伙人         9.036
 31      刘琴           9.036      1.25%        有限合伙人         9.036
 32     陈新亚          6.024      0.83%        有限合伙人         6.024
 33      郭朋           6.024      0.83%        有限合伙人         6.024
 34      田冬           6.024      0.83%        有限合伙人         6.024
 35      杨浩           6.024      0.83%        有限合伙人         6.024
 36      张健           6.024      0.83%        有限合伙人         6.024
 37     贾一东          6.024      0.83%        有限合伙人         6.024
       合计             722.88    100.00%              -           722.88          -
注:2017 年 11-12 月,除合伙人陈广良尚需实缴出资 6.024 万元外,壹翔投资其余合伙人出
资份额全部实缴到位

      2)2017 年 12 月,壹翔投资第一次合伙人及财产份额变动情况
                                 增资合    减少/增加       减资/增资
 序                     减资合伙
         变动背景                伙人姓      出资            价格            定价原则
 号                     人姓名
                                   名      (万元)        (万元)
      原合伙人陈广                                                     本次减资价格为 0
 1    良减少 6.024 万    陈广良     -         6.024           0        元,系因其就该减少
      元(对应实缴出                                                   的财产份额尚未实




                                           1-1-94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资额为 0 元)出                                           缴出资;本次增资价
     资,合伙人王杰                                            格为 1 元/1 元出资
  2                      -       王杰    6.024       6.024
     新增出资 6.024                                            额,按出资额定价
     万元
注:2017 年 12 月,壹翔投资合伙人王杰新增出资份额全部实缴到位。本次变更及新增出资
缴纳完成后,壹翔投资的出资总额已全部实缴到位

      3)2018 年 3 月,壹翔投资第二次合伙人及财产份额变动情况
                                          减少/增加出 减资/增资
 序                   减资合伙 增资合伙
        变动背景                                资      价格                定价原则
 号                   人姓名   人姓名
                                            (万元)  (万元)
     原合伙人虞爱
                                                              本次减资价格为 1
  1 梅离职退伙,合 虞爱梅         -       18.072      18.072  元/1 元出资额,按退
     伙企业减少
                                                              出合伙人的原始出
     18.072 万元出
                                                              资成本定价;增资价
     资,合伙人王杰
  2 新增出资            -       王杰      18.072      18.072  格为 1 元/1 元出资
                                                              额,按出资额定价
     18.072 万元
注:2018 年 3 月,壹翔投资合伙人王杰新增出资份额全部实缴到位;壹翔投资已向原合伙
人虞爱梅支付完毕全部减资款项
      4)2019 年 2 月,壹翔投资第三次合伙人及财产份额变动情况
                                          减少/增加出 减资/增资
 序                   减资合伙 增资合伙
        变动背景                                资      价格                定价原则
 号                   人姓名   人姓名
                                            (万元)  (万元)
     原合伙人彭德
                                                              本次减资价格为 1
  1 会离职退伙,合 彭德会         -       9.036       9.036   元/1 元出资额,按退
     伙企业减少
                                                              出合伙人的原始出
     9.036 万元出
                                                              资成本定价;增资价
     资,新增合伙人
  2 孙月红新增出        -       孙月红    9.036       9.036   格为 1 元/1 元出资
                                                              额,按出资额定价
     资 9.036 万元
注:2019 年 1 月,壹翔投资新增合伙人孙月红新增出资份额全部实缴到位。2019 年 3 月,
壹翔投资已向原合伙人彭德会支付完毕全部减资款项

      5)2019 年 12 月,壹翔投资第四次合伙人及财产份额变动情况
                                                  减少/增    减资/增
 序                    减资合伙   增资合伙
        变动背景                                    加出资   资价格         定价原则
 号                    人姓名     人姓名
                                                  (万元)   (万元)
      原合伙人贾一                                                      本次减资价格为 1
      东离职退伙,                                                      元/1 元出资额,按
 1    合伙企业减少      贾一东       -             6.024      6.024     退出合伙人的原始
      6.024 万元出                                                      出资成本定价;增
      资,新增合伙                                                      资价格为 1 元/1 元




                                         1-1-95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人乔静新增出                                                    出资额,按出资额
      资 6.024 万元                                                   定价
 2                         -        乔静           6.024     6.024



注:2019 年 9 月,壹翔投资新增合伙人乔静新增出资份额全部实缴到位。2020 年 1 月,壹
翔投资已向贾一东支付完毕全部减资款项

      6)2020 年 8 月,壹翔投资第五次合伙人及财产份额变动情况
                                           减少/增加出 减资/增资
 序                    减资合伙 增资合伙
        变动背景                                 资      价格             定价原则
 号                      人姓名 人姓名
                                             (万元)  (万元)
 1                      孙福林     -           60.24        69.44
 2                       刘海      -          36.144        41.68
 3                      吴天帆     -           30.12        34.73
 4    原合伙人鲁云      李丽君     -          24.096        27.78
      高、郭朋离职退
 5                       王丽      -          18.072        20.84
      伙,原合伙人孙
 6    福林、刘海、吴    朱云芳     -          18.072        20.84
      天帆、李丽君、
 7                       朱新      -          12.048        13.89
      朱云芳、朱新、
 8    陶维、于国清、     陶维      -          12.048        13.89
                                                                      本次减资的价格均
      孔胜利、刘琴、
 9                      于国清     -          12.048        13.89     按减资合伙人原始
      孙月红、陈广
                                                                      出资成本加上协商
 10   良、杨浩、张健    孔胜利     -          12.048        13.89
                                                                      确定的利息定价,增
      退伙,合伙人王
 11                     鲁云高     -           9.036        10.42     资价格参考上述减
      丽减少部分出
                                                                      资价格确定
 12   资额,合伙企业     刘琴      -           9.036        10.42
      合计减少
 13                     孙月红     -           9.036         9.79
      286.14 万元出
 14   资,新增合伙人    陈广良     -           6.024         6.94
      韩雪芳、朱娟 2
 15                      郭朋      -           6.024         6.95
      人,合计新增出
 16   资 63.252 万元     杨浩      -           6.024         6.95
 17                      张健      -           6.024         6.95
 18                        -     韩雪芳       48.192        55.44
 19                        -      朱娟         15.06        17.325
注:2020 年 7 月,壹翔投资新增合伙人新增出资份额全部实缴到位。2020 年 8 月,壹翔投
资已向减资合伙人支付完毕全部减资款项。2021 年 2 月,壹翔投资已代扣代缴相关个人所
得税
      7)2020 年 11 月,壹翔投资第六次合伙人及财产份额变动情况
 序                     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出资额     转让价格
        变动背景                                                          定价原则
 号                       姓名     姓名       (万元)     (万元)



                                          1-1-96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原合伙人黄丹                                             本次出资额转让的
      离职退伙,将                                             价格约为 1.15 元/1
      其持有的                                                 元出资额,按转让
  1                    黄丹      王杰      9.036       10.395
      9.036 万元财                                             方原始出资成本加
      产份额转让给                                             上协商确定的利息
      王杰                                                     定价
注:2020 年 12 月,王杰已向原合伙人黄丹支付完毕全部财产份额受让款项。2021 年 2 月,
本次转让所涉相关个人所得税已缴纳完毕

       (3)泓珅精豫

       1)2020 年 8 月,设立
  序      合伙人       财产份额    出资                     出资价格
                                               合伙人类型                定价原则
  号        姓名       (万元)    比例                     (万元)
  1        蒋宇         520.00    50.00%       普通合伙人    520.00    本次出资价
                                                                       格为 1 元/1
  2       刘志尧        416.00    40.00%       有限合伙人    416.00    元出资额,
                                                                       按出资额定
  3        周博         104.00    10.00%       有限合伙人    104.00
                                                                       价
        合计           1,040.00   100.00%          -        1,040.00
注:2020 年 8-9 月,泓珅精豫全体合伙人将上述认缴的出资份额全部实缴到位

       泓珅精豫自设立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合伙人结构未发生变更。

       3、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及运行是否符合《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要求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未制定任何员工持股计划、员工激励计划,
亦未对壹翊投资、壹翔投资、泓珅精豫合伙人设置服务期限等其他限制安排,亦
未建立员工持股在平台内部的特殊流转、退出、股权管理机制,因此,壹翊投资、
壹翔投资、泓珅精豫均不属于《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 修订)》规定的员
工持股计划。

       (七)发行人现有股东是否为适格股东,与发行人其他股东、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发行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签字人员
之间是否存在亲属关系、关联关系、委托持股等特殊协议或安排,是
否存在纠纷或潜在争议

       1、发行人现有直接或间接自然人股东均为适格股东

       公司现有直接或间接自然人股东均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
自然人,均为公司的在职员工,具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担任公司股
东相应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为《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县以上党
                                      1-1-97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和国家机关退(离)休干部经商办企业问题的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
员法》《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等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
禁止或限制持股的主体的情形。

       公司现有非自然人股东壹翊投资、壹翔投资和泓珅精豫自设立后均未发生任
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其合伙协议所规定的破产、解散和被责令关闭等情
形,系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均具有前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规定的担任公司股东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综上所述,公司现有股东均为适格股东。

       2、发行人现有股东与发行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
发行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签字人员之间是否存在亲属关系、关联关系、委托
持股等特殊协议或安排,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争议

       公司现有股东与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股份数额(万股) 持股比例                关系
   1        朱春华             2,500.00        48.45%   朱春华和施惠庆为一致行动
                                                        人;监事倪诗佳系朱春华之配
   2        施惠庆             2,290.00        44.38%   偶之妹之女
                                                        监事会主席全赞芳担任执行事
   3       壹翊投资            137.00          2.66%
                                                        务合伙人
   4       壹翔投资             83.00          1.61%    监事王杰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蒋宇担
   5       泓珅精豫            150.00          2.91%
                                                        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合计                 5,160.00       100.00%                -

       除上表列示的关联关系外,现有股东与公司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均不存在其他亲属关系、关联关系、委托持股等特殊协议或安排。

       公司现有股东与本次发行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签字人员之间均不存在亲属
关系、关联关系、委托持股等特殊协议或安排;公司现有股东之间均不存在任何
纠纷或潜在争议。

       综上所述,公司现有股东均为适格股东;除上述已经披露的关联关系之外,
公司现有股东与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发行中介机构及其
负责人、签字人员之间均不存在其他亲属关系、关联关系、委托持股等特殊协议


                                          1-1-98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或安排;公司现有股东之间均不存在纠纷或潜在争议。

八、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5,160.00 万股。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 1,720.00
万股,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5.00%。本次发行
未安排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发行前                                   发行后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     朱春华                   25,000,000            48.45%            25,000,000       36.34%
   2     施惠庆                   22,900,000            44.38%            22,900,000       33.28%
   3     泓珅精豫                  1,500,000            2.91%              1,500,000        2.18%
   4     壹翊投资                  1,370,000            2.66%              1,370,000        1.99%
   5     壹翔投资                   830,000             1.61%                  830,000      1.21%
 二、本次发行流通股
 社会公众股东                              -                 -            17,200,000       25.00%
          合计                    51,600,000        100.00%               68,800,000      100.00%

        (二)发行人前十名股东

       本次发行前,公司共有 5 名股东,其持股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本节“八、
发行人股本情况”之“(一)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

        (三)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公司的任职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前十名自然人股东为朱春华及施惠庆,其在
公司的任职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在公司任职情况
   1     朱春华                     25,000,000                   48.45%    董事长、首席执行官
   2     施惠庆                     22,900,000                   44.38%    董事、总裁
           合计                     47,900,000                   92.83%    -



                                               1-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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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股东中的国有股份、外资股份和战略投资者持股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股东中无国有股份、外资股份或战略投资者
持股情况。

      (五)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各自持股比
例

     本次发行前,除朱春华和施惠庆为一致行动人外,公司各股东之间无其他关
联关系。

      (六)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
诺

     本次发行前股东就所持股份均作出了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承诺的具体内容
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一、发行人及相关责任主体出具的承
诺事项”之“(一)股份锁定、持股意向及股份减持的承诺”的相关内容。

九、发行人内部职工股、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
委托持股或股东超过 200 人的情况

     公司未发行过内部职工股,也不存在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信托持股、委托
持股或股东超过 200 人的情况。

十、发行人员工及社会保障情况

      (一)公司员工基本情况

     1、员工人数及其变化情况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项目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员工人数                                    531                     445                 501

     2、员工结构情况

     (1)员工专业结构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员工专业结构如下:


                                             1-1-100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项目                 人数                 占员工总人数的比例
 行政管理人员                                  61                     11.49%
 研发技术人员                                  61                     11.49%
 销售人员                                      27                      5.08%
 生产人员                                     371                     69.87%
 财务人员                                      11                      2.07%
              合计                            531                    100.00%

     (2)员工受教育结构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员工受教育程度如下:

              项目                 人数                 占员工总人数的比例
 硕士及以上                                     3                      0.56%
 本科                                          13                      2.45%
 大专                                          66                     12.43%
 大专以下                                     449                     84.56%
              合计                            531                    100.00%

     (3)员工年龄结构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员工年龄构成如下:

              项目                 人数                 占员工总人数的比例
 50 岁以上                                     16                      3.01%
 40-50 岁(含 50 岁)                          64                     12.05%
 30-40 岁(含 40 岁)                         242                     45.57%
 30 岁以下(含 30 岁)                        209                     39.36%
              合计                            531                    100.00%

        (二)公司执行社会保障制度、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劳动法》以及主要生产经营所在地的相关法规,与员
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双方按照劳动合同履行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公司已按照有关
规定为员工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
住房公积金。

     1、社会保障制度执行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在册员工人数为 531 人,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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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社会保险的员工为 509 人、未缴纳社会保险的员工为 22 人。未缴纳社会保
险的原因为:11 人为退休返聘、9 人为新入职员工、2 人当月离职。

     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了证明文件,证明公司报告期内未因违反
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而受到任何处罚。

     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了证明文件,证明公司子公司裕正科技自
设立至证明出具之日,能遵守国家和地方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管理相关法律、法
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按规定足额缴纳社会保险,未曾发生重大劳动纠纷,不
存在因违反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而受到
任何处罚的情形。

     2、住房公积金制度执行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在册员工人数为 531 人,其中: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员工为 508 人、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员工为 23 人。未缴存的
原因为:11 人为退休返聘、3 人为新入职员工、9 人当月离职。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了证明文件,证明公司报告期内在住房公积
金方面未受过任何行政处罚和行政处理。

     宣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广德分中心出具了证明文件,证明公司子公司裕
正科技报告期内不存在因违反住房公积金有关法律、法规而被处罚的情况。

     3、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春华、施惠庆出具承诺:若公司(含子公司,
下同)因有关政府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需补缴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保险、失业
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或因社会保险费、住房
公积金事项受到处罚,或被任何相关方以任何方式提出有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
积金产生的合法权利要求,本人将代公司及时、无条件、全额承担经有关政府部
门或司法机关认定的需由公司补缴的全部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及与社会保险
费、住房公积金相关罚款、赔偿款项,全额承担被任何相关方以任何方式要求的
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产生的相关罚款、赔偿款项,以及因上述事项而产生的
由公司支付的或应由公司支付的所有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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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人进一步承诺,在承担上述款项和费用后将不向公司追偿,保证公司不会
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4、办理社保和缴纳公积金的起始日期,报告期内各期未缴纳社保和公积金
的人数、原因、金额,是否违反社保、公积金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足
额缴纳对持续经营的影响,是否存在受到行政处罚的风险

     “(1)办理社保和缴纳公积金的起始日期

     公司办理社会保险的起始日期为 2012 年 5 月,缴纳公积金的起始日期为
2018 年 1 月;子公司裕正科技办理社会保险的起始日期为 2020 年 11 月,缴纳
公积金的起始日期为 2021 年 1 月。

     (2)报告期内各期未缴纳社保和公积金的人数、原因、金额,是否违反社
保、公积金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足额缴纳对持续经营的影响,是否存在
受到行政处罚的风险

     1)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情况

     ①可川科技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情况

                                                            未缴纳具体原因
                               在册员 缴纳   未缴
   日期          项目          工人数 人数   人数 退休返 新入职       当月
                                                                                         其他
                               (人) (人) (人) 聘(人) 员工     离职
                                                                                         (人)
                                                            (人) (人)
2021 年 12 社会保险                            475       18    9         7          2         -
                                  493
月 31 日   住房公积金                          472       21    9         3          9         -

2020 年 12 社会保险
                                  420          400       20   10         7          3         -
月 31 日   住房公积金

2019 年 12 社会保险
                                  501          476       25   10         4          11        -
月 31 日   住房公积金
注:1、新入职员工中,社会保险与住房公积金未缴纳人数存在 4 人差异的原因系该 4 人入
职时间晚于公司当月社保缴纳申报期;
2、当月离职员工中,社会保险与住房公积金未缴纳人数存在 7 人差异的原因系在本单位的
公积金账户已封存,转由新单位缴纳。


     ②裕正科技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情况

   日期        项目       在册员        缴纳         未缴          未缴纳具体原因




                                               1-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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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人数      人数       人数         退休   新入职         当月
                                                                                                 其他
                          (人)    (人)     (人)         返聘     员工         离职
                                                                                               (人)
                                                            (人)   (人)       (人)
                                                                           注1
 2021 年    社会保险                    34             4        2      2                  -           -
 12 月 31   住房公积           38
    日                                  36             2        2            -            -           -
            金
                                                      注2
 2020 年    社会保险                     1       24             2           9             2         11
 12 月 31  住房公积            25              注                        注
    日                                 0   25 3        2         9     3 4       11
           金
注:1、新入职员工中,住房公积金与社会保险未缴纳人数存在 2 人差异的原因系该 2 人入
职时间晚于公司当月社保缴纳申报期;
2、裕正科技于 2020 年 11 月办理社会保险缴存登记,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有 11 人未及
时缴纳但后续均已补缴;
3、裕正科技于 2021 年 1 月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故 2020 年 12 月裕正科技未为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 25 名在册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但后续裕正科技已为其中 11 名员工
进行了补缴;
4、当月离职员工中,住房公积金与社会保险未缴纳人数存在 1 人差异的原因系该员工在本
单位的公积金账户已封存,转由新单位缴纳
     2)报告期内各期未缴纳社保和公积金的金额

     报告期内,除前述退休返聘、当月入职及离职等原因外,发行人已为全部员
工及时缴纳或补缴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其子公司裕正科技存在未为部分员
工补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情况,具体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未补缴的社会保险金额                          2.76                                0.15
 未补缴的住房公积金金额                        0.51                                0.50
             合计                              3.27                                0.65

     此外,报告期内,公司存在未按照员工工资总额为基数为其足额缴纳社会保
险、住房公积金的情况。结合公司及其子公司当地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主管部
门的规定及实际缴纳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子公司应缴未缴的社会保险及住房
公积金的金额测算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应缴未缴的社会保险金额                               622.81           117.41                   533.19
 应缴未缴的住房公积金金额                             192.53           101.01                   156.45
                 合计                                 815.34           218.42                   689.64
 利润总额                                        11,849.60           9,061.41                 8,64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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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缴未缴金额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                   6.88%              2.41%             7.98%
注:上表测算的基数系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在册员工实际工资收入为计算依据,根据苏人社
发[2020]7 号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公司于 2020 年申请减免了部分社会保险费
用

     公司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应缴未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金额占当期利
润总额的比例较低,对公司持续经营影响较小。

     根据昆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广德市人
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宣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广德分中心出具的社会保险、
公积金缴纳明细以及出具的相关证明,公司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现有违反劳
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也未有因违法受到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或行政处理的不良记录;

     公司实际控制人已出具《关于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履行等用工情况的承诺
函》,承诺若公司被认定需补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或因社会保险费、住
房公积金事项受到处罚,将代公司及时无条件、全额承担经有关政府部门或司法
机关认定的需由公司补缴的全部费用及相关法罚款、赔偿款项;

     综上,虽然公司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存在未按照员工工资总额为基数足额缴
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情形,但由于当期未缴金额占其利润总额的比例较
低,对公司持续经营影响较小;且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子公司未因此受到任何行政
处罚;针对前述可能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补缴、处罚的风险,公司实际控制人
已出具相关承诺愿意承担全部损失。因此,如足额缴纳,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
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且公司受到行政处罚并对持续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
亦较低。

      (三)公司劳务派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使用劳务派遣员工的情形,劳务派遣员工主要从事产品
检验分包等辅助性、替代性工作,具体内容为临时工按照具体产品质量要求对产
品形状、色差、贴合位置等进行人工筛查,同时对筛查合格的产品进行分拣包装
的手工工作。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劳务派遣员工人数及比例情况如下: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项目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劳务派遣人数                            44                       32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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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项目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用工总人数                              537                       452                 545
 占比                               8.19%                     7.08%                8.07%
注:用工总人数=(可川科技母公司在册员工总数+劳务派遣人数),报告期内子公司裕正
科技不涉及劳务派遣情形
     报告期内,因订单高峰时用工人数紧张且短期招工困难,公司存在部分月份
劳务派遣用工人数占用工总量的比例超过 10%的情形。经整改后,公司严格控制
劳务派遣用工比例。自 2019 年 12 月起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劳务派遣用工
比例均在 10%以下,符合《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的规定。

     根据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证明文件,公司报告期内未因违反
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而受到任何处罚。

     1、部分月份劳务派遣用工人数占用工总量超 10%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报告期内存在部分月份劳务派遣用工人数占用工总量的比例超过 10%
的情形。公司由于订单高峰时用工人数紧张,考虑到部分用工需求量较大的岗位
主要从事检验分包等辅助性、替代性工作,对其技能与经验要求较低,公司为保
证产品交付时间,采取补充劳务派遣用工人员方式解决短期人力资源紧缺问题,
具有合理性。

     2、是否符合《劳务派遣暂行规定》,是否可能受到行政处罚

     公司因临时用工需求采取补充劳务派遣用工数量的方式导致报告期内部分
月份劳务派遣用工人数超过《劳务派遣暂行规定》规定的用工比例。自 2019 年
12 月起至报告期末,公司劳务派遣用工比例一直保持在 10%以下,且公司报告
期各期末的劳务派遣用工比例均未超过 10%,符合《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的规定。

     根据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广德市人
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宣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广德分中心、广德市医疗保障
局出具的社会保险、公积金缴纳明细以及相关证明,公司报告期内未有违反劳动
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也未有因违法受到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罚或
行政处理的不良记录。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因上述劳务派遣事
项而受到相关主管部门处以行政处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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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实际控制人已出具承诺:“本人保证并促使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使用的
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公司用工总量的 10%,公司用工符合劳务派遣用工、
劳务外包、劳动用工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若公司因劳
务派遣、劳务外包用工等事项违反劳动保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而被任何行政主管机关、主管机构给予处罚,或被相关员工主张承担任
何赔偿或补偿责任的,本人愿承担由此产生的罚款、赔偿或补偿款项等全部费用,
保证该等事项不会给发行人或其子公司带来任何损失或不利影响。本人进一步承
诺,在承担上述款项和费用后将不向公司追偿,保证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
失。”

     因此,公司因报告期内部分月份劳务派遣用工比例超过 10%而受到行政处
罚,并因此给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较小。

     3、报告期内解决劳务派遣比例过高的具体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开展了劳务派遣用工问题的积极整改工作并采取调整措施,
严格控制劳务派遣比例。相关整改和应对措施具体如下:

     (1)留用优秀劳务派遣人员为正式员工

     根据公司与劳务派遣公司签署的劳务派遣协议,结合员工个人意愿,公司可
在劳务派遣人员中择优录用正式员工,劳务派遣公司须配合办理离职及社保、公
积金转移等手续。

     (2)提前制定招聘计划,拓宽自主招聘渠道,提高招聘效率

     公司会根据订单情况和业务发展趋势,提前制定人员招聘计划,并不断拓宽
自主招聘渠道,包括通过公开招聘网站、人力中介介绍等多种途径积极招聘员工。

     (3)增加自动化技术与设备投入

     报告期内,公司在研发和生产中均注重增加自动化技术与设备投入,提升生
产效率,并逐步降低部分岗位对劳动力的依赖。

     通过上述措施,公司短期人力资源紧缺情况已得到有效解决,劳务派遣用工
比例自 2019 年 12 月起至报告期末,一直保持在 10%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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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公司劳务外包情况

     1、为公司提供劳务外包服务的相关劳务公司均系独立经营的实体,且无需
特殊资质,业务实施及人员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报告期内,为公司提供劳务外包服务的主要劳务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昆山明祥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名称                    昆山明祥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住所                    昆山市千灯镇卫丰路 456 号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注册资本                2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8306186884XU
 法定代表人              陈功明
 成立日期                2013 年 2 月 5 日
 营业期限                2013 年 2 月 5 日至 2063 年 2 月 4 日
                         劳务派遣经营,以服务外包的方式承接企业生产线流程、业务处
                         理和品质检测处理;企业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
 经营范围                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
                         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登记机关                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登记状态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股权结构                陈功明持有 100%股权
 主要管理人员            陈功明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乔磊担任监事

     (2)上海敏泰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名称                    上海敏泰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沈梅路 123 弄 3 号楼 4 层 3407 室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                2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5MA1HB4CM1W
 法定代表人              孙小飞
 成立日期                2020 年 2 月 25 日
 营业期限                2020 年 2 月 25 日至 2050 年 2 月 24 日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劳务派遣服务;职业中介活动;各类工程建设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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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
                         物业管理,以服务外包方式从事人力资源服务,从事网络科技、
                         电子科技、智能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
                         技术服务,商务咨询,仓储(除危险化学品),文化艺术交流活动
                         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
                         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
                         出版单位),家政服务,保洁服务,货物装卸服务,日用百货、针
                         纺织品、工艺美术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皮革制品、饰品、服
                         装鞋帽、家居用品、化妆品、床上用品、箱包、玩具、办公用品、
                         电子产品、家用电器、体育用品、食用农产品的销售,计算机网
                         络工程,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登记机关                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登记状态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股权结构                孙小飞、吴明敏各持有 50%的股权
 主要管理人员            孙小飞担任执行董事,吴明敏担任监事

     (3)昆山市三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名称                    昆山市三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住所                    昆山市张浦镇永记路 889 号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2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836954705936
 法定代表人              吴井干
 成立日期                2009 年 9 月 26 日
 营业期限                2009 年 9 月 26 日至 2039 年 9 月 25 日
                         国内劳务派遣;劳动力外包;职业中介;代办人事关系手续;企
                         业管理、物业管理、餐饮管理、企业后勤管理;会议服务、家政
                         服务、保洁服务、搬运装卸服务、房屋租赁及中介服务;非行政
 经营范围                许可类的商务信息咨询;装修装饰材料、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的
                         销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汽车租赁(不含操作人员);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的设计、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登记机关                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登记状态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股权结构                吴井干持有 60%的股权,苗建霞持有 40%的股权
 主要管理人员            吴井干担任执行董事,苗建霞担任监事

     (4)昆山聘优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名称                    昆山聘优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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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住所                    苏州市昆山市玉山镇柏芦中路 401 号 5B-007 室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2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83MA24J3P13Q
 法定代表人              吴胜松
 成立日期                2020 年 12 月 23 日
 营业期限                2020 年 12 月 23 日至无固定期限
                         许可项目: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
                         为准)一般项目:生产线管理服务;物业管理;装卸搬运;普通
                         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城市绿化
 经营范围
                         管理;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家政服务;企业管理;信息
                         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日用
                         百货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
 登记机关                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登记状态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股权结构                吴胜松、何贵林各持有 50%的股权
 主要管理人员            吴胜松担任执行董事,何贵林担任监事

     上述劳务公司均为独立经营的实体,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劳务公司
提供劳务主要系公司产品生产环节中的部分检验分包等非关键性、辅助性工序,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劳务公司承接该等外包工作无需取得特殊业务资质,且
上述劳务公司的经营范围已经包括“以服务外包的方式承接企业生产线流程”、
“劳动力外包”、“以服务外包方式从事人力资源服务”、“生产线管理服务”等内
容,其承接公司劳务外包业务属于在其工商核准的经营范围内开展业务。

     公司与劳务公司合作过程中,劳务公司根据业务量配备劳务人员,对劳务人
员进行统一管理,并负责与劳务人员依法建立劳动关系、承担相关用工等法律责
任,其业务实施及人员管理符合其经营范围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同时,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与公司仍在合作的主要劳务公司已出具承
诺函,承诺其均已取得了经营所需的所有资质,业务实施及人员管理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规定,报告期内其不存在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给
予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理的不良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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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综上,相关劳务公司均为独立经营的实体,其从事相关外包业务无需具备特
定的专业资质,其经核准的经营范围均已涵盖对公司提供的劳务外包服务类别,
业务实施及人员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与劳务外包公司业务交易的背景不存在重大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向劳务公司采购金额较小,主要系基于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临时
性用工需求,劳务公司安排劳务人员在公司指定工作场地完成相关工作任务,公
司根据劳务公司完成的工作量、项目实施程度向其核算、支付劳务外包费用。上
述交易具有真实合理的业务背景。报告期内,相关劳务公司不存在因违反相关法
律法规而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理的不良记录。

     综上,公司与劳务公司发生业务交易具有真实合理的业务背景,不存在重大
风险。

     3、相关劳务公司并非专门或主要为公司提供服务

     相关劳务公司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其近亲属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为独立经营的实体。除可川科
技外,相关劳务公司还向其他第三方提供劳务服务,该等劳务公司不存在专门或
主要为公司提供服务的情形。

     4、公司不存在以劳务外包形式进行劳务派遣的情形

     公司与相关劳务公司签署的相关协议主要约定内容如下:

         项目                                    主要约定内容
                         公司把检验包装业务外包给劳务公司,由劳务公司根据公司的实
 服务内容
                         际需求向公司提供服务
                         劳务公司为公司提供服务而雇佣的员工,属于劳务公司员工,由
 劳务人员管理            劳务公司直接管理。劳务公司服务人员的薪酬、社会保险费、住
                         房公积金、福利待遇等的缴纳或发放由劳务公司负责
                         劳务公司员工在服务期限内发生工伤、职业病、安全事故或其他
                         人身损害产生的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等费用的支付由劳务公司负
 用工风险承担
                         责承担,以及其他用工风险由劳务公司负责承担,均与发行人无
                         关
                         项目服务费根据实际承包项目及其工作量结算,届时以项目需求
 服务费结算方式
                         单和项目验收单为准
                         (1)按照协议约定向劳务公司支付项目服务费用;
 公司主要权利义务        (2)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工作场所和安全卫生条件等;
                         (3)检查、监督和验收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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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主要约定内容
                         (1)遵守公司的安全生产等所有规章制度;
                         (2)根据公司的进度要求、质量要求等完成相关工作;
 劳务公司其他主要权      (3)负责对服务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岗位指导等;
 利义务                  (4)劳务公司及其服务人员或劳务公司全部员工均不得以公司或
                         公司员工或劳务派遣员工的名义行事,若由此而致使公司受损,
                         则劳务公司须承担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与劳务公司发生的业务实质,公司采
取的劳务外包方式在法律法规适用、人员管理权限、费用结算方式、风险承担主
体、用工条件等方面均与劳务派遣存在明显差异,具体如下:

       项目            发行人采取的劳务外包情况              劳务派遣相关要求
                                                      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
  适用法律法规      适用《民法典》                    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务
                                                      派遣暂行规定》
                    为发行人提供服务的劳务公司员      劳务派遣人员的日常管理由用工
  人员管理权限
                    工,由劳务公司直接管理            单位负责
                    劳务公司员工在服务期限内发生
                    工伤、职业病、安全事故或其他人    用工单位实际承担用工风险,用工
                    身损害产生的经济补偿金、赔偿金    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
  用工风险承担
                    等费用的支付由劳务公司负责承      劳务派遣公司与实际用工单位承
                    担,以及其他用工风险由劳务公司    担连带赔偿责任
                    负责承担,均与发行人无关
                    发行人根据劳务外包公司实际承      劳务派遣按员工数量、工作时间进
  费用结算方式
                    包项目及其工作量结算              行结算

     因此,公司与劳务公司的合作模式为业务外包,公司不存在以劳务外包形式
进行劳务派遣的情形。

     综上,相关劳务公司均为独立经营的实体,无需具备特定的专业资质,业务
实施及人员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与其发生业务交易的背景不存在重
大风险,劳务公司不存在专门或主要为发行人服务的情形,公司不存在以劳务外
包形式进行劳务派遣的情形。

十一、发行人主要股东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一)发行前股东关于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
以及相关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公司发行前股东分别出具了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具体内容请参见本招股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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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一、发行人及相关责任主体出具的承诺事项”之
“(一)股份锁定、持股意向及股份减持的承诺”。

      (二)稳定股价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出具
了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具体内容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
“一、发行人及相关责任主体出具的承诺事项”之“(二)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
定股价预案及相应约束措施”。

      (三)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次发行的保
荐机构、其他证券服务机构等责任主体分别出具了关于招股说明书无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具体内容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
示”之“一、发行人及相关责任主体出具的承诺事项”之“(五)关于招股说明
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四)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公司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
“二、本次发行后的利润分配政策”。

      (五)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之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未切实履
行本招股说明书中的公开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之承诺,具体内容请参见本招股说
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一、发行人及相关责任主体出具的承诺事项”之
“(三)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之承诺”。

      (六)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填补被摊薄即期
回报的承诺,具体内容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一、发行人及
相关责任主体出具的承诺事项”之“(四)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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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具体内容请参见本
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一、发行人及相关责任主体出具的承诺事项”
之“(六)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了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具体内容请
参见“重大事项提示”之“一、发行人及相关责任主体出具的承诺事项”之
“(七)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承诺履行情况良好,各承诺方未发生违反承
诺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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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

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设立以来的变化情况

       (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为功能性器件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电池类功能性器件
业务方面,公司聚焦于消费电子电池和新能源动力电池两大细分领域,产品广泛
应用于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消费电子产品和新能源汽车的电池电芯及电池包;
结构类功能性器件业务方面,公司专注于笔记本电脑结构件模组领域,为笔记本
电脑制造服务商、组件生产商提供多品类、多批次、定制化的结构类功能性器件
产品,产品主要应用于笔记本电脑的内外部结构件模组中;光学类功能性器件业
务方面,公司产品主要为扩散片、防爆膜、遮光胶带等,广泛应用于显示屏、防
护玻璃等光学类零组件。

     公司拥有优质稳定的客户资源,直接客户包括 ATL、LG 化学、三星视界、
德赛电池、欣旺达、联宝电子、春秋电子、英力股份、胜利精密、蓝思科技、宁
德时代、瑞浦能源、中创新航、力神电池等消费电子和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中知名
制造服务商、组件生产商,产品最终应用于苹果、联想、三星、华为等知名消费
电子终端品牌产品和北汽、上汽、宝马、蔚来、特斯拉等知名新能源汽车品牌产
品。

     公司拥有 67 项专利授权,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苏州市认定的企业技术中
心、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协会认定的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公司在功能性器件行
业多年的深耕中逐渐建立一支研发经验丰富、梯队结构合理的技术研发团队,形
成了深度参与客户产品研发设计阶段的业务模式,掌握了材料复合、模具开发、
冲压、模切等各生产环节的核心技术,能够高效高质量地满足客户的定制化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发行人的主要产品

     发行人的产品根据终端产品具体应用区域的不同,具体可以分为应用于消费
电子和新能源汽车的电池电芯和电池包的电池类功能性器件、应用于笔记本电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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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件模组的结构类功能性器件以及应用于显示屏、防护玻璃等光学类零组件的
光学类功能性器件。

     1、电池类功能性器件

     发行人电池类功能性器件主要是为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消费电子和新能源
汽车的电池电芯及电池包实现内、外部的绝缘、保护、固定、粘贴、缓冲等功能
的器件。发行人主要电池类功能性器件产品具体应用情况如下:




     由于公司产品多为复合功能型产品,故公司产品功能性分类以其产品实现的
主要功能为准。公司电池类功能性器件按实现的主要功能可细分为绝缘类功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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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件、保护类功能性器件、结构固定类功能性器件、粘贴类功能性器件、缓冲类
功能性器件,具体产品如下:

     (1)绝缘类功能性器件

     发行人应用在锂电池中的绝缘类功能性器件主要包括绝缘胶纸、绝缘片等,
其能够在锂电池及其它电子元器件之间起到绝缘及屏蔽作用,可避免锂电池发生
短路、漏电等故障。




     (2)保护类功能性器件

     发行人应用在锂电池中的保护类功能性器件主要包括各类规格的保护膜及
顶贴片,其主要实现对锂电池相关产品及生产制程的防护功能。




     (3)结构固定类功能性器件

     发行人应用在锂电池中的结构固定类功能性器件主要包括底托片、绝缘罩板
等,其主要实现锂电池电芯与电池包在其安装区域的固定及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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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粘贴类功能性器件

     发行人应用在锂电池中的粘贴类功能性器件主要包括单/双面胶带等,其主
要起到替代传统铆钉、螺丝等机械紧固器件,从而实现锂电池内外部各器件间的
物理连接、固定、支撑作用的功能。




     (5)缓冲类功能性器件

     发行人应用在锂电池中的缓冲类功能性器件主要包括泡棉、缓冲垫,其主要
起到避免各部件间的震动传导及密封、吸收冲击能量、压缩填补空隙等作用。




     2、结构类功能性器件

     发行人结构类功能性器件系笔记本电脑的重要零组件,其主要应用于笔记本
电脑的结构件中,以实现外部塑形、支撑以及内部保护、导电导热、粘贴、缓冲
等功能需求。发行人主要结构类功能性器件产品具体应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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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结构类功能性器件按实现的主要功能可细分为结构固定类功能性器件、
保护类功能性器件、导电导热类功能性器件、粘贴类功能性器件、缓冲类功能性
器件,具体产品如下:

     (1)结构固定类功能性器件

     发行人应用在笔记本电脑的结构固定类功能性器件主要包括面框贴片、触摸
板贴件及内部件麦拉等,主要为笔记本前框、触摸板及内部结构件等提供支撑、
固定的作用。

     其中,面框贴片是在笔记本电脑产品轻薄化趋势下,针对传统的注塑件面框
结构件的优化替代,可在保证美观、保护功能和承载结构的基础上,有效减少笔
记本电脑屏幕的厚度及重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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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保护类功能性器件

     发行人应用在笔记本电脑的保护类功能性器件主要包括保护膜、喇叭网等,
其中:保护膜主要实现对前框、触摸板相关产品生产制程进行防护,实现防刮、
防尘等功能;喇叭网主要用于笔记本电脑喇叭、听筒的防尘保护。




     (3)导电导热类功能性器件

     发行人应用在笔记本电脑的导电导热类功能性器件主要系导电泡棉、铜箔、
铝箔等,其主要用于增强笔记本内部各电子元器件之间的电能传导,防止因静电
产生超高电压进而击穿电子元器件。




     (4)粘贴类功能性器件

     发行人应用在笔记本电脑的粘贴类功能性器件主要系单/双面胶带,其主要
用于替代传统铆钉、螺丝等机械紧固器件,实现电子元器件之间的物理连接、固
定、支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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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缓冲类功能性器件

     发行人应用在笔记本电脑的缓冲类功能性器件主要系不同规格的泡棉,其主
要起到避免各部件间的震动传导及密封、吸收冲击能量、压缩填补空隙等作用。




     3、光学类功能性器件

     发行人光学类功能性器件主要应用于手机、平板等消费电子产品光学类零组
件中,具体应用情况如下:




     发行人光学类功能性器件主要包括扩散片、防爆膜、遮光胶带等。其中:扩
散片主要利用光通过不同介质扩散层会发生折射、反射和散射现象的原理,从而
达到屏幕显示光线均匀、细腻的效果;防爆膜主要用于手机等智能终端玻璃盖板
的防爆防护;遮光胶带主要作用系防止显示屏漏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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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设立以来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主要经营模式的演
变情况

     公司自设立以来专注于功能性器件的设计、研发、生产与销售,在多年的生
产经营中不断扩宽业务条线,优化产品结构,丰富产品种类,综合竞争力及行业
地位稳步提升。

     公司自成立之初便精准定位于消费电子电池类功能性器件产品的设计、研
发、生产与销售。消费电子电池类功能性器件由于其应用区域的特殊性,对产品
精度、工艺复杂程度、质量稳定性、功能实现等要求严苛,公司经过多年的技术
研发及生产经验积累,具备了设计并生产高精度、大批量、高品控的电池类功能
性器件的能力,公司与客户合作关系稳定,在业内树立了良好的口碑及企业形象。

     2015 年,公司凭借优秀的技术研发实力、丰富的生产设计经验和在消费电
子领域积累的优秀口碑,快速渗透到新能源动力电池领域,为动力电池制造商提
供全品种、高品控的动力电池类功能性器件产品,扩宽了公司业务条线,进一步
稳固了公司在电池类功能性器件细分领域的地位;同年,公司成功进入笔记本电
脑结构类功能性器件领域,为笔记本电脑制造服务商、组件生产商提供多品类、
多批次、定制化的功能性器件产品,并通过持续的技术创新及客户服务,推进结
构类功能性器件业务的快速发展。

     与此同时,公司也为客户提供各类光学类功能性器件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基本情况

      (一)公司所属行业及确定所属行业的依据

     发行人主要从事功能性器件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的电池类功能
性器件业务聚焦于消费电子电池和新能源动力电池两大领域,产品广泛应用于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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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手机、平板电脑等消费电子和新能源汽车的电芯及电池包;同时,公司为全球
知名的笔记本电脑制造服务商提供多品类、多批次、定制化的结构类功能性器件,
主要应用于笔记本电脑的结构件模组中。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
分类指引》,公司所处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分类代码:
C39);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计算机、
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分类代码:C39)。

       (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1、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管体制

       公司所处行业的主管部门为工信部,其主要职责为拟订实施行业规划、产业
政策和标准,监测工业行业日常运行,推动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管理
通信业,指导推进信息化建设,协调维护国家信息安全等。

       中国电子企业协会为本行业的自律性行业组织,主要负责为政府主管部门制
定产业改革调整规划、发展战略、产业政策和法规提供建议;组织电子企业开展
国际经济技术交流活动;组织电子企业培训等。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公司下游客户为消费电子及新能源汽车领域的终端品牌商、组件生产商及制
造服务商,下游行业为消费电子行业及新能源汽车行业,下游行业的产业政策对
公司及其所属行业有一定影响。

       近年来,本行业及消费电子、新能源汽车行业主要法规法律和产业政策如下:

 序号     发布时间        文件名称      发布机构                相关内容
                           功能性器件领域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重点推广智能终端市场,瞄准智能
                                                     手机、穿戴式设备、无人机、VR/AR
                     《基础电子元器                  设备、环境监测设备等智能终端市
         2021 年     件产业发展行动                  场,推动微型片式阻容元件、微型
   1                                    工信部
         1月         计划(2021-2023                 大电流电感器、微型射频滤波器、
                     年)》                          微型传感器、微特电机、高端锂电
                                                     等片式化、微型化、轻型化、柔性
                                                     化、高性能的电子元器件应用。
                                                     新型电子元器件(片式元器件、频
                     《产业结构调整
         2019 年                                     率元器件、混合集成电路、电力电
   2                 指导目录》(2019   国家发改委
         11 月                                       子器件、光电子器件、敏感元器件
                     年本)
                                                     及传感器、新型机电元件、高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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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发布时间         文件名称        发布机构              相关内容
                                                      印刷电路板和柔性电路板等)制
                                                      造、电子产品用材料属于“鼓励
                                                      类”项目范畴。
                                                      将新型元器件、智能手机、手持平
                     《战略性新兴产
                                                      板电脑、可穿戴终端设备、其他通
        2017 年        业重点产品和服
   3                                  国家发改委      信终端设备等作为培育和发展的
        1月            务指导目录》
                                                      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鼓励发
                     (2016 年版)
                                                      展新型膜材料。
                                                      加快发展新型智能手机、信息安全
                     《“十三五”国
        2016 年                                       产品的创新与应用。提升新型片式
   4                 家战略性新兴产       国务院
        11 月                                         元件、光通信器件、专用电子材料
                     业发展规划》
                                                      供给保障能力。
                               消费电子领域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到 2025 年,形成一批创新活跃、
                                                     效益显著、质量卓越、带动效应突
                     《 关 于 推 动 先 进 国家发改
                                                     出的深度融合发展企业、平台和示
        2019 年        制造业和现代服 委、工信部、
   1                                                 范区,企业生产性服务投入逐步提
        11 月          务业深度融合发 中央网信办
                                                     高,产业生态不断完善,两业融合
                       展的实施意见》 等
                                                     成为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重
                                                     要支撑。
                                                     聚焦汽车、家电、消费电子产品领
                                                     域,进一步巩固产业升级势头,增
                     《推动重点消费                  强市场消费活力,提升消费支撑能
                       品更新升级畅通 国家发改委 力,畅通资源循环利用,促进形成
        2019 年
   2                   资源循环利用实 生态环境       强大国内市场,实现产业高质量发
        6月
                           施方案         部、商务部 展。着力破除限制消费的市场壁
                     (2019-2020 年)》              垒,切实维护消费者正当权益,综
                                                     合应用各类政策工具,积极推动汽
                                                     车、家电、消费电子产品更新消费。
                                                     提升消费电子产品供给创新水平,
                                                     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
                                                     工智能等技术推动电子产品智能
                     《扩大和升级信
        2018 年                           工信部、国 化升级,提升手机、计算机、彩色
   3                   息消费三年行动
        7月                               家发改委   电视机等各类终端产品的中高端
                       计划》
                                                     供给体系质量,推荐虚拟/增强现
                                                     实、超高清终端设备等产品的研发
                                                     和产业化。
                     《国务院关于进                  促进新型信息产品消费。升级智能
                       一步扩大和升级                化、高端化、融合化信息产品,重
        2017 年
   4                   信息消费持续释 国务院         点发展面向消费升级的中高端移
        8月
                       放内需潜力的指                动通信终端、可穿戴设备、数字家
                       导意见》                      庭产品等新型信息产品。
                                                     要重点发展面向下一代移动互联
                                                     网和信息消费的新型智能手机、平
        2017 年      《 信 息 产 业 发 展 国家发改   板电脑、车载智能设备以及人工智
   5
        1月            指南》             委、工信部 能等终端产品,提升产品的研发应
                                                     用能力、产业配套能力和品牌竞争
                                                     力。


                                          1-1-124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序号    发布时间         文件名称        发布机构                  相关内容
                                                         电子信息制造业方面,针对新一代
                     《产业技术创新
        2016 年                         国家发改         电子整机发展需求,大力推动电子
   6                   能力发展规划》
        10 月                           委、工信部       元件产品向片式化、小型化、集成
                     (2016-2020 年)》
                                                         化、模块化、无线化发展。
                           新能源汽车领域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国家发改
                                          委、工信部、
                                          住房和城乡
                                                         大力发展绿色交通消费。大力推广
                                          建设部、商
                                                         新能源汽车,逐步取消各地新能源
                                          务部、市场
        2022 年      《促进绿色消费                      车辆购买限制,推动落实免限行、
   1                                      监督总局、
        1月          实施方案》                          路权等支持政策,加强充换电、新
                                          国家机关事
                                                         型储能、加氢等配套基础设施建
                                          务管理局、
                                                         设,积极推进车船用 LNG 发展。
                                          中共中央直
                                          属机关事务
                                          管理局
                                                         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鼓励中央
                                                         企业抢占绿色低碳发展先机,推动
                     《关于推进中央
                                                         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化、集群化、
                     企业高质量发展
        2021 年                                          生态化发展。加快发展新一代信息
   2                 做好碳达峰碳中       国资委
        11 月                                            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
                     和工作的指导意
                                                         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
                     见》
                                                         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装备等战略性
                                                         新兴产业。
                                                         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逐步降低传
                                                         统燃油汽车在新车产销和汽车保
        2021 年      《2030 年前碳达                     有量中的占比,推动城市公共服务
   3                                      国务院
        10 月        峰行动方案》                        车辆电动化替代,推广电力、氢燃
                                                         料、液化天然气动力重型货运车
                                                         辆。
                     《中共中央关于
                                                         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壮大新
                     制定国民经济和
                                                         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
        2020 年      社会发展第十四
   4                                      国务院         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
        11 月        个五年规划和二
                                                         绿色环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装备
                     〇三五年远景目
                                                         等产业。
                     标的建议》
                                                         鼓励新能源汽车、能源、交通、信
                                                         息通信等领域企业跨界协同,围绕
                                                         多元化生产与多样化应用需求,通
                                                         过开放合作和利益共享,打造涵盖
                     《新能源汽车产                      解决方案、研发生产、使用保障、
        2020 年        业 发 展 规 划                    运营服务等产业链关键环节的生
   5                                      国务院
        11 月        (      2021—2035                  态主导型企业。在产业基础好、创
                       年)》                            新要素集聚的地区,发挥龙头企业
                                                         带动作用,培育若干上下游协同创
                                                         新、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具有国
                                                         际影响力和竞争力的新能源汽车
                                                         产业集群,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


                                          1-1-125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序号     发布时间        文件名称        发布机构                相关内容
                                                       平。
                                                       坚持平缓补贴退坡力度,保持技术
                                                       指标门槛稳定。加强汽车投资项目
                                                       和生产准入管理,严控增量、优化
                     《关于进一步完
                                          财政部、工   存量,严格执行新建企业和扩大产
                     善新能源汽车推
         2020 年                          信部、科技   能项目等规范要求,鼓励优势企业
   6                 广应用财政补贴
         12 月                            部、国家发   兼并重组、做大做强,推动产业向
                     政策的通知》财
                                          改委         产能利用充分、产业基础扎实、配
                     建[2020]593 号
                                                       套体系完善、竞争优势明显的地区
                                                       和企业聚集,不断提高产能利用率
                                                       和产业集中度。
                                                       根据资源优势、产业基础等条件合
                                                       理制定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
                                                       强化规划的严肃性,确保规划落
                     《关于完善新能                    实。加大新能源汽车政府采购力
                                          财政部、工
                       源汽车推广应用                  度,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除特殊地
         2020 年                          信部、科技
   7                   财政补贴政策的                  理环境等因素外原则上采购新能
         4月                              部、国家发
                       通 知 》( 财 建                源汽车,优先采购提供新能源汽车
                                          改委
                     〔2020〕86 号)                   的租赁服务。推动落实新能源汽车
                                                       免限购、免限行、路权等支持政策,
                                                       加大柴油货车治理力度,提高新能
                                                       源汽车使用优势。
                                                       实施动力电池升级工程。充分发挥
                                                       动力电池创新中心和动力电池产
                                          工信部、国
         2017 年     《汽车产业中长                    业创新联盟等平台作用,开展动力
   8                                      家发改委、
         4月         期发展规划》                      电池关键材料、单体电池、电池管
                                          科技部
                                                       理系统等技术联合攻关,加快实现
                                                       动力电池革命性突破。
                                                       持续提升现有产品的性能质量和
                                                       安全性,进一步降低成本,2018
                                          工信部、国   年前保障高品质动力电池供应;大
                     《促进汽车动力
         2017 年                          家发改委、   力推进新型锂离子动力电池研发
   9                 电池产业发展行
         2月                              科技部、财   和产业化,2020 年实现大规模应
                     动方案》
                                          政部         用;着力加强新体系动力电池基础
                                                       研究,2025 年实现技术变革和开发
                                                       测试。

       (三)行业发展情况

       1、功能性器件行业概况

       功能性器件是指在终端产品有限空间内实现防护、粘贴、固定、缓冲、屏蔽、
防尘、绝缘、散热等特定功能的产品。功能性器件能够替代螺丝等传统机械零件
使终端产品更加轻薄化、多功能化。功能性器件是保证下游终端产品能够正常运
作的重要辅助性器件,其性能和品质的好坏直接影响着终端产品的质量、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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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能以及使用寿命等。

       功能性器件性能多样、应用广泛,应用领域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
主要包括消费电子、新能源汽车、工业电子、医疗电子等领域,功能性器件行业
的发展与其下游行业发展息息相关。就发行人而言,发行人的功能性器件主要应
用于消费电子和新能源汽车两大领域,发行人产品类别、产品主要应用领域、主
要应用的终端产品和产品具体应用区域具体如下:
                                                   主要应用的    终端产品具体应用
 序号          产品类别        主要应用领域
                                                     终端产品          区域
         电池类功能性器件-消
   1                           消费电子         手机、平板电脑   电池
         费电子电池
         电池类功能性器件-新
   2                           新能源汽车       新能源汽车       电池
         能源动力电池
   3     结构类功能性器件      消费电子         笔记本电脑       结构件
   4     光学类功能性器件      消费电子         手机             光学类零组件

       如上图所示,消费电子功能性器件主要应用于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
等消费电子产品的电池、结构件、光学类零组件中,在电池、结构件及光学类零
组件中发挥绝缘、保护、固定、粘贴、缓冲等作用;新能源动力电池功能性器件
主要应用于新能源汽车的电池,为新能源汽车的动力电池起到绝缘、保护、固定
等作用。由于终端产品种类繁多、更新迭代较快,且终端产品具体应用区域各异,
故功能性器件定制化程度较高,产品种类繁多。

       2、功能性器件行业的市场规模、竞争格局和市场化程度

       (1)功能性器件行业的市场规模

       发行人的功能性器件主要应用于消费电子和新能源汽车两大领域,行业下游
客户主要为消费电子、新能源汽车零组件生产企业及制造服务企业。近年来,作
为国家大力发展和着重培育的战略新兴支柱行业,消费电子行业和新能源汽车行
业逐步成长为我国社会经济中产业链辐射长、资源集成度高和技术进步快的重点
产业领域。同时,在物联网、5G 和新能源电池等技术的不断发展和普及的推动
下,消费电子行业和新能源汽车行业进入不断升级换代的快速发展新时期。功能
性器件行业是消费电子行业和新能源汽车行业的重要辅助和配套行业,行业的市
场容量、发展空间、技术发展方向等与下游应用行业紧密相连。因此,发行人所
处的功能性器件行业将随着消费电子行业和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快速发展而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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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广阔的市场空间。

     (2)功能性器件行业的竞争格局和市场化程度

     发行人所处的功能性器件行业是市场化程度高、竞争充分的行业。国内的功
能性器件生产企业众多且下游客户对于功能性器件的定制化需求不同。因此,国
内的功能性器件生产厂商形成了稳定的下游客户群体和细分应用领域。

     一方面,我国功能性器件行业受下游行业产业分布较为集中的影响,消费电
子领域和新能源汽车领域产业集聚的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和环渤海地区,也
聚集了大量为前述客户提供配套功能性器件的生产厂家,功能性器件行业地域分
布较为集中。

     另一方面,随着消费者对于消费电子和新能源汽车等终端产品的性能、质量、
安全性等要求越来越高,下游客户对于功能性器件生产厂商也普遍采用严格的供
应商准入+长期合作的模式。生产规模大、技术水平高、响应速度快的功能性器
件生产商将获得更多优质、强大的客户资源推动行业向专业化、高附加值化的方
向发展。

     综上,下游行业和客户的集中推动功能性器件行业不断的快速集中,优势企
业将在不断的行业集中下快速成长。

     3、下游行业市场规模、竞争格局和发展趋势

     (1)消费电子行业概况

     1)智能手机市场

     ①市场规模

     近年来,随着智能手机的逐渐普及,智能手机市场进入存量时代,智能手机
的市场需求以更新换代为主。同时,智能手机行业的集中度也进一步提升,全球
前五大厂商的市场份额由 2015 年的 56.4%提升至 2021 年的 71.0%。但伴随着 5G
时代的渐行渐近,“5G 换机”的消费期待为智能手机市场规模新一轮的爆发增长
奠定坚实的基础。5G 技术的应用,为智能手机市场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5G 智
能手机将成为智能手机未来的发展方向。

     2011 年-2021 年,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由 4.95 亿台增长至 13.58 亿台,年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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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增长率约 10.62%。同时,中国已成为全球重要的智能手机市场,2021 年国内
智能手机出货量达到 3.43 亿台,占全球手机出货量的比例约为 25%。随着国内
疫情防控的常态化,我国智能手机产业链整体已回归正常,各大手机厂商产能逐
渐恢复,国内消费者的消费热情也将逐步提升,智能手机的需求将在未来逐步稳
定释放。

          2011 年至 2021 年全球及国内智能手机出货量(单位:亿台)




数据来源:WIND、IDC
       ②竞争格局

       2019 年和 2020 年,三星、苹果和华为是牢牢占据全球智能手机市场占有率
前三名的手机品牌。三星和苹果因其不断创新和独特的设计而在全球智能手机市
场持续占据领先份额,而华为则因美国的不断制裁面临着挑战。另外,随着小米、
OPPO、vivo 等国产智能手机品牌的崛起,国产智能手机品牌的市场占有率亦逐
步跻身世界前列。

       报告期内,各智能手机主要品牌厂商按交付量统计的市场占有率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台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排名      厂商
                    出货量       市场份额         出货量       市场份额       出货量      市场份额
   1       三星       272.0          20.1%          266.7             20.6%     295.7         21.6%
   2       华为              -              -       189.0             14.6%     240.6         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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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排名      厂商
                    出货量     市场份额        出货量       市场份额       出货量       市场份额
   3       苹果       235.7          17.4%       206.1             15.9%     191.0         13.9%
   4       小米       191.0          14.1%       147.8             11.4%     125.6          9.2%
   5      OPPO        133.5          9.9%               -              -     114.3          8.3%
   6       vivo       128.3          9.5%        111.7             8.6%             -              -
        合计          960.5          71.0%       921.3             71.1%     967.2         70.6%
数据来源:IDC
注:报告期内,各智能手机主要品牌厂商为前五大智能手机品牌厂商,OPPO、vivo、华为
因未进入当年度市场占有率前五,故其出货量及市场份额数据未单独统计
       从智能手机市场格局来看,公司产品主要应用终端品牌苹果在研发、技术、
品牌等方面积累了较大优势,预计仍将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在智能手机市场保持领
先地位。

       ③发展趋势

       A、5G 技术的进一步应用,推动智能手机行业稳定增长 2019 年我国步入 5G
商用的时代,5G 技术的不断发展、成熟对智能手机的品质性能、应用场景等提
出新的需求和技术要求。5G 将会是人类未来技术革命的重要支撑和方向,而智
能手机会是 5G 运用最为广泛的终端场景。5G 技术带来的万物互联将成为下一
个 10 年智能手机硬件和应用创新的主要动力。未来,对 5G 升级体验的需求将
促使大量智能手机用户在未来 2-3 年进行换机。

       B、智能手机行业集中度不断提升,中国智能手机品牌积极探索海外市场

       从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数据来看,三星等前五名市场占有率智能手机品牌近
年来合计出货量份额均占比在 70%以上,市场集中度持续处于高位。而国内智能
手机市场的“头部集中”现象更为明显,2021 年国内智能手机出货量前五名品
牌瓜分了国内市场 84%以上的份额。

       随着国内智能手机市场寡头竞争的进一步加剧,积极布局出海成了国内智能
手机品牌稳住市场份额,销售持续增长的重要举措。小米与 vivo 成为出海较为
成功的国内智能手机品牌,2020 年,小米在其国内智能手机出货量略有下滑的
情况下其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大涨 17.6%,成为 2020 年增长最为迅速的智能手
机品牌。同样,2020 年,vivo 国内智能手机出货量降幅较为明显,但海外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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却成为 vivo 稳住其全球市场份额的重要市场;2021 年,小米、vivo 等在亚洲欧
洲等海外市场均有亮眼表现,海外市场已成为中国智能手机品牌必争之地。

     C、抢占高端市场已经成为近年来国内智能手机行业的最大风向

     近年来,众多国产智能手机品牌通过品牌形象升级、产品系列升级等举措紧
盯高端市场。从国内分档位机型出货量数据看,2020 年高端机型的出货量占比
接近 24%,相较 2019 年占比增长超 5%。从分品牌数据看,华为等头部品牌高
端机型出货量占比在 2019 年和 2020 年均有不同程度增加。其中,华为仍是高端
机型出货量占比最高品牌,而小米则将 2020 年高端机型出货量占比提升超 10%。

     2)平板电脑市场

     ①市场规模

     平板电脑是一种小型、方便携带的个人电脑,以触摸屏作为基本的输入设备。
作为新兴的智能终端,相比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具有体积小、方便携带、应用
更广泛且可在移动中完成所有功能运行的优势。自苹果推出 iPad 以来,平板电
脑在全球的销量持续火爆,但因产品本身使用寿命较长、大屏手机替代等原因自
2015 年以来平板电脑全球出货量有所下滑。但 2020 年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爆发
带来的在线教育、居家办公等需求的增长,将全球平板电脑市场需求下降的趋势
扭转。同时,随着消费者对于平板电脑近年来的发展进步和技术升级有了新的认
识和体验,平板电脑的使用场景和使用频率将比疫情之前显著提高,平板电脑的
市场需求也将进一步的增长。

     2015 年至 2021 年全球平板电脑出货量分别为 2.07 亿台、1.75 亿台、1.64
亿台、1.46 亿台、1.44 亿台、1.64 亿台和 1.68 亿台。平板电脑市场规模将因为
教育、娱乐等需求的增长、更多行业参与者的进入以及更有竞争力的新品发布,
未来会持续保持增长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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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 年至 2021 年全球及国内平板电脑出货量(单位:百万台)




数据来源:WIND、IDC

       ②竞争格局

       2019 年至 2021 年,苹果、三星、华为、亚马逊和联想等前五名品牌持续占
据平板电脑市场 70%左右的份额,平板电脑市场的品牌集中度较高。但近年来,
随着我国科技投入的不断加大,国产平板电脑也取得了不错的发展。国产品牌联
想等为满足疫情催生的在线办公等需求,不断布局平板电脑产品,随着其多款极
具竞争力的新品陆续上市,国产品牌的平板电脑在头部品牌集中的平板电脑市场
仍有较大增长空间。

       报告期内,各平板电脑主要品牌厂商按交付量统计的市场占有率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台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排名      厂商
                    出货量      市场份额       出货量       市场份额       出货量     市场份额
   1       苹果          57.8        34.2%         53.2            32.5%      49.9          34.6%
   2       三星          30.9        18.3%         31.3            19.1%      21.7          15.1%
   3       华为           9.7        5.7%          16.0            9.8%       14.1          9.8%
   4      亚马逊         16.1        9.5%          14.0            8.5%       13.0          9.0%
   5       联想          17.7        10.5%         14.1            8.6%        8.5          5.9%
        合计           132.2      78.2%           128.6        78.5%         107.2        74.4%
数据来源:ID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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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平板电脑的市场格局来看,公司产品主要应用终端品牌苹果以其独特的产
品设计和较好的用户体验持续占据市场排名前列,竞争优势明显,未来将继续在
平板电脑市场保持领先地位。

     ③发展趋势

     A、平板电脑大屏化、5G 化成为趋势

     一方面,随着全面屏,挖孔屏等技术的实现,提升屏占比、支持高刷新率、
高分辨率以及护眼功能的大屏平板电脑将越来越受欢迎。市场上主流的 9-11 寸
屏幕尺寸的平板电脑市场份额不断扩大,2021 年其市场份额接近 80%,而未来
11 寸以上的平板电脑产品也会越来越多,平板电脑屏幕将会往更大化方向发展。

     另一方面,平板电脑作为 5G 应用的重要终端场景之一,也将会随着 5G 技
术的进一步应用而迎来升级换代。目前,云电脑和游戏应用是 5G 平板电脑常见
的消费市场使用场景,5G 平板电脑的应用场景依然有限。5G 平板电脑未来在消
费市场应用的不断丰富以及在商用市场上的应用场景的开发将会带动 5G 平板电
脑市场的持续增长。B、更多品牌进入平板电脑市场促进平板电脑的功能和应用
进一步升级

     随着居家办公、休闲娱乐等使用场景的增长,预计 2021 年更多的硬件终端
厂商、互联网公司等涌入平板电脑市场。众多厂商的加入将给市场格局和未来产
品发展带来新的竞争,刺激整个平板电脑市场更好更积极的发展。而随着整体市
场参与者和用户的不断增加,平板电脑市场各品牌厂商会专门针对平板电脑进行
进一步的软件开发和整合,促进平板电脑机型的丰富和改善,这将帮助平板电脑
市场规模进一步扩大。

     3)笔记本电脑市场

     ①市场规模

     作为以更新换代为主的成熟消费电子品类,笔记本电脑的产品类型相对稳
定,绝大部分笔记本电脑的购买需要主要是出于更新换代的目的。自 2011 年起,
受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等可替代消费电子快速普及的冲击,2012 年至 2017 年笔
记本电脑出货量整体下滑,下滑趋势较为明显。2020 年以来,因新冠疫情而导
致的居家办公与在线教育等需求呈现爆发式增长,驱动笔记本市场呈现高速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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态势,这也促进了全球笔记本电脑出货量的逆势回升。

       2011 年至 2021 年全球笔记本电脑出货量如下图所示:

               2011 年至 2021 年全球笔记本电脑出货量(单位:百万台)




数据来源:IDC

       ②竞争格局

       报告期内,全球笔记本电脑市场头部效应显著,前三大笔记本电脑品牌占据
的市场份额在 60%以上。截至 2021 年底,全球前 5 大笔记本电脑品牌商依次为
联想、惠普、戴尔、苹果、宏碁,份额相对稳定,占据市场近 80%的份额。与智
能手机及平板电脑相比,笔记本电脑市场竞争格局相对稳定,各大品牌市场占有
率变动相对较小。
                                                                                     单位:百万台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排名      厂商
                     出货量     市场份额       出货量       市场份额       出货量      市场份额
   1       联想          81.9        23.5%         72.7            24.0%      64.8        24.3%
   2       惠普          74.1        21.2%         67.7            22.4%      62.9        23.6%
   3       戴尔          59.3        17.0%         50.3            16.6%      46.5        17.5%
   4       苹果          27.8        8.0%          23.1             7.6%      17.7         6.6%
   5       宏碁          23.9        6.9%          21.0             6.9%      17.0         6.4%
        合计            267.0     76.6%           234.8            77.5%     209.0        78.4%
数据来源:IDC

       从笔记本电脑的市场格局来看,公司产品主要应用终端品牌联想与其他头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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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记本电脑品牌的优势不断扩大,预计仍将在未来一段时间内保持市场领先地
位。

     ③发展趋势

     A、笔记本电脑的迭代周期不断缩短促进潜在的换机需求进一步释放

     需求是行业发展的重要驱动因素,不同的消费需求和产品应用场景决定了笔
记本电脑未来市场的发展方向。随着新兴的居家办公、游戏场景、高性能运用场
景等应用场景的出现,各大笔记本电脑品牌商纷纷推出超轻薄超窄边框笔记本电
脑、主机与键盘分离的笔记本电脑和多屏幕笔记本电脑等新型笔记本电脑。

     轻薄型、高性能性笔记本电脑的出现标志着笔记本电脑正向商务化、便携化、
专业化方向转型。为满足层出不穷的消费需求和应用场景,笔记本电脑产品系列
越来越多,市场细分越来越明确,也导致笔记本电脑的产品迭代周期进一步缩短,
潜在的更换需求进一步加大。

     B、5G 技术和 AI 技术的发展进一步促进笔记本电脑行业快速发展

     5G 技术带来的低延迟和高网速使云端承担更多的计算功能,笔记本电脑计
算功能模块的减少将导致其机身更加轻薄,进一步加强笔记本电脑的便携性能。
同时,随着 AI 技术的快速发展,用户与笔记本电脑将会出现全新的互动方式。
人脸识别、语音识别、自然语音理解等功能模块的不断增加,笔记本电脑行业也
将迎来一次深刻的行业变革。5G、AI 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应用使物联网成为未
来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向,笔记本电脑强大的性能和多场景适用性也将在万物互联
的时代扮演更加重要的角色。笔记本电脑的整体市场规模也将随着 5G 技术、AI
技术的发展进一步扩大。

     (2)动力电池行业概况

     在全球节能和环保的压力下,减少碳排放、推广新能源汽车已经成为全球各
国的发展共识。根据国际能源署发布的《世界能源展望 2018》,新能源汽车的普
及将有效的减少汽车行业对石油的需求,预计到 2040 年,全球近半数轿车都会
是电动车。2010 年,国务院决定“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将新能
源汽车作为七大战略产业之一。根据 GGII 数据,中国新能源汽车自 2015 年以
来产销量位居世界第一,保有量占据全球 50%。新能源汽车被普遍认为是中国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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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产业弯道超车的重要领域,其将带动相关产业链快速发展,为中国经济发展提
供新的推动力。

     新能源动力电池作为新能源汽车最为关键的核心组件,直接影响新能源汽车
的性能,在新能源汽车整车成本中占比超过三分之一,是新能源汽车成本的重要
构成因素。对于发行人而言,其电池类功能性器件产品应用于新能源动力电池中,
其性能的不断提高和品类的不断丰富为新能源动力电池的质量、安全性等提供保
障,从而进一步为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做出重要的贡献。近年来,全球新能源
汽车的蓬勃发展,以中国市场为代表的新能源汽车市场呈爆发式增长态势,使得
新能源动力电池超越消费电子电池和工业储能电池,成为锂离子电池中增长最快
的部分。

     1)市场规模

     ①良好的政策导向有助于引领新能源汽车行业长期稳步发展

     在政策层面,国务院办公厅于 2020 年 11 月印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
(2021—2035 年)》,提出:“到 2025 年纯电动乘用车新车平均电耗降至 12.0
千瓦时/公里,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 20%左右”。此
外,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和发改委于 2020 年 4 月 23 日联合发布《关于完善
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将新能源汽车国家补贴延续至 2022
年底。因此,从中长期角度来看,我国产业政策鼓励并支持新能源汽车行业以及
新能源动力电池的发展。

     ②全球“禁燃”政策的制定将加速提升新能源汽车的渗透率

     从 2016 年开始,全球部分国家基于能源安全和环境保护的考量,通过声明
或协议的方式支持“禁燃”行动。在全球范围内推动新能源汽车的发展、普及并
减少燃油车的销售与使用已成为汽车行业重要发展趋势,这将对新能源汽车以及
新能源动力电池的普及和渗透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部分国家和地区的“禁燃”
时间表和计划如下:

  国家/地区     时间节点                             主要内容
    瑞士         2030 年       2030 年计划禁售传统汽车
                               参议院曾通过一项关于 2030 年禁止销售燃油汽车的提案,但
    德国         2030 年
                               还未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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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地区     时间节点                              主要内容
    印度         2030 年       2030 年全面禁售燃油车,2032 年全面实现车辆电动化
  美国加州       2030 年       2030 年可能禁售传统汽车
                               计划到 2040 年停止销售汽油和柴油驱动的汽车。2040 年之后,
    法国         2040 年       法国的汽车制造商将只能出售电动汽车或其他新能源汽车,
                               包括混合动力汽车
                               将于 2040 年开始全面禁售传统柴汽油车;到 2050 年,所有
                               在路上行驶的汽车都必须是零排的。2020 年 2 月,约翰逊将
    英国         2040 年
                               其提前至 2035 年,据最新报道,这一期限将再次提前至 2030
                               年。
                               2040 年起,禁止销售和注册直接排放二氧化碳的乘用车和轻
   西班牙        2040 年
                               型商用车
                               2050 年日本汽车厂商在全球销售的乘用车都将实现电动化,
    日本         2050 年       即不再销售新的纯内燃机车型,而是电动汽车、燃料电池车
                               或混合动力车
                               首尔市政计划从 2035 年起不再允许对内燃机汽车进行新的登
    韩国         2035 年
                               记注册,预计 2035 年之前禁止内燃机汽车进入市中心
    挪威         2025 年       在 2025 年售出的所有新乘用车和轻型货车应为零排放
    丹麦         2030 年       2030 年以后,新的汽油和柴油汽车将不在本地销售
    冰岛         2030 年       在 2030 年禁止新注册柴油和汽油车
   爱尔兰        2030 年       从 2030 年起禁止销售新的化石燃料汽车
    荷兰         2030 年       最迟 2030 年,乘用车将实现零排放
    瑞典         2030 年       从 2030 年开始,将不再允许销售新汽油和柴油车
  中国海南       2030 年       提出 2030 年全域禁止销售燃油汽车
数据来源:《海南省清洁能源汽车发展规划》、公开报道整理
     ③中国新能源动力电池市场规模持续提升

     随着国内汽车电动化程度的逐步推进,以及动力锂电池在能量密度和安全性
方面的提升,叠加新能源动力电池生产技术提高、新能源汽车续航里程增加以及
充电配套设施的完善等,近年来新能源动力电池在国内的需求保持快速增长。根
据高工锂电论坛的统计,中国 2013 至 2021 年新能源动力电池产量由 1.4Gwh 增
加至 220Gwh,复合增长率为 8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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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GGII

       2)竞争格局

       随着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快速发展,新能源动力电池市场规模逐渐扩大。但同
时行业洗牌正在加速,头部新能源动力电池厂商垄断了较大比例新能源车企的动
力电池供应,小规模新能源动力电池生产厂商面临被边缘化的局面。2019 至 2021
年,全球新能源动力电池前五大品牌的市场份额由 75.7%增长至 79.5%,行业集
中度持续提高。国内以宁德时代、比亚迪、中创新航等为代表的新能源动力电池
龙头企业,通过技术升级、建立合资公司等方式深度绑定整车企业,不断扩大订
单量和市场份额,强化自身行业地位。全球主要动力锂电池企业 2019 至 2021
年装机量市场份额情况如下:
                                                                                       单位:GWh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排名      厂商
                     出货量        市场份额     出货量        市场份额       出货量    市场份额
   1     宁德时代        96.7         32.6%         34.0            24.8%       32.5      27.9%
   2       松下          36.1         12.2%         25.0            18.3%       28.1      24.1%
   3      LG 化学        60.2         20.3%         31.0            22.6%       12.3      10.6%
   4      比亚迪         26.3          8.8%         10.0            7.3%        11.1         9.5%
   5      三星 SDI             -          -             8.0         5.8%         4.2         3.6%
   6       SK on         16.7          5.6%               -              -         -            -
        合计           236.0          79.5%        108.0            78.8%       88.2      75.7%
数据来源:SNE Research
注:报告期内,各主要动力锂电池企业为前五大动力锂电池企业,三星 SDI 和 sk on 因未进
入当年度市场占有率前五,故其出货量及市场份额数据未单独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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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新能源动力电池市场竞争格局来看,公司电池类功能性器件产品客户宁德
时代在动力锂电池研发、技术、品牌等方面已经积累了较大优势,预计仍将在未
来一段时间内保持市场领先地位,公司作为其长期稳定的合作伙伴,预计也将从
动力锂电池行业集中度提高的市场竞争格局中受益。

     3)发展趋势

     ①新能源动力电池产品技术水平将不断提高

     由于新能源动力电池的技术迭代主要以新能源汽车的发展需求为导向,因此
全方位提高动力电池能量密度、循环寿命和安全性能,降低新能源动力电池成本,
从而解决新能源汽车续航里程瓶颈、延长电池使用寿命、加快充电速度并提高安
全性,降低新能源汽车生产成本,是新能源动力电池行业的未来发展趋势。

     ②中国新能源动力电池企业的行业竞争力持续提升

     当前大型新能源动力电池企业集中在中国、日本和韩国,日本和韩国企业相
较中国企业具有先发优势,但中国新能源动力电池企业近年来已迅速崛起,以宁
德时代、比亚迪和中创新航等为代表的新能源动力电池企业已具备全球竞争力。
未来在与松下、三星 SDI 和 LG 化学的竞争中,中国龙头新能源动力电池企业有
望凭借自身的技术和生产优势依托中国完善的供应链体系,争取更大的全球市场
份额。

     4、市场供求状况及变动原因

     公司功能性器件产品主要应用于消费电子电池、结构件及新能源动力电池等
相关零组件,其市场供求及变动状况与下游消费电子行业及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市
场需求情况呈正相关。

     消费电子行业方面,手机、平板电脑及笔记本电脑等品类经历多年快速发展
历程,市场逐渐趋于饱和,产品出货量增速放缓。与此同时,AI 技术、5G 技术
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正迅速发展并普及应用,推动消费电子行业整体出现迭代更新
加速、产品功能及形态多样化、无线化的新趋势,使整体消费电子市场需求保持
在较高位置,甚至有望激发新的消费热潮并带动市场规模进一步增长。因此,消
费电子功能性器件仍将维持较为稳定的需求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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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能源汽车行业方面,全球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均处于高速爆发期,动力电池
作为新能源汽车的三大核心零组件之一,其能量密度、安全性能等技术指标的提
升对新能源汽车行业的整体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其已成为全球车企、行业
相关企业关注、研发和投入的重点。在政府政策的大力支持和引导下,以及充电
设施等相关配套产业发展的共同推动作用下,新能源汽车行业将在可预见的未来
继续保持高速发展态势,而动力电池作为产业链的重点及核心之一,其增长趋势
亦将带动相关功能性器件产品的需求。

       5、行业利润水平的变动趋势及变动原因
     一方面,行业内功能性器件厂商的利润水平主要取决于其自身研发创新能
力、生产技术水平、质量管控能力等综合实力;另一方面,下游终端品牌厂商、
制造服务商以及组件生产商的定价趋势、同行业竞争程度、上游原材料供需关系
等因素也直接影响了功能性器件行业的利润空间。近年来,下游客户给予功能性
器件供应商的利润空间出现收紧趋势,同时在功能性器件供应商间竞争加剧,上
游原材料价格上升等因素的催化下,各功能性器件生产商的利润空间不同程度的
受到了一定的压缩,功能性器件行业利润水平出现下滑的趋势。

       (四)发行人所处行业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

     如上所述,功能性器件行业是消费电子行业和新能源汽车行业的重要辅助和
配套行业,行业的市场容量、发展空间、技术发展方向等与下游应用行业紧密相
连。

     发行人所处的功能性器件行业的上游企业主要为胶带、保护膜、泡棉和离型
材料等原材料生产企业。胶带、保护膜等属于常规原材料,具有通用性。功能性
器件企业的上游原材料生产和供应企业众多,原材料的市场供应较为充足。上游
行业对功能性器件行业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材料选择和价格上。从材料选择上看,
上游新材料的不断出现会给功能性器件企业在材料复合、工艺创新和产品的应用
拓展上提供更多可能性,促进功能性器件企业产品品类的不断丰富和技术水平的
不断提高。从价格上看,全球石油市场价格通过对塑胶粒子的价格影响决定了原
材料行业的价格波动。而原材料价格的变化则直接影响发行人的生产成本和利润
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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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所处的功能性器件行业产业链如下图所示:




       (五)行业技术水平及技术特点

     公司所处行业技术水平和特点,详细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
务与技术”之“二、发行人所处行业基本情况”之“(七)行业进入壁垒”之“1、
技术壁垒”。

       (六)行业特有的经营模式

     为应对下游应用中消费电子功能升级、技术更新换代的速度不断加快以及新
能源动力电池技术的不断发展和产品更迭,功能性器件企业需要结合客户产品结
构和功能需求,研发符合要求的高性能产品。

     根据产品的标准化与非标准化的特征,行业内不同的企业会采取销售订单导
向型生产模式或备货型生产模式,非标准化产品生产企业通常采取“以销定产”
为主的模式,即根据客户的订单,下达采购、生产指令,结合客户的需求,对设
备的结构、技术参数等进行个性化调整。行业内采购模式一般是直接向供应商采
购原材料,企业根据原材料型号确定 2-3 家供应商,向合格供应商进行询价,经
价格、质量等评估后,确定具体原材料的供应商。销售模式一般采取直销的销售
模式,即直接向下游客户销售,以保证产品能够直接进入客户,快捷响应客户需
求。

       (七)行业进入壁垒

       1、技术壁垒

     功能性器件行业经过多年的发展,生产技术已趋于成熟,冲压、模切等通用


                                 1-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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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本身不存在太高的操作门槛。但随着功能性器件行业产品迭代速度加快,产
品出现定制化、异形化、高精密度、多功能复合等特点,简单的冲压模切加工或
单一材料单一功能规格形状的传统型功能性器件产品已不再能够满足当前行业
的技术要求,行业对产品设计、材料复合、加工精度、工艺开发、质量稳定性等
方面的技术门槛越发提高。

     (1)功能性器件企业需拥有技术与生产工艺沉淀

     功能性器件产品生产工艺复杂,对研发、生产人员的材料学、自动化工程学、
结构工程学的理论基础以及从业经验有较为严格的要求;同时,研发、生产人员
需对下游产品技术迭代路线有较为深刻的理解。此外,功能性器件企业需拥有长
时间的技术研发和生产工艺沉淀,具备为客户提供定制化服务和适应市场快速变
化的能力,可以及时响应下游客户新产品研发迭代和品类扩充的诉求。

     (2)客户定制化需求考验企业产品开发和生产工艺优化等技术实力

     功能性器件行业的客户订单呈现高度定制化的特点。下游消费电子产品及新
能源汽车不断地技术迭代使得客户对功能性产品的产品设计、精密度、轻薄性、
品质等要求越来越高,市场和客户不断提出新的要求,不具备较强研发实力和产
品设计能力的企业很难与客户形成长期合作关系,同时,功能性器件行业通用的
工艺技术已经不能完全匹配客户不断更新的产品需求,随着客户产品精度、复杂
程度的提升,产品生产流程已不单单停留在简单的模切加工环节,而是产品材料
复合、模具设计、工艺改进以及生产加工等多个环节,生产流程的持续改进和优
化成为了企业技术核心竞争力的体现。

     产品设计方面,优秀的功能性器件厂商已打破了简单的“来图加工”模式,
在产品开发初期便参与到项目中来,与客户共同完成产品设计方案。特别在新产
品导入时期,客户一般仅针对特定产品提出定制化需求,给出初步的材料选择、
尺寸规格等初步方案,企业在较高的自由度下通过对客户产品的理解和研发技术
储备,并结合产品特点、可行性、经济性等综合考虑与客户共同完成具体产品设
计方案。

     生产流程方面,生产工艺水平不单单停留在模切冲压层面,核心技术主要体
现在为满足客户需求,对传统生产工艺的优化改进;为提高精度或切割效果、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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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特质化要求等对现有模具的进一步升级;为提高产品表现、提升自动化生产等
对生产加工设备的二次开发,这些超出传统模切加工范畴的技术积累已成为了目
前第一梯队功能性器件厂商的技术壁垒,支持第一梯队功能性器件厂商,从容面
对市场及客户需求的快速变化,进而实现与客户的长期合作。

     (3)产品的快速交付需要企业在各研发生产环节具备较高的技术水平

     功能性器件产品通常交期较短,且多存在使用方向多样化、规格质量精细化
等特点,企业通常面临理解产品开发思路、确定产品生产制程时间紧迫的问题。
企业一方面需深化研发、生产、品质和仓储等部门之间协同效应,使企业对客户
的产品设计、功能需求、生产流程和交付方式等问题作出快速精准的判断,加快
订单的处理速度,进而缩短产品交期;另一方面,功能性器件产品从开发到批量
生产需经过产品评估、工程验证、开立模具、样品制作、小批量试投、正式量产
等过程,各节点技术水平的高低,决定了功能性器件最终交付产品的精密度和可
靠性,因此企业需要在上述各研发、生产环节打磨自身技术水平,从而提升自身
产品性能和可靠性,进而增加下游的客户的产品使用粘性。

     (4)产品质量控制的高要求需要较高技术水平的背书

     功能性器件作为智能手机、笔记本电脑、动力电池等主产品的关键辅料,在
主产品中起到绝缘、保护、导电等关键作用,其质量的稳定性直接决定了主产品
能否正常使用,因此功能性器件企业通常对产品质量控制、产品良率和产品可靠
性要求较为严格;同时,功能性器件企业能否在维持品质稳定的同时实现大批量、
经济性生产也是功能性器件供应商做强做大的关键。然而,产品质量控制、良品
率和规模经济生产均需企业在包括在研产品储备、量产产品品类、柔性生产工艺
等方面拥有较强的技术储备作为依靠。

     综上所述,功能性器件产品生产工艺的复杂性、企业对于下游新产品诉求响
应的及时性、产品交期和质量的稳定性,均要求功能性器件企业在技术水平方面
拥有丰富的储备,进而对行业新入者构成了技术壁垒。

     2、资格认证壁垒

     由于功能性器件企业下游客户主要属于消费电子和新能源汽车行业,普遍存
在着较高的资金和技术壁垒,因此功能性器件企业的潜在大型客户主要系大型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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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业和国内上市公司,该类企业均对供应商的遴选设置了较高的门槛,企业要
进入该类优质客户的供货商行列,通常都需通过其长期、严格的认证过程。在认
证过程中,下游客户除对企业产品的质量、价格、交期设定了较高的标准外,亦
对企业的制造设备、生产环境、内控制度和财务状况甚至社会责任设有较高的认
定标准。因此,企业在获得下游优质客户的供应商认证方面存在着较大的难度,
且认证过程也较为繁琐。然而,如企业通过了优质大客户的认证并成为其合格供
应商,通常情况下将与其形成较为稳定的上下游合作关系并获得稳定的订单。因
此,对于功能性器件行业新入者而言,获得优质大客户订单、进入中高端市场需
通过其严格的供应商认证,存在着资格认证壁垒。

     3、资金壁垒

     功能性器件企业的生产效率、产品性能、质量可靠性以及技术储备是其长期
稳定发展的关键。为及时满足市场对于新产品需要,功能性器件企业需要投入大
量的资金,用于生产车间、设备及人员的更新及维护。在生产车间建设方面,为
确保功能性器件产品的纯净度和高品质,企业需要建设万级、千级甚至更高洁净
度标准的生产车间,同时保持恒温恒湿、除静电的生产环境;在设备及人员方面,
功能性器件作为高精度产品,企业的研发、生产过程不仅需要圆刀模切机、影像
套位模切机和单色网印机等设备,还需要引进或培养一批具有丰富产业经验的研
发、生产和管理人员。因此,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企业需具备强大的资金能力,
以满足车间、设备和人员的投入需求,进而获取客户的持续订单,进而对行业新
入者构成了资金壁垒。

     4、生产管理能力壁垒

     功能性器件行业对于生产流程具有较高的技术管控要求,对产品的性能和生
产精度要求亦较为苛刻。增强生产管理能力,从而提高产品良品率是企业“降本、
提质、增效”管理的重要诉求之一。影响产品良率的因素很多,除选择高精度的
模切设备外,高洁净度的生产环境、模具的设计安装、机器张力的控制和有效的
清洁设备等方面均会影响产品良率。功能性器件企业实现产品的高良率,有助于
摊薄固定成本和各项费用,进而降低企业成本、提升效益。同时,产品高良率亦
可提升产品供应效率和品质稳定。因此,如功能性器件行业新入者不具备较高的
生产管理能力,则可能在产品成本、供应效率和品质稳定度方面处于劣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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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

       1、有利因素

     (1)国家产业政策支持

     功能性器件应用领域涵盖消费电子、汽车电子、工业电子、医疗电子等不同
产品。电子信息技术和新能源汽车行业均为国家鼓励和支持发展的行业,被列为
重点优先发展的新兴产业。近年来,国务院、发改委、工信部等政府部门颁布了
一系列法律法规及政策措施支持行业的发展,为行业的快速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
策环境。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和《十四五规划》中,都明确提出
要大力支持新能源动力电池、新型电子元器件产业发展。

     (2)下游行业需求旺盛

     消费电子产品方面,2020 年受新冠疫情影响,全球消费电子行业市场规模
增长有所放缓,但并未改变消费电子行业市场规模长期向上的发展趋势,未来
5G、物联网、人工智能、虚拟现实、新型显示等新兴技术与消费电子产品的融
合,将会加速产品更新换代,催生新的产品形态,推动消费电子行业保持增长态
势,根据 Statista 预测,2023 年全球消费电子市场规模将达到 1.11 万亿美元。电
池类功能性器件作为智能手机为代表新兴消费电子产品的重要组件,市场需求广
阔。

     动力电池市场规模的三大核心因素是新能源汽车销量、单车带电量、动力电
池售价。根据中汽协统计,2021 年新能源汽车销量达 352.1 万辆,同比增长 1.6
倍。根据招商银行研究院《新能源汽车之动力电池(2020)》,关于单车带电量,
在技术、政策、用户需求驱动下,续航里程逐年提升,助力单车带电量持续攀升,
预计未来 2 年的年复合增长率约为 10.02%。关于动力电池售价,在下游整车平
价需求、上游原材料成本下降和自身制造成本下降三维度助力之下,动力电池售
价逐年下降,预计未来 2 年的年复合增长率约为-9.93%。单车带电量的提升有望
对冲掉动力电池售价的下降,动力电池市场规模随销量的增加而呈上升的趋势,
预计 2022 年有望达 860 亿,约为 2019 规模的 1.2 倍。

       2、不利因素

     (1)贸易摩擦、新冠疫情导致全球政治、经济环境动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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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费电子的制造和消费是全球市场,且产品产业链长,涉及较多细分行业,
相关企业遍布全球,行业的平稳运行容易受地区及全球形势变动影响。

     近年来,中美贸易摩擦增多,新冠疫情在全球蔓延,国际政治、经济环境面
临较多不确定性,部分地区政治环境不稳、经济增长乏力,可能会对行业及产业
链配套企业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2)劳动力成本不断增长

     目前,我国人口红利逐年下降、劳动力成本上升,而功能性器件企业在生产
作业、生产辅助等环节仍需要较多的人力资源,现阶段不断增长的人力成本在一
定程度上增加了企业的成本压力,降低了行业整体的盈利水平,不利于企业的快
速发展。

      (九)行业的周期性、区域性或季节性特征

     1、周期性

     消费电子功能性器件广泛应用于智能手机、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智能手
环手表以及其他各种智能硬件产品,各终端品牌产品类别及规格型号较多,更新
换代、技术革新速度较快,消费电子行业主要受宏观经济景气程度的影响,无明
显周期性。

     新能源汽车行业属于重资产行业,同样不可避免地受到宏观经济的影响,近
年来,国务院、发改委、工信部等政府部门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及政策措施支
持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发展,为行业的快速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在可以预
见的未来,我国新能源汽车行业及与之相关的上游动力电池及相关功能性器件行
业,仍将处于进一步发展时期。

     2、区域性

     消费电子行业企业需要有较强的技术研发能力、丰富的生产经验、良好的人
员管理、优秀的成本控制、大量的资金储备,同时需要上下游配套比较完善,所
以此类企业一般处于经济比较发达和产业比较集聚的地区。目前,广东、浙江、
江苏等省份是国内消费电子及消费电子制造企业的主要所在地,消费电子功能性
器件作为消费电子配套产业,也表现出一定的区域性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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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新能源动力电池生产企业较多分布于华南、华东及华中地区,与其配套
的动力电池功能性器件企业也多分布于此。

     3、季节性

     消费电子功能性器件的生产和销售受下游行业需求波动的影响较大。在国
内,由于五一假期、十一黄金周、“双十一”网络促销、“双十二”网络促销、
春节假期等因素,每年第三、四季度是消费电子产品的销售旺季。消费电子功能
性器件作为消费电子产品的上游行业,通常会根据下游消费市场的需求进行提前
备货,因此其销售周期较终端产品市场周期会有所提前,通常集中在下半年。

     新能源汽车行业属于国家重点发展行业,新能源动力电池属于其重点零部
件。受国家政策、厂商宣传力度、消费者新能源汽车认可度提升等因素影响,一
般下半年新能源汽车的产销量会明显高于上半年,车企会综合考量各项重要因
素,提前备货应对市场需求。因此,新能源动力电池功能性器件作为配套产业具
有一定的季节性特征。

三、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一)发行人的市场地位

     功能性器件行业经过多年的发展已趋于成熟,同行业企业在各自的经营发展
过程中制定了不同的发展战略,并逐渐在产品应用细分领域、业务区域、直接客
户、终端品牌等方面形成差异化的发展道路。

     发行人自成立便专注于电池类功能性器件的研发生产,经过多年的应用实践
和经验积累,公司拥有了深刻的行业理解、优秀的研发设计实力、较为成熟的生
产工艺水平,在消费电子领域和新能源汽车领域电池类功能性器件这一细分市场
建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同时,公司凭借电池类功能性器件业务中形成的较强的
综合竞争力,成功拓展笔记本电脑结构类功能性器件业务和光学类功能性器件业
务,并与电池类功能性器件业务实现了良好的协同发展,公司业绩快速增长。

     公司目前已与 ATL、宁德时代、联宝电子、LG 化学、珠海冠宇、三星视界、
中创新航、南极光等知名制造服务商或组件生产商形成了稳定合作关系,产品最
终应用于苹果、联想、三星、华为等知名消费电子终端品牌产品和北汽、上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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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马、蔚来、特斯拉等知名新能源汽车品牌产品。

     由于上述消费电子领域和新能源汽车领域知名制造服务商、组件生产商以及
终端品牌商对于功能性材料、结构性材料供应商有着严苛的筛选标准,对供应商
产品精密性、质量稳定性、供应能力、服务等均提出了较高要求,因此获得领域
内知名生产制造商和终端品牌商的认可并与其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是公司
综合竞争力和市场地位的重要体现。

      (二)行业主要竞争对手情况

     1、恒铭达(002947.SZ)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 7 月成立于苏州昆山市,主要产
品为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智能穿戴设备等消费电子产品的功能性器件。
主要客户包括富士康、立讯精密、和硕、广达、淳华、嘉联益、泰科电子等。

     2、安洁科技(002635.SZ)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999 年 12 月成立于苏州市。公司主要产品包括
电脑产品、通讯产品和其它消费电子产品内外部功能性器件,主要客户包括苹果、
惠普、摩托罗拉、华硕、索尼、戴尔、RIM、富士康等多家笔记本电脑和手机的
品牌终端厂商及代工商。

     3、鸿富瀚(301086.SZ)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 2 月成立于深圳市,主要产品为消
费电子功能性器件及自动化设备,其中消费电子功能性器件广泛应用于智能手
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智能穿戴、家用智能设备等消费电子产品及其组件。
主要客户包括富士康集团、鹏鼎控股、欧菲光、村田公司、安费诺集团、京东方、
立讯集团、正崴集团以及苹果、微软、亚马逊、华为、小米等知名消费电子终端
品牌商。

     4、博硕科技(300951.SZ)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8 月 26 日成立于深圳市,主要产品为
电子产品功能性器件和夹治具及自动化设备,其中,电子产品功能性器件广泛应
用于智能手机、智能穿戴设备和汽车电子。主要客户为富士康、比亚迪、欧菲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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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鼎科技、歌尔股份、信利光电等。

     5、达瑞电子(300976.SZ)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03 年 9 月 16 日成立于东莞市,主要产品为
消费电子功能性、相关 3C 智能装配自动化设备,其中消费电子功能性主要应用
于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可穿戴电子产品、智能音箱等消费电子产
品。主要客户为三星视界、鹏鼎控股、伟易达、安费诺、美律电子、华通电脑、
台郡科技、歌尔股份、立讯精密等业内领先或知名的电子核心组件生产商、制造
服务商。

     6、六淳科技(在审企业)

     东莞六淳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2 月成立于东莞市,主要产品为电
子产品精密功能器件,应用领域涵盖平板电脑、智能手机、笔记本/台式电脑、
可穿戴电子设备等、新能源汽车电池等不同的电子产品。产品最终应用于苹果、
华为、小米、OPPO、vivo、三星等品牌的终端电子产品。

      (三)公司竞争优势

     1、技术研发优势

     发行人下游消费电子行业、新能源汽车行业作为技术密集型行业,正处于持
续的技术革新和产品优化阶段,行业内企业特别是龙头企业将技术研发能力作为
挑选其供应链合作伙伴的重要考察因素。

     公司自设立以来,坚持贯彻以技术创新为先导的经营理念,在多年的生产经
营中,公司建立了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的研发创新机制和完善的研发体系;培养了
一支专业素质过硬、行业经验丰富、具备持续创新能力和市场前瞻性的技术研发
团队;自主研发了满足客户需求及行业发展趋势的核心技术工艺;具备了较为成
熟的模具开发能力;逐渐形成了深度参与客户产品研发设计阶段的业务模式,并
将公司的核心技术运用到业务链条各个环节,高效高质量的满足客户的定制化需
求,从而持续强化与客户的合作粘性及深度。

     (1)产品方案设计

     有别于“来图加工”,对于部分核心产品和新导入产品,公司根据客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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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产品方案设计或改进,综合考虑客户产品要求、生产效率、成本优化等因素,
对产品材料选择、结构设计、工艺改进提出自身建议,并通过与客户的不断验证
最终确定产品方案。

     (2)生产加工

     客户对功能性器件产品多功能复合的要求日益提升,越来越多的功能性器件
产品需同时满足绝缘、保护、缓冲等多功能,同时,相较金属材料,柔性材料具
有易破坏、易变形、易拉伸的产品特性,故柔性复合功能产品对企业的材料复合、
模具设计、加工等环节均提出了较高的技术和设计要求。

     材料复合环节方面,公司积累了丰富的业务经验,对各原材料材质特点、功
能性参数、搭配效果等形成了全面系统的知识体系,可根据客户不同产品特点,
对离型材料和粘性材料粘黏性配比、涂布层色差、原膜类材料微米级别厚度等参
数进行设定及搭配,并在材料多层贴合时保证材料复合的一致性及良率。

     模具开发环节方面,消费电子功能性器件产品精度尺寸薄度等苛刻要求决定
了模具精密程度的高标准,同时,模具设计也与产品生产效率和原材料利用效率
直接挂钩。目前,公司核心产品均采用了自行设计的模具进行生产加工,公司设
计的模具加工精度可达到±0.02mm,加工产品尺寸精度达到±0.03mm,连续冲压
模具与快速冲压模具冲压速度达到 220 冲次/分。

     加工环节方面,公司在多年生产加工中不断精进精密冲压、高精度模切等主
要生产工艺,目前公司已掌握了精密功能性器件加工制造的完整工艺链条与多项
核心技术,积累了丰富的工艺流程改进和自动化作业经验,高精度模切可容纳偏
差在 0.05mm 以内,圆形产品切割最小直径达到 0.3mm,在满足客户精度、尺寸、
无切痕等苛刻要求的同时快速实现批量化稳定生产。

     2、业务模式优势

     公司凭借优秀的技术研发能力、丰富的行业专业知识和经验储备以及对客户
产品的深刻理解,在与客户的合作周期中,逐渐形成了在项目开发阶段与客户共
同研发设计的业务模式,为客户提供需求评估、产品设计、材料选型、模具设计、
样品试制和测试等完整的前端服务。发行人深度参与客户产品前端研发设计的案
例如纽扣电池绝缘耐高温标签、电芯侧边绝缘胶纸、电池包绝缘缓冲异形贴合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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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动力电池正负极绝缘覆盖顶盖贴片、弧面 R 角面框产品等覆盖发行人各业
务线。有别于客户直接提供图纸的模式,共同研发的业务模式能够深度参与客户
产品前端研发和设计阶段,快速准确并高质量的满足客户的打样需求,有效缩短
新产品导入时间,增强与客户的合作粘性;

     同时,采购端方面,公司在原材料及新产品的开发方面与供应商深度合作,
提前掌握新材料新产品的材质特性、使用效果和加工工艺,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原
材料储备,可快速、持续的在产品设计研发阶段为客户提供更优化的材料选择、
产品设计等建议,提升公司综合市场竞争力。

     3、客户资源与合作优势

     消费电子及新能源汽车领域内知名的组件生产商、制造服务商或知名终端品
牌对合格供应商标准均较为严苛,全面考察公司规模、工艺水平、产品质量、响
应时间、内控体系、财务状况、社会责任等各个方面。

     公司凭借优秀的研发设计实力,稳定的产品质量、及时的响应速度、健全的
售后服务以及良好的口碑,积累了稳定且优质的客户资源。电池类功能性器件业
务方面,公司与 ATL、LG 化学、三星视界、德赛电池、欣旺达等知名锂离子电
池制造商以及宁德时代、瑞浦能源、中创新航、力神电池等知名动力电池制造商
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在笔记本电脑结构类功能性器件业务中,公司主要
客户为全球知名笔记本电脑制造商联宝电子及其配套组件生产商春秋电子、英力
股份、胜利精密等,公司现已成为上述客户的核心功能性器件供应商之一。

     公司在与上述客户的合作过程中逐渐建立了双向驱动的客户合作优势。一方
面,受益于客户优秀的市场前瞻能力、行业趋势引领能力和技术创新能力,发行
人在参与客户新品开发设计、不断满足客户新需求的过程中能够进一步提升自身
的研发设计能力;另一方面,公司深知上述客户对供应商的高标准要求,不断鞭
策自身提高产品研发、生产工艺、质量控制、客户服务等各方面水平。公司将继
续巩固公司在现有客户同类供应商的地位,增加与现有客户新产品的合作机会,
并进一步开拓其他潜在优质客户。

     4、质量控制优势

     公司功能性器件产品主要应用于消费电子电池、新能源动力电池和笔记本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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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中,对电池、笔记本电脑零组件等起到绝缘、保护、缓冲等关键性作用,若公
司产品质量稳定性无法得到有效保证,将直接影响终端消费电子产品或新能源动
力电池的最终交付使用情况,因此客户对公司产品质量有着极高要求,将产品质
量稳定性作为筛选合格供应商的决定性指标之一。

     通过多年的技术和生产经验积累,公司建立了完善、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
将质量控制覆盖采购、入料、生产加工、出货等各个环节。采购环节方面,公司
对供应商制定了严格的准入和品质管制标准,对采购产品执行了全链条的质量控
制措施;进料环节方面,公司设立了专业检测部门,配备了先进齐备的检测设备,
通过高温高湿等可靠性测试、黏性保持力等性能测试、表面电阻耐电压等绝缘性
能测试等对材料的功能特性进行检验;生产加工环节方面,生产人员通过 CCD
检测、自动化检测设备等对产品的尺寸、公差、套位效果进行实时参数调试纠错,
同时公司专业检测人员通过全自动影像测量设备等对产品进行巡检;产成品在入
库前,公司会对产品形状、色差、贴合位置等进行最终的全面检查。

     公司先后通过了 ISO9001:2015 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2015 环境管理体
系、IATF16949 汽车行业质量管理体系、IECQ QC080000 电机/电子零件及产品
有害物质过程管理体系等多项管理认证体系。公司始终将产品稳定性作为维护客
户的关键因素,凭借优秀的产品质量稳定性获得了客户的充分认可。

     5、客户服务优势

     发行人下游消费电子行业、新能源汽车行业正处于持续的技术革新和产品持
续优化阶段,产品更新迭代速度较快,故客户订单一般具有定制化、高频率、开
发周期短的特点,这对功能性器件生产企业的快速响应能力、及时交付速度、售
后服务能力、应急处理能力等一系列客户服务能力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客户响应方面,公司凭借深度参与客户产品前期研发设计优势,能够第一时
间响应客户需求,公司研发部门、生产部门等多部门建立了联动响应机制,能够
快速完成客户试样需求,并实时反馈。

     产品交付方面,公司实施柔性的生产管理方式,面对客户需求变化,对生产
计划、生产资源进行了提前布置和调配;同时,公司不断提高自动化程度,通过
先进的设备、工艺提高产能,满足大批量生产、交付速度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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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售后服务方面,针对重要客户,公司均安排专业人员驻场,第一时间接收
并解决客户售后问题。

     在应急处理方面,针对客户难解决的或者重要诉求或临时生产计划,公司专
门组成研发、生产、销售等部门联动的售后服务小组进行技术研讨,以最快速度
提供解决方案或快速配备资源,调整生产计划,完成生产计划。

     公司服务体系健全,专业化程度高,反应速度快,能够及时为客户解决问题,
提升客户满意度,维系良好的客户资源。

      (四)公司竞争劣势

     1、融资渠道尚需拓展

     随着公司业务发展,生产规模不断扩大,公司的融资能力、效率面临新的挑
战。公司作为快速发展中的高新技术企业,资金需求不断增大,融资渠道不够丰
富将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公司的发展。

     2、公司发展亟需专业人才

     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目前已建立了完备的研发、技术人才梯队,并形成了
高效率的管理体系,但随着公司功能性器件业务的快速发展,发行人对于高素质
的技术专业人才、管理人才和一线生产技术工人需求将越来越大,公司未来在人
才引进方面存在较大诉求。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主要产品介绍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电池类功能性器件、结构类功能性器件和光学类功能性器
件,主要应用于消费电子及新能源汽车领域的相关零组件中,对相关零组件的功
能性构造设计、产品性能、质量稳定性等方面起到重要作用。详细情况请参见“第
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设立以来的变化情
况”之“(二)发行人的主要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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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图

     1、开发流程

     公司功能性器件产品主要为定制化产品,公司根据客户需求和初步图纸进行
新产品设计与改进,就其可行性与客户进行充分探讨,并按照确认后的产品图纸
进行工程验证阶段、样品验证阶段、小批量试投阶段等一系列流程后,进入量产
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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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生产工艺流程

     公司根据生产工艺要求、借助精密模具、生产设备进行生产,工艺流程主要
包括原材分切分条分条、材料复合、模具装机、设备调试、首件检验、冲压模切、
包装检验等工序,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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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1)原材料采购

     公司实行“以销定产+以产定购”的采购模式,同时根据客户需求预测,部
分通用材料进行合理备料。具体如下:

     公司接到具体订单后,制定生产计划,并按照生产计划、产品 BOM 表以及
适度的库存组织原材料采购,公司为保证材料质量和采购效率,对原材料的采购
流程制定了严格的管理制度和合格供应商名录,采购部门选择至少 2 家供应商进
行比价、议价,优先选择材料品质好、服务周到、响应及时的供应商。同时,品
质管理部对采购的原材料进行质量检验,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否则联系采购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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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协调原材料的更换或者退货。

     公司与主要供应商建立了良好稳定的合作关系,原材料供应渠道稳定,能够
保证原材料的及时供应。

     (2)外协加工

     公司向外协加工商提供原材料或半成品,加工完成后按照公司各类产品验收
要求及双方约定质量标准进行验收。

     按照产品生产涉及的工序公司涉及的外协加工可以分为两类。第一类,原材
料加工:在产品生产过程中,将某些需要特殊生产设备或特定环保要求的原材料
表面处理工序委托外部有相关资质和技术的供应商进行加工,主要包括对原材料
进行印刷、涂胶和喷漆等;第二类,工序加工:部分产品的加工工序、后端分包
检验工序委托外部供应商进行加工。

     (3)外协采购

     由于产能不足、用工紧张以及将生产资源集中于附加值更高的产品等原因,
公司对部分产品进行外协采购,主要涉及结构类功能性器件业务。公司接到客户
具体订单后,在外协合格供应商名录中选择合适的供应商进行合作,标准化的原
材料由外协厂商自行采购;客户对原材料有要求的,公司委托外协厂商进行指定
采购,之后外协厂商按照公司工艺要求进行生产加工,公司严格按照外协加工管
理制度对外协采购产品执行严格的质量管控措施,外协采购产品在外协厂商完成
生产后运回公司验收入库,在完成相关检验、调试合格后从公司仓库运出交付给
最终客户。

     为有效控制外协采购的质量,公司制定了外协管理相关制度,建立了对外协
厂商的管理规范。公司对外协采购的原材料采购进行严格管控,对生产全链条进
行监督指导,同时对外协厂商进行不定期现场监督和验厂,如果达不到公司标准,
则要求供应商进行整改。

     2、生产模式

     由于产品的定制化,公司的生产具有“定制化、批量化”的特点,因此公司
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以自产为主,针对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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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单,公司根据产能情况、原材料备货情况等合理指定生产计划,生产部门按照
生产计划组织生产、交付。

     公司拥有独立且完整的生产能力和技术体系,但公司由于产能紧张,为了能
够及时响应客户的需求,按时交货,公司部分产品会采用外协加工和外协采购形
式。

       3、销售模式

     公司通过深入了解终端客户需求,为客户提供产品设计及材料选型建议、产
品试制及检测测试、样品生产到规模化批量生产、产品及时配送、全程跟踪服务、
快速反馈响应等全方位的综合服务,采取直接销售的模式,直接向下游客户销售。

     (1)按获取方式分类

     公司获取客户的主要方式包括自主开发、终端品牌商或产品制造商指定两大
类。公司与长期合作的客户签订产品销售框架协议,约定供货方式、结算方式、
质量保证、信用期限等条款;客户根据需求在实际采购时向公司发出订单,约定
产品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期限等信息,供需双方根据框架协议及订单约定组
织生产、发货、结算、回款。

     公司采用协商定价的方式,根据市场行情和自身议价能力与客户确定销售价
格,并根据客户的经营实力、信用度确定信用期限。

     1)自主开发模式

     自主开发模式下,公司销售人员通过拜访客户、技术交流等方式接触客户,
之后通过打样试生产等机会与客户开展业务交流,之后在通过客户的合格供应商
认证后,会与客户签订框架合同,进而开展进一步的业务合作。

     2)终端品牌商或产品制造商指定模式

     公司通过部分终端品牌商或产品制造商的合格供应商认证,能够直接参与其
部分产品的前期设计和开发,并为该产品研发、生产定制功能性器件。相关产品
结束开发,进入大批量生产阶段后,为保证品质持续稳定可靠,终端品牌商或产
品制造商通常会指定其上游零组件供应商向发行人采购定制功能性器件。相关零
组件供应商根据其客户的指定与发行人签订框架协议,并根据生产需求发出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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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逐步建立合作关系。

     (2)按客户分类

     根据公司客户接收方式的不同,公司的销售模式分为一般销售和 VMI 销售;
根据客户所处区域不同,公司的销售也可分为内销和外销,外销针对履行报关手
续的客户,主要指销售至境内保税区、港澳台及境外其他地区的销售。

     4、生产经营各个环节需获得的审批、认证、备案等事项

     (1)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经营范围及主营业务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经核准的经营范围及主营业务情
况如下:

 序号     名称                    经营范围                          主营业务
                研发、设计、生产、销售:电子元器件、电子专
                用材料及器件、汽车配件;自有房屋出租;货物
                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按许 主 要 从 事 功 能 性 器
        可川
  1             可证核定内容经营)。(前述经营项目中法律、行 件的设计、研发、生
        科技
                政法规规定前置许可经营、限制经营、禁止经营 产和销售
                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研发、设计、生产、销售:电子产品、电子元器
                件、电子电器材料及功能性元器件、汽车配件;
                                                               主要从事功能性器
        裕正 自有房屋出租;自营或代理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
  2                                                            件的研发、生产和销
        科技 业务;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普通货物道路运输。
                                                               售
                (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
        合肥 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
        可川 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其他电子器件
                                                               主要从事功能性器
        电子 制造;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总质
  3                                                            件的研发、生产和销
        科技 量 4.5 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
                                                               售
        有限 络货运和危险货物);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
        公司 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
                限制的项目)
注:合肥可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4 日设立,尚未正式开展运营

     (2)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生产经营各个环节所需获得的审批、认证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生产经营各个环节所需获得的审
批、备案情况如下:
                                 需获得的主要审批、
   项目           涉及的主体                               主要规范依据/备注
                                     备案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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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需获得的主要审批、
      项目         涉及的主体                                主要规范依据/备注
                                        备案事项
 研发、设
              可川科技、裕正科技               -                      -
 计环节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
              可川科技
                                    网许可证             可管理办法》
              裕正科技              印刷经营许可证       《印刷业管理条例》
 生产环节                                                《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
                                    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   管理名录(2019 年版)》《固
              可川科技、裕正科技
                                    回执                 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工作指南
                                                         (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
 销售环节     可川科技                                   法》《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
                                    登记表
                                                         记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
      其他    可川科技、裕正科技    食品经营许可证
                                                         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除生产经营所需获得的审批、备案外,公司及其子公司已根据客户的内部管
理规定取得了合格供应商的认证。

       (3)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是否具备生产经营所必要的全部业务资质,说明相
应的审批主体、资质或证书名称及有效期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具备生产经营所必要的全部业务
资质,具体如下:
                                                                           证书有效
 序                证书名称/                                 审批、备案
         持证人                        证书/登记编号                          期/
 号                登记信息                                    机构
                                                                           备案日期
                   《食品经                                  昆山市市场   2021.03.05-
 1      可川科技                JY33205830020721
                   营许可证》                                监督管理局   2026.03.04
                   固定污染                                  全国排污许
                                                                          2020.05.29-
 2      可川科技   源排污登     91320583592501721R001Z       可证管理信
                                                                          2025.05.28
                   记回执                                    息平台
                   《城镇污
                   水排入排     苏(EM)字                   昆山市千灯   2021.08.23-
 3      可川科技
                   水管网许     第 F2021082303 号            镇人民政府   2026.08.23
                   可证》
                   对外贸易
 4      可川科技   经营者备     03358409                     -            2018.07.04
                   案登记表
                   《食品经                                  广德市市场   2021.03.16-
 5      裕正科技                JY33418220085672
                   营许可证》                                监督管理局   2026.03.15
                                                             广德市广播
                   《印刷经                                               2021.02.05-
 6      裕正科技              (宣广)印证字 347210032 号    电视新闻出
                   营许可证》                                             2023.03.30
                                                             版局
                   固定污染                                  全国排污许   2021.04.27-
 7      裕正科技                91341822MA2NENXF3T001W
                   源排污登                                  可证管理信   2026.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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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上所述,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已经具备生产经营所
必要的全部业务资质和供应商认证。

      (四)主要产品的生产与销售情况

     1、公司主要产品的产能及产能利用率

     公司生产核心模式为以销定产,公司根据销售订单情况安排产线的具体生产
计划;同时公司的产品定制化程度很高,工艺流程根据产品需要进行设计,因此
公司的生产能力难以进行标准化衡量,具体生产情况视产品结构的复杂程度以及
工艺流程的难度而定。

     但在实际生产过程中,公司的自产产品均需通过公司关键机器设备进行加工
生产。因此,公司关键机器设备的实际工时投入和报告期各年度实际生产的产品
应耗用的标准生产工时能够较好地衡量公司的产能和产出。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总体产品应耗用的标准生产工时与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投
入使用的关键机器设备的实际工作时间计算的产能利用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小时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标准生产机器工时耗用                   35.33             27.75             28.08
 实际生产机器工时投入                   32.92             28.08             26.83
 产能利用率                          107.34%            98.81%           104.66%
注:标准生产机器工时耗用=当年公司全部实际生产产品数量*相应产品的标准机器工时;
实际生产机器工时投入=关键设备加权平均数量*每天工作时间 a 小时*每月天数 b 天*当期月
份数 c 月

     2、主要产品的产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和产销率如下:
                                                                      单位:万 pcs
      产品类别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产量          342,424.24        256,733.34     209,862.74
 电池类功能性器件       销量          337,426.54        255,714.97     205,012.08
                        产销率          98.54%            99.60%          97.69%
 结构类功能性器件       产量          106,687.23         86,645.80       57,730.63



                                     1-1-161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产品类别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销量                     105,954.44              86,953.89             55,847.74
                      产销率                      99.31%                100.36%               96.74%
                      产量                        7,121.77                3,664.99            3,025.71
 光学类功能性器件     销量                        6,958.95                3,343.56            2,920.82
                      产销率                      97.71%                  91.23%              96.53%

      3、公司主要产品的销售情况

      (1)按终端产品分类的产品销售情况
                                                                                            单位:万元

 序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产品名称
 号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电池类功
  1                   46,901.98         62.70%     31,219.70       55.96%     28,244.50        59.16%
       能性器件
       结构类功
  2                   25,364.63         33.91%     22,547.61       40.41%     16,769.02        35.12%
       能性器件
       光学类功
  3                     2,533.15        3.39%       2,024.46         3.63%       2,731.48       5.72%
       能性器件
       合计           74,799.76    100.00%         55,791.77      100.00%     47,745.00      100.00%

      (2)按用途分类的产品销售情况
                                                                       单位:万元、万 pcs、元/pcs
                                                        2021 年
      用途
                       金额                      占比                     数量                 单价
                                                 内销
 作用于产品               58,411.63                 94.06%                   413,063.23           0.14
 作用于制程                  3,687.11                   5.94%                 11,643.70           0.32
      合计                62,098.74                100.00%                   424,706.92           0.15
                                                 外销
 作用于产品               11,396.00                 89.73%                    19,526.04           0.58
 作用于制程                  1,305.02               10.27%                       6,106.97         0.21
      合计                12,701.02                100.00%                    25,633.01           0.50
                                                        2020 年
      用途
                       金额                      占比                     数量                 单价
                                                 内销
 作用于产品               44,154.01                 94.82%                   321,535.72           0.14
 作用于制程                  2,413.85                   5.18%                    8,064.11         0.30

                                               1-1-162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合计                  46,567.86        100.00%                329,599.82           0.14
                                         外销
 作用于产品                8,787.05         95.26%                 14,813.97           0.59
 作用于制程                    436.87           4.74%                  1,598.62        0.27
    合计                   9,223.92        100.00%                 16,412.59           0.56
                                                2019 年
    用途
                       金额              占比                   数量                单价
                                         内销
 作用于产品               38,195.71         94.32%                246,947.24           0.15
 作用于制程                2,298.11             5.68%                  6,308.97        0.36
    合计                  40,493.82        100.00%                253,256.22           0.16
                                         外销
 作用于产品                6,769.74         93.36%                     9,297.05        0.73
 作用于制程                    481.44           6.64%                  1,227.37        0.39
    合计                   7,251.18        100.00%                 10,524.42           0.69

     公司作用于制程的功能性器件主要为保护膜等保护类产品,应用于消费电子
产品和新能源动力电池等组件的生产制造或者组装过程。公司作用于产品的功能
性器件主要为实现绝缘、固定、粘贴、缓冲、导电、导热、扩散、遮光、防爆等
功能,应用于消费电子产品和新能源动力电池等产品本身。

     4、报告期内前五名客户销售情况

     (1)2021 年公司前五大客户
                                                                                  单位:万元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额                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
      1       宁德时代                              16,382.00                       21.90%
      2       ATL                                   14,362.37                       19.20%
      3       联宝电子                               9,655.82                       12.91%
      4       春秋电子                               5,119.74                        6.84%
      5       英力股份                               2,776.33                        3.71%
               合计                                 48,296.27                       64.57%
注:上述销售数据按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客户合并计算,下同

     (2)2020 年度公司前五大客户




                                        1-1-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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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额               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
      1       ATL                               14,138.93                25.34%
      2       宁德时代                           7,373.39                13.22%
      3       联宝电子                           6,812.86                12.21%
      4       春秋电子                           5,237.63                 9.39%
      5       英力股份                           2,397.21                 4.30%
               合计                             35,960.02                64.45%

     (3)2019 年度公司前五大客户
                                                                       单位:万元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额               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
      1       ATL                               11,607.24                24.31%
      2       宁德时代                           6,436.31                13.48%
      3       联宝电子                           5,390.99                 11.29%
      4       春秋电子                           3,502.72                 7.34%
      5       LG 化学                            2,056.15                 4.31%
               合计                             28,993.40                60.73%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上述客户中未拥有权益。

     5、发行人客户集中度情况

     报告期各期,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 60.73%、
64.45%和 64.57%,逐年提升,其原因具有合理性,具体如下:

     (1)消费电子产业和新能源动力电池产业集中度较高

     报告期内,公司的直接客户为消费电子产业和新能源动力电池产业知名制造
服务商或组件生产商,消费电子产业和新能源动力电池产业的高集中度导致公司
主要客户集中度较高。

     近年来,电子产品和新能源汽车更新迭代速度加快,行业竞争加剧,品牌格
局日渐形成,部分优势品牌成为行业领导者,市场份额日益集中。根据 IDC 统
计数据,2019 年度至 2021 年度,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前五大厂商市场占有率分
别为 70.6%、71.1%和 71.0%,平板电脑出货量前五大厂商市场占有率分别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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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4%、78.5%和 78.2%;笔记本电脑出货量前五大厂商市场占有率分别为 78.4%、
77.5%和 76.6%;同时,根据 SNE Research 统计数据,新能源动力电池出货量前
五大厂商市场占有率分别为 75.7%、78.8%和 79.5%,市场集中度持续处于高位。

      终端品牌商对上游制造商及零组件生产商会进行严格的管控及持续跟踪考
核,由于较严苛的准入和维持标准,所选择的合格供应商一般集中在少数几家。
同时,出于产品质量稳定性、供货交期保证、服务习惯等因素的考虑,终端品牌
商、制造服务商及零组件生产商一般会与合格供应商保持长期稳定的采购关系。

      因此,公司下游终端品牌商、产业知名制造服务商或组件生产商的高集中度,
使得功能性器件行业企业销售呈现集中的情况。

      (2)客户集中符合行业惯例,大客户资源系功能性器件企业核心竞争力之
一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均为细分领域的优质企业,优质的大客户资源及其
稳定的合作关系是功能性器件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之一,根据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公
开披露材料,同行业可比公司的主要客户名单如下:

     可比公司                              主要客户名单
                  富士康、广达电脑股份有限公司、和硕联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仁宝集
      恒铭达      团、安费诺、立讯精密、淳华科技(昆山)有限公司、嘉联益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等
     博硕科技     富士康、比亚迪、欧菲光、歌尔股份、昆山丘钛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
     安洁科技                                      -
                富士康、鹏鼎控股(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蓝思科技、村田
      鸿富瀚
                公司(株式会社村田制作所)、京东方
                三星视界、鹏鼎控股(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安费诺、歌尔
    达瑞电子
                股份、立讯精密
                富士康、鹏鼎控股(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欧菲光、瑞声科
    六淳科技
                技
注:1、数据来源于可比公司定期报告、招股说明书等公开资料;
2、安洁科技于 2011 年上市,上市以后未公开披露其主要客户的相关信息,而 2011 年年代
久远,披露信息不具可比性,故剔除。
      由上表所示,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客户均为下游优质企业,下游知名客户与
其重要供应商的合作通常比较稳定,故同行业可比公司客户集中度普遍较高。报
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前五大客户收入占营业收入情况对比如下:

        公司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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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恒铭达                   65.89%              58.71%      74.36%
     博硕科技                  95.33%              90.49%      92.40%
     安洁科技                  29.31%              40.49%      41.85%
      鸿富瀚                   86.21%              91.04%      90.74%
     达瑞电子                  57.16%              58.15%      66.27%
     六淳科技                  77.25%              72.63%      81.90%
       均值                    68.53%              68.59%      74.59%
      本公司                   64.40%              64.25%      60.52%
注:数据来源于可比公司定期报告、招股说明书等公开资料

     由上表可知,公司客户集中度情况符合行业惯例。

     (3)与大客户合作是公司发展战略的体现

     服务优质大客户,并与之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是公司重要的发展战略之一。首
先,行业内优质大客户经营状况稳定,资金状况良好,财务风险较低,采购需求
高,订单稳定,合作沟通专业性更强,是更优质的合作对象;其次,优质大客户
对供应商综合实力要求较高,能够鞭策公司不断保持自身综合竞争力。同时,大
客户拥有优秀的市场前瞻能力和技术创新能力,公司在参与引领行业趋势的新品
开发设计、不断满足客户新需求的过程中能够进一步提升自身的研发设计能力;
最后,公司通过与该等客户合作,有利于进一步提升自身品牌知名度,获得潜在
客户的认可,提升盈利能力。

     综上,与大客户合作是公司发展战略的体现,客户集中度较高也是公司战略
性选择优质客户的结果。

     (4)公司与主要客户的合作符合供求双方利益

     功能性器件行业作为产业链重要环节,下游知名终端品牌商、产业链知名制
造服务商或组件生产商为保证上游供应商的交付质量、效应速度,匹配自身生产
规模、生产技术水平、研发能力,对上游供应商的选择苛刻,基本只选择具备丰
富的生产经验、稳定的产品质量、优秀的研发能力及快速响应能力的第一梯队功
能性器件厂商进行合作,且轻易不会进行变更。同时,与下游知名客户建立战略
合作关系有利于功能性器件厂商形成竞争优势和进入壁垒。故公司与主要客户的
合作符合供求双方利益,双方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也使得公司的客户集中度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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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高水平。

     (5)客户日益增长的采购需求使得公司集中度逐步提升
                                                                            单位:万元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额        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
                   1      宁德时代                    16,382.00                21.90%
                   2      ATL                         14,362.37                19.20%
   2021 年         3      联宝电子                     9,655.82                12.91%
                   4      春秋电子                     5,119.74                 6.84%
                   5      英力股份                     2,776.33                 3.71%
                          合计                        48,296.27                64.57%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额        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
                   1      ATL                         14,138.93                25.34%
                   2      宁德时代                     7,373.39                13.22%
   2020 年         3      联宝电子                     6,812.86                12.21%
                   4      春秋电子                     5,237.63                 9.39%
                   5      英力股份                     2,397.21                 4.30%
                          合计                        35,960.02                64.45%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额        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
                   1      ATL                         11,607.24                24.31%
                   2      宁德时代                     6,436.31                13.48%
   2019 年         3      联宝电子                     5,390.99                11.29%
                   4      春秋电子                     3,502.72                 7.34%
                   5      LG 化学                      2,056.15                 4.31%
                          合计                        28,993.40                60.73%

     报告期各期,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 60.73%、
64.45%和 64.57%,逐年提升。

     2020 年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占比较 2019 年提升 3.72 个百分点,主要是 ATL、
联宝电子和春秋电子收入占比增加导致。2020 年,ATL 继续加大对公司消费电
子电池类功能性器件采购力度,使其销售金额和占比进一步提高,同时,2020
年,由于疫情居家办公、在线教育等因素,笔记本电脑市场迎来了需求增长,联
宝电子、春秋电子等笔记本电脑制造服务商、组件生产商对公司结构类功能性器
件采购需求相应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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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公司客户集中度继续提升,主要是由于本期公司对宁德时代销售
收入同比增长较快所致,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公司对宁德时代的销售收入                                       16,382.00         7,373.39
 公司对宁德时代的销售收入增速                                    122.18%                   -
 宁德时代营业成本                                             9,609,372.23     3,634,915.36
 宁德时代营业成本增速                                            164.36%                   -
 公司对宁德时代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                       21.90%              13.22%

     2021 年,全球新能源汽车行业景气度继续提升,新能源动力电池市场需求
旺盛,根据 SNE Research 统计,2021 年,全球动力电池产量为 220GWh,同比
增长 175%,宁德时代 2021 年市场占有率较 2020 年度提升 7.8 个百分点,以 32.6%
继续占据新能源动力电池市场占有率榜首。根据宁德时代 2021 年年度报告,其
当期营业收入为 13,035,579.64 万元,较上年增长 159.06%,2021 年宁德时代电
池销售继续增长,扣非归母净利润 1,344,236.43 万元,同比增长 215.20%。

     宁德时代经营规模的快速增长直接带动了其对供应商采购量的提升。2021
年,公司对宁德时代的销售收入为 16,382.00 万元,同比增长 122.18%,宁德时
代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由 2020 年的 13.22%提升至 21.90%,相应使
得 2021 年公司客户集中度有所增加。

     综上所述,客户集中度较高为功能性器件行业惯例,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且
持续增长原因具有合理性。

     6、自主开发销售模式和终端品牌商或产品制造商指定销售模式的销售情况

     (1)不同模式销售情况

     公司获取客户的主要方式包括自主开发、终端品牌商或产品制造商指定两大
类。区分前述两种获取客户方式,公司报告期各期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万 pcs、元/pcs
                                             占主营业务收                 占总销      单
   期间         销售模式         收入                             数量
                                               入比例                     量比例      价
                自主开发       46,230.20             61.81%   330,468.98     73.38%     0.14
   2021
   年度     制造服务商和组
                               28,569.56             38.19%   119,870.95     26.62%     0.24
            件生产商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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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占主营业务收                   占总销    单
   期间         销售模式         收入                            数量
                                               入比例                       量比例    价
                  合计         74,799.76             100.00%   450,339.93   100.00%   0.17
                自主开发       30,639.10             54.92%    244,035.90    70.53%   0.13
   2020     制造服务商和组
                               25,152.67             45.08%    101,976.53    29.47%   0.25
   年度     件生产商指定
                  合计         55,791.77             100.00%   346,012.42   100.00%   0.16
                自主开发       28,415.95             59.52%    194,106.78    73.59%   0.15
   2019     制造服务商和组
                               19,329.05             40.48%     69,673.86    26.41%   0.28
   年度     件生产商指定
                  合计         47,745.00             100.00%   263,780.64   100.00%   0.18
注:1、公司与联宝电子直接合作,亦在联宝电子的指定下与春秋电子、英力股份、胜利精
密等组件生产商进行合作,故上表终端品牌商、制造服务商指定模式中将联宝电子纳入统计
范畴;
2、欣旺达除在苹果指定下向公司采购消费电子电池类功能性器件外,亦存在向公司自主采
购新能源动力电池类功能性器件的情形,故上表中将欣旺达相关数据按不同销售模式分别进
行统计

     (2)与主要客户的合同约定情况

     公司获取客户的主要方式包括自主开发、终端品牌商或制造服务商指定两大
类。自主开发模式下,公司与客户直接签署合同并直接交易;终端品牌商或制造
服务商指定模式下,公司主要合作对象为终端品牌商苹果和制造服务商联宝电
子。公司未与终端品牌商苹果签订销售合同,无直接交易行为,公司直接与苹果
产品组件生产商欣旺达、德赛电池、新普科技等签署合同并直接交易;公司与制
造服务商联宝电子及其配套组件生产商春秋电子、胜利精密、英力股份等均签署
销售合同并直接交易。

     公司与长期合作的客户签订产品销售框架协议,约定供货方式、结算方式、
质量保证、信用期限等条款;客户根据需求在实际采购时向公司发出订单,约定
产品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期限等信息,供需双方根据框架协议及订单约定组
织生产、发货、结算、回款。

     报告期内,自主开发模式和终端品牌商或产品制造商指定模式下,公司与主
要客户约定的销售政策、信用政策和产品定价机制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采用协商定价的方式,以成本加成作为核价基础,同时结合市场行情、
销售策略、产品竞争情况、客户指导价格等对价格相应调整,最后与客户协商确
定最终价格,并根据客户的经营实力、信用度确定信用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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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自主开发模式

 序号       客户                      销售政策                信用政策      产品定价机制
   1      宁德时代    先货后款,直接买断式销售政策           月结 90 天       协商定价
   2        ATL       先货后款,直接买断式销售政策           月结 30 天       协商定价
   3      LG 化学     先货后款,直接买断式销售政策           月结 90 天       协商定价
   4      中创新航    先货后款,直接买断式销售政策           月结 120 天      协商定价
   5      蓝思科技    先货后款,直接买断式销售政策           月结 120 天      协商定价

       2)终端品牌商或产品制造商指定模式
          产品服务商/
 序号                    零组件供应商            销售政策      信用政策     产品定价机制
          终端品牌商
                                            先货后款,直接
   1       联宝电子               -                           月结 120 天     协商定价
                                            买断式销售政策
                                            先货后款,直接
   2                           合肥经纬                       月结 120 天     协商定价
                                            买断式销售政策
                                            先货后款,直接
   3                           春秋电子                       月结 120 天     协商定价
                                            买断式销售政策
           联宝电子
                                            先货后款,直接
   4                           胜利精密                       月结 120 天     协商定价
                                            买断式销售政策
                                            先货后款,直接
   5                           英力股份                       月结 120 天     协商定价
                                            买断式销售政策
                                            先货后款,直接
   6                            欣旺达                        月结 90 天      协商定价
                                            买断式销售政策
                                            先货后款,直接
   7         苹果              德赛电池                       月结 60 天      协商定价
                                            买断式销售政策
                                            先货后款,直接
   8                           新普科技                       月结 90 天      协商定价
                                            买断式销售政策

       (3)与主要客户的合作模式

       公司终端品牌商或产品制造商指定模式主要涉及联宝电子及苹果,在指定模
式下,交付产品的价格、交付产品数量、交付客户主体主要由联宝电子/苹果指
定,被指定的交付客户主体则负责具体执行。

       苹果方面,公司不与苹果直接交易,主要与苹果供应链中的组件生产商进行
合作。苹果与公司在前期进行直接对接,商讨产品方案并最终确定订单价格、订
单份额等,之后苹果指定其供应链中的组件生产商对公司进行采购。具体订单的
下放、沟通、产品交付、售后由组件生产商与公司进行对接。

       联宝电子方面,联宝电子考虑笔记本电脑整机装配效率,对于可先直接贴合
至笔记本屏幕、硬盘等笔记本电脑硬件的结构类功能性器件产品,选择直接与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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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进行采购;对于其他结构类功能性器件产品,联宝电子指定产业链组件生产商
向公司采购,组件生产商负责将公司交付的结构类功能性器件与相关结构件进行
组胶、安装贴合,最终将结构件成品直接交付联宝电子。

     联宝电子对功能性器件进行统一招投标、中标后联宝电子与公司商讨并确定
产品方案以及产品份额和采购价格,之后具体订单采购方(联宝电子或指定的组
件生产商)下具体订单、一般生产问题由发行人跟具体订单采购方对接、产品交
付至具体订单采购方进行验收、后续产品使用问题由发行人跟具体订单采购方对
接。

     (4)排他性销售、独家销售等内容的相关规定

     公司与主要客户签订的框架协议中不存在排他性销售、独家销售等限制性条
款,在订单实际执行过程中,亦不存在排他性销售、独家销售等限制性情形。

       (五)主要原材料和主要能源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采购情况主要分为原材料采购、外协加工和外协采购。报
告期内,原材料采购、外协加工和外协采购的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原材料采购                       25,778.51                   14,143.81              14,577.85
 外协加工                          8,435.67                    4,673.70               3,065.20
 外协采购                         17,006.45                   16,164.65              11,284.38

       1、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受公司产品定制化特点的影响,公司生产所需的原材料种类和型
号较多,其中主要采购胶带类、原膜类和保护膜类等,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胶带类           10,613.18        41.17%        5,528.26       39.09%     4,836.38       33.18%
原膜类            7,517.30        29.16%        3,090.85       21.85%     3,016.76       20.69%
保护膜类          2,010.58         7.80%        1,916.06       13.55%     2,078.91       14.26%
离型材料          3,004.19        11.65%        1,675.99       11.85%     1,513.10       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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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泡棉类            1,385.88           5.38%           901.87            6.38%    1,015.69        6.97%
导热隔热类           39.88           0.15%            23.02            0.16%      306.86        2.10%
绝缘屏蔽类          993.98           3.86%           913.80            6.46%    1,080.42        7.41%
其他                213.52           0.83%            93.95            0.66%      729.73        5.01%
    合计         25,778.51         100.00%        14,143.81      100.00%       14,577.85    100.00%

       2、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采购单价情况
                                                                               单位:万元、元/平方米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金额            单价            金额          单价          金额        单价
 胶带类            10,613.18           10.57        5,528.26           12.37    4,836.38        11.50
 原膜类             7,517.30              2.86      3,090.85            3.14    3,016.76         3.63
 保护膜类           2,010.58              3.40      1,916.06            4.14    2,078.91         4.64
 离型材料           3,004.19              2.89      1,675.99            2.62    1,513.10         2.62
 泡棉类             1,385.88           47.05          901.87           40.02    1,015.69        59.25
 导热隔热类               39.88        34.66           23.02           40.72      306.86        65.76
 绝缘屏蔽类           993.98           18.68          913.80           17.54    1,080.42        25.38

       3、报告期前五名供应商采购情况

       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采购供应商、外协加工供应商和外协采购供应商
的采购情况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原材料供应商采购金额占原材料采购总额的比
例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金额         占比
                      1           远诚集团                                      3,870.50     15.01%
                      2           合晶永集团                                    3,834.02     14.87%
                      3           南京占一科技有限公司                          1,785.05        6.92%
   2021 年度
                      4           湖南地博光学材料有限公司                      1,606.07        6.23%
                      5           宁波永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290.67        5.01%
                                             合计                              12,386.31     48.05%
   2020 年度          1           合晶永集团                                    1,926.86     13.62%


                                                 1-1-172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期间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金额         占比
                      2        远诚集团                     1,774.47     12.55%
                      3        宁波永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239.65      8.76%
                      4        南京占一科技有限公司          602.07       4.26%
                      5        德莎胶带(上海)有限公司      593.51       4.20%
                                          合计              6,136.56     43.39%
                      1        合晶永集团                   1,711.39     11.74%
                      2        远诚集团                     1,586.37     10.88%
                      3        宁波永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355.24      9.30%
   2019 年度
                      4        苏州钧日京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811.83       5.57%
                      5        昆山景奥电子有限公司          606.45       4.16%
                                          合计              6,071.27     41.65%
注:按同一控制下合并口径披露
     (2)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外协加工供应商外协加工采购金额占外协加工
采购总额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金额         占比
                      1        瑞道集团                     2,348.08     27.84%
                      2        协庆集团                     1,049.63     12.44%
                      3        昆山美厚绝缘材料有限公司      979.61      11.61%
   2021 年度
                      4        昆山尧邦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646.52       7.66%
                      5        昆山亿嘉胜电子有限公司        433.98       5.14%
                                          合计              5,457.81     64.70%
                      1        协庆集团                     1,042.74     22.31%
                      2        瑞道集团                      644.02      13.78%
                      3        昆山美厚绝缘材料有限公司      516.82      11.06%
   2020 年度
                      4        昊强集团                      390.50       8.36%
                      5        宁波永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328.48       7.03%
                                          合计              2,922.55     62.53%
                      1        协庆集团                      929.96      30.34%
                      2        宁波永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415.39      13.55%
   2019 年度
                      3        昊强集团                      357.53      11.66%
                      4        昆山鑫能阳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240.90       7.86%



                                            1-1-173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期间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金额         占比
                      5        苏州鸿鲲翔电子有限公司         218.38       7.12%
                                          合计               2,162.17     70.54%
注:按同一控制下合并口径披露
     (3)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外协采购供应商外协采购金额占外协采购总额
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年份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金额         占比
                      1        合晶永集团                    3,937.68     23.15%
                      2        恒永昌集团                    3,586.57     21.09%
                      3        昆山贝莱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3,320.38     19.52%
   2021 年度
                      4        瑞道集团                      3,126.50     18.38%
                      5        吴江市申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860.16       5.06%
                                          合计              14,831.29     87.21%
                      1        合晶永集团                    6,036.36     37.34%
                      2        瑞道集团                      4,758.40     29.44%
                      3        昆山贝莱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229.11      7.60%
   2020 年度
                      4        恒永昌集团                    1,047.74      6.48%
                      5        艾娃集团                       764.47       4.73%
                                          合计              13,836.09     85.59%
                      1        合晶永集团                    5,326.91     47.21%
                      2        瑞道集团                      2,677.63     23.73%
                      3        金合捷集团                     717.52       6.36%
   2019 年度
                      4        丝艾集团                       607.75       5.39%
                      5        恒永昌集团                     587.40       5.21%
                                          合计               9,917.20     87.88%
注:按同一控制下合并口径披露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上述供应商中均未拥有权益。

     (4)公司各类主要原材料各期前五大供应商及相关采购情况如下:

     ①胶带类




                                            1-1-174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单位:万元、万 m2、元/m2
   年度                合并口径          采购金额     采购占比   采购数量    采购单价
            合晶永集团                     3,026.10    28.51%      395.06        7.66
            南京占一科技有限公司           1,785.05    16.82%      218.93        8.15
            宁波永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290.67    12.16%       84.27       15.32
 2021 年
            德莎胶带(上海)有限公司        875.52      8.25%       13.73       63.77
            玉常集团                        348.36      3.28%       18.57       18.75
            合计                           7,325.70    69.02%      730.56            -
            合晶永集团                     1,740.59    31.49%      165.61       10.51
            宁波永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239.40    22.42%       84.20       14.72
            南京占一科技有限公司            602.07     10.89%       74.16        8.12
 2020 年
            德莎胶带(上海)有限公司        593.51     10.74%        9.56       62.05
            雅高集团                        316.38      5.72%       15.48       20.44
            合计                           4,491.96    81.25%      349.01            -
            合晶永集团                     1,439.87    29.77%      134.10       10.74
            宁波永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355.24    28.02%       94.32       14.37
            南京占一科技有限公司            531.01     10.98%       64.20        8.27
 2019 年
            德莎胶带(上海)有限公司        313.68      6.49%        6.17       50.85
            雅高集团                        276.73      5.72%       12.06       22.95
            合计                           3,916.53    80.98%      310.85            -

     ②原膜类
                                                            单位:万元、万 m2、元/m2
   年度                合并口径          采购金额     采购占比   采购数量    采购单价
            远诚集团                       3,870.50    51.49%     1,951.26       1.98
            湖南地博光学材料有限公司       1,596.56    21.24%      270.28        5.91
            昆山鼎翔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734.43      9.77%       28.31       25.94
 2021 年
            上海军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371.50      4.94%      158.33        2.35
            合晶永集团                      348.38      4.63%       24.13       14.44
            合计                           6,921.37    92.07%     2,432.30           -
            远诚集团                       1,774.47    57.41%      778.43        2.28
            江苏瀚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96.24      9.58%       47.53        6.23
 2020 年    湖南地博光学材料有限公司        272.27      8.81%       48.29        5.64
            昆山鼎翔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68.25      8.68%       14.11       19.02
            世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17.96      3.82%       28.91        4.08


                                       1-1-175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年度                合并口径           采购金额         采购占比   采购数量     采购单价
            合计                            2,729.19        88.30%      917.28             -
            远诚集团                        1,586.46        52.59%      629.94         2.52
            湖南地博光学材料有限公司         246.15          8.16%       35.51         6.93
            苏州钧日京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180.67          5.99%        6.68        27.04
 2019 年
            合晶永集团                       169.16          5.61%       24.18         7.00
            上海军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148.10          4.91%       54.75         2.71
            合计                            2,330.53        77.25%      751.06             -

     ③保护膜类
                                                                 单位:万元、万 m2、元/m2
                                                                       采购数    采购单
   年度                合并口径             采购金额         采购占比
                                                                         量         价
           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
                                                  443.40       22.05%      55.71       7.96
           司
           合晶永集团                             343.69       17.09%     178.94       1.92
           上海优特纸塑制品有限公司               297.90       14.82%     104.66       2.85
 2021 年
           杲宽集团                               125.52        6.24%      14.94       8.40
           上海高恒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25.35        6.23%       9.92      12.64
           合计                               1,335.85        66.44%      364.17           -
           苏州钧日京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367.15       19.16%      14.88      24.67
           上海杲宽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300.16       15.67%      35.38       8.48
           旭臻集团                               286.83       14.97%      84.13       3.41
 2020 年
           上海优特纸塑制品有限公司               199.89       10.43%      71.55       2.79
           昆山盛青新新材料有限公司               161.85        8.45%      83.04       1.95
           合计                               1,315.88        68.68%      288.98           -
           苏州钧日京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632.09       30.40%      25.57      24.72
           旭臻集团                               515.02       24.77%     150.39       3.42
           上海杲宽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334.08       16.07%      38.44       8.69
 2019 年   鸿富全工业材料(江苏)有限公
                                                  114.53        5.51%      71.78       1.60
           司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
                                                   70.04        3.37%       4.08      17.18
           公司
           合计                               1,665.76        80.13%      290.26           -




                                        1-1-176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④离型材料
                                                              单位:万元、万 m2、元/m2
  年度                  合并口径            采购金额 采购占比       采购数量    采购单价
           昆山润颐昌不干胶制品有限公司       994.03       33.09%      347.91        2.86
           昆山景奥电子有限公司               718.62       23.92%      302.55        2.38
           上海优特纸塑制品有限公司           435.98       14.51%       94.69        4.60
 2021 年
           兰景泰集团                         245.87        8.18%       96.45        2.55
           昆山盛青新新材料有限公司           119.14        3.97%       49.43        2.41
           合计                              2,513.63      83.67%      891.02           -
           昆山景奥电子有限公司               557.58       33.27%      282.33        1.97
           昆山润颐昌不干胶制品有限公司       326.51       19.48%      118.65        2.75
           上海优特纸塑制品有限公司           275.86       16.46%       66.00        4.18
 2020 年
           昆山盛青新新材料有限公司           142.00        8.47%       56.27        2.52
           兰景泰集团                             98.50     5.88%       37.79        2.61
           合计                              1,400.46      83.56%      561.03           -
           昆山景奥电子有限公司               581.67       38.44%      306.33        1.90
           上海优特纸塑制品有限公司           239.81       15.85%       50.50        4.75
           昆山盛青新新材料有限公司           167.71       11.08%       63.58        2.64
 2019 年
           世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24.13        8.20%       25.24        4.92
           昆山润颐昌不干胶制品有限公司       122.16        8.07%       43.57        2.80
           合计                              1,235.49      81.65%      489.24           -

     ⑤泡棉类材料
                                                              单位:万元、万 m2、元/m2
  年度                  合并口径            采购金额 采购占比       采购数量    采购单价
           深圳市富程威科技有限公司               466.16   33.64%        4.14      112.73
           昆山众亿全鑫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405.28   29.24%        4.91       82.51
           昆山向荣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199.26   14.38%        2.45       81.33
 2021 年
           浙江新恒泰新材料有限公司               112.71    8.13%       11.20       10.07
           垦柏恩复合材料(昆山)有限公司          56.39    4.07%        0.54      103.94
           合计                              1,239.80      89.46%       23.24           -
           昆山众亿全鑫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271.49   30.10%        3.38       80.27
           昆山向荣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178.00   19.74%        2.18       81.61
 2020 年
           浙江新恒泰新材料有限公司               135.34   15.01%       10.51       12.88
           无锡市源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81.33    9.02%        0.92       8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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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度                   合并口径           采购金额 采购占比          采购数量        采购单价
           垦柏恩复合材料(昆山)有限公司          62.50      6.93%            0.78        80.13
           合计                                   728.65     80.79%           17.77             -
           无锡市源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450.13     44.32%            3.91       115.24
           垦柏恩复合材料(昆山)有限公司         146.11     14.39%            1.83        79.84
           深圳市富程威科技有限公司               111.04     10.93%            0.29       384.55
 2019 年
           昆山众亿全鑫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99.34      9.78%            1.24        80.21
           浙江新恒泰新材料有限公司                58.90      5.80%            5.27        11.18
           合计                                   865.52     85.22%           12.53             -

     4、主要能源消耗和采购情况

     报告期,发行人主要能源消耗为电能,情况如下: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电费金额(万元)                       175.79          130.05                  183.20
 电能      用电量(万千瓦时)                     220.65          154.84                  229.63
           电费单价(元/千瓦时)                    0.80               0.84                 0.80

     报告期内,公司电能消耗量与产品自产产量的匹配关系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用电量(万千瓦时)                     220.65             154.84              229.63
           自产产量(百万 pcs)                   2,663.64       2,175.49               1,917.15
    单位产品耗电量(千瓦时/百 pcs)                  0.083             0.071               0.120

     如上表所示,2019 年至 2020 年公司电能消耗量减少,自产产量增多且单位
产品耗电量呈现大幅下降趋势,主要原因如下:

     (1)2019 年洁净无尘室的大量使用导致公司 2019 年的用电量偏高
     报告期内,公司扩散片产品的自产数量分别为 2,815.75 万 pcs、1,253.87 万
pcs 和 43.59 万 pcs。扩散片产品对于生产环境要求较高,须在对温度、湿度和微
尘数量严格控制的洁净无尘室内进行生产,才能保证其产品质量。而洁净无尘室
为保证其 24 小时处于恒温恒湿的可使用状态,耗电量相比起一般生产环境较高。
因此,公司在 2019 年对扩散片的大量生产,导致 2019 年公司对于洁净无尘室的
使用度较高进而导致 2019 年发行人的单位产品耗电量远高于发行人其他年度单
位产品耗电量。2020 年,随着扩散片产品产量下降,公司部分无尘室的开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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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率下降,公司对部分无尘室中的温控、通风等设备进行了处置。
     报告期内,公司扩散片产品产量下降的原因详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盈利能力分析”之“(一)营业收入分析”之“2、
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类别划分”之“(3)光学类功能性器件”。

     (2)2019 年电芯隔热片的大量生产导致公司 2019 年的用电量偏高
     报告期内,公司电芯隔热片的自产数量约为 313.09 万 pcs、0.10 万 pcs 和 0pcs。
由于电芯隔热片产品的特性,公司在生产过程中须使用热压机等加热设备对于产
品进行加工和测试,热压机等加热设备的使用对于电能的消耗较一般生产设备较
高。因此,公司在 2019 年对于电芯隔热片的大量生产导致 2019 年热压机等加热
设备的使用度较高进而导致 2019 年公司的单位产品耗电量远高于其他年度。
     报告期内,公司电芯隔热片产品产量下降的原因主要系作为电芯隔热片需求
主要来源的普莱德合作项目在报告期内完成并不再继续合作所致。报告期初,普
莱德采购公司电芯隔热片用于实现其新能源汽车电池内部的隔热功能。而随着终
端产品换代更迭、既有项目结项,普莱德采购需求相应减少,加之普莱德自身经
营状况异动和组织框架的调整,公司未再与普莱德开展合作。
     因此,公司 2019 年-2020 年电能消耗量与产品产量变动趋势不一致的情形,
主要是由于公司部分产品在 2019 年的大量投产导致 2019 年洁净无尘室和部分加
热设备的使用度较高进而导致 2019 年的单位产品电能消耗量偏高所致。为更加
准确的体现公司电能消耗量与产品产量之间的匹配关系,公司将前述影响因素进
行剔除,对报告期内公司电能消耗量与产品自产产量的匹配情况进行测算,调整
过程及结果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 kwh、百万 Pcs、kwh/百 Pcs
           项目                 计算过程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用电量                    ①                   220.65        154.84        229.63
        自产产量                   ②                  2,663.64      2,175.49      1,917.15
    洁净无尘室用电量               ③                    18.81         18.04         68.91
     加热设备用电量                ④                          -             -       23.04
     扩散片自产产量                ⑤                      0.44        12.54         28.16
  电芯隔热片自产产量               ⑥                          -         0.00          3.13
      调整后用电量             ⑦=①-③-④              201.84         136.8        13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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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计算过程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调整后自产产量            ⑧=②-⑤-⑥             2,663.20        2,162.95         1,885.86
     单位产品耗电量             ⑨=⑦/⑧                 0.076             0.063             0.073
注:1、洁净无尘室用电量统计包括发行人根据洁净无尘室独立电表统计的洁净无尘室用电
量和洁净无尘室配套通风设备的匡算电量,匡算公式为:通风设备功率*通风设备开机天数*
通风设备定额工时
2、加热设备用电量为匡算电量,匡算公式为:加热设备功率*加热设备开机天数*通风设备
日工时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公司调整后单位产品耗电量分别为 0.073 千瓦时/
百 pcs、0.063 千瓦时/百 pcs 和 0.076 千瓦时/百 pcs,总体较为稳定。报告期内,
公司电能消耗量与产品自产产量均大致呈上升趋势,具有匹配性。2020 年,由
于疫情的影响,公司为保持整体厂区和生产环境的自然通风状态,对空调和通风
设备等辅助设备使用较少,导致公司 2020 年单位产品耗电量相较于其他年度的
较低,具有合理性。

     5、向贸易商采购原材料

     公司存在向贸易商采购原材料的情形,报告期各期,公司区分供应商性质的
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型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贸易商                               7,940.96                  5,169.81               5,529.07
                  注
 生产商&贸易商                        2,760.60                  1,470.81               1,632.39
 生产商                              15,076.95                  7,503.18               7,416.39
 合计                                25,778.51                 14,143.81              14,577.85
注:指同时具有生产及贸易业务的原材料供应商
     6、外协加工及外协采购情况

     (1)外协加工模式

     外协加工模式,是指公司向外协厂商提供原材料或半成品,委托外协厂商完
成产品生产过程中部分加工处理环节的过程。

     而根据委外环节的不同,公司的外协加工可分为两大类:1)原材料外协:
在产品生产过程中,将某些需要特殊生产设备或特定环保要求的原材料表面处理
工序交由外部有相关资质和技术的外协厂商进行加工,主要包括对原材料进行印
刷、涂胶和喷漆等;2)工序外协:将部分产品的加工工序、乃至后端检验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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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序委托外部供应商进行加工。

     (2)外协采购模式

     外协采购模式,公司向外协厂商提供产品图纸,外协厂商根据图纸的工艺要
求进行材料的采购及全环节的生产加工,并在加工完成后以成品形式交由公司验
收入库。

     在该模式下,公司对全流程均保持着深度的涉入及严格的质量管控:1)公
司交予外协厂商的产品图纸,均系依托于其与客户共同的开发设计工作,相关信
息均由双方沟通确定;2)材料采购上,若客户对原材料有要求的,公司会指导
外协厂商进行针对性采购;3)加工生产环节中,部分产品所用模具会由公司设
计或指导外协厂商进行针对性采购,且公司会对生产中的重要工艺流程进行必要
的现场指导及驻场监督;4)产品验收环节,公司会依据与自产产品相同的质量
标准进行检验,以确保相关产品质量符合客户要求;5)此外,公司会对外协厂
商进行不定期现场验厂,对于产线配置、生产管理水平未达到公司既定标准的,
将要求供应商进行整改。

     根据采购标的类别的不同,公司外协采购可分为电池类功能性器件外协采
购、结构类功能性器件外协采购。

     (3)外协加工、外协采购明细金额、数量及单价
                                                单位:万 m、万 pcs、万元、元/m、元/pcs
   年度         项目           环节/采购内容         金额         数量        单价
                          原材料加工                  1,504.11      169.52        8.87
              外协加工
                          工序加工                    6,931.55    91,845.93       0.08
 2021 年度
                          电池类功能性器件             124.25      2,044.78       0.06
              外协采购
                          结构类功能性器件           16,882.21   105,017.48       0.16
                          原材料加工                  1,393.65      165.11        8.44
              外协加工
                          工序加工                    3,280.06    75,331.08       0.04
 2020 年度
                          电池类功能性器件             218.15      1,512.37       0.14
              外协采购
                          结构类功能性器件           15,946.49    85,190.74       0.19
                          原材料加工                  1,364.54      160.79        8.49
              外协加工
 2019 年度                工序加工                    1,700.66    48,255.10       0.04
              外协采购    电池类功能性器件              38.07       130.85        0.29


                                           1-1-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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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度         项目           环节/采购内容         金额        数量        单价
                          结构类功能性器件           11,246.31   55,595.78       0.20

      (六)发行人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情况

     公司一贯注重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目前公司管理规章制度健全、措施
有效,对员工的环保及安全教育、培训到位,整个公司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管
理实现了体系化、系统化。公司主要从事的制造业务不存在高危险和重污染情况。

     1、安全生产情况

     (1)发行人是否已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的有效性和执行情况

     1)公司已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公司重视对生产安全管理的投入,在生产过程中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
规和行业各项安全生产政策,并结合生产工艺流程实际情况,制定了《安全生产
管理程序》《安全检查管理办法》《事件调查控制程序》《职业健康管理程序》《应
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等系列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涵盖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
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安全培训教育、安全生产责任等各个方面。此外,公司对
所有生产员工按期进行岗位培训,努力提高员工素质和生产能力,以提高生产安
全管理水平。

     2)发行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有效性和执行情况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具体如下:

     ①有效建立了各级岗位安全生产负责制

     公司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内部规范文件,建立健全各级岗
位安全生产负责制,确保各级安全人员发挥作用,责任到人,落到实处。

     公司总经理及各部门负责人分别为各级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公司主管安
全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为公司安全生产的负责人。

     ②成立了安全管理部门

     公司建立了专门的安全委员会,并任命专门的安全管理员,加强对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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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方面的教育、沟通。安全委员会每周会对各部门、班组进行检查,生产车间
实行 24 小时管生产、管安全的原则。

       ③定期强化员工安全生产意识

       发行人每年初组织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书的签订,以及要求所有施工作业服务
的承包商签订安全责任书;各部门定期对员工进行劳动安全教育以及每年组织一
次安全考试,提高员工对安全生产意义的认识和执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自觉
性。新进员工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公司、部门、岗位),经考查合格者方能
上岗。

       ④进行了日常安全检查

       公司行政管理部组织进行了日常生产、运输等工作安全检查,并且每年定期
开展月度、节假日检查和专项检查,对发现的不安全隐患以及违章操作情况,管
理部跟踪验证整改措施结果,保证生产安全。

       此外,2019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取得了昆山应急管理局颁发的编号为苏
AQB320583QGIII201900133 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认定为安全生产标准化
三级企业(轻工其他),有效期至 2022 年 4 月。

       综上所述,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经建立了完善的公司有关安全
生产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组织机构、日常管理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且运行良
好且执行有效。

       (2)发行人安全设施运行情况,报告期内是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主要安全设施运行如下:
                                                                                 运行
 序号         类型                      具体设施                  检查情况
                                                                                 状况
                           (1)检测、报警设施:
                           耐电压检测仪、接地电阻测试仪、气体储
                           存室气体泄露检测等设施
                           (2)设备安全防护设施:
                                                                  日常/月度     运行
   1     预防事故设施      空压机防护罩、起重机限制器、行车行程
                                                                  检查          良好
                           限制器、剪板器、折弯机、打印机保护外
                           壳、生产设备防护装置、机器静电接地保
                           护装置、打印机电压电流过载保护、切刀
                           行程制动装置等
                           紧急处理设施:                                       运行
   2     控制事故设施                                             季度检查
                           紧急切断/投用电源、紧急切断阀等                      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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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类型                        具体设施                检查情况
                                                                                状况
                           (1)防止火灾蔓延设施:
                           防火墙等
                           (2)灭火设施:
                           干粉灭火器、消火栓、高压水枪、高压细
          减少事故影响     水雾等                                              运行
   3                                                              月度检查
          设施             (3)应急救援设施:                                 良好
                           消毒酒精、创可贴、药品箱、应急照明设
                           备、高空作业车、常用医疗箱等
                           (4)逃生避难设施:
                           逃生安全通道、逃生路线图、安全锤等
                                                                  定期更新     补给
   4      安全附件         劳动保护用品
                                                                  补给         充足

       公司实行季度检查、月度检查、日常检查制度,经过现场定期对各类安全生
产设施进行检查、整改、维护、保养,现场安全设施完好,能够满足安全生产运
行需求。公司每年还投入专项资金作为安全生产专项费用,用于作业场所改善、
设备安全更新、劳保用品配备、增配完善各类应急器材等方面。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安全设施运行正常;报告期内,
公司及子公司没有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公司及其子公司也未因违反安全生产法律
法规而受到相关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昆山市应急管理局及广德市应急管理局出
具了证明文件,证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政处
罚记录和生产安全事故记录。

       2、环境保护情况

       (1)公司不属于重污染行业

       公司主营业务为功能性器件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所属行业分类为“计
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分类代码:C39),不属于重污染行业。

       (2)公司生产经营中涉及环境污染的具体环节、主要污染物名称及排放量、
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污染物排放量是否存在超出许可范围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在生产环节涉及的主要污染包括废气、废水、噪音和固体废
物等。公司通过了中质协质量保证中心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并根据实际需要配
备了必要的环保设施,环保设施运行状况良好,处理能力均满足排放量的要求,
使得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噪音和固体废物等得到合理、有效的控
制,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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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废气

     公司及其子公司下述生产项目的环评文件下达了主要废气排放指标,具体如
下:
                主要                                 实际排放          许可排放 是否
                     处理设                 实际排            许可排
 生产 项目 具体 污染                                   浓度              浓度   超许
                     施及处        年份     放速率            放速率
 主体 名称 环节 物名                                 (mg/N            (mg/Nm3 可排
                     理能力                 (kg/h)          (kg/h)
                  称                                   m3)                )   放


                     采取二 2019 年 0.0705             3.06     10       120          否
                     级活性
      丝网           炭处理
           丝网
      印刷      非甲 装置,
 可川        印
      产品      烷总 并经排 2020 年 0.0588             2.29     10       120          否
 科技      刷、
      扩建        烃 气筒排
           擦拭
      项目           放,具
                     备处理
                       能力 2021 年 0.144              5.44     10       120          否


                       采取二
       功能            级活性
       性元            炭处理
            丝网
       器件       非甲 装置,
 裕正         印
       生产       烷总 并经排 2021 年 0.075      8.27      3         70      否
 科技       刷、
       基地         烃 气筒排
            擦拭
       建设            放,具
       项目            备处理
                         能力
注:1、废气许可排放数据来源于苏州可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丝网印刷产品扩建项目环
境影响报告表、广德裕正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功能性元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表,废气实际排放数据来源于公司及裕正科技的第三方检测报告;
2、裕正科技相关产生废气的产线于 2021 年上半年竣工验收上线,故仅披露 2021 年相关数
据。
     2)废水

     公司及其子公司不排放生产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该职工生活污水排
入相关市政排污管网,引致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

     3)噪音

     公司及其子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噪音的具体情况如下:
 主要污染                                                                    是否超许
              具体环节         排放标准             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
 物名称                                                                      可排放
             主要是生      《工业企业厂界环     通过合理布局,将所有设备均
   噪声                                                                          否
             产设备产      境噪声排放标准》     置于车间内,有效利用房屋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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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污染                                                                           是否超许
               具体环节         排放标准               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
 物名称                                                                             可排放
             生的机械       (GB12348-2008)3    声等措施,噪声可实现达标排
             噪声           类标准               放,具备处理能力

     4)固体废物

     公司及其子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职工生活垃圾、废边角
料、不合格产品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及废机油、废油桶、废油墨桶、废印刷版、
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具体情况如下:

  污染物类别     主要污染物名称    具体环节          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         是否符合要求
                 废印刷网版、废                 暂存于危废仓库后委托
                                                                                委托第三方处
 危险废物        活性炭、废油墨    丝网印刷     有资质单位处理,具备处
                                                                                理,符合要求
                 等                             理能力
                                                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具备
                 生活垃圾          职工生活                                     符合要求
                                                处理能力
 一般工业固
                                                暂存于固废仓库后交专
 体废物          废边角料、不合                                                 委托第三方处
                                   模切         业公司回收处理,具备处
                 格产品                                                         理,符合要求
                                                理能力

     (3)报告期内,发行人环保投资和相关费用成本支出情况,环保设施实际
运行情况,报告期内环保投入、环保相关成本费用与处理公司生产经营所产生的
污染的匹配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的环保投资和相关费用支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环保设备、环保设施                           24.43                  5.75                     0
 环保费用支出                               111.44                  91.03                  80.58
            合计                            135.87                  96.78                  80.58

     2)环保设施实际运行情况

     公司已投入生产经营所需的环保处理设施。报告期内,各环保设施运行情况
正常。

     3)报告期内环保投入、环保相关成本费用是否与处理公司生产经营所产生
的污染相匹配
                                                                 单位:万元、百万 pcs、元/pcs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环保设备、环保设施                                  24.43               5.75                  -


                                           1-1-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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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环保费用支出                           111.44            91.03          80.58
 其中:固废环保费用支出                     97.90         84.33          73.88
 自产产量                             2,663.64          2,175.49       1,917.15
 单位产品固废支出                            0.04          0.04           0.04

     报告期内,公司环保投入主要系根据生产环节的污染物排放情况对公司相关
环保设备进行的投入及更新改造;公司环保费用支出主要以固废环保费用支出为
主。报告期内,公司的固废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和不合格产品,固废
环保费用相关支出与公司自产产量相匹配,单位产品固废支出总体稳定。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的环保投入、环保相关成本费用与处理发行人生
产经营所产生的污染相匹配。

     (4)公司生产经营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经营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要求,报
告期内不存在环保行政处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所从事的业务所属行业分类为“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
制造业”中的“C3979 其他电子器件制造”,不属于《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
行)》(环发(2013)150 号)等文件规定的重污染行业;

     2)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等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报告期内的已建项目和在建项目均履行了
必要的环评手续;

     3)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固定污染
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污染许可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或登记文件及环保主管部门的批复,在报告期内购置
了相关环保设备并进行相应的环保投入,落实了相关环境保护措施,并就生产经
营过程中的废水或废气排放事项依法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进行排污登记;

     4)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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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染环境防治法》等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在报告期内对生产经营所产生的危险废物均委托了具有危险废物经营
许可资质的第三方依法进行处理;

     5)公司已取得 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并按照相关环保要求制定了
环境管理制度。公司及其子公司在日常生产运营过程中严格执行公司相关环境管
理制度,设置了专门的监测系统,对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固废和噪声等
污染物进行合规治理和定期监测,并对公司的环保治理设施进行及时的维护修
缮,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公司定期委托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对公司主要污
染物治理情况进行检测,根据相关主要污染物治理情况的检测报告,公司在报告
期内主要污染物排放及处理能够达到国家及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

     6)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并取得环保部门的批
复同意,公司未来将严格执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环保措施,确保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实施符合各项环保要求;

     7)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要执行主体裕正科技已取得宣城市广德市生态
环境分局出具的《证明》,证明子公司裕正科技在报告期内无环境处罚记录。

     综上,公司生产经营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要求,报告期
内不存在环保行政处罚。

     (5)公司固废专业服务公司的资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固废主要交由第三方处理,其中公司职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
所进行处理;废弃边角料等委托第三方进行处理,该等固废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
物,第三方不涉及特殊资质的取得;废机油、废油桶、废油墨桶等危险废物,公
司委托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资质的第三方处理,具体如下:
                                                                          与发行人
 生产                                                                     合作期间
         污染物     第三方公司                  经营范围
 主体                                                                     是否具备
                                                                          特殊资质
                                 环保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工业
         废包装                  固体废物、医疗及危险废物处置解决方案
                    常州大维环
 可川    桶、废抹                的咨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的技术服
                    境科技有限                                            是
 科技    布、废活                务;废物样品化学性质分析服务;环保设
                    公司
         性炭等                  备、化工原料(除危险品)的销售。(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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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发行人
 生产                                                                     合作期间
         污染物     第三方公司                  经营范围
 主体                                                                     是否具备
                                                                          特殊资质
                                 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废物经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
                                 批结果为准)
                                 活性炭的回收及加工处理;矿产品、化工
                   常州鑫邦再
                                 产品(除危险品)的销售;环境污染治理
                   生资源利用                                             是
                                 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有限公司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环保项目技术研发,环保项目投资管理。
                   淮安华科环
                                 工业废弃物的焚烧、填埋处置,蒸汽余热
                   保科技有限                                             是
                                 资源利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公司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金属桶及其他金属制品(不含地方产业政
                                 策限制、禁止类)、塑料桶、工艺礼品的加
                   江阴市江南    工、销售;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经营
                   金属桶厂有    许可证》核准的范围经营)的处置;包装     是
                   限公司        桶、玻璃瓶的清洗服务;金属材料的销售;
                                 普通道路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工业固体废弃物焚烧、回收利用与销售(危
                                 险废物的处置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核准的项目经营),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
                   苏州市吴中    技术服务;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回收利
                   区固体废弃    用与销售;房屋租赁;环境保护与治理咨
                                                                          是
                   物处理有限    询服务;商务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
                   公司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金银制
                                 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固体废弃物处置焚烧;线路板及家电拆解;
         废机油、
                  安徽省创美     污泥干化处置;运营管理;相关设备的生
 裕正    废油桶、
                  环保科技有     产与销售;技术咨询及配套服务;进出口     是
 科技    废油墨
                  限公司         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桶等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及裕正科技的废弃边角料、不合格产品等固体废物均
已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专门单位进行处理。

五、发行人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情况

      (一)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公司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电子设备、机器设备等,目前
使用状况良好。

                                      1-1-189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固定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预计净     折旧年限
    项目                                      原值        累计折旧      账面价值      成新率
               残值率     (年)
 房屋建筑物      5%        10、20             7,949.52      1,828.33      6,121.19      77.00%
 机器设备        5%            10             6,508.15      2,317.07      3,861.67      59.34%
 电子设备        5%            5               477.14         312.78       164.35       34.45%
 运输设备        5%            5               476.27         382.38        93.89       19.71%
 其他设备        5%            5                90.70          81.65          9.04       9.97%
                合计                         15,501.77      4,922.21     10,250.15      66.12%

     1、主要机器设备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生产经营使用的主要生产设备(原值 20 万元
以上)情况如下: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台/套) 原值(万元) 净值(万元)           成新率
    1          圆刀模切机               18                1478.63         827.64        55.97%
    2            模切机                 18                1672.69        1178.28        70.44%
    3            网印机                  3                 283.77         131.46        46.33%
    4            印刷机                  3                 212.65         100.47        47.25%
    5            分条机                  3                   97.96         61.75        63.04%
    6           折弯设备                 1                   28.14         27.03        96.06%
    7            焊接机                  1                   22.48         11.09        49.33%
    8            干燥机                  1                   25.64         10.21        39.82%
    9            发电机                  1                   20.18         20.18       100.00%
    10         影像测量机                1                    20.8         16.03        77.07%
    11         分卷补料机                1                   22.84         16.87        73.86%
    12         激光切割机                1                   21.06         18.39        87.32%
    13         外观检测机                1                     58          51.11        88.12%
    14      全自动卷料烤箱               1                   22.12         17.04        77.03%

     2、房屋建筑物情况

  权利人                证号                   建筑面积(m2)             位置        取得方式
              苏(2018)昆山市不动产                                 昆山市千灯镇支
 可川科技                                                23,728.92                    自建
              权第 0115294 号                                        浦路 1 号
              皖(2020)广德市不动产
 裕正科技                                                18,575.19   广德经济开发区   自建
              权第 0008149 号


                                               1-1-190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权利人                证号          建筑面积(m2)          位置         取得方式
             苏(2022)昆山市不动产                      昆山市千灯镇忆
 可川科技                                       229.72                     受让
             权第 3027749 号                             江南花园 129 号

     公司厂区内(昆山市千灯镇支浦路 1 号)存在少量违章建筑物或构筑物,主
要为雨棚、自行车棚等,用于自行车停放、临时储存部分原料及包装袋、固体废
料等物品。除此以外,裕正科技因红线退让原因,最终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面
积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约定的面积存在差异,进而导致其坐落
于退让面积内土地上附着的房屋建筑(门卫室等)存在瑕疵。除前述瑕疵房产外,
公司及裕正科技其他房产均已履行必要的建设审批手续,办理并取得了相关不动
产权证书,为合法建筑。

     针对公司及裕正科技存在上述少量瑕疵房产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城乡规划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及裕正科技存在被主管部门责令拆除、处以罚款
的风险。但鉴于:(1)公司及裕正科技厂区内上述少量违章建筑物或构筑物均系
辅助用房,面积较小,不涉及主要生产场所,可替代性较强;(2)2021 年 2 月、
2021 年 7 月及 2022 年 2 月,昆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证明》,确认公司
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期间,没有因违反有关建设方面的法律、
法规受到该局处罚的记录;(3)2021 年 5 月,广德市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所
出具《情况说明》,同意裕正科技可继续使用红线退让面积 2,829.3 平方米的土地
及其地上附着的房屋建筑(门卫室等),不会因此要求裕正科技予以拆除、搬离
或者对其进行处罚。广德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和广德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均出具
相关证明,确认裕正科技报告期内未因违反土地管理、规划或建筑相关法律法规
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4)公司实际控制人朱春华、施惠庆对上述建筑物作出
承诺,若上述建筑被政府主管部门要求强制拆除、限期拆除或因公司受到行政主
管部门处罚等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其将及时、无条件足额补偿公司的上述损失,
以及在承担上述款项和费用后将不向公司追偿,保证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
失。综上,公司及其子公司因该等瑕疵受到处罚的风险较小,不构成重大违法行
为。

     综上所述,虽然裕正科技存在使用红线退让面积土地的情形、公司及裕正科
技厂区内存在少量带有违章性质的建筑物或构筑物,但该等土地或房产均不涉及
主要生产场所,且公司及其子公司已取得主管部门出具的合规证明、实际控制人

                                      1-1-191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已对违章建筑拆除的风险和损失作出全额赔偿的承诺,公司及其子公司因该等瑕
疵受到处罚的风险较小,不构成重大违法的行为,不会对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生产
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除此之外,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
取得及使用的土地符合《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已依法办理必要的审批程序;
公司及其子公司取得的产权证书合法有效,产权证书所载有关房产系合法建筑。

       3、房屋租赁情况

       (1)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租赁第三方房屋情况如下:
承租                                                              房地产        租赁面积
        出租人       地点      租赁期限        租金     用途
  人                                                              权证号        (m2)
                 苏州市工业
        苏州工
                 园区苏州大                 三年租金           苏(2019)苏州
        业园区
可川             道西街 2 号   2021/3/1-    合计               工业园区不动
        新胜房                                          办公                    215.33m2
科技             国际大厦办    2024/2/28    732,940.2              产权第
        地产开
                 公楼 16 层                 元                   0000098 号
        发公司
                 1611 号

       (2)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对第三方租赁房屋的情况

       2022 年 1 月 6 日,公司分别与公司房屋原承租人上海骏升塑胶有限公司、
昆山苏一晟模塑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厂房租赁合同之补充协议》,约定各方于
2021 年 10 月 31 日提前终止《厂房租赁合同》。

       (3)报告期内,发行人既承租房屋又向第三方租赁房屋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向苏州工业园区新胜房地产开发公司承租房屋地址位于苏州
市区,主要系为了方便公司业务联络与沟通,且租赁面积较小,未来将根据需求
安排少量行政办公人员在此办公,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及办公场所不会因此发生变
更;公司向第三方出租的房屋系位于公司千灯镇支浦路厂区内的第 8 号及 9 号的
独栋厂房,主要用于工业生产,与公司自用厂房之间均存在明显的物理隔离,其
出租原因主要系公司对外出租收取相应租金。

       2022 年 1 月 6 日,发行人已与承租方签署协议,约定各方于 2021 年 10 月
31 日提前终止《厂房租赁合同》,上述出租方以及承租方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
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综上所述,公司报告期内向第三方承租的房屋与其自身对外出租的房屋在地
点、用途方面均存在较大差异,无法相互替代,因此公司既承租房屋又向第三方

                                           1-1-192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租赁房屋具有合理性。

      (二)主要无形资产情况

     1、土地使用权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拥有 3 宗土地使用权,且已取得
相应的权属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面积             取得
 权利人           证号           位置                    用途          终止日期 是否抵押
                                             (m2)             方式
         苏(2018)昆山市不    昆山市千
                                                         工业
可川科技 动产权第 0115294      灯镇支浦      33,226.60        出让     2063/5/14 否
                                                         用地
         号                    路1号
         皖(2020)广德市不
                               广德经济                  工业
裕正科技 动产权第 0008149                    21,835.70        出让     2068/2/11 否
                               开发区                    用地
         号
                                                       城镇
                            昆山市千
         苏(2022)昆山市不                            住宅
                            灯镇忆江                                   2077/12/2
可川科技 动产权第 3027749                       142.38 用地/ 出让                否
                            南花园 129                                 7
         号                                            成套
                            号
                                                       住宅

     上述第 1 宗土地使用权系公司于 2013 年以出让方式取得。2013 年 4 月 17
日,公司与昆山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受让坐落
于千灯镇支浦路东侧、面积为 33,226.6 平方米的、用途为工业用地的昆山市工挂
[2013]字第 8 号宗地的使用权。公司于 2013 年 4 月 18 日缴纳完毕土地出让价款
及相关税费。2018 年 9 月 11 日,公司取得苏(2018)昆山市不动产权第 0115294
号的《不动产权证书》。公司报告期内均系按照前述《不动产权证书》所载的土
地面积及用途使用该宗土地,公司取得及使用该宗土地符合《土地管理法》等相
关规定,已依法办理必要的审批程序。

     上述第 2 宗土地使用权系裕正科技于 2018 年以出让方式取得。2018 年 2 月
11 日及 2018 年 3 月 12 日,裕正科技与广德县国土资源局分别签订《国有建设
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受让位于广德开发区 2017 年 116 号用地、广德开发区
2017 年 135 号用地、合计面积为 24,665 ㎡、用途为工业用地的宗地使用权。裕
正科技于 2018 年 2 月缴纳完毕土地出让价款及相关税费。2020 年 7 月 30 日,
裕正科技取得皖(2020)广德市不动产权第 0008149 号《不动产权证书》。因红
线退让原因,裕正科技最终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与前述《国有建设用地使
用权出让合同》中约定的面积存在差异,红线退让面积共计 2,829.3 平方米。2021
                                          1-1-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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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5 月,广德市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出具《情况说明》,同意裕正科技可继
续使用红线退让面积 2,829.3 平方米的土地及其地上附着的房屋建筑(门卫室
等),不会因此要求裕正科技予以拆除、搬离或者对其进行处罚。广德市自然资
源规划局和广德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均出具相关证明,确认裕正科技报告期内
未因违反土地管理、规划或建筑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因此,裕
正科技因使用红线退让面积土地受到行政处罚的风险较小,不构成重大违法行
为。除前述情形外,裕正科技取得及使用该宗土地符合《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
定,已依法办理必要的审批程序。

      上述第 3 宗土地使用权系公司于 2022 年 5 月取得。2022 年 5 月 14 日,公
司与濮艳、耿旅平及中介方昆山恒信富房产经纪有限公司签订《房地产买卖合
同》,受让坐落于昆山市千灯镇忆江南花园 129 号、建筑面积为 229.72 平方米、
土地面积为 142.38 平方米、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的房屋,成交总价格为 450 万
元。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9 日支付完毕上述购房款。2022 年 5 月 26 日,公司取
得苏(2022)昆山市不动产权第 3027749 号的《不动产权证书》。公司均系按照
前述《不动产权证书》所载的土地面积及用途使用该宗土地,公司取得及使用该
宗土地符合相关规定,已依法办理必要的审批程序。

      2、专利、商标和域名情况

      (1)专利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取得发明专利 14 项、实用新型专利 53
项,共 67 项专利,具体情况如下:
 序                                               权属   专利                  取得
           专利号               专利名称                        申请日期
 号                                                 人   类型                  方式
                         一种保护膜生产用圆刀单   可川   发明                  原始
  1    2020103198503                                            2020/4/22
                         工位异步加工装置         科技   专利                  取得
                                                  可川   发明                  原始
  2    2019109487256     自动化卷料折弯工艺                     2019/10/8
                                                  科技   专利                  取得
                                                  可川   发明                  受让
  3    201811578722X     一种组合式胶装压紧装置                 2018/12/24
                                                  科技   专利                  取得
                                                  可川   发明                  受让
  4    2019101538601     一种保护膜卷收装置                      2019/3/1
                                                  科技   专利                  取得
                                                  可川   发明                  受让
  5    2019109176596     一种印刷纸张压实胶装机                 2019/9/26
                                                  科技   专利                  取得
                         一种锂电池极片双面贴胶   可川   发明                  受让
  6    2019106784373                                            2019/7/25
                         纸设备                   科技   专利                  取得


                                       1-1-194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序                                               权属   专利                  取得
           专利号               专利名称                        申请日期
 号                                                 人   类型                  方式
                                                  可川   发明                  受让
  7    201811206396X     一种泡棉胶贴合装置                     2018/10/17
                                                  科技   专利                  取得
                                                  可川   实用                  原始
  8    2017206474138     一种胶带贴合装置                        2017/6/6
                                                  科技   新型                  取得
                         一种胶制品加工用自动除   可川   实用                  原始
  9    2017206474674                                             2017/6/6
                         溢胶装置                 科技   新型                  取得
                         一种节能的圆刀单层托底   可川   实用                  原始
 10    201720647561X                                             2017/6/6
                         膜排废装置               科技   新型                  取得
                         一种平稳的高精度自动贴   可川   实用                  原始
 11    2017206480567                                             2017/6/6
                         合标签装置               科技   新型                  取得
                         一种具有提废功能的新型   可川   实用                  原始
 12    2017206483989                                             2017/6/6
                         圆刀                     科技   新型                  取得
                         一种高精度的模具小孔定   可川   实用                  原始
 13    2017206478694                                             2017/6/6
                         位装置                   科技   新型                  取得
                         一种可连续排除废料且废
                                                  可川   实用                  原始
 14    2017206486116     料排除效果好的气动打孔                  2017/6/6
                                                  科技   新型                  取得
                         机
                         一种用于两面局部背胶模   可川   实用                  原始
 15    201720657046X                                             2017/6/6
                         切产品的隔垫冲切装置     科技   新型                  取得
                         一种可节约易拉胶产品生   可川   实用                  原始
 16    2017206489364                                             2017/6/6
                         产成本的便捷型生产设备   科技   新型                  取得
                         一种精确打孔的印刷打孔   可川   实用                  原始
 17    201720648685X                                             2017/6/6
                         设备                     科技   新型                  取得
                                                  可川   实用                  原始
 18    2017206716315     一种镜片快速贴合设备                    2017/6/6
                                                  科技   新型                  取得
                         一种内模板更换式五金模   可川   实用                  原始
 19    2017206486474                                             2017/6/6
                         具                       科技   新型                  取得
                         一种高精度的模切印刷装   可川   实用                  原始
 20    2017206473879                                             2017/6/6
                         置                       科技   新型                  取得
                         一种使用寿命长的高硬度   可川   实用                  原始
 21    2017206481184                                             2017/6/6
                         模切模具                 科技   新型                  取得
                                                  可川   实用                  原始
 22    2017206471290     一种吹气排孔装置                        2017/6/6
                                                  科技   新型                  取得
                         一种泡棉双面贴胶模切装   可川   实用                  原始
 23    2019206596609                                             2019/5/9
                         置                       科技   新型                  取得
                         一种双边折弯异步贴胶设   可川   实用                  原始
 24    2019206596492                                             2019/5/9
                         备                       科技   新型                  取得
                                                  可川   实用                  原始
 25    2019206596469     一种用于裸切的辊刀                      2019/5/9
                                                  科技   新型                  取得
                                                  可川   实用                  原始
 26    2019206596717     一种组棉全自动化设备                    2019/5/9
                                                  科技   新型                  取得
                         一种多功能自动料返工装   可川   实用                  原始
 27    201920659637X                                             2019/5/9
                         置                       科技   新型                  取得
                         一种带有 R 角
                                                  可川   实用                  原始
 28    2019207820283     BEZEL-SHEET 面框加工模                 2019/5/28
                                                  科技   新型                  取得
                         具
                         一种生产精度高的双色印   可川   实用                  原始
 29    2019209518870                                            2019/6/24
                         刷机                     科技   新型                  取得

                                       1-1-195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序                                                 权属   专利                  取得
           专利号                专利名称                         申请日期
 号                                                   人   类型                  方式
                                                    可川   实用                  原始
 30    2019212142073     一种立体泡棉模切装置                     2019/7/30
                                                    科技   新型                  取得
                         一种解决 3D 立体云母表面   可川   实用                  原始
 31    2019215408064                                              2019/9/17
                         贴胶的模具                 科技   新型                  取得
                                                    可川   实用                  原始
 32    2019221580749     一种胶纸撕手无刀印装置                   2019/12/5
                                                    科技   新型                  取得
                         一种大尺寸 L 形框胶跳切    可川   实用                  原始
 33    2020206082190                                              2020/4/21
                         装置                       科技   新型                  取得
                         一种片材产品加工用圆刀     可川   实用                  原始
 34    2020206001761                                              2020/4/21
                         模切装置                   科技   新型                  取得
                                                    可川   实用                  原始
 35    2020206002209     一种防爆膜冲切用模具                     2020/4/21
                                                    科技   新型                  取得
                         一种精密胶纸小孔冲切装     可川   实用                  原始
 36    2020206004721                                              2020/4/21
                         置                         科技   新型                  取得
                         一种带缺口易拉胶的跳刀     可川   实用                  原始
 37    2020206082186                                              2020/4/21
                         机用模具                   科技   新型                  取得
                                                    可川   实用                  原始
 38    2020206002177     一种全自动激光模切装置                   2020/4/21
                                                    科技   新型                  取得
                         一种片材清洁用简易除尘     可川   实用                  原始
 39    2020206004435                                              2020/4/21
                         检验装置                   科技   新型                  取得
                         一种新型双包边易拉胶包     可川   实用                  原始
 40    2020206082203                                              2020/4/21
                         胶装置                     科技   新型                  取得
                                                    可川   实用                  原始
 41    2020206004416     一种扩散片追色印刷装置                   2020/4/21
                                                    科技   新型                  取得
                         一种异形小尺寸硬厚材料     可川   实用                  原始
 42    2020210779111                                              2020/6/12
                         的冲切装置                 科技   新型                  取得
                         一种简易模具的折弯加工     可川   实用                  原始
 43    202021621563X                                               2020/8/6
                         装置                       科技   新型                  取得
                         一种自吸孔产品自动下料     可川   实用                  原始
 44    2020216497157                                              2020/8/10
                         运输设备                   科技   新型                  取得
                                                    可川   实用                  原始
 45    2020216507322     一种新型过滤式排废装置                   2020/8/10
                                                    科技   新型                  取得
                         一种异步吸波材料加工用     可川   实用                  原始
 46    2020216502422                                              2020/8/10
                         自动送料装置               科技   新型                  取得
                         一种半自动双边同步折弯     可川   实用                  原始
 47    2020216105752                                               2020/8/5
                         设备                       科技   新型                  取得
                         一种无压痕冲切自动提废     可川   实用                  原始
 48    2020216223674                                               2020/8/6
                         装置                       科技   新型                  取得
                                                    可川   实用                  原始
 49    2020224214342     笔记本电脑显示屏面框                     2020/10/27
                                                    科技   新型                  取得
                         高精度的笔记本电脑 PC 面   可川   实用                  原始
 50    2020216096221                                               2020/8/5
                         框冲切成型设备             科技   新型                  取得
                         一种产品自动运输式产品     可川   实用                  原始
 51    2020216096240                                               2020/8/5
                         弯折机                     科技   新型                  取得
                                                    可川   实用                  原始
 52    2020224214304     一种印刷模切机                           2020/10/27
                                                    科技   新型                  取得
                         一种用于硬泡棉产品的废     可川   实用                  原始
 53    2020216508344                                              2020/8/10
                         料排放收集设备             科技   新型                  取得

                                          1-1-196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序                                                   权属   专利                    取得
           专利号                   专利名称                          申请日期
 号                                                     人   类型                    方式
                                                      可川   实用                    原始
 54    2020224185941     一种新型折弯模具                             2020/10/27
                                                      科技   新型                    取得
                                                      可川   实用                    原始
 55    202120557830X     激光二维码打印设备                           2021/3/18
                                                      科技   新型                    取得
                         一种麦拉垫圈自动化生产       可川   实用                    原始
 56    2021200264861                                                   2021/1/5
                         用五金模具                   科技   新型                    取得
                         一种不同材质的内外框背       可川   实用                    原始
 57    2021215314651                                                   2021/7/6
                         胶                           科技   新型                    取得
                         一种从内部对胶带进行分       可川   发明                    原始
 58    2021110221439                                                   2021/9/1
                         切卷绕的方法                 科技   专利                    取得
                                                      可川   发明                    原始
 59    2021110566805     自粘式多层硅胶贴胶工艺                        2021/9/9
                                                      科技   专利                    取得
                         一种 PC 薄膜与背胶精密贴     可川   发明                    原始
 60    2021109171566                                                  2021/8/11
                         合装置及贴合方法             科技   专利                    取得
                         一种多层薄膜中夹层撕手       可川   发明                    原始
 61    2021109815309                                                  2021/8/25
                         的制备方法                   科技   专利                    取得
                         一种产品配件自动检验设       可川   实用                    原始
 62    2021215314632                                                   2021/7/6
                         备                           科技   新型                    取得
                         一种模切产品的凹凸包式       可川   实用                    原始
 63    2021215315438                                                   2021/7/6
                         一体化加工装置               科技   新型                    取得
                         一种异形产品自动化卷料       可川   实用                    原始
 64    2021216149488                                                  2021/7/15
                         包装设备                     科技   新型                    取得
                         一种简易式贴标精度检测       可川   发明                    原始
 65    2022104106724                                                  2022/4/19
                         方法                         科技   专利                    取得
                                                      可川   发明                    原始
 66    2022102769287     一种镜片气动压合方法                         2022/3/21
                                                      科技   专利                    取得
                         一种异形结构件一体化背       可川   发明                    原始
 67    2021110441176                                                   2021/9/7
                         胶成型制备方法               科技   专利                    取得

      1)专利的转让方、转让时间、对价及定价依据,是否存在对发行人的利益
输送

      2020 年 8 月 4 日,公司与下述专利转让方的代理机构苏州百宝箱科技有限
公司签署《专利转让合同》,受让取得“一种组合式胶装压紧装置”等五项发明
专利,该等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对公司利益输送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转让
 序                                        转让方/
         专利名称          专利号                       转让时间        价格      定价依据
 号                                        原申请人
                                                                      (元)
       一种组合式胶                                    2020 年 9 月               根据专利
 1                     201811578722X     施启明                       32,000
       装压紧装置                                      11 日                        技术含
       一种保护膜卷                                    2020 年 9 月               量,以同
 2                     2019101538601     屈泽庆                       32,000
       收装置                                          22 日                      类型专利
       一种印刷纸张                                    2020 年 9 月               成交的市
 3                     2019109176596     李佳佳                       29,000
       压实胶装机                                      11 日                      场价格为
 4     一种锂电池极    2019106784373     杭州优想玩    2020 年 9 月   32,000      基础,经


                                          1-1-197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片双面贴胶纸                     具有限公司         8日                      各方协商
         设备                                                                         确定价格
         一种泡棉胶贴                                        2020 年 9 月
 5                       201811206396X    孙夏星                            32,000
         合装置                                              11 日

     2)专利原始申请方具体情况
     相关专利原始申请方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无关联关系,具体情况如下:

     ①相关专利自然人原始申请人系施启明、屈泽庆、李佳佳、孙夏星,其与公
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无关
联关系;

     ②相关专利非自然人原始申请人系杭州优想玩具有限公司,其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杭州优想玩具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8MA2GKNEN4A
 成立日期                2019 年 3 月 12 日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缤纷街 599 号钱塘星宇大厦 2 幢 824
 公司住所
                         室
 注册资本                8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方小刚
                         技术开发:玩具、塑料制品;销售:玩具、针织用品、办公用品、
                         体育用品、工艺礼品、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手机配件;货
 经营范围                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
                         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股权结构                方小刚持股 90%,方新刚持股 10%

     3)专利是否为发行人生产经营发挥实际作用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经营核心技术均为自身业务发展过程中自主研发与技术
积累形成,上述受让专利未应用到具体项目中,均非发行人核心技术。

     (2)商标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的、已获授权并取得相关注册证书的商
标权共 2 项,具体如下:

   序号         权利人             注册商标       商标注册号       类别           有效期
     1       可川科技                             13310572         17       2015/2/28-2025/2/27

     2       可川科技                             13310805         1        2015/7/14-2025/7/13



                                              1-1-198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3)域名情况

     权利人               域名           域名有效期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
    可川科技        sz-hiragawa.com   2008/3/21-2024/3/21   苏 ICP 备 20025502 号-1

     (4)对发行人业务经营或收入实现有较大影响的商标、专利等重要资产或
技术是否存在纠纷或诉讼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对公司业务经营或收入实现有较大影响的商标、
专利等重要资产或技术不存在纠纷或诉讼的情形。

六、发行人特许经营权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拥有任何特许经营权。

七、发行人技术水平与研发情况

      (一)研发机构设置

     公司产品研发中心下设产品研发部和工艺研发部,具体如下图所示:




      (二)公司主要产品的核心技术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电池类功能性器件、结构类功能性器件和光学类功能性器
件,其核心技术和功能特点具体请参见下表:



                                      1-1-199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序                                                                              技术
          技术名称                             技术特点
  号                                                                              来源
                      超薄材料无切痕技术的开发主要针对产品厚度在
                      0.02mm~0.05mm 胶带需要实现自动化出标的产品,此技术仅
                      一道工序即可完成成品的加工,避免了多工序加工带来的品
         超薄材料无                                                               自主
  1                   质问题;利用载带将胶纸进行转移、剥离、重新贴合,从而
         切痕技术                                                                 研发
                      达到无切痕的效果;此项技术克服了传统有切痕产品出标异
                      常、调试困难、品质难管控的问题,实现出标稳定,调试简
                      便,品质稳定,大幅提高产品的使用良率,效率极大提高。
                      传统冲切后排废需要利用冲针进行二次冲切,废料向下进行
         多孔类产品   排废,底部通孔还需进行换膜,步骤繁琐,产能低。多孔类
                                                                                  自主
  2      自动吸废技   产品自动吸废技术利用特殊的开孔装置,使材料堆叠后自动
                                                                                  研发
         术           吸废,无需冲透底膜;多孔类产品自动吸废技术实现了密集
                      多孔类产品的一体成型,品质更稳定,产能大幅提升。
                      公司自主开发设计的圆刀折弯工艺,替代了原先手工折弯的
                      产品,提高生产效率,针对折弯产品,将折弯刀和产品刀模
         圆刀自动化   一体成型,保证产品折弯尺寸可以控制在±0.5mm 以内,另        自主
  3
         折弯技术     外产品两条双面胶为机器异步贴合,贴合后无气泡及褶皱现        研发
                      象,从而保证产品控制在图纸尺寸要求的范围内,并且节约
                      产品成本。
         高精度卷对   公司对打孔设备、模切设备进行重新设计,在全自动光标定
         卷定位打孔   位系统的基础上添加高精度定位模切系统,对印刷、定位、        自主
  4
         模切一体化   打孔、模切等工艺进行集成,实现卷对卷材料的一体化加工,      研发
         技术         从而提高产品的加工精度,并且大大提高了生产效率。
         拉手类多层   开发出冲切隔离区域,使用无切痕模切工艺,让刀锋不能接
                                                                                  自主
  5      复合产品隔   触产品有效区域,从而起到保护局部产品,又能实现产品完
                                                                                  研发
         离加工技术   整且有效的生产的作用。
         产品侧边弧   通过设计模具刀锋角度,配合五金模高精度台面,冲切产品
                                                                                  自主
  6      角刀模设计   时达到产品侧边与模具一致的弧角,满足客户对外观圆弧角
                                                                                  研发
         开发技术     的不同需求。
                      复合类产品有很多圆形或异形结构孔位,作用一般为定位和
                      避位作用,使得产品在加工过程中排废困难,需人工处理。
         圆刀自动提   公司圆刀自动提废技术特别针对主材有孔但是承载膜无孔的        自主
  7
         废技术       结构产品,通过特殊的模具制作方法,前段冲压,后端同时        研发
                      进行废孔,去除后的废料由定向回收废料装置集中收集排出。
                      此技术大大提高了生产效率,提高公司自动化水平。
                      运用智能激光输出工艺,通过同轴合束镜片达到激光光路和
         微型电池绝
                      CCD 视觉光路完美同轴;同时增加二维码识别等级判定装          自主
  8      缘产品识别
                      置,对设定内容的等级进行识别与判定,保障品质稳定,产        研发
         技术
                      能翻倍。

       (三)公司正在从事的研发项目及进展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正在从事的研发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序                                                                             进展
         项目名称              关键技术                    研发目标
  号                                                                             情况
         手机高精     将多层次结构的石墨产品在      实现利用 32 工位圆刀机将
                                                                               已导入
  1      度多层复     圆刀机上完成多次复合、多      产品一体化成型,提高生产
                                                                               量产
         合石墨片     次加工一体化;配备数字化      效率,产品尺寸公差控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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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                                                                             进展
         项目名称              关键技术                    研发目标
  号                                                                             情况
        产品的研     压力传感器、无气泡贴合辅       0.08mm 以内,节约人力成
        发           助装置解决产品贴合后气         本 40%以上。
                     泡,褶皱问题,并使用 CCD
                     检测装置,对产品精度进行
                     生产中自动检测。
                     利用高精密面框贴片冲切成
                     型工艺,完成多条复合胶带
        面框贴片                                    实现笔记本电脑面框贴片
                     在特制承载膜上的一体化加
        产品自动                                    贴装工艺的自动化,产品精   小批量
  2                  工成型,并通过特制承载膜
        贴装技术                                    度提升至+/-0.4mm,生产效   试产
                     和专用高精度治具上的定位
        研发                                        率和产品得到提升。
                     设计,实现笔记本电脑面框
                     贴片的自动贴装。
                     通过设计冷压模具,设定压
        3D 异形动                                   利用冷压成型技术,在提升
                     合高度、保压时间、脱模角
        力电池功                                    产品精度至+/-0.3mm 的同
                     度等参数,运用异形产品一                                小批量
  3     能性器件                                    时,保证产品结构稳定性;
                     体化立体成型工艺,满足 3D                               试产
        产品冷压                                    同比传统吸塑工艺,材料、
                     异形动力电池功能性器件产
        成型技术                                    人工成本节约 50%以上。
                     品需求。
                     对 17 工位卫星式旋转圆刀机
                     一站式加工工艺进行数字化
                                                    在满足产品精度±0.1mm 以
        光学胶产     管控,配以定制化医疗级别                                  设计
  4                                                 内要求的同时,将稳定性控
        品的研发     无尘室环境,实现光学胶产                                  阶段
                                                    制在行业优秀水平。
                     品高洁净度、高稳定性的要
                     求。
        消费电子
        电池功能     运用 AOI 智能检测技术产
                                                    实现产品检验自动化,有效
        性器件产     品,设定光源、焦距、偏差                                  小批量
  5                                                 降低产品检测容错率,提升
        品 AOI 智    标准、感应精度等参数,对                                  试产
                                                    产品检出良率。
        能检验技     不良产品进行智能检测。
        术研发
        凸包类产     利用自行开发的自动化卷料
                                                    实现产品在客户使用时的
        品自动化     装配设备,通过机器压合收                                  小批量
  6                                                 自动化装配,提升产品竞争
        装配技术     卷操作实现凸包类产品的自                                  试产
                                                    力。
        研发         动化装配。
                                                    在圆刀自动化单边折弯技
        多边折弯     利用自行开发的多边折弯装
                                                    术的基础上,开发出多边多
        自动化加     置,设定折弯角度、气缸压                                  已导入
  7                                                 角度折弯技术,生产效率大
        工技术研     合力等参数,对折弯类产品                                  量产
                                                    幅提升,满足客户对产品折
        发           进行自动化折弯加工。
                                                    弯形态多样化的需求。
                     将原材料复合、分条、冲压、
                                                    解决原有产品单工序生产
        全链条一     模切等单工序通过专门设计
                                                    效率低、人力成本较高的问   设计
  8     体化加工     的多工序组合装置进行合
                                                    题,减少辅材损耗,节约材   阶段
        技术研发     并,并利用数控程序对产品
                                                    料成本。
                     进行全链条一体化加工。
        缓冲类材     实现胶类材料与缓冲功能型       解决缓冲功能型材料在无
        料无张力     材料的无张力贴合生产,满       张力贴合过程中存在的形     已导入
  9
        复合工艺     足动力电池内部缓冲件的组       变、褶皱、气泡等问题,并   量产
        研发         装平整度。                     提升贴合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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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公司研发费用投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研发费用                           2,486.56         1,946.05        1,805.67
 营业收入                          74,992.91        55,970.08       47,907.18
 研发费用/营业收入                    3.32%            3.48%           3.77%

      (五)公司与其他单位的合作项目情况

     公司与东南大学就相关课题签署协议存在研发成果归属、使用、合作期限等
方面的约定,双方在合作期间未形成专利等知识产权的具体研发成果,公司现有
业务的开展不依赖于上述合作研发项目,该合作研发技术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
产生重大影响。

     2018 年 12 月 17 日,公司与东南大学签署《技术开发合同书》,就“电子及
新能源领域高性能模切材料的设计加工技术研发”课题开展合作开发工作。主要
条款如下:(1)项目过程中形成的专利,其专利权人、使用权人为公司;双方完
成合同项目的主要研究人员,享有在有关技术成果文件上署名的权利和取得有关
荣誉证书的权利;东南大学需要协助公司进行知识产权的申请工作;合作期间双
方共同保守合作项目及企业的技术和商业秘密;(2)合同期限为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双方在合作期间未形成专利等知识产权的具体研
发成果,公司现有业务的开展不依赖于上述合作研发项目,该合作研发技术不会
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022 年 7 月 8 日,公司(甲方)与常熟理工学院(乙方)签署《技术开发
(委托)合同》,就“高性能聚合物膜材的研制及产业化”项目开展合作开发工
作。主要条款如下:(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研究
开发工作转让第三人承担;(2)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
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属,由甲方享有申请专利的权利;(3)乙方不得在向甲
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之前,自行将研究开发成果转让给第三人;(4)双方确定,
甲方有权利用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的研究开发成果,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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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及其权属,由甲方享有。

      (六)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及研发人员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研发及技术人员 61 人,占公司总人数的
11.49%。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为张郁佳、邢正辉、游泳。核心技术人员的有关情况
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之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重大变动。

      (七)研发创新机制及安排

     1、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的研发创新机制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与消费电子及新能源汽车领域知名的组件生产商如
ATL、宁德时代、联宝电子等形成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产品最终应用于国内
外知名终端品牌厂商产品中。上述公司直接客户和终端客户均具备引领市场需求
能力,也对其产业链的供应商的市场及产品的判断能力、创新研发能力提出了较
高的要求。公司将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的研发创新机制,紧跟市场趋势,同步提高
自身研发工艺。并根据客户需求针对性的进行研发创新,提高产品竞争力。

     2、持续完善研发管理和激励机制

     公司制定了完善的研发制度,在产品研发设计流程中的可行性分析、项目立
项、项目实施、项目验收及生产等方面制定了相关的内控制度,建立起了完善的
研发体系。同时,公司建立并完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体系,增
强核心骨干人员的归属感和责任感。未来公司将不断完善研发管理和激励机制,
提升公司持续创新能力。

     3、加强研发人员的技能培养,积极引进行业人才

     公司重视对技术人才的培养,建立了一支从核心技术人员到产线技术骨干、
优秀员工的人才梯队。一方面,公司建立科学有效的学习培训机制,对现有技术
人员进行深造,提高其技术能力;另一方面,公司在行业内招贤纳士,引入经验
丰富或者富有创新能力的研发技术人员,并依靠公司业内的口碑及影响力吸引行
业技术人才,增强公司技术人员的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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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加大研发投入

     公司未来将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力度,提高研发产出效率,持
续提高生产技术水平,将技术优势转化成为产品优势和客户优势,进一步提升产
品市场占有率和自身品牌知名度。

八、发行人境外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境外生产经营情况。

九、发行人的质量控制情况

      (一)质量控制标准

     发行人建立了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并已取得了 ISO9001、IATF16949、
QC080000 等质量管理体系的认证。

     发行人将质量控制方法落实于生产各环节,并基于客户需求及自身生产经营
实际,制定了严格的质量内部控制制度,以实现产品质量的有效管控。

      (二)质量控制措施

     发行人对产品质量的管控,贯穿于从前端产品策划、产品采购至后端成品出
厂等各环节,为此,发行人制定了《产品质量先期策划管理程序》《供应商控制
程序》《采购控制程序》《进料检验控制程序》《生产控制程序》《制程检验控制程
序》《成品检验控制程序》等质量管理体系制度,以保证产品质量管控措施的系
统性、标准化。

     此外,发行人专门设立了品质管理部门从事产品质量管理工作,全面介入发
行人生产经营各流程环节,对产品质量进行严格管控。

     具体而言,公司产品质量控制的措施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前期策划管控

     合理的前期策划是产品质量管控有效性的基础及起点,该程序包括计划和确
定项目、产品设计和开发评审、过程设计和开发、产品和过程确认以及反馈、评
定和纠正措施等五个阶段。上述流程能够在前期策划环节实现产品与使用需求、
生产工艺技术、产能规划的适配,以控制后续量产投入的质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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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进料检验管控

     发行人对进料质量的管控,体现于供应商合格性、来料收料过程、外观尺寸
检验、IQC 检验、物料标识、材料入库等多个环节,通过层层递进的筛查控制,
确保材料质量符合内部控制标准及生产投入需求。

     其中,发行人对于供应商的合格性保持持续动态跟踪,实时关注供应商品控
管理的有效性、及时更新合格供应商名录,并结合品质合约、月度品质评价等日
常控制措施,保证材料的品质及供应稳定性。

     3、制程品质管控

     制程控制主要聚焦于产品的生产过程,依据《制程检验规范》《工序作业指
导书》、工程样品等对各工序进行巡回抽检及品质判定,确保生产用料的品质及
规范、生产工艺的合理运用、人员及设备的有效调配,以预防及控制不良品的产
生、提高生产良率。

     4、成品检验管控

     成品管控,则针对于成品入库、销售出货及日常库龄的跟踪,涵盖成品包装
后检验、OQC 检验、产品标识、合格产品仓库封箱、入库等,以确保出货成品、
在库成品均满足客户的质量标准及质量要求。

      (三)发行人产品质量纠纷情况

     发行人始终严格执行质量管控内部控制措施,保证了公司产品质量的可靠、
稳定及与客户需求的适配,未出现因产品质量问题而导致的重大纠纷,也不存在
因违反有关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到重大处罚的情形。

十、发行人名称中冠有“科技”字样的依据

     公司自成立以来,坚持贯彻以技术创新为先导的经营理念,致力于新产品开
发、材料复合、模具设计、生产工艺改进等多维度的技术创新,在行业内拥有较
强的自主研发能力。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经拥有 67 项专利技术,
且 2018 年 11 月被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
局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因此公司名称冠以“科技”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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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公司独立性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在资产、人员、财务、机
构、业务方面相互独立,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一)资产完整情况

     公司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
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专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
用权,具有独立的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体系。公司对所有资产拥有完全的控制
权和支配权,不存在资产、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
用而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情况。

      (二)人员独立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选举产生公司董事、监事,由
董事会聘用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超越股东大会或董事会职权作出人事任免决定
的情况;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首席执行官、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在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工作或领取报
酬,财务人员仅在本公司任职并领薪。公司已建立了独立的人事档案、人事聘用
和任免制度及独立的工资管理制度,并与全体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由公司行政
管理部独立负责公司员工的聘任、考核和奖惩,公司在有关员工的社会保障、工
资报酬等方面与股东之间相互独立。

      (三)财务独立情况

     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专职的财务人员,建立了独立、完整的
会计核算体系,并制定了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公司独立开设银行账户,不存在
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公司有独立
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依法进行纳税申报和履行纳税义务,独立作出财务决策,
独立对外签订有关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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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机构独立情况

     公司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已建立了适应自身发展和市场竞争需要的职能机
构。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办公场所与股东单位完全分开,不存在混合经营、合署办
公等机构混同的情形,不存在股东单位和其他关联单位或个人干预公司机构设置
的情况。

        (五)业务独立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功能性器件的设计、研发、生产与销售,具有完整的研发、采
购、生产和销售业务体系,独立面对市场,自主经营、组织和实施生产经营活动,
目前公司业务完全独立于股东单位及其他关联方,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有关公司独立性的上述情况真实、准确、完整。

二、同业竞争情况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不存在同业
竞争

     公司主营业务为功能性器件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截至本招股说明书
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除可川科技及其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
业情况如下:
  企业
              控制情况                       经营范围                 实际经营状态
  名称
          倪静青(朱春华之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除
 苏州
          配偶)及施惠庆分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已无实际经营
 诚泽
          别持有 50%股权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机械设备、金属制品的生产及销售;金属
                               材料、金属及非金属制品模具设计、销售;
 元江     朱春华及施惠庆
                               精冲模、精密腔模、模具标准件、金属烤 已无实际经营
 金属     分别持有 32%股权
                               漆件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五金,低压电器,办公用品,建筑材料,
 创维     朱春华持有 60%股
                               染整助剂(不含化学危险品)、装潢材料、 已无实际经营
 营销     权
                               塑料制品、电子产品、办公设备销售。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春华、施惠庆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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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作出的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春华、施惠庆出具《关于避
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就避免同业竞争事宜作出承诺:

     1、本人已向公司准确、全面地披露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其他企业和其他
经济组织的股权或权益情况,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或其他经济
组织未以任何其他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及其子公司相竞争的业务。

     2、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人及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或其
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或境外将继续不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与可川科技及其
子公司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3、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本人将通过委托或授权相关机构及人
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经理)敦促该等企业履行本承诺项下的义务,并愿意对
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可川科技或其子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4、本人保证本人及本人近亲属不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可川科技或其子
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可川科技或其子公司同类的业务。如本
人及本人近亲属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商业机会与可川科技或其子公司经营的业
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本人将立即通知可川科技,并应促成将该商业机会
让予可川科技或采用任何其他可以被监管部门所认可的方案,以最终排除本承诺
人对该等商业机会所涉及资产/股权/业务之实际管理、运营权,从而避免与公司
形成同业竞争的情况。

     5、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如可川科技或其子公司进一步拓展其产品和业
务范围,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与可川科技或其子公司拓展后的产品
或业务相竞争;可能与可川科技或其子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发生竞争的,本
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按照如下方式退出与可川科技或其子公司的竞争:
A、停止生产或经营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业务;B、将相竞争的业
务纳入到可川科技或其子公司来经营;或 C、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
三方。

     6、本承诺函一经本人签署,即对本人构成有效的、合法的、具有约束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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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本承诺函所载承诺事项在本人作为可川科技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期间持
续有效,且不可撤销。如违反以上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
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可川科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三、关联方、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

      (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及证券交易所颁布
的相关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关联方及关联关系情况如下: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朱春华、施惠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
制人的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发起
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之“(二)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发起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之“(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对外投资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朱春华与另一自然人股东共同持
有昆山贝倪商务有限公司 50%的股权,除此之外,公司实际控制人朱春华、施惠
庆无其他对外投资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4、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除实际控制人外其他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

     5、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

     公司全资子公司裕正科技的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
基本情况”之“六、发行人参控股子公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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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
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
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

       7、其他关联自然人控制、共同控制或实施重大影响以及担任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其他企业

       公司其他关联自然人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以及担任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其他企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对外投资及兼职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之“三、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对外投资情况”和“五、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兼职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共同控制或实施
重大影响的企业亦均系公司的关联方。

       8、曾经的关联方

       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
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法人或
其他组织,均系公司的关联方。报告期内公司曾经存在的主要关联方如下: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系发行人曾经的全资子公司,已于 2020
   1     东莞可川
                                              年 12 月 15 日注销
                                              朱春华曾持有 26%的股权并担任执行董
   2     昆山平川电子工业有限公司             事兼总经理,施惠庆曾持有 25%的股权,
                                              已于 2020 年 9 月 11 日注销
                                              施惠庆曾持有 100%的股权并担任董事,
   3     平川国际有限公司
                                              已于 2019 年 8 月 23 日注销
                                              许晓云曾持有 33%的股权;全赞芳曾持
   4     昆山全润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有 34%的股权,并曾担任执行董事兼总
                                              经理,已于 2019 年 3 月 14 日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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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蒋宇曾持有 100%的股权并担任执行董
   5     新瑞税务师事务所(常州)有限公司
                                                      事,已于 2020 年 7 月 29 日注销
                                                      曾担任发行人董事,已于 2020 年 6 月卸
   6     曾彩娟
                                                      任
                                                      曾担任发行人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已
   7     高杰
                                                      于 2020 年 4 月卸任
                                                      曾系发行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已于
   8     晨道投资
                                                      2020 年 9 月退出
                                                      发行人曾持有 45%的股权,已于 2017 年
   9     武汉可川
                                                      10 月转让全部股权

       1)武汉可川股权转让情况

       ①公司向受让方转让武汉可川股权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

       2014 年 3 月,公司与武汉鸿元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武汉可川,
其中公司出资 450 万元,武汉鸿元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出资 550 万元。后由于市
场情况变化,继续投资武汉可川已无法实现投资目标,公司决定将所持有的武汉
可川股权全部转让给其控股股东武汉鸿元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交易双方就本次
股权转让聘请了武汉鸿远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对武汉可川的财务报表进
行了审计,并以武汉可川截至 2017 年 8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 527.29 万元为
依据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确认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款为 237.28 万元;2017 年 10
月 26 日,交易双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转让价款均已支付完毕;2017 年
10 月 27 日,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本次变更。

       本次股权转让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已完成,不存在争议或潜在纠纷。

       综上,公司向受让方武汉鸿元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转让武汉可川股权系双方
真实意思表示,相关交易真实。

       ②武汉可川股权受让方系武汉可川控股股东,并非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关联方

       武汉可川股权受让方系其控股股东武汉鸿元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其基本情
况如下:

 企业名称              武汉鸿元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106562301606P
 成立日期              2010 年 9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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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住所              武昌区武珞路 568 号南方帝园 B 单元 17 层 4 号
 注册资本              1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周云敏
                       电子产品、通讯产品、机电产品、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与批发
 经营范围              零售、技术咨询服务。(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或凭有效
                       许可证方可经营)
 登记状态              存续
 股权结构              周云敏持股 95.00%、欧阳德全持股 5.00%
 主要管理人员          周云敏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欧阳德全担任监事
 实际控制人            周云敏
 主营业务              电容、LED、二三极管、线圈等电子元器件的贸易业务

     武汉鸿元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③武汉可川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武汉可川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武汉可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100093157292P
 成立日期              2014 年 3 月 13 日
 公司住所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黄龙山北路 4 号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夏伟
                       电子产品研发、加工、销售;电子元器件的销售;货物进出口、技
 经营范围              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登记状态              存续
 股权结构              武汉鸿元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持股 100.00%
 主要管理人员          夏伟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陈秀丽担任监事
 实际控制人            周云敏
 主营业务              吸塑产品、包材等辅材的贸易业务

     ④发行人转让武汉可川股权后武汉可川继续使用“可川”字号的原因

     公司转让武汉可川股权后,武汉可川继续使用“可川”字号的原因如下:

     A.武汉可川调整经营方向后,作为独立市场主体开展了相关业务,若变更企
业名称会对其业务开展产生一定影响,因此武汉可川未变更其企业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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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企业登记管理规定》禁止在同一辖区内两个同行业企业的企业名称相同
或近似,武汉可川目前主要经营吸塑类产品、包材等辅材的贸易业务,其业务与
公司主营业务存在明显差别,且两家企业属于不同辖区。因此,武汉可川继续使
用“可川”字号并未违反法律相关禁止性规定。

     综上,公司转让武汉可川股权后,武汉可川继续使用“可川”字号基于自身
经营稳定考虑,且未违反法律相关禁止性规定,武汉可川的主营业务和公司的主
营业务差异较大,继续使用“可川”字号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业务开展,因此其不
变更“可川”字号存在合理性。

     ⑤武汉可川未从事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业务,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
竞争

     公司退出前,武汉可川未实际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公司退出后,武汉可川调
整经营方向从事吸塑产品、包材等辅材的贸易业务,其中吸塑产品主要系工厂生
产周转塑料托盘,包材主要系纸箱、包装纸等。该等产品从材料、工艺、用途、
客户均与公司产品不具备相关性。综上,武汉可川未从事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
相似业务,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2)公司报告期内主要关联方注销情况

     ①东莞可川

     东莞可川系发行人曾经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 2020 年 3 月 17 日,已于 2020
年 12 月 15 日完成注销,注销原因为公司业务架构调整。

     报告期内,东莞可川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东莞可川注销前未实际经营业务,
注销时将其资产清算,并由股东收回,不涉及业务承接、人员处置;报告期内东
莞可川不存在为公司代为承担成本、费用或调节利润等情况;东莞可川自设立之
日起未实际经营业务,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或者关联交易。

     ②昆山平川

     朱春华曾持有昆山平川 26%的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施惠庆曾持有
昆山平川 25%的股权并担任监事,昆山平川成立于 2011 年 9 月 19 日,已于 2020
年 9 月 11 日完成注销,注销原因为昆山平川业务未能顺利开展且报告期内无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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际经营业务,已无存续必要。

     报告期内,昆山平川无实际经营业务,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注销时其不涉
及业务承接、人员处置;报告期内昆山平川不存在为公司代为承担成本、费用或
调节利润等情况;昆山平川报告期内未实际经营业务,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或
者关联交易。

     ③平川国际

     施惠庆曾持有平川国际 100%的股权并担任董事,平川国际成立于 2010 年 4
月 20 日,已于 2019 年 8 月 23 日完成注销,注销原因为报告期内无实际经营业
务,已无存续必要。

     英国品诚梅森律师事务所于 2021 年 11 月 8 日出具的法律意见,平川国际自
设立至 2021 年 11 月 8 日,未发现平川国际存在任何调查或行政处罚情形。

     平川国际注销前未实际经营业务,注销时其不涉及业务承接、资产及人员处
置;报告期内平川国际不存在为公司代为承担成本、费用或调节利润等情况;平
川国际报告期内未实际经营业务,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或者关联交易。

     ④昆山全润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全润电子系许晓云曾持有 33%的股权,全赞芳曾持有 34%的股权并担任执
行董事兼总经理的企业。全润电子成立于 2014 年 7 月 16 日,已于 2019 年 3 月
14 日完成注销,注销原因为报告期内无实际经营业务,已无存续必要。

     报告期内,全润电子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全润电子注销前未实际经营业务,
注销时其不涉及业务承接、人员处置;报告期内全润电子不存在为发行人代为承
担成本、费用或调节利润等情况;全润电子报告期内未实际经营业务,与公司不
存在同业竞争或者关联交易。

     ⑤其他已注销关联方

     报告期内已注销的其他曾经关联方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其注销后资产、业
务、人员未流向公司,亦未由公司承接;均不存在为公司代为承担成本、费用或
调节利润等情况;前述企业报告期内均未实际经营业务或其曾经从事的业务与公
司不存在重合,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或者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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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公司报告期内对于因任职关系变动导致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如下:
 序
          关联方               任职关系变动的具体情况               不再担任原职务的原因
 号
                       2018年4月23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
                                                                  曾彩娟系晨道投资推荐的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曾彩
  1    曾彩娟                                                     董事,后因个人原因辞去
                       娟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2020年6月
                                                                  董事职务
                       10日,曾彩娟辞去董事职务。
                                                                  高杰系公司基于推动申报
                       2018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
                                                                  上市的目的聘请的职业经
                       第一次会议,聘任高杰为董事会秘书兼
                                                                  理人,公司前次申报撤回
  2    高杰            财务总监;2020年4月25日,高杰辞去财
                                                                  后,未制定具体的未来资
                       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职务并于2020年7月
                                                                  本运作规划。高杰基于个
                       自公司离职。
                                                                  人职业规划选择离职
       扬州市现代      2013年1月29日,扬州市现代金融投资集
       金融投资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召开2013年临时股东
  3                                                               个人原因
       团有限责任      会,选举贝政新为董事会董事;2018年3
       公司            月8日,贝政新辞去董事职务。

      报告期内因任职关系变动导致关联关系变化的关联方,相关人员职务变动情
况真实。

      (二)经常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除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关联自然人薪酬外,公司无
其他经常性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董监高领取的薪酬                               677.59              651.15             506.15
 其他关联自然人领取的薪酬                           35.80             13.60              5.57

      (三)偶发性关联交易

      1、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

      报告期内,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具体情况如下:

      保证人           被保证方     担保金额(万元)                   担保期间
 朱春华、倪静青 可川科技                      3,000.00      2016/2/24-2021/2/23
 朱春华             可川科技                        21.24   2017/1/5-2020/1/4
 朱春华             可川科技                        30.72   2017/3/3-2021/3/2
 朱春华             可川科技                        46.08   2017/3/3-2023/3/2
 朱春华             可川科技                        46.08   2017/3/3-202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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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人        被保证方      担保金额(万元)                    担保期间
 朱春华            可川科技                        46.08   2017/3/3-2023/3/2
 朱春华            可川科技                        13.97   2017/9/27-2022/9/26
 朱春华            可川科技                        17.28   2017/12/13-2022/12/12
 朱春华            可川科技                        50.40   2018/8/28-2023/8/27
 朱春华            可川科技                        18.12   2018/10/31-2022/10/30
 朱春华            可川科技                        58.68   2018/12/25-2023/12/24
 朱春华            可川科技                        13.68   2019/7/15-2024/7/14
 朱春华            可川科技                        26.64   2019/10/13-2024/10/12
 朱春华            可川科技                        62.28   2020/9/1-2023/8/31
 朱春华            可川科技                        62.28   2020/9/1-2023/8/31
 朱春华            可川科技                        77.76   2021/7/1-2024/6/30
 朱春华            可川科技                        58.32   2021/10/14-2024/10/13
 朱春华            可川科技                        58.32   2021/10/14-2024/10/13

       2016 年 2 月,朱春华、倪静青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签署《最
高额保证担保合同》,为公司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签订的 3,000 万
元最高债权合同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 2016 年 2 月 24 日至 2021 年 2 月 23 日。

       报告期内,公司融资租赁运输设备用于生产经营,并由朱春华提供担保,其
中向格上租赁有限公司昆山分公司融资租赁车辆 2 台;向立信融资租赁(苏州)
有限公司及其昆山分公司融资租赁车辆 15 台。

       2、偶发关联采购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存在偶发关联采购,采购内容包括手工劳务外协,
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关联方               关联关系               报告期     采购金额       采购内容
          昆山钜升宏电子科     公司董事、副总裁许晓
   1                                                       2019 年度           3.96   手工劳务
          技有限公司           云母亲持股 50%

       公司向昆山钜升宏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采购手工劳务服务,系临时需求导致的
偶发性交易。该等采购交易基于公司实际业务需求,金额较小,未对发行人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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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向关联方支付利息

     报告期内,因投资者减资事项,公司存在向晨道投资等支付利息的情形,具
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晨道投资                                      -          295.92          545.50
             合计                             -          295.92          545.50

       4、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及定价公允性(结合市场价格、与
第三方发生交易价格等),交易标的具体内容,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是否存在对发行人或关联方的利益输送

     除关联方领取薪酬外,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主要系关联方担保及偶发关联
采购。相关交易的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及定价公允性等情况如下:

     (1)关联交易的合法性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关联股东或董事
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均已回避,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均未发表不同意见,相关关联交
易事项已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审议程序,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
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2)交易标的具体内容、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合理性及定价公允性,是否
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是否存在对公司或关联方的利益输送

     1)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担保均系公司董事长、首席执行官朱春华及其配偶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公司银行借款、运输设备租赁提供担保。该等交易系基
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具有必要性、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未就关联方提供担保向其支付担保费用。相关关联担保事项
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对发行人或关联方的利益输
送。

     2)偶发关联交易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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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向昆山钜升宏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采购手工劳务服务,系临时需求导致的
偶发性交易,该等采购交易基于公司实际业务需求,具有必要性、合理性。该等
交易定价与公司向其他同类供应商采购不存在差异,且金额较小,未对公司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3)向关联方支付利息

     公司对晨道投资在其持有公司股份期间的利息费用的确认参照公司及实际
控制人与晨道投资签署的《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相关条款的约定,该等利息支
出基于与相关外部投资者的商业约定,具有必要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
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对关联方的利益输送。

      (四)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对发行人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未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转移利润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
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发行人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的决策执行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公司章程》及其他内部规定中明确了关联交易决策的权力与程序,
《公司章程》规定了关联股东或利益冲突的董事在关联交易表决中的回避制度。
同时,公司在公司制定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中对关联交易决策的权力与程序作了更加详尽
的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依照《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关
审批程序或进行了事后确认,不存在影响发行人独立性的情况,不会损害发行人
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关联董事在发行人董事会审议相关事项时履行回避表决程
序,关联股东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时履行回避表决程序。全体独立董
事对发行人报告期内的重大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意见认为:相关关联交
易情况均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定价客观、公允,决策程序合法,未损害公司及其他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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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发行人已采取的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为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公司已采取一系列措施保证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
保持良好的独立性。

      (一)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为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维护公司利益,公司制定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
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
相关制度均完善了关联交易决策权限和程序。对于正常的、有利于公司发展的关
联交易,公司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严格按制度规范操作,确保
交易的公允性,并对关联交易予以充分及时披露,从而杜绝可能导致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关联交易。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关联交易事项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春华、施惠庆就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事宜出具
了《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作出承诺如下:

     1、本人将尽可能的规范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2、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
他企业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平等、自
愿、等价和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与公司签订关联交易协议,并确保关联交易的
价格公允,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以维护公司及其
他股东的利益。

     3、本人保证不利用在公司中的地位和影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
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保证不利用本人在公司中的地位和
影响,违规占用或转移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或要求公司违规提供担保。

     4、本人保证,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的,将立即
停止与公司进行的关联交易,并采取必要措施予以纠正补救;同时本人及本人控
制的其他企业须对违反上述承诺导致公司之一切损失和后果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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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简介

        (一)董事会成员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 3 名为独立董
事。公司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除独立董事只能连任两届外,其
他均可连选连任,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公司董事会成员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任职期间
    1      朱春华         董事长、首席执行官       2021/3/25-2024/3/24
    2      施惠庆         董事、总裁               2021/3/25-2024/3/24
    3      许晓云         董事、副总裁             2021/3/25-2024/3/24
    4      金昌伟         董事、销售总监           2021/3/25-2024/3/24
    5      贝政新         独立董事                 2021/3/25-2024/3/24
    6      王世文         独立董事                 2021/3/25-2024/3/24
    7      王亮亮         独立董事                 2021/3/25-2024/3/24

     1、董事会成员简历

     (1)朱春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 年 5 月出生,大专
学历。历任金华盛纸业(苏州工业园区)有限公司生产技术员,华胤钢结构工程
(昆山)有限公司业务员,创维营销执行董事,昆山宇成电子有限公司业务经理,
苏州平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现更名为苏州诚泽)业务经理,昆山平川电子工业
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元江金属执行董事、总经理,可川有限执行董事、总经理。
现任昆山贝倪商务有限公司监事,可川科技董事长、首席执行官。

     (2)施惠庆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 年 10 月出生,本
科学历。历任苏州工业园区艾思科技有限公司业务员,普利明(苏州)电子科技
有限公司业务经理,贝迪科技(无锡)有限公司区域业务经理,平川国际有限公
司董事,昆山平川电子工业有限公司监事,东莞可川执行董事、可川有限监事。
现任元江金属监事,苏州平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现更名为苏州诚泽)执行董事,
裕正科技执行董事、总经理,可川科技董事、总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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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许晓云先生,1983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
专学历。历任景嘉电子绝缘材料(昆山)有限公司课长,昆山宇成电子有限公司
业务经理,昆山速烽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经理,苏州平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现
更名为苏州诚泽)总监,可川有限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

     (4)金昌伟先生,1982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
科学历。历任中镁科技(上海)有限公司销售课长,昆山宇成电子有限公司销售
经理,可川有限销售总监。现任公司董事、销售总监。

     (5)贝政新先生,1952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
科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苏州大学商学院教员、讲师、副教授、教授,
苏福马股份有限公司、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扬州市现代金融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现任国联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潜阳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可川科技独立董事。

     (6)王世文先生,1969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
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硕士生导师。历任华北工学院分院讲师、系副主任,苏州
市相城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苏州科技大学商学院院长。现任苏州科
技大学商学院教授,苏州创元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苏州昀冢电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智铸通信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可川科技独立董事。

     (7)王亮亮先生,1986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
研究生学历,副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东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财务与
会计系副主任,吉香居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欣禾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可川科
技独立董事。

     2、提名和选聘情况

     2018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根
据公司发起人朱春华、施惠庆的提名,选举朱春华、施惠庆、曾彩娟、张郁佳、
许晓云为第一届董事会成员,同日,可川科技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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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朱春华为董事长;

     2018 年 10 月,为引入独立董事,张郁佳辞去董事职务;2018 年 10 月 23
日,可川科技召开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根据公司董事会的提名,选举
贝政新、王世文、王亮亮为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0 年 6 月 10 日,曾彩娟因个人原因辞去董事职务。

     2020 年 11 月 4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根据董事长朱
春华的提名,补选金昌伟为第一届董事会董事。

     2021 年 3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根据朱春华、
施惠庆提名选举朱春华、施惠庆、许晓云、金昌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根据董事会提名选举贝政新、王世文、王亮亮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1 年 3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朱春华为董事
长。

        (二)监事会成员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监事共 3 名,其中 1 名为职工代表监事,由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公司监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公司监事会成员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任职期间
    1      全赞芳         监事会主席、行政经理     2021/3/25-2024/3/24
    2      王杰           监事                     2021/3/25-2024/3/24
    3      倪诗佳         职工代表监事             2021/3/25-2024/3/24

       1、监事会成员简历

     (1)全赞芳女士,1979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
学历。历任昆山美丽华油墨涂料有限公司采购经理,昆山亿美油墨涂料有限公司
行政及采购经理,昆山集胜休闲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奇卡胶橡塑部件(昆
山)有限公司)采购经理,可川有限行政经理,昆山全润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执行
董事兼总经理。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行政经理。

     (2)王杰先生,1989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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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历任昆山平川电子工业有限公司职员,可川有限行政管理部员工。现任公
司监事、行政管理部员工。

     (3)倪诗佳女士,1996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
学历。曾任可川有限行政管理部员工。现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行政管理部员工。

     2、提名和选聘情况

     2018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根
据监事会提名选举全赞芳、王杰为股东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
工代表监事倪诗佳共同组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
一次会议,选举全赞芳担任第一届监事会主席。

     2021 年 3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根据监事会提
名选举全赞芳、王杰为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职工代表监事倪诗佳共同组成发行人第二届监事会;2021 年 3 月 27 日,公司召
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全赞芳为监事会主席。

        (三)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共 5 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
括首席执行官、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具
体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任职期间
    1      朱春华       董事长、首席执行官        2021/3/25-2024/3/24
    2      施惠庆       董事、总裁                2021/3/25-2024/3/24
    3      许晓云       董事、副总裁              2021/3/25-2024/3/24
    4      张郁佳       副总裁                    2021/3/25-2024/3/24
    5      蒋宇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2021/3/25-2024/3/24

     1、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朱春华先生,个人简历请参见本节“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核心技术人员简介”之“(一)董事会成员”。

     (2)施惠庆先生,个人简历请参见本节“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核心技术人员简介”之“(一)董事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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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许晓云先生,个人简历请参见本节“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核心技术人员简介”之“(一)董事会成员”。

     (4)张郁佳先生,1975 年 5 月出生,中国台湾籍,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
正崴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专案主管,宏达国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主管,位
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协理,可川有限副总经理。现任上海竹之嘉电子科技有限公
司董事、可川科技副总裁。

     (5)蒋宇先生,1988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
究生学历。历任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员工,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员
工,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员工。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

     2、聘任情况

     根据公司创立大会暨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
规定,首席执行官、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其中首席执行官履行《公司法》中“经理”的相关职责。

     2018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根据董事会的提名,
聘任朱春华为公司首席执行官、施惠庆为公司总裁、许晓云为公司副总裁、张郁
佳为公司副总裁、高杰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

     2020 年 4 月 25 日,高杰因个人原因辞去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职务。

     2020 年 9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根据董事长朱春
华的提名,聘任蒋宇为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

     2021 年 3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根据董事长朱春华
的提名,聘任朱春华为首席执行官(总经理)、蒋宇为董事会秘书,根据首席执
行官朱春华的提名,聘任施惠庆为总裁,聘任许晓云、张郁佳为副总裁,聘任蒋
宇为财务总监。

      (四)核心技术人员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共 3 名,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
具体情况如下:

     张郁佳先生,个人简历请参见本节“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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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人员简介”之“(三)高级管理人员”。

       邢正辉先生,1985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
历任临安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技术员,苏州凯锋电子有限公司工程主管,苏州
合福科技有限公司工程主管,安徽云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工程经理,可川有限工
程经理。现任可川科技核心技术人员、产品研发中心经理。

       游泳先生,1986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历任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师,鸿诠电子科技(昆山)有限公司工程课
长,可川有限工程经理。现任可川科技核心技术人员、产品研发中心经理。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
或间接持股及变动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直接或间接持
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序号      姓名                职务
                                                    直接       间接       直接      间接
   1     朱春华    董事长、首席执行官          2,500.00               -   48.45%           -
   2     施惠庆    董事、总裁                  2,290.00               -   44.38%           -
   3     许晓云    董事、副总裁                            -    31.00                0.60%
   4     金昌伟    董事、销售总监                               25.00                0.48%
   5     全赞芳    监事会主席、行政经理                    -    26.00                0.50%
   6     王杰      监事                                    -    18.50                0.36%
   7     张郁佳    副总裁                                  -    30.00                0.58%
   8     蒋宇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    75.00                1.45%
   9     邢正辉    核心技术人员                            -    10.00                0.19%
  10     游泳      核心技术人员                            -     7.00                0.14%
                    合计                       4,790.00        222.50     92.83%     4.31%

       许晓云、金昌伟、张郁佳、全赞芳在公司股东壹翊投资中持有财产份额而间
接持有公司股份;王杰、邢正辉、游泳在公司股东壹翔投资中持有财产份额而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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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持有公司股份;蒋宇在公司股东泓珅精豫中持有财产份额而间接持有公司股
份。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报
告期内持有公司股份的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
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1、王杰

     2017 年 11 月,王杰入伙壹翔投资,出资额 78.312 万元;2017 年 12 月,王
杰新增出资认购壹翔投资 6.024 万元财产份额;2018 年 3 月,王杰新增出资认购
壹翔投资 18.072 万元财产份额;2020 年 11 月,王杰通过受让取得壹翔投资 9.036
万元财产份额。后续王杰在壹翔投资出资额无变化。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
王杰通过持有壹翔投资 111.444 万元财产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蒋宇

     2020 年 8 月,蒋宇入伙泓珅精豫,出资额 520.00 万元,后续无变化。截至
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蒋宇通过持有壹翔投资 520.00 万元财产份额间接持有公
司股份。

     除前述人员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
报告期内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
有公司股份质押或冻结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及其近亲属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属争议的情况。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对外投资情
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持有前述披露的股东壹翊投资、壹翔投资和泓
珅精豫的财产份额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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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如下:

   姓名          本公司职务       投资企业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主营业务
                                 元江金属                   16           32.00%   已无实际经营
             董事长、首席
 朱春华                          创维营销                   30           60.00%   已无实际经营
             执行官
                                 贝倪商务                   25           50.00%   已无实际经营
                                 苏州诚泽                   75           50.00%   已无实际经营
 施惠庆      董事、总裁
                                 元江金属                   16           32.00%   已无实际经营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除上述对外投资外,无其他对外投资情况,且上述对外投资企业均已无实际经营,
与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薪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2021 年度从公司领取薪酬的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姓名                    职务/职位              薪酬              是否在关联企业领薪
 朱春华                 董事长、首席执行官                   140.05       否
 施惠庆                 董事、总裁                           138.85       否
 许晓云                 董事、副总裁                             88.08    否
 金昌伟                 董事、销售总监                           69.65    否
 贝政新                 独立董事                                  6.00    否
 王世文                 独立董事                                  6.00    否
 王亮亮                 独立董事                                  6.00    否
 全赞芳                 监事会主席、行政经理                     30.41    否
 王杰                   监事                                     13.84    否
 倪诗佳                 监事                                      7.06    否
 张郁佳                 副总裁                               117.83       否
 蒋宇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53.82    否
 邢正辉                 核心技术人员                             33.79    否
 游泳                   核心技术人员                             26.98    否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上述薪酬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在公司享受其他待遇和退休金计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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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兼职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的兼职情况如下:
                                                                   兼职单位与发行人
   姓名     本公司职务           兼职单位           兼职单位职务
                                                                       的关联关系
                                                                   实际控制人朱春华
                           贝倪商务                 监事
            董事长、首                                             持股 50%的企业
 朱春华
            席执行官                                               实际控制人朱春华
                           创维营销                 执行董事
                                                                   持股 60%的企业
                                                                   实际控制人朱春
                           苏州诚泽                 执行董事       华、施惠庆控制的
                                                                   企业
 施惠庆     董事、总裁
                                                                   实际控制人朱春
                           元江金属                 监事           华、施惠庆控制的
                                                                   企业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
                                                    独立董事       无其他关联关系
                           公司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
                                                    独立董事       无其他关联关系
                           公司
 贝政新     独立董事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
                                                    独立董事       无其他关联关系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潜阳科技股份有限
                                                    独立董事       无其他关联关系
                           公司
                           国联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无其他关联关系
                           苏州科技大学商学院       教授           无其他关联关系
                           苏州创元投资发展(集
                                                    董事           无其他关联关系
                           团)有限公司
                           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
 王世文     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       无其他关联关系
                           有限公司
                           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
                                                    独立董事       无其他关联关系
                           份有限公司
                           苏州智铸通信科技股份
                                                    独立董事       无其他关联关系
                           有限公司
                           东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副主任         无其他关联关系
                           财务与会计系
                           吉香居食品股份有限公
 王亮亮     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       无其他关联关系
                           司
                           浙江欣禾生物股份有限
                                                    独立董事       无其他关联关系
                           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
 全赞芳     监事会主席     壹翊投资                                发行人股东
                                                    人
                                                    执行事务合伙
 王杰       监事           壹翔投资                                发行人股东
                                                    人
                           上海竹之嘉电子科技有
 张郁佳     副总裁                                  董事           无其他关联关系
                           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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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兼职单位与发行人
   姓名     本公司职务           兼职单位        兼职单位职务
                                                                    的关联关系
            董事会秘
                                                 执行事务合伙
 蒋宇       书、财务总     泓珅精豫                             发行人股东
                                                 人
            监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其他
兼职情况。

     上述人员兼职不影响其在公司履行的职责,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也不会产生不
利影响。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相互之间存在的
亲属关系

     公司监事倪诗佳系公司董事长、首席执行官朱春华之配偶之妹之女。除此之
外,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相互之间无其他亲属关
系。

七、公司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所签订的
协议和承诺情况

        (一)签订的协议

     公司已与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签订了劳
动合同和保密协议,与核心技术人员签订了竞业禁止协议,与三名独立董事签订
了聘任合同,明确了其职责、权利及义务。除上述协议外,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签订其他协议。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
员签订的协议履行情况良好。

        (二)重要承诺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的重要承诺
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一、发行人及相关责任主体出具
的承诺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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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现行《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规章制度所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的变动情况

      (一)董事的变动情况

             时间                        董事名单                    变动情况
                                朱春华、施惠庆、曾彩娟、许晓
 2019 年 1 月至 2020 年 6 月                                   -
                                云、贝政新、王世文、王亮亮
                                朱春华、施惠庆、许晓云、贝政   曾彩娟因个人原因辞去
 2020 年 6 月至 2020 年 11 月
                                新、王世文、王亮亮             董事职务
                                朱春华、施惠庆、许晓云、金昌
 2020 年 11 月至今                                             选举金昌伟公司董事
                                伟、贝政新、王世文、王亮亮

      (二)监事的变动情况

             时间                        监事名单                    变动情况
 2019 年 1 月至今               全赞芳、王杰、倪诗佳           -

      (三)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情况

             时间                    高级管理人员名单                变动情况
                                朱春华、施惠庆、许晓云、张郁
 2019 年 1 月至 2020 年 4 月                                   -
                                佳、高杰
                                                               高杰因个人原因辞去财
                                朱春华、施惠庆、许晓云、张郁
 2020 年 4 月至 2020 年 9 月                                   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职
                                佳
                                                               务
                                朱春华、施惠庆、许晓云、张郁   聘任蒋宇为财务总监、
 2020 年 9 月至今
                                佳、蒋宇                       董事会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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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节 公司治理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由股东大
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管理层组成的治理结构。公司已逐步建立健全
了符合上市要求的、能够保证各股东充分行使权利的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审议通过了《公司
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董事会秘书制度》《首席执行官工作细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对外
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等法人治理制度文件。

     公司已建立了符合发行上市要求的公司治理结构,报告期内,公司上述机构
能够根据上述制度规范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决策活动。

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工作制
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一)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公司股东大会依法履行了《公司法》《公司章程》所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制
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对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详细规定。公司股东
大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行使权利。

     1、股东大会的职权

     根据《公司章程》第三十六条规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
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
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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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修改本章程;

     (11)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12)审议批准本章程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13)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产 30%的事项(以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中的较高者作为计算标准);

     (14)审议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
金额在人民币 1,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
的关联交易;

     (15)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16)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或者本章程规定应当由
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2、股东大会运行情况

     自股份公司设立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召开了 15 次股东大会。历
次股东大会在召集方式、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及运行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设立了董事会,制订了《董事
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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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董事长 1 人、独立董事 3 人。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 3 年,任期
届满,除独立董事只能连任两届外,其他均可连选连任。

     1、董事会的职权

     根据《公司章程》第九十六条规定: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7)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8)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
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9)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10)聘任或者解聘公司首席执行官(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首席执
行官(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
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11)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2)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13)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14)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5)听取公司首席执行官(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首席执行官(总经
理)的工作;

     (16)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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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董事会的运行情况

     股份公司设立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以来,公司共召开了 22 次董事会,历
次董事会在召集方式、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三)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及运行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设立了监事会,制订了《监事
会议事规则》,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行使权利。

     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 1 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
半数选举产生。监事由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担任。职工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
产生;非职工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任期 3 年,可连选连任。

     1、监事会的职权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2)检查公司财务;

     (3)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4)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予以纠正;

     (5)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
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6)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7)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
诉讼;

     (8)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
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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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监事会的运行情况

     股份公司设立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召开了 15 次监事会,历次监
事会在召集方式、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四)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及运行

     公司按照《公司法》及有关规定,设置了独立董事,并制定《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

     公司有独立董事 3 名,其中 1 名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人数、人员构成、
任职条件、选举程序等符合《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中国证监会的
有关规定。

     1、独立董事的职权

     根据《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第二十条规定,独立董事除具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赋予董事的职权外,并享有以下特别职权:

     (1)重大关联交易(指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 300 万元或高于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
事会讨论;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
为其判断的依据;

     (2)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3)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4)提议召开董事会;

     (5)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6)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2、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自任职以来,依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要求
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充分发挥在财务、行业、管理等方面的特长,就公司规范运
作和有关经营工作提出意见,就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维护了全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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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的利益,促使公司治理结构有了较大改善。独立董事亦参与董事会下设的战
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的工作。

      (五)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及运行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根据《董事会秘书制度》,公司董事会秘书履行如下职责:

     1、负责公司信息对外公布,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组织制定并完善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督促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
定,协助相关各方及有关人员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规定;

     2、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部门、投资者、证券服务机
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

     3、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参加股东大会会议、董事会会议、
监事会会议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负责董事会会议记录工作并签字;

     4、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保密工作,在未公开重大信息泄露时,及时向上交
所报告并披露;

     5、负责公司内幕知情人登记报备工作;

     6、关注媒体报道并主动求证报道的真实性,督促公司董事会及时回复上交
所问询;

     7、组织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规
则》和上交所相关规定的培训,协助前述人员了解各自在信息披露中的职责;

     8、知悉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
规范性文件、《上市规则》、上交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时,或公司做出或可
能做出违反相关规定的决策时,应提醒相关人员,并立即向上交所报告;

     9、负责公司股权管理事务,保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
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的资料,并负责披露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10、《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要求履行的其它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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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董事会秘书依法筹备了历次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会议,确保了公司董
事会和股东大会的依法召开,在改善公司治理上发挥了重要作用,促进了公司的
规范运作。

      (六)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截至本招股说
明书签署日,各专门委员会的组成如下:

        专门委员会                      召集人                     委员
 战略委员会                    朱春华                 朱春华、施惠庆、贝政新
 审计委员会                    王亮亮                 王亮亮、王世文、朱春华
 提名委员会                    贝政新                 贝政新、王世文、朱春华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王世文                 王世文、王亮亮、施惠庆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自成立以来,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相
关职责,运行正常。

     1、战略委员会

     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
责包括:

     (1)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2)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
提出建议;

     (3)对《公司章程》规定须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
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4)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5)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6)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2、审计委员会

     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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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包括: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2)指导、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及其实施;

     (3)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4)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5)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6)组织开展各项专项审计工作;

     (7)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负责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组织内部检
查;

     (8)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9)法律、行政法规、监管部门、公司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3、提名委员会

     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
责包括:

     (1)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
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2)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出建议;

     (3)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

     (4)对董事人选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5)对须提请董事会聘请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6)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

     (1)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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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

     (2)薪酬计划或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
系,奖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

     (3)审查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
进行年度绩效考评;

     (4)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5)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二、发行人报告期内违法违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经营,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
行为被主管机关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

三、发行人报告期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建立了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方式占用的
情形。

     《公司章程》中已明确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报告期内,公司不
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担保的情形。

四、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况

      (一)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的评价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
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
陷的认定情况,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未
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二)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意见

     中审众环会计师审核了公司董事会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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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对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作出的认定,并于 2022
年 2 月 26 日出具《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众环专
字(2022)3310078 号),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
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三)确保公司治理和内控有效性的相关说明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朱春华和施惠庆合计直接持有公
司 4,790 万股股份,占股本总额的 92.8294%。本次发行后,朱春华和施惠庆仍将
处于控制地位,公司实际控制权集中。

     为防止实际控制人通过股权控制及经营管理决策对公司治理和内控产生不
利影响,公司制定了完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对应措施,具体如下:

     1、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规范运作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健全的公司法人治理机构,依法设置了股东大
会、董事会、监事会、专门委员会、经营管理层以及各业务部门等组织机构,具
体情况如下:

     (1)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发行人的最高权力机构。

     (2)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并在董事会下设了审计委员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
中独立董事 3 名,设董事长 1 名。董事任期 3 年,可连选连任。董事会聘任董事
会秘书 1 名,对董事会负责。

     (3)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 名,设
监事会主席 1 名。监事任期 3 年,可连选连任。

     (4)公司建立了完整独立的经营管理机构,其中首席执行官 1 名、总裁 1
名、副总裁 2 名、董事会秘书 1 名、财务总监 1 名。

     此外,公司自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召开 15
次股东大会会议、22 次董事会会议、15 次监事会会议、10 次审计委员会、9 次
战略委员会、8 次提名委员会、4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公司召开的前述会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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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集程序、表决方式、决议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历次授权或重大决策行为,亦合法、
有效;以及独立董事自受聘以来,忠实履行职权,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
对其职权范围内的有关事项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其所具备的专业知识和勤勉尽
责的职业道德在董事会制定公司发展战略、发展计划和生产经营决策等方面发挥
了良好的作用。

     公司已设置了股份有限公司规范运作所必需的公司治理结构且三会规范有
效地运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分工明确、相互
制约的治理原则。

     2、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战略委员会实施
细则》《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
细则》《首席执行官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制度》等相关制度,明确了股东大会、
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之间的权责范围和工作程序,为公司法人治理的规范化
运行提供了有效的制度保证。公司前述现行规则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同时,为防范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风险,避免出现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
用发行人资金等损害发行人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建立了《关联交易管理
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
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已建立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截至本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
行违规担保的情形,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
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

     中审众环会计师已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认为公司的
内部控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均为有效。

     因此,公司已具有健全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其他相关
内部控制制度,该等规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内部控制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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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有效。

     综上所述,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设置了股份
有限公司规范运作所必需的公司治理结构且三会规范有效地运作,已具有健全的
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其他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执行
有效,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较高对公司治理以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不
会产生实质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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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

     本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
计准则,对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1 年 12 月 31 日
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
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
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2)
3310270 号)。

     如无特殊说明,以下引用的财务数据均引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附注。

一、财务报表

        (一)合并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项目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94,133,877.99    131,686,109.97     95,590,503.45
 应收账款                         323,721,678.28    253,782,701.36    215,646,130.23
 应收款项融资                      93,419,961.65     55,364,274.88     66,511,247.11
 预付款项                              68,269.48       158,274.75          61,239.55
 其他应收款                          587,337.16        205,883.52        145,227.30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55,459,260.24     35,944,101.58     30,150,735.13
 其他流动资产                        702,477.49       2,234,834.59      2,557,665.46
 流动资产合计                     668,092,862.29    479,376,180.65    410,662,748.23
 非流动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     6,358,178.69     10,078,164.45
 固定资产                         102,501,482.87    101,131,535.69    103,613,020.22
 在建工程                           1,542,938.57       571,150.48        157,168.15
 使用权资产                         2,369,799.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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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项目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无形资产                       13,138,565.87     12,995,719.34     13,383,790.63
 递延所得税资产                  4,248,984.19      3,655,844.37      3,090,582.24
 其他非流动资产                  4,089,774.87       330,871.27       2,713,968.65
 非流动资产合计                127,891,545.67    125,043,299.84    133,036,694.34
 资产总计                      795,984,407.96    604,419,480.49    543,699,442.57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        97,066.90
 应付票据                      154,619,365.68     85,115,532.23     30,820,760.34
 应付账款                      191,171,773.46    154,671,685.31    133,667,072.81
 预收款项                                    -      516,859.26        544,886.39
 合同负债                           41,034.16         91,165.01                  -
 应付职工薪酬                   11,087,063.16     10,142,246.61      9,655,585.67
 应交税费                        8,367,839.92      1,801,828.22      3,902,798.29
 其他应付款                       451,192.59        375,660.40        273,672.70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888,091.28                   -                 -
 其他流动负债                        5,334.44         11,851.45                  -
 流动负债合计                  366,631,694.69    252,726,828.49    178,961,843.10
 非流动负债:
 租赁负债                        1,207,760.99                  -                 -
 长期应付款                                  -     1,132,782.05     91,494,306.78
 递延收益                        1,507,602.07      1,884,687.32      2,141,348.87
 非流动负债合计                  2,715,363.06      3,017,469.37     93,635,655.65
 负债合计                      369,347,057.75    255,744,297.86    272,597,498.75
 股东权益:
 股本                           51,600,000.00     51,600,000.00     51,200,000.00
 资本公积                      106,604,333.03    106,604,333.03     96,484,817.44
 盈余公积                       25,800,000.00     22,575,600.84     14,652,790.04
 未分配利润                    242,633,017.18    167,895,248.76    108,764,336.3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426,637,350.21    348,675,182.63    271,101,943.82
 少数股东权益                                -                 -                 -



                                     1-1-244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项目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股东权益合计                  426,637,350.21    348,675,182.63    271,101,943.82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795,984,407.96    604,419,480.49    543,699,442.57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一、营业收入                  749,929,120.44    559,700,800.03    479,071,800.73
 减:营业成本                  552,803,928.37    396,283,098.23    328,680,592.76
 税金及附加                       3,308,759.26     3,240,366.53      2,899,242.04
 销售费用                        13,069,448.64    10,544,122.37     17,162,893.16
 管理费用                        20,707,378.97    27,169,033.49     13,004,026.62
 研发费用                        24,865,556.03    19,460,508.58     18,056,656.77
 财务费用                         2,865,146.99     8,873,624.79      9,015,227.64
 其中:利息费用                    300,882.56      4,567,438.48      8,464,981.13
 利息收入                          675,948.16        205,428.17        127,734.76
 加:其他收益                      752,600.19        959,716.36        715,759.64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1,440,853.82      -974,686.35       -671,703.93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                 -
 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
 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      -1,440,853.82      -974,686.35       -671,703.93
 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
                                                               -                 -
 “-”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                 -
 “-”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
                                 -3,693,104.05       386,560.44     -1,295,482.38
 号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7,272,364.22    -2,149,639.20     -2,424,263.33
 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
                                 -2,050,922.31    -1,468,996.34       -171,730.81
 号填列)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
                               118,604,257.97     90,883,000.95     86,405,740.93
 号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2,000.12            35.39      2,010,552.45
 减:营业外支出                    110,235.19        268,962.57        153,000.0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118,496,022.90     90,614,073.77     88,263,293.38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14,733,855.32    13,320,350.55     12,962,885.75


                                     1-1-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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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103,762,167.58       77,293,723.22      75,300,407.63
 号填列)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103,762,167.58       77,293,723.22      75,300,407.63
 “-”号填列)
 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                  -
 “-”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3,762,167.58       77,293,723.22      75,300,407.63
 (净亏损以“-”号填列)
 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
                                                                 -                  -
 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103,762,167.58       77,293,723.22      75,300,407.6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
                                103,762,167.58       77,293,723.22      75,300,407.63
 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
                                                                 -                  -
 额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2.01                1.51               1.47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2.01                1.51               1.47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573,568,151.19     413,831,843.65   331,284,393.28
 收到的税费返还                        808,239.87        716,047.74       595,826.46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729,891.93      2,658,951.36     4,878,366.47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76,106,282.99     417,206,842.75   336,758,586.2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362,066,740.34     172,576,847.87   165,441,244.64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63,727,671.69      47,488,161.87    53,057,888.86
 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22,429,008.93      34,291,332.78    24,158,929.4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6,921,321.64      17,392,200.60    14,679,959.7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75,144,742.60     271,748,543.12   257,338,022.6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0,961,540.39     145,458,299.63    79,420,563.52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762,140.00        220,660.34       588,475.83

                                     1-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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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62,140.00          220,660.34        588,475.8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5,969,441.87         4,464,481.98       5,341,698.95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969,441.87         4,464,481.98       5,341,698.9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207,301.87        -4,243,821.64      -4,753,223.12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0,395,000.00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
                                                         -                   -                  -
 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395,000.0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20,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25,800,000.00       23,609,233.76       19,286,058.33
 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
                                                         -                   -                  -
 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482,781.49       90,109,228.68        4,214,475.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1,282,781.49      113,718,462.44       43,500,533.3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1,282,781.49      -103,323,462.44     -43,500,533.33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
                                           -2,023,689.01        -1,795,409.03         -85,703.76
 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62,447,768.02       36,095,606.52       31,081,103.31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31,686,109.97       95,590,503.45       64,509,400.14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94,133,877.99      131,686,109.97       95,590,503.45

      (二)母公司报表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项目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92,850,523.51          131,645,709.00              94,048,044.37
 应收账款                      323,721,678.28          254,259,891.67             215,646,130.23
 应收款项融资                   93,419,961.65           55,364,274.88              66,511,247.11
 预付款项                           68,269.48                134,641.71                61,239.55
 其他应收款                      5,829,796.58           29,133,829.61              26,566,105.21

                                           1-1-247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项目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51,465,828.12          35,451,087.07     30,150,735.13
 其他流动资产                                                      -         77,672.33
 流动资产合计                  667,356,057.62         505,989,433.94    433,061,173.93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10,000,000.00          10,000,000.00     10,000,000.00
 投资性房地产                                           6,358,178.69     10,078,164.45
 固定资产                       71,531,215.67          69,506,592.08     73,485,879.29
 在建工程                        1,416,424.81             355,309.76                  -
 使用权资产                      2,369,799.30                      -                  -
 无形资产                        9,944,523.26           9,732,409.37     10,051,213.26
 递延所得税资产                  4,191,276.91           2,910,379.10      2,962,046.21
 其他非流动资产                  4,089,774.87              31,871.27      2,713,968.65
 非流动资产合计                103,543,014.82          98,894,740.27    109,291,271.86
 资产总计                      770,899,072.44         604,884,174.21    542,352,445.79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         97,066.90
 应付票据                      154,619,365.68          85,115,532.23     30,820,760.34
 应付账款                      166,431,369.53         153,022,056.12    131,967,318.02
 预收款项                                                 516,859.26        544,886.39
 合同负债                           41,034.16              91,165.01                  -
 应付职工薪酬                   10,839,441.52          10,055,704.79      9,655,585.67
 应交税费                        8,238,148.06           1,694,353.61      3,869,948.24
 其他应付款                       438,769.92              364,006.96        273,672.70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888,091.28                       -                  -
 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5,334.44              11,851.45                  -
 流动负债合计                  341,501,554.59         250,871,529.43    177,229,238.26
 非流动负债:
 租赁付款                        1,207,760.99                      -                  -


                                           1-1-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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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项目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长期应付款                                              1,132,782.05         91,494,306.78
 递延收益                        1,507,602.07            1,884,687.32          2,141,348.87
 非流动负债合计                  2,715,363.06            3,017,469.37         93,635,655.65
 负债合计                      344,216,917.65          253,888,998.80        270,864,893.91
 股东权益:
 股本                           51,600,000.00           51,600,000.00         51,200,000.00
 资本公积                      106,604,333.03          106,604,333.03         96,484,817.44
 盈余公积                       25,800,000.00           22,575,600.84         14,652,790.04
 未分配利润                    242,677,821.76          170,215,241.54        109,149,944.40
 股东权益合计                  426,682,154.79          350,995,175.41        271,487,551.88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
                               770,899,072.44          604,884,174.21        542,352,445.79
 计

     2、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一、营业收入                       751,826,883.46        560,123,092.36     479,071,800.73
 减:营业成本                       560,922,220.60        396,953,138.13     328,680,592.76
 税金及附加                           2,813,899.93          2,926,922.89       2,756,992.84
 销售费用                            13,069,448.64         10,544,122.37      17,162,893.16
 管理费用                            17,945,154.61         24,507,763.98      12,898,624.33
 研发费用                            24,865,556.03         19,460,508.58      18,056,656.77
 财务费用                             2,867,064.75          8,874,328.94       9,019,010.87
 其中:利息费用                         300,882.56          4,567,438.48       8,464,981.13
 利息收入                               670,913.05            203,161.76         122,007.87
 加:其他收益                            747,588.67           959,716.36         715,759.64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
                                     -1,440,853.82         -1,165,813.82        -671,703.93
 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                 -
 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
 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              -1,440,853.82           -974,686.35        -671,703.93
 “-”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
                                                                        -                 -
 “-”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                 -
 “-”号填列)


                                            1-1-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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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
                                 -3,693,104.05      386,990.44     -1,297,224.38
 “-”号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7,272,364.22    -2,149,639.20    -2,424,263.33
 “-”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
                                 -2,050,922.31    -1,468,996.34      -171,730.81
 “-”号填列)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
                               115,633,883.17     93,418,564.91    86,647,867.19
 号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2,000.12           35.39      2,010,552.45
 减:营业外支出                    110,184.59       253,212.57       153,000.0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115,525,698.70     93,165,387.73    88,505,419.64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14,038,719.32    13,937,279.79    13,023,417.32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101,486,979.38     79,228,107.94    75,482,002.32
 号填列)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
                               101,486,979.38     79,228,107.94    75,482,002.32
 亏损以“-”号填列)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
                                                              -                -
 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
                                                              -                -
 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              101,486,979.38     79,228,107.94    75,482,002.32

     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
                               575,301,716.77    413,831,843.65   331,284,393.28
 的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716,047.74       595,826.46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
                                 1,719,845.30      2,656,684.95     4,862,639.58
 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77,021,562.07    417,204,576.34   336,742,859.3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
                               369,471,102.84    172,517,870.20   165,441,244.64
 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
                                60,797,749.52     47,418,036.76    53,057,888.86
 付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21,946,697.20     34,052,343.42    24,049,530.2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
                                26,197,200.46     16,889,025.75    14,665,278.94
 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78,412,750.02    270,877,276.13   257,213,942.6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98,608,812.05    146,327,300.21    79,528,916.63
 净额

                                       1-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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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08,872.53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           762,140.00         220,660.34       588,475.83
 金净额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62,140.00         329,532.87       588,475.8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          4,859,667.04       1,640,296.98    4,253,560.25
 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300,0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859,667.04       1,940,296.98    4,253,560.2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4,097,527.04      -1,610,764.11    -3,665,084.42
 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10,395,000.00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395,000.0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0,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
                                25,800,000.00     23,609,233.76    19,286,058.33
 息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
                                 5,482,781.49     92,109,228.68     4,214,475.00
 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1,282,781.49    115,718,462.44    43,500,533.3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31,282,781.49    -105,323,462.44   -43,500,533.33
 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
                                -2,023,689.01      -1,795,409.03       -85,703.76
 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
                                61,204,814.51     37,597,664.63    32,277,595.12
 增加额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
                               131,645,709.00     94,048,044.37    61,770,449.25
 物余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
                               192,850,523.51    131,645,709.00    94,048,044.37
 物余额

二、审计意见

     中审众环会计师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 年度、2020 年度、2019 年度的合并
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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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报表附注。

     中审众环会计师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可川科技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1 年度、2020 年度、2019 年度合并
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中审众环会计师根据职业判断,认为以下事项系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
键审计事项:

      (一)营业收入确认

             关键审计事项                          在审计中如何应对该事项
                                         针对收入确认,中审众环会计师执行的主要审计
                                         程序如下:
                                         (1)了解和测试与销售和收款相关的关键内部
                                         控制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
                                         (2)了解并评估与收入确认相关的会计政策是
 公司 2021 年度、2020 年度和 2019 年 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度分别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74,992.91 (3)识别与控制权转移相关的条款和条件,并
 万元、55,970.08 万元和 47,907.18 万元。 执行细节测试,以评价收入确认是否符合公司的
 由于营业收入是公司的关键业绩指标        收入确认政策;
 之一,且规模增长较快,存在公司管理 (4)对收入和成本执行分析性复核程序,分析
 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        营业收入和毛利率变动的合理性,关注是否符合
 入确认的固有风险,因此将营业收入的 正常的商业逻辑;
 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5)对重要客户的销售收入实施函证程序及现
                                         场走访程序,以评估营业收入的真实性与准确
                                         性;
                                         (6)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营业收入实
                                         施截止性测试,以评估营业收入是否被记录于恰
                                         当的会计期间

      (二)应收账款真实性和可收回性

             关键审计事项                          在审计中如何应对该事项
 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针对应收账款真实性和可收回性,中审众环会计
 31 日和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收   师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如下:
 账款各期末账面价值分别为人民币          (1)了解公司信用政策并对应收账款管理相关
 32,372.17 万元、25,378.27 万元和        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进行评估和测试;
 21,564.61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分      (2)分析检查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政
 别为 40.67%、41.99%和 39.66%,是公      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评估预期信用
 司重要的资产。应收账款真实性和可收      损失率是否合理,重新计算坏账计提金额是否准
 回性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同      确;
 时在确定应收账款预计可收回金额时        (3)通过分析公司应收账款的账龄和客户信誉
 涉及到管理层对应收账款未来现金流        情况,并结合客户经营情况、市场环境、历史还
 量的估计和判断,因此将应收账款真实      款情况等对客户信用风险进行评估;同时执行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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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审计事项                         在审计中如何应对该事项
 性和可收回性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收账款函证程序、现场走访程序及检查期后回款
                                       情况,评价应收账款是否真实存在以及坏账准备
                                       计提的合理性;
                                       (4)评价公司管理层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会
                                       计处理以及相关信息在财务报表中的列报和披
                                       露是否恰当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报表范围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集团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
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 33 号发布、财政部令
第 76 号修订)、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 42 项具体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
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
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 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集团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
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
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持续经营

     本公司董事会相信本公司拥有充足的营运资金,将能自本财务报表批准日后
不短于 12 个月的可预见未来期间内持续经营。因此,董事会继续以持续经营为
基础编制本公司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的申报财务报表。

      (二)合并报表范围及其变化

     1、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是否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子公司名称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裕正科技                         是                  是                   是
 东莞可川                         否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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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子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合并时间      合并方式
 裕正科技                       100%        2017 年 3 月     设立
 东莞可川                       100%        2020 年 3 月     设立

     1、2017 年 3 月设立全资子公司广德裕正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91341822MA2NENXF3T,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00 万元,自设立之日
起纳入合并范围。

     2、2020 年 3 月设立全资子公司东莞可川精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91441900MA54DTWDXW,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00.00 万元。因业务
架构调整,2020 年 12 月注销全资子公司东莞可川精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东莞
可川精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存续期内纳入合并范围。

四、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收入

     1、以下收入会计政策适用于 2020 年度及以后:

     收入,是本集团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的、与股东投入
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本集团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
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含劳务,下同)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
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相关的
权利和义务;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合同具有商业实质,
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本集团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本集团因向
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其中,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
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在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识别合同中存在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将交易价格按
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在
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了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
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

     对于合同中的每个单项履约义务,如果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本集团在相关
履约时段内按照履约进度将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为收入: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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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集团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客户能够控制
本集团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本集团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
途,且本集团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履
约进度根据所转让商品的性质采用投入法或产出法确定,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
定时,本集团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
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如果不满足上述条件之一,则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的时点按照
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
时,本集团考虑下列迹象:企业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
有现时付款义务;企业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
品的法定所有权;企业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企业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
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
的迹象。

     本集团商品销售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1)一般销售模式下收入确认方法

     内销收入:本集团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根据销售合同约定的交货方式将货
物发给客户或客户上门提货,在客户签收后确认收入。

     外销收入:对于一般出口销售,本集团以完成出口报关手续,并取得报关单
据作为风险报酬转移的时点,确认销售收入实现。

     (2)VMI 销售模式下收入确认方法

     VMI:Vendor Managed Inventory,即供应商管理库存,此种模式下,本集团
根据客户需求进行生产,并将产品运送至客户指定仓库。在客户实际领用之前,
产品所有权归本集团,客户实际领用后,产品的所有权转移至客户。

     本集团与客户每月核对当月实际领用数量及金额,并根据双方核对一致的对
账单确认当月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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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以下收入会计政策适用于 2019 年度:

     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
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
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
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的实现。

     本集团 2019 年度的商品销售收入确认具体方法同 2020 年度及 2021 年度。

      (二)金融工具

     在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本集团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
融资产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
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
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本集团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
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管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
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
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
集团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
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
出售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本集
团对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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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此外,本集团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将该类金融资产的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
损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
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
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将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外,在初始确认时,本集团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
配,将部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对于此类金融资产,本集团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

       2、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
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
确认金额。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
(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
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负债由本集
团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终止确认该负债
时,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其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转入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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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收益。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若按上述方式对该等金融负债的自身
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进行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本集团将该金
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包括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
益。

     (2)其他金融负债

     除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
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外的其他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
的合同权利终止;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
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
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若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
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
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
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因
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
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在终
止确认及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其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
的对价与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
之和与分摊的前述账面金额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将持有的金融资产背书转
让,需确定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已将该金
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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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判断企
业是否对该资产保留了控制,并根据前面各段所述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4、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集团终止确认该金融负
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集团(借入方)与借出方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
负债的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
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本集团对原金融负债(或
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
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本集团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
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
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同时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
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
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
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本集团采用
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
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
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集团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
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
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
和期权定价模型等。在估值时,本集团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
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
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
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输入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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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集团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
合同。本集团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
理,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本集团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
价值变动。

     本集团权益工具在存续期间分派股利(含分类为权益工具的工具所产生的
“利息”)的,作为利润分配处理。

      (三)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1、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本集团需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主要包括应收
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1)减值准备的确认方法

     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上述各项目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
量方法(一般方法或简化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信用损失,是指本集团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
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集团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
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一般方法是指,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资
产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
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
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
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集团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所有合理且有
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集团假设其信用风险
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选择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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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

     (2)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标准

     如果某项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
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资产的信用风
险显著增加。除特殊情况外,本集团采用未来 12 个月内发生的违约风险的变化
作为整个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变化的合理估计,来确定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
是否显著增加。

     (3)以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的组合方法

     本集团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与对方存在
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
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
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2、预期信用损失的会计处理方法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
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
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并根据金融工具的种类,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
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或计入预计负债(贷款承诺或财务担保合同)或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

      (四)存货

     1、存货的分类

     本集团的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委托加工物资、半成品、在产品、库存商品、
发出商品和低值易耗品等。

     2、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
本。原材料领用和发出按加权平均法计价、库存商品发出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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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和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
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
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
影响。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
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
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
跌价准备;对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
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
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
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在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五)长期股权投资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
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
响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
算,其中如果属于非交易性的,本集团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会计政策参见“(二)金
融工具”。

     共同控制,是指本集团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
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
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
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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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
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
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
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
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
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
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
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
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
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
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
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
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
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之
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
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
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被购买方
的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
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
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
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
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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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成本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集团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
款、本集团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
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
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
出也计入投资成本。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
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
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
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
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
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
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
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
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
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
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
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
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
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
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
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
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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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集团不一致的,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及会
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
益。对于本集团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
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予以抵
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
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
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集团对
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
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集团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
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3)收购少数股权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
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
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
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
在处置时将原计入股东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采用与被投资单
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
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
结转入当期损益。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
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
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
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
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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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本集团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
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
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
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
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
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本集团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
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
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
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
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结转
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
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
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本集团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
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
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
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
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
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
权益法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本集团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
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
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
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
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是指对某项安排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必
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包括商品或劳务的销售和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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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金融资产的管理、资产的购买和处置、研究与开发活动以及融资活动等;对
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是指当持有被投资单位 20%以上至 50%的表决权资
本时,具有重大影响。或虽不足 20%,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具有重大影响:
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的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参与被投资单位的政策制
定过程;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被投资单位依赖投资公司的技术或技术资
料;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

       (六)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
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
等。

     投资性房地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
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投资性房地
产成本。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与房屋建筑物或
土地使用权一致的政策进行折旧或摊销。

     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参见“(九)长期资产减
值”。

     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或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自用房地产
时,按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投资性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自用时,自改变之日起,将该投资性房地产转换
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自用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时,自改
变之日起,将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发生转换时,转换为采
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以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
值;转换为以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以转换日的公允价值作为转
换后的入账价值。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
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
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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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
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
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
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2、固定资产分类和折旧方法

     本集团固定资产主要分为: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电子设备、运输设备等;
折旧方法采用年限平均法。根据各类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固定资产
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并在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
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除已提足
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之外,本集团对所有固定资产
计提折旧。

     固定资产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在使用寿命内计
提折旧。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年折旧率如下:

    固定资产类别          折旧年限(年)         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                          10-20                5.00%    9.50%-4.75%
 机器设备                              10                 5.00%          9.50%
 电子设备                                  5              5.00%         19.00%
 运输设备                                  5              5.00%         19.00%
 其他设备                                  5              5.00%         19.00%

     本集团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
进行复核。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
时的预期状态,本集团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
额。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方法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为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
租赁。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初始计价为租赁期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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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额现值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后续计价采用与自有固定资
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及减值准备。

     4、其他说明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
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
值。除此以外的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当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或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
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
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至少于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
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八)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的计价和摊销方法

     无形资产是指本集团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
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以外的
其他项目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
关的土地使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则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
为外购的房屋及建筑物,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
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和已计
提的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使用寿命
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
变更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此外,还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
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该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是可预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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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进行摊销。

     2、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以及开发阶段支出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具体标准

     本集团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
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
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
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
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
损益。

      (九)长期资产减值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适用于执行新租赁准则的 2021 年
度)、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
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
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
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
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
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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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
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
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
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
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
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
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
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
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
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
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
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
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
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
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十)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方法

     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
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
结算的股份支付。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用以换取职工提供的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
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该公允价值的金额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
条件才可行权的情况下,在等待期内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
础,按直线法计算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在授予后立即可行
权时,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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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
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上述估计的影响计
入当期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用以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
够可靠计量,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
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
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股东权益。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集团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确
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授予后立即可行权,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
相应增加负债;如须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在
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集团承
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
     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
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本集团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
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
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
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
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集团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
益工具。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集团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
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
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
本集团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3、涉及本集团与本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股份支付交易的会计处理

     涉及本集团与本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股份支付交易,结算企业与接受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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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企业中其一在本集团内,另一在本集团外的,在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中按照以
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结算企业以其本身权益工具结算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权益结算
的股份支付处理;除此之外,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

     结算企业是接受服务企业的投资者的,按照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或应
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对接受服务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同时确认资本公积
(其他资本公积)或负债。

     (2)接受服务企业没有结算义务或授予本企业职工的是其本身权益工具的,
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接受服务企业具有结算义务且
授予本企业职工的并非其本身权益工具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现金结算的股
份支付处理。

     本集团内各企业之间发生的股份支付交易,接受服务企业和结算企业不是同
一企业的,在接受服务企业和结算企业各自的个别财务报表中对该股份支付交易
的确认和计量,比照上述原则处理。

      (十一)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
生的汇兑差额等。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
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
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
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余借
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2、资本化金额计算方法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
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
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
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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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
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
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
时间连续超过 3 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
新开始。

      (十二)租赁

     1、以下租赁政策适用于 2021 年度:

     租赁是指本集团让渡或取得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
用的权利以换取或支付对价的合同。在一项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评估合同是否为
租赁或包含租赁。

     (1)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本集团租赁资产的类别主要为房产和车辆。

     1)初始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将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确认为使用权
资产,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
租赁除外。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集团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
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2)后续计量

     本集团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有关折旧规定对使用权资
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在租赁
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
有权的,本集团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对于租赁负债,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其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
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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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当期损益。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
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
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集团按照变动后的租赁
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
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集团将剩余金额计入
当期损益。

     3)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短期租赁(在租赁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 12 个月的租赁)和低价值资产
租赁,本集团采取简化处理方法,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而在租赁期内
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
当期损益。

     (2)本集团作为出租人

     本集团在租赁开始日,基于交易的实质,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
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
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1)经营租赁

     本集团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赁期内各期间的租金
收入。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
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

     于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
应收融资租赁款以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
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进行初始计量,并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
率计算确认租赁期内的利息收入。本集团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
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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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以下租赁政策适用于 2020 年度、2019 年度:

     融资租赁为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
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为经营租赁。

     (1)本集团作为承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

     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
当期损益。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本集团作为出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

     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对金
额较大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确认租金
收入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额较小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
当期损益。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本集团作为承租人记录融资租赁业务

     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
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
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此外,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
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初始直接费用也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最低租赁付款
额扣除未确认融资费用后的余额分别长期负债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列示。

     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或有
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本集团作为出租人记录融资租赁业务

     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
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
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应收融资租
赁款扣除未实现融资收益后的余额分别长期债权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列示。

     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或有
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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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三)其他对发行人报告期内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
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
政府作为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
的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
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
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
间的相关费用和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
益;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费用和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
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1)当期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以
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计算当期所得税
费用所依据的应纳税所得额系根据有关税法规定对本年度税前会计利润作相应
调整后计算得出。

     (2)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
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
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
延所得税负债。

     与商誉的初始确认有关,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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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
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如果本集团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
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也不予确认有
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上述例外情况,本集团确认其他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
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
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
抵扣暂时性差异,如果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不是很可能转回,或者未来不
是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
所得税资产。除上述例外情况,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其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
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
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
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
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3)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除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或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
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
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
益。

     (4)所得税的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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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
时进行时,本集团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
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
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
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
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集团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
销后的净额列报。

       3、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
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
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
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
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
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
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
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
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
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
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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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
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
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
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所涉及的或有对价按
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 12 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
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购买方发
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
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
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
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
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
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
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在购买日后 12 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
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
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则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
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5 号的通知》(财会〔2012〕19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五十一条关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标准,判断该多次
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参考本部分前面各段描
述及“(五)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
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
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
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
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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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
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
合收益应当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4、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确定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集团拥有对被
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
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
是指被本集团控制的主体。

     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
本集团将进行重新评估。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集团开始将
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
司,处置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
量表中;当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非同一控制下企
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
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对比数。同一控
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及吸收合并下的被合并方,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
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
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对比数。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
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
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集团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
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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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
数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
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
“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
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当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
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
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
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
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该子公司直接处
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
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

     本集团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
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
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①这些交易是同
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
商业结果;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④一项交易单独
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
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
长期股权投资”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
权”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
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
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
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
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5、合营安排的分类及共同经营的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集团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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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
业。共同经营,是指本集团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
排。合营企业,是指本集团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集团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五)长期股权投资”中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所述的会计政策处理。

     本集团作为合营方对共同经营,确认本集团单独持有的资产、单独所承担的
负债,以及按本集团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和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本集
团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本集团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
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本集团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集团份额确认共同经
营发生的费用。

     当本集团作为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该资产不构成业务,下
同)、或者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时,在该等资产出售给第三方之前,本集团仅确
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该等资产发生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对于由本集团
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的情况,本集团全额确认该损失;对于本集团自共同
经营购买资产的情况,本集团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损失。

     6、合同资产及合同负债

     以下会计政策适用于 2020 年度及以后:

     本集团将客户尚未支付合同对价但本集团已经依据合同履行了履约义务,且
不属于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款的权利,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为合同资产。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
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

     合同负债,是指本集团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如
果在本集团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本集团已经取得了
无条件收款权,本集团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和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将该已
收或应收款项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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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四)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执行新收入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 5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2017
年修订)》(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本集团于 2020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前述新收入准则。

     新收入准则为规范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建立了新的收入确认模型。
为执行新收入准则,本集团重新评估主要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核算和列报等
方面。首次执行的累积影响金额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即 2020 年 1 月 1 日)
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执行新收入准则的主要变化和影响主要为:本集团将因转让商品而预先收取
客户的合同对价从“预收账款”项目变更为“合同负债”项目列报。

     1)对 2020 年 1 月 1 日财务报表的影响
                                                                                    单位: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变更前)金额         2020 年 1 月 1 日(变更后)金额
    报表项目
                       合并报表             公司报表           合并报表         公司报表
 预收账款                544,886.39            544,886.39        482,406.39       482,406.39
 合同负债                             -                 -         55,292.04        55,292.04
 其他流动负债                         -                 -          7,187.96         7,187.96

     2)对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度的影响

     ①对 2020 年 12 月 31 日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单位: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报表项目                   新收入准则下金额                    旧收入准则下金额
                       合并报表              公司报表           合并报表        公司报表
 预收账款                 516,859.26           516,859.26         619,875.72      619,875.72
 合同负债                  91,165.01             91,165.01                 -               -
 其他流动负债              11,851.45             11,851.45                 -               -

     ②对 2020 年度利润表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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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度新收入准则下金额         2020 年度旧收入准则下金额
  报表项目
                   合并报表         公司报表         合并报表         公司报表
 销售费用          10,544,122.37    10,544,122.37    18,876,605.92    18,876,605.92
 营业成本         396,283,098.23   396,953,138.13   387,950,614.68   388,620,654.58

     (2)执行新租赁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2018
年修订)》(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本集团于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前述新租赁准则,并依据新租赁准则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
更。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规定,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本集团选择不重
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本集团选择仅对 2021 年 1 月 1 日尚未完成的租赁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
整。首次执行的累积影响金额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即 2021 年 1 月 1 日)的
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于新租赁准则首次执行日(即 2021 年 1 月 1 日),本集团的具体衔接处理及
其影响如下:

     1)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对首次执行日的融资租赁,本集团作为承租人按照融资租入资产和应付融资
租赁款的原账面价值,分别计量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对首次执行日的经营租
赁,作为承租人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的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
量租赁负债;原租赁准则下按照权责发生制计提的应付未付租金,纳入剩余租赁
付款额中。

     本集团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租赁资产属于低价值资产的经营租赁,不确认使
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本集团于首次执行日,除低价值资产的经营租赁外,无其他经营租赁。

     2)执行新租赁准则的主要变化和影响如下:

     本集团承租立信融资租赁(苏州)有限公司等的车辆,原作为融资租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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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租赁准则,于 2021 年 1 月 1 日将原在固定资产中列报的“融资租入固定
资产”1,827,152.09 元重分类至使用权资产列报,将在长期应付款中列报的“应
付融资租赁款”1,132,782.05 元重分类至租赁负债列报。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 2021 年 1 月 1 日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变更前)金额        2021 年 1 月 1 日(变更后)金额
 报表项目
                   合并报表             公司报表            合并报表          公司报表
固定资产           101,131,535.69       69,506,592.08      99,304,383.50      67,679,439.89
使用权资产                      -                    -      1,827,152.19       1,827,152.19
长期应付款           1,132,782.05        1,132,782.05                     -                -
租赁负债                        -                    -      1,132,782.05       1,132,782.05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3、会计差错更正

       公司原将 2018 年度引入外部投资者(晨道投资、超兴投资和九畹投资)时
收到的投资款 81,300,000.00 元确认为权益投资。公司与外部投资者签署的《投
资协议》及《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合称“投资协议”)中包含回购等对赌
条款。因投资协议中回购条款于 2020 年度被触发并最终以公司减资的形式执行,
故基于《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中“应当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
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考虑,经谨慎分析后,公司
针对上述股权回购事项进行了会计差错更正,将外部投资者的投资款项按照金融
负债处理。该前期差错更正已经公司董事会决议批准。

       (1)对 2019 年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度
受影响的比较期间报表项目
                                    更正前               更正金额             更正后
资产负债表项目
长期应付款                            1,229,484.26        90,264,822.52       91,494,306.78
股本                                 63,640,000.00       -12,440,000.00       51,200,000.00
资本公积                            165,344,817.44       -68,860,000.00       96,484,817.44
盈余公积                             15,922,472.29        -1,269,682.25       14,652,79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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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度
受影响的比较期间报表项目
                                  更正前               更正金额             更正后
未分配利润                       116,459,476.61         -7,695,140.27      108,764,336.34
利润表项目
财务费用                            885,227.11           8,130,000.53           9,015,227.64

     (2)对 2020 年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度
 受影响的比较期间报表项目名称
                                       更正前             更正金额              更正后
资产负债表项目
资本公积                              95,723,099.27       10,881,233.76    106,604,333.03
盈余公积                              24,285,724.21       -1,710,123.37     22,575,600.84
未分配利润                           177,066,359.15       -9,171,110.39    167,895,248.76
利润表项目
财务费用                               4,469,213.55        4,404,411.24         8,873,624.79
现金流量表项目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
现金                                  12,728,000.00       10,881,233.76     23,609,233.76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00,990,462.44      -10,881,233.76     90,109,228.68

     (3)对 2021 年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度
   受影响的比较期间报表项目
                                      更正前              更正金额              更正后
资产负债表项目
资本公积                              95,723,099.27       10,881,233.76    106,604,333.03
未分配利润                           253,514,250.94      -10,881,233.76    242,633,017.18

五、报告期内适用的主要税种、税率及享受的主要税收优惠政策

      (一)报告期内公司适用的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法定税率                            计税依据
 企业所得税           15%、25%                                            应纳税所得额
                      按应税收入的 16%、13%、6%计算销项税额,并按
                      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本集
 增值税               团出口货物按免抵退税办法,出口退税率为 16%、 应税收入
                      15%、13%、6%、5%;房屋租金收入按简易办法征
                      收,征收率为 5%。


                                       1-1-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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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种                              法定税率                            计税依据
 城市维护建设税         5%                                                应纳流转税额
 教育费附加             3%                                                应纳流转税额
 地方教育费附加         2%                                                应纳流转税额
                        从价计征的,按照房产原值扣除 30%后余值的 1.2%
 房产税                                                                   -
                        计缴;从租计征的,按照租金收入的 12%计缴。

      (二)税收优惠及批文

     2018 年 11 月 28 日,经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
江苏省税务局联合认定,本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
GR201832001694,有效期 3 年(自 2018 年度至 2020 年度);2021 年 11 月 3 日,
本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取得编号为 GR202132002983 的高新技术企
业证书,有效期 3 年(自 2021 年度至 2023 年度)。因此,本公司 2019 年度、2020
年度及 2021 年度均可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 15%的税
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之子公司裕正科技于 2019 年度及 2020 年度均亏损,按 25%的税率申
报企业所得税;2021 年度按《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1 年第 12 号)等小型微利企
业的相关税收优惠规定,减按 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
所得税,并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经测算,报告期内,公司税收优惠金额及其占净利润的比重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率优惠                   1,155.26          975.70             966.35
 研发加计扣除所得税优惠                        370.27           210.81             161.35
 所得税优惠合计                               1,525.53         1,186.51           1,127.71
 净利润                                      10,376.22         7,729.37           7,530.04
               占比(%)                           14.70         15.35              14.98
注:1、上表中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金额测算基数取各年度母公司税前利润;
2、2021 年子公司裕正科技享受的小微企业相关税收优惠金额较小,未纳入上表统计

     报告期内,公司税收优惠金额占净利润的比重约 14.70-15.35%,公司对税收
优惠政策不存在重大依赖。


                                         1-1-288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六、分部信息

     发行人内部不存在独立承担不同于其他组成部分风险和报酬、可区分的业务
分部或地区分部。

七、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一)非经常性损益的具体内容、金额

     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
常性损益(2008)》的要求,发行人编制了最近三年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并
由中审众环会计师出具“众环专字(2022)3310079 号”《非经常性损益审核报
告》。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
                                                 -205.09           -146.90           -17.17
 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
 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              68.38            88.20            271.27
 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
                                                                    15.95                   -
 占用费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
                                                                   353.89                   -
 回
 股份支付费用                                                      -774.32            -8.76
 代缴个人所得税返还                                 6.88              7.77             0.31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0.82            -26.89           -14.24
 非经常性损益小计                                -140.66           -482.31           231.40
 减:所得税影响额                                 -21.00            47.05             36.02
 减:少数股东损益影响金额                                 -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119.66           -529.36           195.37

      (二)非经常性损益对当期经营成果的影响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119.66           -529.36            195.37



                                      1-1-289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376.22            7,729.37              7,530.0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1.15%              -6.85%              2.59%
 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重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
                                               10,495.88            8,258.73              7,334.67
 东净利润

     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占净利润比例分别为 2.59%、-6.85%和-1.15%;
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影响较小,经常性损益是公司主要的利润来源。

八、最近一年收购兼并情况

     本公司最近一年无收购兼并其他企业资产(或股权)且被收购企业资产总额
或营业收入或净利润超过收购前公司相应项目 20%(含)的情况。

九、最近一期末主要资产情况

      (一)固定资产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预计净      折旧年限
      项目                                   原值        累计折旧        账面价值          成新率
                   残值率      (年)
 房屋建筑物          5%        10、20        7,949.52        1,828.33      6,121.19        77.00%
 机器设备            5%          10          6,508.15        2,317.07      3,861.67        59.34%
 电子设备            5%           5           477.14          312.78         164.35        34.45%
 运输设备            5%           5           476.27          382.38             93.89     19.71%
 其他设备            5%           5            90.70           81.65              9.04      9.97%
                  合计                      15,501.77        4,922.21     10,250.15        66.12%

     1、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残值率确定的合理性

     公司固定资产主要分为: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电子设备、运输设备等;
公司固定资产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在使用寿命内计
提折旧。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及残值率确定依据如下:

     (1)房屋及建筑物

     公司房屋建筑物主要系工业用途的生产经营用房。公司参考实践经验及行业
惯例,确定房屋折旧年限为 20 年,房屋配套固定设施折旧年限为 10 年,残值率


                                          1-1-290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确定为 5%。

     (2)机器设备

     公司根据各类设备特点及行业惯例,确定机器设备使用年限为 10 年。针对
设备未来从该项资产处置中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可收回的金额比例,确定设备残
值率为 5%。

     (3)电子设备、运输设备及其他设备

     公司根据电子设备、运输设备及其他设备更新频率和耐用性等特点确定折旧
年限为 5 年,残值率为 5%。

     综上所述,公司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残值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具有合
理性。

     2、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进行对比情况

     公司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及残值率情况如下:

    (1)使用年限
                                                                                           单位:年
固定资产类别 发行人        安洁科技   恒铭达       博硕科技       鸿富瀚       六淳科技 达瑞电子
  房屋建筑物      10、20         20     20-30                 -         20             -           -
   机器设备           10         10        10           5-10          3-10          5-10        2-10
   电子设备            5          5       3-5             3            3-5           3-5         4-5
   运输设备            5          5            4          5                4          5            5
   其他设备            5          5       3-5            3-5           3-5           3-5         4-5

    (2)残值率
                                                                                            单位:%
固定资产类别 发行人 安洁科技          恒铭达       博硕科技       鸿富瀚       六淳科技 达瑞电子
  房屋建筑物           5       5/10        5                  -            5          -            -
   机器设备            5       5/10        5              0                5          5            5
   电子设备            5       5/10        5              0                5          5            5
   运输设备            5       5/10        5              0                5          5            5
   其他设备            5       5/10        5              0                5          5            5

     如上表所示,公司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残值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重大


                                         1-1-291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差异,在同行业可比公司中处于合理水平,折旧年限和残值率均符合行业惯例。

        (二)无形资产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无形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取得    摊销年 摊销年限                  累计                   剩余摊销年限
  项目                                  原值                   账面价值
            方式    限(年) 确定依据                摊销                     (年)
 土地
            出让      50    法定权利    1,496.20     226.21     1,269.99     41.33-46.42
 使用权
                            预计使用
 软件       外购      3-5                197.38      153.52       43.86           0-1.33
                            年限
                   合计                 1,693.59     379.73     1,313.86            -

十、最近一期末主要负债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应付票据                                          15,461.94                        41.86%
 应付账款                                          19,117.18                        51.76%
 合同负债                                               4.10                            0.01%
 应付职工薪酬                                       1,108.71                            3.00%
 应交税费                                            836.78                             2.27%
 其他应付款                                           45.12                             0.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88.81                             0.24%
 其他流动负债                                           0.53                            0.00%
 流动负债合计                                      36,663.17                        99.26%
 租赁负债                                            120.78                             0.33%
 递延收益                                            150.76                             0.41%
 非流动负债合计                                      271.54                             0.74%
 负债合计                                          36,934.71                       100.00%

     发行人负债主要为流动负债,占比达 99.26%,其中,应付票据 15,461.94 万
元、应付账款 19,117.18 万元,系最主要的负债项目,且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
不存在银行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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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股东权益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股东权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股本                                    5,160.00                 5,160.00             5,120.00
 资本公积                               10,660.43                10,660.43             9,648.48
 盈余公积                                2,580.00                 2,257.56             1,465.28
 未分配利润                             24,263.30                16,789.52            10,876.4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42,663.74                34,867.52            27,110.19
 合计
 股东权益合计                           42,663.74                34,867.52            27,110.19

十二、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096.15        14,545.83        7,942.0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20.73          -424.38         -475.3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128.28       -10,332.35        -4,350.05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202.37          -179.54            -8.5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6,244.78         3,609.56        3,108.11

十三、期后事项、或有事项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期后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无应披露的期后事项。

        (二)或有事项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无需要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1-1-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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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主要财务指标

      (一)基本指标

     以下财务指标中,除“资产负债率(母公司)”以母公司财务报表的数据为
基础计算,其余以合并财务报表的数据为基础计算。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财务指标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流动比率(倍)                          1.82              1.90             2.29
 速动比率(倍)                          1.67              1.75             2.11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44.65%            41.97%           49.94%
 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口径)           46.40%            42.31%           50.14%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
 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            0.10%             0.28%            0.58%
 净资产的比例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
                                         8.27              6.76             5.29
 产(元/股)
            财务指标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2.46              2.24             2.17
 存货周转率(次/年)                    11.15             11.07            11.95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13,112.60         10,711.96        10,631.79
 利息保障倍数(倍)                    394.83             20.84            11.43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96              2.82             1.55
 净额(元/股)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1.21              0.70             0.61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
                                     10,376.22         7,729.37         7,530.04
 (万元)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
                                     10,495.88         8,258.73         7,334.67
 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
注:上述各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预付款项-其他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100%
4、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无形资产(扣
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期末净资产
5、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当期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当期期末普通股
股数
6、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账面余额
7、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账面余额
8、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所得税费用+计入财务费用的利
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投资性房地产折旧或摊销+无形资产摊销+使用权资产折旧+长期待
摊费用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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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利息保障倍数=息税前利润/(财务费用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支出);本公司报告期内不
存在资本化利息
10、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普通股股数
11、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普通股总股本

      (二)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
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的规定,本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率及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如下:

                               加权平均净资           每股收益(元/股)
           报告期利润
                                 产年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2021 年度         26.77%              2.01                 2.01
 归属于母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      2020 年度         25.24%              1.51                 1.51
 净利润
                   2019 年度         31.40%              1.47                 1.47
 扣除非经常性      2021 年度         27.08%              2.03                 2.03
 损益后归属于
                   2020 年度         26.97%              1.62                 1.62
 母公司普通股
 股东的净利润      2019 年度         30.59%              1.43                 1.43
注: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及说明如下: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0/(E0+NP/2+Ei×Mi/M0-Ej×Mj/M0±Ek×Mk/M0)
其中:P0 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期初净资产;Ei 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
Ej 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 为报告期月份
数;Mi 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末的累计月数;Mj 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末的
累计月数;Ek 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 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
次月起至报告期末的累计月数。
2、基本每股收益=P0/S
S=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P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
利润;S 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 为期初股份总数;S1 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
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 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 为
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 为报告期缩股数;M0 报告期月份数;Mi 为增加股份次月
起至报告期末的累计月数;Mj 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末的累计月数。
3、稀释每股收益=P1/(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
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1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
的净利润,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加权平均股数的影响,按照其稀
释程度从大到小的顺序计入稀释每股收益,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值。
公司报告期无稀释性潜在普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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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盈利预测披露情况

     公司未编制盈利预测报告。

十六、设立时以及报告期内资产评估情况

      (一)设立时资产评估情况

     2018 年 4 月,中天评估接受发行人委托,以 2018 年 2 月 28 日为评估基准
日,对发行人拟股份改制所涉及净资产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苏中资评
报字(2018)第 6048 号《苏州可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拟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的净资产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该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值        增减值       增值率
 总资产                    26,338.18      27,340.75     1,002.57       3.81%
 总负债                    11,611.46      11,611.46            -             -
 净资产                    14,726.72      15,729.30     1,002.57       6.81%

      (二)报告期内其他资产评估情况

     2021 年 4 月,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发行人委托,以 2020
年 6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基于发行人拟了解股份支付所对应的股东全部权益
价值为目的,对发行人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了中企华估字(2021)
3456 号《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了解股份支付所涉及的股东全部权
益价值估值报告》。

     该次评估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为: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 68,298.00 万元,
较估值基准日净资产账面价值增值额为 29,288.54 万元,增值率为 75.08%。

十七、历次验资情况

     公司设立时及以后历次验资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
情况”之“四、(一)发行人历次验资情况”部分。




                                       1-1-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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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本公司管理层以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基础,
对上述期间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现金流量状况和资本性支出进行了讨
论和分析。投资者阅读本节内容时,应同时结合本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附注
和本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其他财务会计信息。本节讨论和分析的财务数据,除非特
别说明,均指报告期合并报告的财务数据和信息。

一、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结构分析

                                                                               单位: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资产        66,809.29      83.93%    47,937.62      79.31%    41,066.27     75.53%
 非流动资产      12,789.15      16.07%    12,504.33      20.69%    13,303.67     24.47%
 资产总额        79,598.44     100.00%    60,441.95     100.00%    54,369.94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 54,369.94 万元、60,441.95 万元和
79,598.44 万元,资产规模随营收增长呈逐年上升趋势。结构上,流动资产占比
分别为 75.53%、79.31%和 83.93%,持续提升,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收入规模不
断扩大,相应带动了货币资金、应收款项等收入相关科目余额持续增长所致。

     整体而言,公司资产规模、资产结构与自身业务经营实际相匹配,资产流动
性保持良好且持续优化。

     1、流动资产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货币资金          19,413.39     29.06%    13,168.61     27.47%     9,559.05     23.28%
 应收账款          32,372.17     48.45%    25,378.27     52.94%    21,564.61     52.51%
 应收款项融资       9,342.00     13.98%      5,536.43     11.55%    6,651.12     16.20%


                                          1-1-297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预付款项                6.83           0.01%         15.83      0.03%              6.12          0.01%
 其他应收款             58.73           0.09%         20.59      0.04%             14.52          0.04%
 存货               5,545.93            8.30%      3,594.41      7.50%        3,015.07            7.34%
 其他流动资产           70.25           0.11%        223.48      0.47%            255.77          0.62%
        合计       66,809.29          100.00%    47,937.62    100.00%        41,066.27      100.00%

     公司流动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和存货,报告期
各期末上述四类资产合计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99.33%、99.46%和 99.80%,
流动资产结构良好。

     (1)货币资金

     1)货币资金构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现金                0.08             0.00%               -           -            0.81           0.01%
 银行存款       19,413.31       100.00%         13,168.61     100.00%        9,558.24         99.99%
    合计        19,413.39       100.00%         13,168.61     100.00%        9,559.05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分别为 9,559.05 万元、13,168.61 万元和
19,413.39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3.28%、27.47%和 29.06%,整体呈增
长态势,主要源于收入规模增长、资金管理效率提升所带动的经营活动现金净流
量的增加。

     2)现金收支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零星现金收支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现金收入情况                                  现金支出情况
    项目
                     金额                     原因               金额                      原因
  2021 年度                    0.08     收回代扣社保款                        -                       -
  2020 年度                    0.80       处置固定资产                     0.50       尾牙活动支出
  2019 年度                    1.00       处置固定资产                     0.30       尾牙活动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收支金额极小,主要系受自然人交易对手方收支习惯等

                                                1-1-298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因素影响。公司制定了严格的现金管理制度以规范日常业务中的现金收付行为,
2021 年度仅存在现金收代扣员工社保款项 0.08 万元,且不存在现金支出的情况。

     (2)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

     报告期内,基于业务需要、提升资金管理效率等考虑,公司会将应收票据进
行贴现及背书。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款项融资合计金额分别 6,651.12 万元、
5,536.43 万元和 9,342.00 万元,占流动资产比重分别为 16.20%、11.55%和 13.98%。
其中,2020 年末余额及占比较低,主要系当期末应收票据贴现及背书比例较高
所致;而 2021 年末余额同比增幅较大,则主要系以票据结算为主的主要客户宁
德时代、ATL 当期收入规模及占比提升较高所致。

     1)应收款项融资贴现及背书情况

     截至各期末,公司已背书或已贴现且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终止确认金额                       14,531.72               11,508.94                9,663.10
 未终止确认金额                              -                      -                         -
          合计                      14,531.72               11,508.94                9,663.10

     2)期后兑付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的期后兑付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后兑付
             应收票据及应                                                          期后兑付
   项目
               收款项融资 期后背书        期后到期
                                                       期后贴现
                                                                   期后兑付          占比
                            转让            承兑                     合计
2021 年 12 月 31 日
银行承兑
                   9,342.00    2,608.78     2,063.06    4,059.36        8,731.21      93.46%
汇票
   合计            9,342.00    2,608.78     2,063.06    4,059.36        8,731.21      93.46%

2020 年 12 月 31 日
银行承兑
                   5,536.43    2,810.96     2,227.74      497.72        5,536.43     100.00%
汇票
   合计            5,536.43    2,810.96     2,227.74      497.72        5,536.43     100.00%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银行承兑
                   6,651.12    4,209.52     1,187.59    1,254.02        6,651.12     100.00%
汇票


                                          1-1-299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期后兑付
             应收票据及应                                                           期后兑付
   项目
               收款项融资 期后背书        期后到期
                                                       期后贴现
                                                                      期后兑付        占比
                            转让            承兑                        合计
   合计            6,651.12    4,209.52     1,187.59       1,254.02     6,651.12       100.00%
注:期后兑付统计截至 2022 年 5 月 31 日

     截至 2022 年 5 月 31 日,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
资的余额期后兑付合计金额为 8,731.21 万元,期后兑付率为 93.46%;公司 2019
年末及 2020 年末的应收票据均已全额兑付,不存在票据到期无法兑付的情况,
亦不存在已背书或贴现的票据因承兑人无法承兑而向公司追索的情况。

     3)各期已背书或贴现且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期后兑付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期后
兑付情况:
                                                                                    单位:万元
          时间                 类型                 金额         到期兑付金额      未到期金额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14,531.72             12,506.06        2,025.66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11,508.94             11,508.94                 -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9,663.10           9,663.10                 -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                 -
注:期后兑付统计截至 2022 年 5 月 31 日
     报告期内,公司尚未到期的已背书或贴现的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中不存
在到期未能兑现的情况。

     4)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质押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票据质押情形。

     5)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坏账准备情况

     ①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和金额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如下: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提方法
 银行承兑汇票      本组合的票据承兑人为信用         结合历史违约损失经验及目前经济状


                                          1-1-300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提方法
                      风险较小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况、考虑前瞻性信息,银行承兑汇票预
                                                          期信用损失率为 0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按照相当于整
                      本组合的票据承兑人为银行            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
 商业承兑汇票         等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企事            失准备。按账龄连续计算的原则参照应
                      业单位                              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率确定商业承兑
                                                          汇票的预期信用损失率。

     ②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履约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的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类别
                  账面金额       坏账准备        账面金额     坏账准备       账面金额       坏账准备
 银行承兑汇票         9,342.00              -     5,536.43              -      6,651.12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因出票人无力履约而转为应
收账款的情况。

     (3)应收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相关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账款余额                          34,198.78                  26,838.54                  23,063.67
 坏账准备                               1,826.61                   1,460.27                   1,499.06
 应收账款净值                          32,372.17                  25,378.27                  21,564.61

     1)应收账款整体情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及其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应收账款周转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2020 年 12 月 31        2019 年 12 月 31
               项目
                                     日/2021 年度             日/2020 年度            日/2019 年度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34,198.78           26,838.54                23,063.67
 当期营业收入                                   74,992.91           55,970.08                47,907.18
 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45.60%                47.95%                 48.14%
 应收账款周转次数(次/年)                           2.46                   2.24                  2.17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 23,063.67 万元、26,838.54 万

                                                1-1-301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元及 34,198.78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8.14%、47.95%及 45.60%,
同期周转次数分别为 2.17、2.24 及 2.46,占比及周转效率均较为稳定。整体而言,
公司应收账款余额随公司营收规模的提升基本保持同步增长态势。

     报告期内,公司的销售模式和信用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应收账款余额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逐年下降,主要系公司营业收入大幅增长,同时应收账款回款
稳定所致:一方面,公司销售业务逐年增长,2020 年至 2021 年各期同比增幅分
别为 16.83%及 33.99%,呈持续增长趋势;另一方面,公司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
客户回款的主动性和公司催款的有效性提升,应收账款回款情况较稳定、账龄基
本均在一年之内,由此使得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相应下降。

     2)应收账款账龄情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龄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1 年以内(含 1 年)    34,075.38       99.64%   26,801.40     99.86%   22,556.72      97.80%
 1-2 年                   102.56         0.30%        30.05     0.11%     502.34        2.18%
 2-3 年                        14.15     0.04%         2.49     0.01%        4.61       0.02%
 3 年以上                       6.69     0.02%          4.6     0.02%            -      0.00%
   账面余额合计         34,198.78      100.00%   26,838.54    100.00%   23,063.67     100.00%

     由上表所知,报告期各期末,账龄在 1 年以内的应收账款的比例分别为
97.80%、99.86%和 99.64%,仅有极小比例应收账款账龄超过 1 年,账龄结构良
好,整体回款风险较小。

     3)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①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对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按比
例计提坏账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1-1-302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单位: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计提
    项目                  账面         坏账            账面         坏账         账面          坏账
                 比例
                          余额         准备            余额         准备         余额          准备
 1 年以内
                    5%   34,075.38    1,703.77     26,698.84       1,334.94    22,535.37      1,126.77
 (含 1 年)
 1-2 年           20%             -            -        17.02            3.4      69.81         13.96
 2-3 年           50%          1.11        0.56           1.51         0.76         0.34         0.17
 3 年以上        100%          1.44        1.44           0.33         0.33             -             -
          合计           34,077.93    1,705.76     26,717.70       1,339.43    22,605.51      1,140.90

     ②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项目
                                  账面       坏账         账面       坏账         账面       坏账
                                  余额       准备         余额       准备         余额       准备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
                                  120.84      120.84      120.84      120.84      458.16       358.16
 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公司在加强应收账款管理的同时,制定了稳健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并足额
计提了坏账准备。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回款正常,资产质量较高,各期末应
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谨慎,符合稳健性原则。

     4)应收账款客户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余额及其占应收账款余额总额的比
例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公司名称           金额                  账龄          占应收账款的比例
                         宁德时代              7,584.61          1 年以内                     22.18%
                         联宝电子              4,617.23          1 年以内                     13.50%
                         春秋电子              2,776.12          1 年以内                       8.12%
 2021 年 12 月 31 日
                           ATL                 2,623.44          1 年以内                       7.67%
                         胜利精密              2,523.66          1 年以内                       7.38%
                           合计               20,125.07                                       58.85%




                                            1-1-303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年度            公司名称           金额               账龄           占应收账款的比例
                        宁德时代             4,580.36       1 年以内                    17.07%
                        春秋电子             3,215.09       1 年以内                    11.98%
                          ATL                2,916.72       1 年以内                    10.87%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联宝电子             2,792.98       1 年以内                    10.41%
                        英力股份             2,540.47       1 年以内                     9.47%
                          合计              16,045.62           -                       59.79%
                        宁德时代             3,108.69       1 年以内                    13.48%
                        春秋电子             2,975.60       1 年以内                    12.90%
                        联宝电子             2,959.53       1 年以内                    12.83%
 2019 年 12 月 31 日
                          ATL                2,620.99       1 年以内                    11.36%
                        英力股份             1,062.72       1 年以内                     4.61%
                          合计              12,727.54           -                       55.18%
注:上述客户已将同一集团控制下公司的应收账款余额合并后列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客户均系长期合作的终端产品组件
生产商和制造服务商,多为各行业领先或知名企业,资金实力雄厚、商业信誉较
好,且其账龄均在一年以内,其回收不在重大风险。

     (4)预付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1 年以内(含 1 年)                         6.83                    15.83                 6.12
 1 年至 2 年                                      -                      -                     -
            合计                             6.83                    15.83                 6.12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金额分别为 6.12 万元、15.83 万元和 6.83 万元,
主要系预付供应商的材料采购款或经营费用支出,金额较小且账龄均在一年以
内。

     (5)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基本情况如下:




                                           1-1-304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其他应收款余额                               62.88                    21.76                  15.56

 坏账准备                                      4.14                     1.17                   1.04
     其他应收款净额                           58.73                    20.59                  14.52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 14.52 万元、20.59 万元和 58.73
万元,主要包括保证金、租户水电费、往来款等,金额较小,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保证金、押金         14.13        22.48%              6.21     28.54%             0.59       3.79%
 租户水电费           11.34        18.04%             15.55     71.46%             7.67     49.26%
 往来款及其他         37.40        59.48%                 -            -           7.31     46.95%
     合计             62.88       100.00%             21.76    100.00%            15.56    100.00%

     (6)存货

     1)存货整体情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余额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原材料            1,114.87          18.49        687.62          17.70          857.37       26.17
 委托加工物资        499.56            8.29       180.82           4.65            13.3        0.41
 半成品              236.81            3.93       361.74           9.31          182.81        5.58
 在产品              349.42            5.80       149.13           3.84           72.28        2.21
 库存商品            969.15          16.07        842.07          21.68        1,000.67       30.55
 发出商品          2,859.47          47.43      1,663.46          42.82        1,149.15       35.08
 账面余额合计      6,029.28         100.00      3,884.84         100.00        3,275.58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余额分别为 3,275.58 万元、3,884.84 万元和
6,029.28 万元,整体上随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张而同步增长。其中,受下游 VMI
客户数量增加、VMI 采购需求持续提升等因素的影响,公司发出商品余额保持
增长,各期末金额分别为 1,149.15 万元、1,663.46 万元和 2,859.47 万元,系带动
报告期各期末存货余额增长的主要因素。

                                              1-1-305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此外,2021 年末公司原材料余额有所增加,同样带动了整体存货金额的增
长。当年末原材料余额较高主要有两点原因:其一,随着电池类功能性器件订单
需求的显著增长,公司相应增加了胶带类、原膜类等对应原材料的采购及储备量;
其二,由于次年春节假期较早、下游客户存在节前备货需求,加之年末务工人员
流动频繁所可能导致的疫情风险,公司适当增加了备货生产及相应的原材料储
备。

     2)存货库龄情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库龄分布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0-3 月              5,061.52     83.95%       3,201.66          82.41   2,476.65       75.61
 4-6 月                407.71      6.76%         221.8            5.71    347.07        10.60
 7-12 月               245.99        4.08       195.64            5.03    202.43         6.18
 12 月以上             314.06        5.21       265.74            6.84    249.43         7.61
  账面余额合计       6,029.28      100.00      3,884.84         100.00   3,275.58      100.00

     公司存货库龄以 0-3 月为主,报告期各期末,上述库龄的存货余额占比分别
为 75.61%、82.41%及 83.95%,库龄结构良好。

     3)原材料明细构成
                                                                                    单位: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原材料大类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胶带类               441.71       39.62        276.01          40.14      369.57       43.10
 原膜类               234.53       21.04         90.88          13.22      141.67       16.52
 保护膜类             147.68       13.25        131.99          19.20       96.59       11.27
 离型材料             178.69       16.03        102.99          14.98      112.19       13.09
 泡棉类                79.40        7.12         61.14           8.89       68.04        7.94
 导热隔热类              6.17       0.55              1.47       0.21        3.97        0.46
 绝缘屏蔽类            25.30        2.27         21.86           3.18       56.82        6.63
 其他                    1.39       0.12              1.27       0.19        8.53        0.99
 合计                1,114.87     100.00        687.62         100.00      857.37      100.00



                                            1-1-306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库存商品明细构成
                                                                                        单位: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库存商品大类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电池类功能性器件         622.89       64.27        506.46           60.14     722.76         72.23
结构类功能性器件         178.34       18.40        248.36           29.49     267.75         26.76
光学类功能性器件         167.92       17.33            87.25        10.36       10.16         1.01
        合计             969.15      100.00        842.07          100.00    1,000.67      100.00

     5)发出商品明细构成
                                                                                        单位: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发出商品大类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电池类功能性器件       1,205.55       42.16        597.86           35.94      347.38        30.23
结构类功能性器件       1,507.51       52.72       1,051.59          63.22      788.68        68.63
光学类功能性器件         146.41        5.12            14.01         0.84       13.09         1.14
        合计           2,859.47      100.00       1,663.46         100.00    1,149.15      100.00

     (7)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待抵扣进项税          70.25       100.00        223.48             100      255.77        100.00
 账面余额合计          70.25       100.00        223.48             100      255.77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金额分别为 255.77 万元、223.48 万元和
70.25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0.62%、0.47%和 0.11%。

     公司其他流动资产均为待抵扣进项税,相关进项税额主要源于子公司裕正科
技前期厂房建设工程的投入,报告期内,随着裕正科技逐步规模化投产、形成销
售收入及相关销项税额,上述进项税额逐渐实现抵扣,余额相应逐年降低。

     2、非流动资产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1-1-307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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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投资性房地产                   -              -         635.82       5.08%        1,007.82          7.58%
固定资产             10,250.15        80.15%          10,113.15     80.88%       10,361.30         77.88%
在建工程                 154.29           1.21%          57.12       0.46%           15.72          0.12%
使用权资产               236.98           1.85%               -             -               -            -
无形资产              1,313.86        10.27%           1,299.57     10.39%        1,338.38         10.06%
递延所得税资产           424.90           3.32%         365.58       2.92%          309.06          2.32%
其他非流动资产           408.98           3.20%          33.09       0.26%           271.4          2.04%
       合计          12,789.15       100.00%          12,504.33   100.00%        13,303.67       100.00%

     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由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构成,
报告期各期末,四项合计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95.64%、96.81%和 91.63%。

     (1)投资性房地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均为用于出租的厂房建筑物及相对应的土
地使用权,且均采用成本模式计量。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房屋建筑物                                       -                  539.52                        859.96
 土地使用权                                       -                      96.29                     147.85
         合计                                     -                  635.82                      1,007.82

     2020 年末投资性房地产余额较 2019 年末大幅下降,主要系由于 2020 年度
公司与部分租户的厂房租赁协议终止,公司将相关房屋建筑物转为自用,并相应
调整至固定资产科目核算列报。

     2021 年末,随着剩余厂房租赁协议的终止,公司已不存在投资性房地产。

     (2)固定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房屋建筑物       6,121.19         59.72%         6,065.85        59.98%         6,047.89         58.37%


                                              1-1-308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机器设备         3,861.67         37.67%         3,620.89        35.80%        3,930.86         37.94%
 运输设备            93.89          0.92%          267.79          2.65%         246.03           2.37%
 电子设备           164.35          1.60%           151.6          1.50%         126.85           1.22%
 其他设备             9.04          0.09%            7.03          0.07%            9.67          0.09%
    合计         10,250.15        100.00%        10,113.15       100.00%       10,361.30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10,361.30 万元、10,113.15 万
元和 10,250.15 万元,主要由车间厂房及生产相关的机器设备所构成。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固定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情形。

     (3)在建工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待安装机器设备          141.64      91.80%              57.12    100.00%          15.72        100.00%
 其他零星工程             12.65          8.20%               -             -               -            -
        合计             154.29     100.00%              57.12    100.00%          15.72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金额分别为 15.72 万元、57.12 万元及 154.29
万元,金额较小,主要系待安装的机器设备。公司在建工程投入均源于自有资金,
不存在利息支出资本化情形。

     (4)无形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土地使用权       1,269.99         96.66%         1,203.62        92.62%        1,181.99         88.32%
 软件                43.86          3.34%           95.95          7.38%         156.39          11.68%
     合计         1,313.86        100.00%         1,299.57       100.00%        1,338.38        100.00%

     公司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及软件,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


                                             1-1-309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值分别为 1,338.38 万元、1,299.57 万元和 1,313.86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
别为 10.06%、10.39%和 10.27%,账面金额及构成占比均保持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的土地使用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情形,无形资产未存在其他
需予关注的减值迹象。

     (5)递延所得税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主要源于资产减值准备、递延收益及子
公司可抵扣亏损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减值准备                         396.53                 262.79                    264.10
 递延收益                              22.61                  28.27                     32.12
 可抵扣亏损                                -                  71.39                     12.84
 内部未实现损益                         5.75                   3.13                         -
 递延所得税资产合计                   424.90                 365.58                    309.06

     (6)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预付设备款                             26.90                 33.09                      3.77
 预付 IPO 中介机构款                   382.08                         -                267.62
          合计                         408.98                 33.09                    271.4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系预付设备款及预付 IPO 中介机
构的款项,账面价值分别为 271.40 万元、33.09 万元和 408.98 万元,占非流动资
产的比例分别为 2.04%、0.26%和 3.20%。

     3、主要资产及信用减值准备的提取情况

     公司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制定并严格执行各项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政策。
公司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充分、合理,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提取情况与资产
质量的实际情况相符。

     (1)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坏账准备

     1)坏账准备的计提情况


                                         1-1-310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信用减值            信用减值
                项目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计提率
                         应收账款            34,198.78              1,826.61                5.34%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其他应收款               62.88                  4.14                6.59%
                           合计              34,261.65              1,830.75               5.34%
                         应收账款            26,838.54              1,460.27                5.44%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其他应收款               21.76                  1.17                5.38%
                           合计              26,860.30              1,461.44               5.44%
                         应收账款            23,063.67              1,499.06                6.50%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其他应收款               15.56                  1.04                6.69%
                           合计              23,079.23              1,500.10               6.50%

     2)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的同行业比较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
比较:

                                  账龄计提比例/预期损失模型计提比例
   账龄
              公司      安洁科技      恒铭达     达瑞电子 博硕科技             鸿富瀚    六淳科技
1 年以内           5%           5%          5%           5%           5%           5%          5%
1-2 年            20%          20%         10%           10%         20%          20%         20%
2-3 年            50%          50%         20%           30%         50%          50%         50%
3-4 年          100%           100%        30%           50%        100%         100%       100%
4-5 年          100%           100%        50%           80%        100%         100%       100%
5 年以上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注:数据来源于可比公司定期报告、招股说明书

     如上表所示,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不存在重大差
异。

     (2)存货跌价准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12 月 31 日    201912 月 31 日
 存货余额                                        6,029.28             3,884.84           3,275.58


                                            1-1-311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12 月 31 日      201912 月 31 日
 存货跌价准备余额                                  483.35             290.43             260.51
 跌价准备余额占存货余额比例                        8.02%              7.48%              7.95%

     公司对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的原则进行计量,于报告期各期末进
行减值测试,并根据测试结果对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部分计提跌价准备。
存货可变现净值按照相关产品预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及相关税费后的金
额确定。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分别为 7.95%、
7.48%和 8.02%,均高于对应期末库龄 12 个月以上的存货余额所占比例,公司计
提的跌价准备均足以覆盖长库龄存货的积滞风险、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3)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随着报告期内光学类功能性器件业务结构的调整、扩散片产品出货量的减少
乃至停产,其生产所需的部分相关机器设备自 2021 年下半年起已处于闲置状态,
故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对上述各单项机器设备进
行了减值测试,按公允价值(公允价值参照市场上同型号二手设备的报价)减去
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作为该等机器设备的可收回金额,并将该等机器设备账面价值
高于其可收回金额的部分确认为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余额                        329.41                       -                    -
 其中:机器设备减值准备余额                  329.41                       -                    -
              合计                           329.41                       -                    -

      (二)负债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负债        36,663.17      99.26%     25,272.68         98.82%      17,896.18       65.65%
 非流动负债          271.54      0.74%        301.75          1.18%       9,363.57       34.35%
 负债总额        36,934.71     100.00%     25,574.43        100.00%      27,259.75     100.00%


                                           1-1-312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规模分别为 27,259.75 万元、25,574.43 万元及
36,934.71 万元,负债结构上,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65.65%、98.82%
及 99.26%,系公司负债的主要组成部分。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负债余额随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张呈上升趋势,非流动负
债于 2020 年末则存在明显减少,其中,2019 年末非流动负债主要系公司将晨道
投资、超兴投资、九畹投资对公司的投资确认为金融负债而形成的长期应付款
9,026.48 万元,随着 2020 年上述投资者采取减资方式退出,相关金融负债终止
确认,长期应付款相应冲减结转,从而使得 2020 年末非流动负债余额显著下降。

     1、流动负债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短期借款               -             -             -           -        9.71      0.05%
 应付票据      15,461.94        42.17%     8,511.55      33.68%      3,082.08     17.22%
 应付账款      19,117.18        52.14%    15,467.17      61.20%     13,366.71     74.69%
 预收款项               -             -      51.69        0.20%        54.49       0.30%
 合同负债           4.10         0.01%         9.12       0.04%             -             -
 应付职工
                1,108.71         3.02%     1,014.22       4.01%       965.56       5.40%
 薪酬
 应交税费         836.78         2.28%      180.18        0.71%       390.28       2.18%
 其他应付
                   45.12         0.12%       37.57        0.15%        27.37       0.15%
 款
 一年内到
 期的非流          88.81         0.24%              -           -           -             -
 动负债
 其他流动
                    0.53         0.00%         1.19       0.00%             -             -
 负债
 流动负债
               36,663.17       100.00%    25,272.68     100.00%     17,896.18    100.00%
 合计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余额分别为 17,896.18 万元、25,272.68 万元及
36,663.17 万元,其中,日常采购交易所形成的应付票据、应付账款系流动负债
的主要组成部分,两类负债各期合计占比分别为 91.91%、94.88%及 94.32%。

     (1)短期借款


                                          1-1-313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019 年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为 9.71 万元,为日常流动资金周转相关的银
行借贷。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相关短期借款均已偿还,已不存在短期借款余额。

     (2)应付票据

     公司应付票据均为银行承兑汇票。报告期各期末,应付票据余额分别为
3,082.08 万元、8,511.55 万元及 15,461.94 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17.22%、
33.68%及 42.17%。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余额持续增加,除业务规模增长、采购量增加
带动外,主要有以下两点原因:第一,报告期内,基于提升资金利用效率、充分
利用自身商业信用的考虑,发行人逐步增加以应付票据结算的采购交易比例,开
始与部分主要供应商采用票据模式进行结算;第二,公司应付票据承兑期均为 6
个月,其中,2020 年及 2021 年,公司应付票据主要开具于下半年度,故于上述
期末,多数应付票据仍处于承兑期内,由此形成金额较大的期末余额。

     公司应付票据均基于真实交易背景开具,不存在无真实交易背景的票据开
具、转让行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余额账龄分布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0-90 天                         9,298.72               4,497.48               3,082.08
     91-180 天                         6,163.22               4,014.07                      -
        合计                          15,461.94               8,511.55               3,082.08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账龄均在 180 天以内,符合 6 个月
承兑期特征,不存在应付票据逾期未结算的情况。

     (3)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按性质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经营采购款项                    18,783.60              15,180.97               13,123.52
 应付构建长期资产款项                  333.58                  286.20                 243.18

                                          1-1-314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合计                     19,117.18                    15,467.17                      13,366.71

     公司应付账款包含应付经营采购款项及应付构建长期资产款项,各期末余额
分别为 13,366.71 万元、15,467.17 万元及 19,117.18 万元。其中,应付经营采购
款项整体上随报告期营收、业务规模的提升而增长。

     按账龄分布,公司应付账款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账龄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1 年以内(含)    19,017.42     99.48%      15,352.83           99.26%             13,351.68      99.89%
 1 年以上             99.76       0.52%               114.34      0.74%                15.02        0.11%
     合计          19,117.18   100.00%       15,467.17         100.00%              13,366.71    100.00%

     公司应付账款账龄基本处于 1 年以内,整体而言,公司信用状况良好,现金
流稳定,应付账款均能及时支付,未存在长期恶意拖欠供应商款项的情形。

     (4)预收款项及合同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收款项主要系预收的厂房建筑物出租租金及销售货
款,相关出租厂房建筑物均已核算、列报于投资性房地产科目。此外,根据《企
业会计准则 14 号——收入》(2017 年修订),自 2020 年起,公司将预收的销售
货款调整至合同负债科目核算及列报。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预收房屋租金                                    -                      51.69                       48.24
                                                 注                            注
 预收货款                                 4.10                          9.12                          6.25
            合计                            4.10                        60.80                       54.49
注:2020 年起,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14 号——收入》(2017 年修订)的要求,公司将预收
货款纳入合同负债科目核算及列报,此处基于分析对比方便,统一列示。
     (5)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短期薪酬                               1,108.71                   1,013.58                        942.09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
                                                 -                       0.65                       23.47
 存计划

                                            1-1-315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合计                          1,108.71                1,014.22                965.56

     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余额主要为短期薪酬。报告期各期末,应付职工薪酬余额
分别为 965.56 万元、1,014.22 万元及 1,108.71 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应付职工薪酬整体保持增长,主要系由于:1)员工结构变
化,人均薪酬较高的销售部门、管理部门人数及占比有所增加,带动薪酬计提额
增长;2)随公司薪酬调整,报告期内人均薪酬同比有所提升,相应导致期末计
提数的增长。

     公司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各
期末不存在拖欠职工薪酬的情况。

     (6)应交税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增值税                                    269.77                  31.57                 46.15
 企业所得税                                480.38                 104.43                278.78
 个人所得税                                 30.07                  13.01                  9.86
 其他税种                                   56.56                  31.17                 55.49
            合计                           836.78                 180.18                390.28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余额分别为 390.28 万元、180.18 万元及 836.78
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2.18%、0.71%及 2.28%,主要涉及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及个人所得税。

     其中,2020 年末应交所得税余额较 2019 年末下降,主要系公司于 2020 年
度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增多所致;而 2021 年末应交税费总额有所增加,主要系由
于公司营收、利润规模提升,使得应交增值税、所得税金额相应增长。

     (7)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分别为 27.37 万元、37.57 万元及 45.12
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重分别为 0.15%、0.15%及 0.12%,占比及余额较小,主
要系应付员工的费用报销款项。


                                            1-1-316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非流动负债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由长期应付款、租赁负债及递延收益构成,
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长期应付款                 -              -      113.28        37.54%      9,149.43      97.71%
 租赁负债              120.78     44.48%                 -            -            -              -
 递延收益              150.76     55.52%          188.47        62.46%        214.13       2.29%
     合计              271.54    100.00%          301.75      100.00%       9,363.57     100.00%

     (1)长期应付款及租赁负债

     2019 年至 2020 年各期末,公司长期应付款余额分别为 9,149.43 万元及 113.28
万元,占非流动负债的比重分别为 97.71%和 37.54%,主要为应付外部投资者投
资款及应付融资租赁款,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融资租赁款                                              113.28                        122.95
 应付外部投资者投资款                                             -                      9,026.48
              合计                                           113.28                      9,149.43

     其中,2019 年末应付外部投资者投资款主要系公司将晨道投资、超兴投资、
九畹投资的投资款项按照金融负债处理所致,随着 2020 年上述投资者采取减资
方式退出,相关金融负债终止确认,长期应付款相应冲减结转,故自 2020 年末
起公司已不存在相关余额。

     应付融资租赁款则为公司融资租赁运输设备所形成的负债。2021 年起,根
据新租赁准则,公司将上述租赁相关应付款项调整至租赁负债科目核算及列报,
故 2021 年末,公司不存在长期应付款项余额,同期租赁负债科目相关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房屋租赁款                                                                             41.00
 应付车辆租赁款                                                                            168.58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88.81


                                               1-1-317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类别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合计                                                             120.78

       (2)递延收益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收益分别为 214.13 万元、188.47 万元及 150.76 万
元,均为待摊销的政府补助,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序号                        项目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      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贴                      -             0.57           1.93
   2      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市级财政补贴                      -             0.58           1.98
   3      商务发展专项切块资金                           19.21             31.47        47.37
          精密电子材料元器件生产线节能技术改
   4                                                     27.16             33.42        44.79
          造项目
   5      昆山市财政自动化设备                           30.08             36.27        41.73
   6      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综合奖补项-19                  58.16             67.43        76.35
   7      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综合奖补项-20                  16.15             18.73              -
                       合计                             150.76            188.47       214.13

       (三)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偿债能力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财务指标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流动比率(倍)                              1.82                  1.90                    2.29
 速动比率(倍)                              1.67                  1.75                    2.11
 资产负债率(合并)                       46.40%              42.31%                  50.14%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44.65%              41.97%                  49.94%
           财务指标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13,112.60           10,711.96               10,631.79
 利息保障倍数(倍)                        394.83                 20.84                 11.43

       1、流动比率、速动比率与资产负债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2.29、1.90 和 1.82,速动比率分别为
2.11、1.75 和 1.67,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均呈下降趋势,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则
分别为 50.14%、42.31%和 46.40%,呈先下降后上升趋势。



                                          1-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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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 2019 年末资产负债率较高,主要系由于公司将晨道投资、超兴投资、
九畹投资的投资款项按照金融负债处理、确认为长期应付款,使得当期负债总额
较高。随着 2020 年上述投资者采取减资方式退出,长期应付款相应冲减结转、
负债总额明显减少,从而带动 2020 年末资产负债率的下降。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偿债能力指标变化主要源于以下因素的影响:基于提升
资金利用效率、充分利用自身商业信用的考虑,报告期内,公司逐步增加以应付
票据结算的采购交易比例,相应延长了经营性负债偿付周期,从而使得报告期各
期末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均有所下降,2021 年末资产负债率较 2020 年末则有所
提升。

     2、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和利息保障倍数

     报告期各期,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分别为 10,631.79 万元、10,711.96 万
元和 13,112.60 万元,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 11.43 倍、20.84 倍和 394.83 倍。

     2019 年及 2020 年,因前述金融负债相应导致公司上述期间利息费用较高、
利息保障倍数较低。随着 2020 年外部投资者采取减资方式退出,2021 年起,公
司已不存在相关利息支出压力、利息保障倍数相应明显回升。

     整体而言,公司当前偿债能力较强,面对的流动性风险较低。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偿债能力的比较分析

     本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主要偿债指标对比分析如下: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财务指标            公司名称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安洁科技            2.21           3.41           3.42
                                恒铭达             3.73           3.61           8.74
                               达瑞电子           10.14           3.00           5.43
                               博硕科技            8.98           2.45           2.48
流动比率(倍)
                                鸿富瀚             4.94           1.37           1.60
                               六淳科技            3.81           4.02           1.82
                                平均值             5.64           2.98           3.92
                                本公司             1.82           1.90           2.29
                               安洁科技            1.83           3.03           3.06
速动比率(倍)
                                恒铭达             3.28           3.36           8.41

                                     1-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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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财务指标            公司名称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达瑞电子                 9.40               2.46            4.44
                               博硕科技                 8.80               2.34            2.33
                                鸿富瀚                  4.69               1.16            1.40
                               六淳科技                 3.45               3.73            1.69
                                平均值                  5.24               2.68            3.56
                                本公司                  1.67               1.75            2.11
                               安洁科技               25.83%          18.35%            17.97%
                                恒铭达                21.52%          22.83%            10.27%
                               达瑞电子                8.03%          22.09%            14.85%
                               博硕科技               11.87%          37.74%            36.35%
资产负债率(合并口径)
                                鸿富瀚                16.29%          50.78%            42.95%
                               六淳科技               23.32%          21.61%            44.76%
                                平均值                17.81%       28.90%              27.86%
                                本公司                46.40%       42.31%              50.14%
注:可比公司数据来自于 Wind 资讯和各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文件

     报告期内,公司的流动比率、速动比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资产负
债率则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均值,主要系由于上述可比公司多为已上市公司、具
备资本市场融资运作基础,资金储备充足、资产流动性较强,而公司目前仍主要
依靠自身盈余等内部融资的方式满足日常资金需求、缺少外部融资渠道,故而偿
债能力指标相较之下略显劣势。预计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随着资
本金提升及融资渠道增多,相关指标都将有进一步改善。

      (四)资产运营能力分析

     1、公司的资产周转能力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周转能力指标如下:

           财务指标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2.46                2.24                   2.17
 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天)                        147                 161                     166
 存货周转率(次/年)                          11.15              11.07                   11.95
 存货周转天数(天)                             32                    33                      30
注:应收账款及存货计算周转天数时,一年按 360 天计算


                                     1-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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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及存货周转天数基本保持稳定。应收账款周转率
则呈上升趋势,主要系公司营业收入大幅增长,同时应收账款回款稳定所致:一
方面,公司销售业务逐年增长,2020 年至 2021 年各期同比增幅分别为 16.83%
及 33.99%,呈持续增长趋势;另一方面,公司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客户回款
的主动性和公司催款的有效性提升,应收账款回款情况较稳定、账龄基本均在一
年之内,由此使得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相应下降。

     2、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资产周转能力的比较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资产周转能力的比较分析如下: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安洁科技               3.58          3.16          2.90
                          恒铭达                2.50          2.11          2.11
                         达瑞电子               4.11          4.32          5.78

 应收账款周转率          博硕科技               1.85          1.85          1.64
 (次/年)                鸿富瀚                2.69          2.99          2.58
                         六淳科技               2.57          2.49          2.35
                          平均值                2.88          2.82          2.89
                          本公司                2.46          2.24          2.17
                         安洁科技               5.57          5.21          4.60
                          恒铭达                5.48          5.69          7.19
                         达瑞电子               5.77          5.65          7.68

 存货周转率              博硕科技             14.55          14.92         15.83
 (次/年)                鸿富瀚                5.30          6.30          5.31
                         六淳科技             13.03          14.98         13.60
                          平均值                8.28          8.79          9.04
                          本公司              11.15          11.07         11.95
注:可比公司数据来自于 Wind 资讯和各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文件
     (1)应收账款周转率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2.17、2.24 和 2.46,整体上与同行业
可比公司水平未存在重大差异。

     (2)存货周转率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均值,主要源于公司完善的

                                    1-1-321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柔性生产管理能力及供应链管理体系。在此基础上,公司可通过合理的订单及客
户需求预测、自身及外协产能的综合调度,有效缩短订单响应周期及生产过程的
储料备货需要,从而最大程度降低自身库存、提高存货周转效率。

二、盈利能力分析

      (一)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      74,799.76       99.74%       55,791.77        99.68%      47,745.00        99.66%
 其他业务收入         193.15          0.26%          178.31         0.32%        162.18         0.34%
      合计         74,992.91     100.00%        55,970.08       100.00%      47,907.18       100.00%

      报告期各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7,907.18 万元、55,970.08 万元和 74,992.91
万元,整体呈增长趋势。其中,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各期均在 99%以上,其他业务
收入主要是租赁收入和材料销售收入,金额较少。

      2、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类别划分

      报告期内,公司按产品划分的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序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产品名称
 号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1    电池类功能性器件      46,901.98         62.70% 31,219.70          55.96% 28,244.50       59.16%
 2    结构类功能性器件      25,364.63         33.91% 22,547.61          40.41% 16,769.02       35.12%
 3    光学类功能性器件         2,533.15        3.39%     2,024.46        3.63%    2,731.48        5.72%
          合计              74,799.76 100.00% 55,791.77 100.00% 47,745.00 100.00%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47,745.00 万元、55,791.77 万元和
74,799.76 万元,2020 年及 2021 年增幅分别为 16.85%和 34.07%,主要得益于电
池类功能性器件和结构类功能性器件收入的快速增长,具体如下:




                                               1-1-322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单位:万元
                                      2021 年                       2020 年
 序号        产品名称
                               变动金额        同比增幅      变动金额     同比增幅
   1     电池类功能性器件       15,682.28           50.23%     2,975.20         10.53%
   2     结构类功能性器件        2,817.02           12.49%     5,778.59         34.46%
   3     光学类功能性器件          508.69           25.13%      -707.02         -25.88%
            合计                19,007.99           34.07%     8,046.77         16.85%

       (1)电池类功能性器件

       报告期各期,公司电池类功能性器件收入分别为 28,244.50 万元、31,219.70
万元和 46,901.98 万元,2020 年及 2021 年的同比增幅分别为 10.53%和 50.23%,
呈持续增长态势。

       公司电池类功能性器件应用于消费电子电池、新能源动力电池领域,以 ATL、
宁德时代、LG 化学等上述领域的知名厂商为主要客户群。受益于移动互联、物
联网、智能化趋势对下游电子产品需求的推升,以及新能源汽车产业高景气的驱
动,消费电子电池、新能源动力电池市场规模在近年来相应呈现出增长态势,成
为公司电池类功能性器件营收规模持续增长的主要支撑因素。

       (2)结构类功能性器件

       报告期各期,公司结构类功能性器件收入分别为 16,769.02 万元、22,547.61
万元和 25,364.63 万元,2020 年及 2021 年同比增幅分别为 34.46%和 12.49%。公
司结构类功能性器件主要应用于笔记本电脑结构件模组,以联想为主要终端应用
品牌。2019 年以来,受益于远程办公及在线教育的需求带动,全球笔记本电脑
出货量呈现出持续增长趋势。其中,根据 IDC 数据,近三年联想市场份额始终
保持在行业首位,分别实现笔记本电脑出货 64.8 百万台、72.7 百万台及 81.9 百
万台,增势显著,相应驱动了报告期内公司结构类功能性器件产品收入的快速增
长。

       (3)光学类功能性器件

       报告期各期,公司光学类功能性器件收入分别为 2,731.48 万元、2,024.46 万
元及 2,533.15 万元。

       公司光学类功能性器件主要应用于消费电子产品显示面板领域,涵盖扩散

                                          1-1-323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片、遮光胶带、防爆膜等产品细类,其中,报告期初所经营品类以扩散片为主。
但受制于市场竞争加剧、产品利润空间压缩以及较长的回款周期,自 2019 年起,
公司对光学类功能性器件的产品、客户结构进行了适当调整,针对性减少了对扩
散片产品及相应客户的投产、出货数量,由此导致 2020 年光学类功能性器件产
品收入较 2019 年有所下降。而 2021 年,随着公司与蓝思科技、豪威科技等客户
在保护膜、电磁屏蔽麦拉等产品领域合作规模的扩大,光学类功能性器件产品收
入得到回升。

     3、主营业务收入地域构成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地域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区域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内销           62,098.74         83.02%     46,567.86       83.47%         40,493.82       84.81%
 其中:华东     48,554.85         64.91%     36,185.63       64.86%         29,890.87       62.61%
        华南     7,732.36         10.34%      7,100.07       12.73%          8,211.74       17.20%
        华北     1,573.74          2.10%      1,116.15          2.00%        1,461.36        3.06%
        其他     4,237.79          5.67%      2,166.01          3.88%         929.84         1.95%
 外销           12,701.02         16.98%      9,223.92       16.53%          7,251.18       15.19%
    合计        74,799.76       100.00%      55,791.77      100.00%         47,745.00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内销业务,内销客户主要分布在华
东地区和华南地区,包括 ATL、宁德时代、春秋电子等。报告期各期,公司内销
收入呈逐年上升趋势,主要系内销客户 ATL 及宁德时代采购需求增长所带动。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地区销售针对履行报关手续的客户,主要指销售至境内
保税区、港澳台及境外其他地区的销售,其中主要以保税区销售为主,保税区销
售金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 13.22%、14.50%和 15.91%,占比有所上升,
主要系保税区客户联宝电子采购需求增长所致。

     (2)报告期内,发行人保税区销售的金额、单价、数量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万 pcs、元/pcs
   年份        序号        客户名称      产品类别      销售数量     单价      销售金额       占比
                                        结构类功能
 2021 年度      1      联宝电子                          7,321.66    1.32       9,655.82     81.12%
                                        性器件


                                             1-1-324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年份       序号     客户名称     产品类别          销售数量     单价    销售金额       占比
                                    结构类功能
               2     弘圣供应链                         4,990.52    0.19      932.98       7.84%
                                    性器件
                                    光学类功能
               3     豪威科技                           5,552.60    0.14      778.57       6.54%
                                    性器件
                                    结构类功能
               4     研精舍                             2,640.80    0.17      453.27       3.81%
                                    性器件
                                    结构类功能
               5     达丰(重庆)                        209.73     0.30       62.73       0.53%
                                    性器件
                     英 业 达 ( 重 结构类功能
               6                                           83.35    0.24       20.27       0.17%
                     庆)有限公司 性器件
                     汉达精密电
                                    结构类功能
               7     子(昆山)有                           0.29    0.55         0.16      0.00%
                                    性器件
                     限公司
                     合计               -             20,798.95     -      11,903.80    100.00%
                                  结构类功能
               1     联宝电子                           3,694.24    1.84     6,812.86     84.22%
                                  性器件
                                  结构类功能
               2     弘圣供应链                         3,812.39    0.18      680.60       8.41%
                                  性器件
                                  结构类功能
               3     研精舍                             2,375.38    0.14      333.07       4.12%
                                  性器件
                                  结构类功能
 2020 年度     4     达丰(重庆)                        357.77     0.41      145.51       1.80%
                                  性器件
                                  光学类功能
               5     豪威科技                            906.12     0.13      116.81       1.44%
                                  性器件
                     汉达精密电
                                  结构类功能
               6     子(昆山)有                           0.80    0.87         0.71      0.01%
                                  性器件
                     限公司
                     合计               -              11,146.70    -        8,089.56 100.00%
                                  结构类功能
               1     联宝电子                           2,464.01    2.19     5,390.99     85.42%
                                  性器件
                                  结构类功能
               2     弘圣供应链                         2,968.57    0.26      781.06      12.38%
                                  性器件
                                  结构类功能
               3     研精舍                              608.34     0.20      120.36       1.91%
 2019 年度                        性器件
                                  光学类功能
               4     豪威科技                            183.00     0.10       17.56       0.28%
                                  性器件
                                  结构类功能
               5     胜利精密                              10.00    0.11         1.09      0.02%
                                    性器件
                     合计               -               6,233.92    -        6,311.06 100.00%

     4、主营业务收入季节性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季度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季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1-1-325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第一季度       15,594.59       20.85%    9,823.06         17.61%       7,118.72       14.91%
 第二季度       16,780.23       22.43%   12,872.71         23.07%      11,410.22       23.90%
 第三季度       20,202.07       27.01%   16,090.49         28.84%      14,892.63       31.19%
 第四季度       22,222.87       29.71%   17,005.50         30.48%      14,323.43       30.00%
    合计        74,799.76      100.00%   55,791.77     100.00%         47,745.00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四季度收入占比相对较高,主要系由于下游消费电子
产品及新能源汽车的产销旺季通常集中于下半年度。同时,公司第一季度主营业
务收入较其他季度偏低,主要系春节假期因素的影响。

     5、第三方回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货款一般由签订合同的购买方直接支付,存在少量由第三方
间接支付回款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第三方回款形成的收入合计                              -               10.29             55.00
 当期营业收入                                 74,992.91             55,970.08        47,907.18
 第三方回款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0.00%              0.02%             0.11%

     报告期各期,公司第三方回款金额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0.11%、
0.02%和 0.00%,金额及占比均较低,整体影响较小。

     公司 2019 年的第三方回款主要涉及外销业务:因部分客户向公司提出以外
币支付结算的需求,为满足该部分客户的需要,公司与专业从事供应链服务的第
三方企业签订合同,先将产品销售给供应链企业,再由供应链企业等价销售给终
端客户,公司直接与供应链企业进行结算。但 2019 年,偶发性存在少数终端客
户直接将货款转至公司账户的情形,由此形成第三方回款。

     2020 年的第三方回款则主要涉及客户集团内部安排,系客户委托其关联方
付款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方回款具备商业合理性,不存在虚构交易情形,第三方
回款占营业收入比例较低,对公司销售回款真实性无重大影响。




                                         1-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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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报告期内公司退换货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退换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万 Pcs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退换货数量                                       522.28         396.02             304.03
 退换货金额                                       108.89          89.33             100.08
 营业收入                                      74,992.91      55,970.08          47,907.18
 退换货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                  0.15           0.16               0.21

     报告期内,公司退换货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0.21%、0.16%和
0.15%。公司产品质量稳定,退换货总体金额小,占营业收入比例较低。

     (2)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退换货客户情况
                                                                        单位:万元、万 Pcs
        年度               客户名称            退换货内容         数量            金额
                        春秋电子         结构类功能性器件          136.46            23.76
                        ATL              电池类功能性器件            61.71           17.07
                        英力股份         结构类功能性器件            18.08           12.67
     2021 年度          胜利精密         结构类功能性器件            56.85           11.35
                        宁德时代         电池类功能性器件            55.63            8.89
                        其他 23 家       -                         193.55            35.15
                               合计      -                         522.28           108.89
                        宁德时代         电池类功能性器件            54.21           23.07
                        春秋电子         结构类功能性器件           110.31           15.16
                        深澜动力科技股
                                         电池类功能性器件               2.75         13.59
                        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          ATL              电池类功能性器件            70.90           10.43
                        英力股份         结构类功能性器件            23.85            4.71
                        其他 26 家       -                         133.99            22.37
                               合计      -                         396.02            89.33
                        德仓光电         光学类功能性器件            21.91           25.34
                        胜利精密         结构类功能性器件            15.08           19.52

     2019 年度          ATL              电池类功能性器件            55.49           12.39
                        LG 化学          电池类功能性器件            63.60            8.97
                        群光电子(苏州)
                                         结构类功能性器件               2.05          7.10
                        有限公司


                                         1-1-327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年度                客户名称                退换货内容                数量            金额
                       其他 27 家              -                               145.89             26.76
                               合计            -                               304.03            100.08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退换货的原因主要系部分产品因破损、脏污等导致外观
要求未完全达到客户标准。

     (3)报告期内,公司退换条款及会计处理方式

     公司与主要客户均签署销售框架协议,并对退换货等主要条款进行了约定。
相关协议退换货条款基本一致,主要系:如产品未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及技
术标准,经供方确认后负责退换。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退货换货时,会计处理如下:根据退回的产品销售金额,
借:营业收入、应交税费,贷:应收客户款,同时办理产成品入库,借:库存商
品,贷:营业成本。

      (二)营业成本分析

     1、营业成本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成本       55,105.27         99.68%       39,533.11       99.76%      32,803.54       99.80%
 其他业务成本          175.13          0.32%              95.2        0.24%          64.52        0.20%
      合计          55,280.39     100.00%          39,628.31     100.00%       32,868.06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主要为主营业务成本,整体规模、结构与营业收入
相匹配。

     2、主营业务成本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按成本要素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直接材料         40,080.02      72.73%            29,478.13     74.57%        24,708.95       75.32%

                                               1-1-328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直接人工          3,971.25        7.21%      2,675.77          6.77%       3,196.85         9.75%
 制造费用          9,895.29       17.96%      6,545.96      16.56%          4,897.75      14.93%
 运杂费            1,158.71        2.10%       833.25           2.11%               -             -
    合计          55,105.27        100%      39,533.11          100%       32,803.54         100%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分别为 32,803.54 万元、39,533.11 万元及
55,105.27 万元,其中,直接材料占比分别为 75.32%、74.57%及 72.73%,系主营
业务成本主要构成部分。

     此外,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直接人工占比有所下降、制造费用占
比上升,主要系随着生产规模的扩大,公司逐步提升对自动化生产及外协产能的
综合利用、生产规模化效应体现所致。

     (1)直接材料明细构成
                                                单位:万 Pcs、万 m、元/m2、元/pcs、万元
                                                      2021 年
        项目
                          数量             单位成本               金额                  占比
 外协采购                 106,307.01                 0.16          16,827.50              30.54%
 胶带类                        900.21            10.51              9,460.58              17.17%
 原膜类                       2,546.87               2.85           7,253.58              13.16%
 保护膜类                      537.17                3.37           1,811.40                 3.29%
 离型材料类                    918.17                2.92           2,682.98                 4.87%
 泡棉类                          27.46           47.47              1,303.47                 2.37%
 绝缘屏蔽类                      50.44               8.36               421.85               0.77%
 其他                                -                  -               318.65               0.58%
        合计              111,287.33                    -          40,080.02              72.73%
                                                      2020 年
        项目
                          数量             单位成本               金额                  占比
 外协采购                  86,887.65                 0.18          15,868.46              40.14%
 胶带类                        412.29            12.14              5,006.52              12.66%
 原膜类                          965.4               3.12           3,009.94                 7.61%
 保护膜类                      423.19                4.18           1,769.14                 4.48%
 离型材料类                    528.86                2.79           1,474.91                 3.73%


                                           1-1-329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泡棉类                           21.51                39.82                   856.47                2.17%
 绝缘屏蔽类                       52.27                14.02                   732.83                1.85%
 其他                                 -                        -               759.85                1.92%
        合计                89,291.17                          -            29,478.13               74.57%
                                                             2019 年
        项目
                           数量               单位成本                   金额                    占比
 外协采购                   54,003.98                       0.20            10,701.88               32.62%
 胶带类                        400.78                  10.81                  4,333.40              13.21%
 原膜类                        832.98                       3.60              2,999.83               9.14%
 保护膜类                      434.99                       4.64              2,018.50               6.15%
 离型材料类                    535.76                       2.63              1,409.18               4.30%
 泡棉类                           16.31                59.86                   976.52                2.98%
 绝缘屏蔽类                       43.02                24.33                  1,046.84               3.19%
 其他                                 -                        -              1,222.80               3.73%
        合计                56,267.84                          -            24,708.95               75.32%

     (2)直接人工制造费用明细构成
                                                                                                 单位:万元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直接人工         3,971.25           7.21%         2,675.77            6.77%       3,196.85          9.75%
 制造费用         9,895.29          17.96%         6,545.96          16.56%        4,897.75         14.93%
 其中:
 折旧费             635.31           1.15%           706.35            1.79%         704.21          2.15%
 外协加工费       7,996.40          14.51%         4,364.54          11.04%        3,002.12          9.15%
 机物料消耗         411.71           0.75%           585.14            1.48%         409.77          1.25%
 其他               851.87           1.55%           889.92            2.25%         781.65          2.38%

     (3)运杂费明细

                                                                                                 单位:万元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运费                1,096.73         94.65%           783.68          94.05%        730.18         95.72%
 仓储费和报关费           61.98           5.35%         49.57           5.95%            32.65       4.28%
        合计         1,158.71        100.00%           833.25        100.00%         762.83       100.00%


                                                  1-1-330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注:2019 年运杂费核算列示于销售费用科目,2020 年起,根据新收入准则调整至主营业务
成本核算列示,此处为对比方便统一列示于上表

      (三)毛利贡献及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毛利和综合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营业收入                                  74,992.91             55,970.08               47,907.18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                        74,799.76             55,791.77               47,745.00
 营业毛利                                  19,712.52             16,341.77               15,039.12
 其中:主营业务毛利                        19,694.49             16,258.66               14,941.46
 综合毛利率                                   26.29%               29.20%                  31.39%
 主营业务毛利率                               26.33%               29.14%                  31.29%
注:1、综合毛利率=营业毛利/营业收入*100%;
2、主营业务毛利率=主营业务毛利/主营业务收入*100%。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毛利随销售规模提升而稳步增长,综合毛利率水平则因
收入结构变动、细分品类毛利率变化、产业链竞争加剧等因素有所下滑。报告期
各期,公司营业毛利分别为 15,039.12 万元、16,341.77 万元和 19,712.52 万元,
同期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31.39%、29.20%和 26.29%。

     1、主营业务毛利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各产品类别毛利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毛利         占比          毛利        占比         毛利         占比
 电池类功能性器件       14,206.40     72.13%    10,783.35       66.32%    10,478.14        70.13%
 结构类功能性器件        4,698.07     23.85%      5,040.52      31.00%       3,672.84      24.58%
 光学类功能性器件          790.03       4.01%        434.79      2.67%        790.47        5.29%
        合计            19,694.49    100.00%    16,258.66      100.00%    14,941.46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主要来源于电池类功能性器件和结构类功能性
器件,上述两类产品毛利合计占主营业务毛利的比例分别为 94.71%、97.32%和
95.99%。




                                           1-1-331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主营业务毛利率分析

     (1)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各产品类别的收入占比及毛利率情况具体如下: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收入                       收入               收入
                                       毛利率                 毛利率              毛利率
                           占比                       占比               占比
 电池类功能性器件         62.70%       30.29%     55.96%       34.54%    59.16%    37.10%
 结构类功能性器件         33.91%       18.52%     40.41%       22.36%    35.12%    21.90%
 光学类功能性器件              3.39%   31.19%         3.63%    21.48%     5.72%    28.94%
         合计            100.00%       26.33%    100.00%      29.14%    100.00%    31.29%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31.29%、29.14%和 26.33%,整体
有所下降,主要有两点原因:

     其一,报告期内,收入占比较高的电池类功能性器件毛利率有所下滑。受新
能源汽车行业竞争加剧、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上游原材料价格上升及供应链竞争加
剧等影响,公司电池类功能性器件中,新能源动力电池功能性器件细分业务毛利
率逐年下滑;同时,新能源动力电池市场的蓬勃发展带动了公司新能源动力电池
功能性器件业务规模的较快提升,新能源动力电池功能性器件毛利率下滑与业务
规模跃升的共同作用进而导致电池类功能性器件整体毛利率有所降低。

     其二,与 2019 年度相比,2020 年度毛利率较低的结构类功能性器件业务收
入占比有所提升,相应拉低了公司 2020 年主营业务毛利率;2021 年,因产品结
构变化、供应商竞争加剧等因素,结构类功能性器件毛利率较前两年有所下滑。

     各产品类别毛利率具体分析如下:

     1)电池类功能性器件

     报告期各期,公司电池类功能性器件毛利率分别为 37.10%、34.54%和
30.29%,整体有所下降。公司电池类功能性器件涵盖消费电子电池功能性器件、
新能源动力电池功能性器件两类细分业务,其中,新能源动力电池功能性器件毛
利率的下降及其收入占比的增加,系电池类功能性器件整体毛利率降低的主要原
因。具体如下:



                                            1-1-332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收入                    收入               收入
                       毛利率               毛利率                 毛利率
                                  占比                    占比               占比
 消费电子电池功
                        45.18%    43.56%     43.55%       63.15%   45.59%    62.22%
 能性器件
 新能源动力电池
                        18.76%    56.44%     19.09%       36.85%   23.11%    37.78%
 功能性器件
 电池类功能性器
                       30.29%    100.00%     34.54%     100.00%    37.10%   100.00%
     件合计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各期,消费电子电池功能性器件毛利率分别为 45.59%、
43.55%和 45.18%,基本保持稳定。而受行业竞争加剧、补贴退坡政策等影响,
新能源汽车产业链整体利润空间有一定程度的压缩,在此基础上,新能源动力电
池市场的蓬勃发展以及可预见的庞大市场需求则持续让行业供应链的份额争夺
战升级,公司会采取匹配竞争对手报价等措施巩固行业内主要客户核心功能性器
件供应商地位,上述情况相应导致了公司新能源动力电池功能性器件毛利率水平
的降低,报告期各期,该细分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23.11%、19.09%及 18.76%,整
体有所下滑;与此同时,终端市场的高景气、新能源汽车出货量的增加则拉动了
新能源动力电池功能性器件销售规模的增长、其收入占比相应提升;两因素的叠
加影响共同导致了报告期内公司电池类功能性器件业务整体毛利率的下降。

     2)结构类功能性器件

     报告期内,结构类功能性器件产品毛利率分别为 21.90%、22.36%及 18.52%,
整体呈波动趋势,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方面,公司结构类功能性器件最终应用
于笔记本电脑,近年来笔记本电脑升级迭代较快,公司产品结构需随客户需求相
应动态变化,而不同产品类型因材质、工艺、设计的不同,毛利率存在差异;另
一方面,产品生命周期系客户产品定价的重要考虑因素,譬如,同一产品在新产
品导入期和成熟期的定价及相应的毛利率水平会存在差异,故公司结构类功能性
器件业务整体毛利率会随着供予客户的产品所处生命周期的动态变化而相应波
动。

     2021 年,结构类功能性器件毛利率为 18.52%,相较上年度偏低,下降原因
主要为:其一,2020 年,公司部分产品所适配的笔记本电脑机型多为当期新引
入型号,相关产品整体处于导入期、毛利率较高,而 2021 年,公司新机型相关
产品的收入占比较低,产品整体处于成熟期、毛利率相应有所降低,进而导致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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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类功能性器件整体毛利率的下降;其二,公司主动采取部分产品适当让利或匹
配竞争对手报价等销售策略,以巩固核心供应商地位,故结构类功能性器件整体
毛利率受到一定影响。

     3)光学类功能性器件

     报告期内,光学类功能性器件毛利率分别为 28.94%、21.48%和 31.19%,2019
年到 2020 年呈下降趋势,2021 年回升。细分产品结构的变化,系公司光学类功
能性器件毛利率上述波动的主要原因:

     ①公司光学类功能性器件业务原以扩散片产品为主,2018 年,全面屏手机
兴起导致扩散片工艺变更,短期内新工艺产品市场供不应求、利润水平较高,公
司凭借优秀的生产能力快速抢占扩散片市场,使得当年度公司整体光学类功能性
器件毛利率处于较高水平,但自 2019 年起,上述新工艺已普及,供求关系相应
变化、行业竞争加剧,上游企业利润空间压缩,导致公司扩散片、乃至整体光学
类功能性器件业务毛利率在 2019 年、2020 年呈下降趋势。

     ②与此同时,由于扩散片产品主要客户回款周期较长、且毛利率呈前述下降
趋势,公司报告期内逐步减少对相关客户、乃至整体扩散片产品的出货量,2021
年,随着上述产品结构的持续调整及新客户的拓展,扩散片产品收入占比显著降
低、而毛利率较高的保护膜类产品占比则相应提升,由此带动当期光学类功能性
器件毛利率的回升。

     (2)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

     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主营业务毛利率比较情况如下:

        公司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安洁科技                     19.82%                22.43%          26.59%
      恒铭达                      27.12%                39.19%          50.12%
      鸿富瀚                      38.31%                41.19%          41.54%
     达瑞电子                     39.22%                44.31%          48.25%
     博硕科技                     46.07%                47.86%          43.16%
     六淳科技                     37.05%                34.20%          33.58%
      平均值                      34.60%                38.20%          40.54%
      发行人                      26.33%                29.14%          3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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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数据来源于可比公司定期报告、招股说明书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水平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营
业务毛利率水平均存在一定的差异。事实上,功能性器件终端应用领域较多,不
同的细分应用领域、乃至相同应用领域的不同终端应用客户,均会导致产品毛利
率的差异。

     基于此,下文对公司主营业务的不同细分类别进行区分,选取同行业可比公
司中与之相似的细分业务分别进行毛利率的对比分析,具体如下:

     1)电池类功能性器件——消费电子电池功能性器件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消费电子电池功能性器件主要应用于手机和平板电脑,下面
选取可比公司相似细分业务进行比较。报告期各期,公司消费电子电池功能性器
件业务毛利率与可比公司的相似细分业务毛利率对比如下: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可比
              细分业务         收入                 收入                收入
 公司                                     毛利率               毛利率               毛利率
                               占比                 占比                占比
 恒铭   手机类产品             34.81%     20.82%    25.69%     34.23%   42.59%      47.58%
 达     平板电脑类产品         18.60%     40.92%    31.65%     44.90%   17.55%      47.87%
 达瑞   消费电子功能性器件
                                      -         -   51.13%     47.54%   54.55%      50.47%
 电子   -手机类
        消费电子功能性器件
                                      -         -   40.47%     43.98%   39.23%      42.19%
 鸿富   -智能手机
 瀚     消费电子功能性器件
                                      -         -   25.61%     42.64%   21.31%      41.02%
        -平板电脑
 博硕   电子产品功能性器件
                                      -         -   57.81%     42.64%   65.34%      51.96%
 科技   -智能手机类
 六淳   平板电脑               45.75%     45.49%    49.01%     39.10%   50.43%      38.02%
 科技   智能手机               36.12%     32.54%    41.27%     31.99%   45.18%      29.61%
            平均值                    -   34.94%           -   40.88%          -    43.59%
        电池类功能性器件—
 发行
        —消费电子电池功能             45.18%            43.55%          45.59%
 人
        性器件
注:1、数据来源于可比公司定期报告、招股说明书;
2、安洁科技 2019 年至 2021 年的定期报告中所披露的产品业务分类发生了变化,无法按统
一口径进行数据统计,故以上对比剔除安洁科技的相关数据;
3、达瑞电子 2020 年及 2021 年定期报告均未披露消费电子功能性器件各细分类别毛利率,
故毛利率数据选自其最终版本招股说明书中所披露的 2020 年 1-6 月消费电子功能性器件相
关细分类别毛利率数据,2021 年则未予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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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博硕科技 2020 年及 2021 年定期报告均未披露电子产品功能性器件各细分类别毛利率,
故 2020 年毛利率数据选自其最终版本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 2020 年 1-6 月电子功能性器件相
关细分类别毛利率数据,2021 年则未予列示;
5、鸿富瀚 2021 年度定期报告未披露消费电子功能性器件相关细分毛利率,故 2021 年未予
列示数据
6、收入占比为可比公司各细分业务收入占可比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

     2019 年至 2020 年,公司消费电子电池功能性器件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45.59%
和 43.55%,可比公司相似细分业务毛利率均值分别为 43.59%和 40.88%,公司消
费电子电池功能性器件业务毛利率与可比公司相似细分业务毛利率水平基本一
致。

     2)电池类功能性器件——新能源动力电池功能性器件

     同行业公司中,仅安洁科技、六淳科技和博硕科技披露了其产品存在汽车电
子领域的应用,但安洁科技主要为精密金属零件产品,六淳科技的汽车电子产品
与发行人新能源动力电池功能性器件产品性质差异较大且收入金额较小,故下面
仅选取与公司新能源动力电池功能性器件产品相似的博硕科技的汽车电子产品
进行对比。具体如下: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公司           细分业务       收入              收入            收入
                                          毛利率          毛利率           毛利率
                                 占比              占比            占比
             电子产品功能性部
 博硕科技                              -       - 11.51% 18.87%       8.93% 19.06%
             件-汽车电子类
             电池类功能性器件-
   发行人    新能源动力电池功            18.76%          19.09%            23.11%
             能性器件
注:1、数据来源于相关可比公司招股说明书
2、博硕科技 2020 年和 2021 年的定期报告均未披露电子产品功能性器件各细分类别毛利率,
故 2020 年毛利率数据选自其最终版本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 2020 年 1-6 月电子功能性器件相
关细分类别毛利率数据,2021 年则未予列示
3、收入占比为可比公司各细分业务收入占可比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

     2020 年,公司毛利率与博硕科技较为一致,而 2019 年则高于博硕科技,主
要系由于 2019 年博硕科技开发了多款新产品,新产品良品率仍处于逐步提升过
程中,导致其毛利率较上期同比存在较大的降幅。

     3)结构类功能性器件业务

     公司结构类功能性器件主要应用于笔记本电脑领域,故下面选取可比公司相
似细分业务进行比较。报告期各期,结构类功能性器件业务毛利率与可比公司类
似细分业务毛利率的对比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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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公司          细分业务      收入                       收入                   收入
                                           毛利率                    毛利率                  毛利率
                               占比                       占比                   占比
             消费电子功能性
 达瑞电子                             -             -    11.60%      39.70%      10.14%      45.60%
             器件-电脑类
             消费电子功能性
 鸿富瀚                               -             -     7.62%      39.77%      8.98%       39.29%
             器件-电脑类
 六淳科技    笔记本/台式电脑   11.90%      19.66%         6.84%      20.94%      1.88%       28.39%
            平均值                    -    19.66%                -   33.47%             -    37.76%
            结构类功能性器
 发行人                                18.52%            22.36%          21.90%
            件
注:1、数据来源于相关可比公司招股说明书;
2、达瑞电子 2020 年和 2021 年的定期报告均未披露消费电子功能性器件细分产品毛利率,
故毛利率数据选自其最终版本招股说明书中所披露的 2020 年 1-6 月消费电子功能性器件相
关细分类别毛利率数据,2021 年则未予列示;
3、鸿富瀚 2021 年度定期报告未披露消费电子功能性器件相关细分毛利率,故 2021 年未予
列示数据
4、收入占比为可比公司各细分业务收入占可比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
     2019 年至 2020 年,公司结构类功能性器件业务毛利率低于可比公司相似细
分业务毛利率,主要源于达瑞电子和鸿富瀚的终端客户与公司终端客户的差异。
公司结构类功能性器件以联想为主要终端客户、应用于联想电脑相关结构件模
组,而可比公司中达瑞电子、鸿富瀚的消费电子功能性器件则主要销售给苹果、
微软等其他终端品牌,终端客户的不同相应导致了公司结构类功能性器件业务毛
利率与可比公司存在差异。

     六淳科技应用于笔记本/台式电脑的产品主要终端品牌系惠普、夏普、戴尔,
报告期内,六淳科技笔记本/电脑业务毛利率水平及变动趋势与公司较为一致。

     同时,选取同为联宝电子产业链供应商的英力股份进行对比,英力股份主要
向联宝电子销售结构类模组产品,产品应用于终端品牌联想,英力股份同类产品
与公司的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英力股份-结构件模组合计-联想                           -           19.01%              17.38%
                  发行人                                18.52%           22.36%              21.90%
注:1、根据其招股说明书披露,英力股份主要销售结构件模组,与发行人的结构类功能性
器件在产品细分结构上依旧存在一定差异。
2、英力股份 2020 年和 2021 年 1-6 月的定期报告均未单独披露结构件模组-联想的毛利率,
故 2020 年毛利率数据选自其最终版本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 2020 年 1-6 月结构件模组-联想
的毛利率数据,2021 年则未予列示
     由上表可知,公司与英力股份同属联宝电子供应商,但由于产品结构有所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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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公司结构类功能性器件的毛利率高于英力股份相似细分业务毛利率,2019
年和 2020 年公司结构类功能性器件的毛利率和英力股份相似细分业务毛利率具
有可比性。

     综上,基于细分业务维度分析,公司电池类功能性器件业务毛利率与同行业
可比公司相似业务毛利率水平基本一致,而结构类功能性器件毛利率则与同行业
可比公司水平存在差异,主要系终端应用客户的不同所致。

     3、价格变动对公司利润影响的敏感性分析

     (1)产品价格和原材料价格同比变动的影响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直接材料占比分别为 75.32%、74.57%
和 72.73%。假设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当销售价格和原材料价格同比例上涨
1%时,对主营业务毛利及主营业务毛利率影响的敏感性分析如下:

    项目                  财务指标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报告期       主营业务毛利(万元)                 19,694.49    16,258.66    14,941.46
 数据         主营业务毛利率                         26.33%       29.14%       31.29%
              主营业务毛利(万元)                 20,041.69    16,521.80    15,171.82
 原材料价
              主营业务毛利变动额(万元)              347.20      263.14       230.36
 格和销售
 价格同时     主营业务毛利变动率                      1.76%        1.62%        1.54%
 上涨 1%后
              主营业务毛利率                         26.53%       29.32%       31.46%
 的数据
              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额(Pct)               0.20         0.18         0.17

     如上表所示,在假设其他因素不变的前提下,当销售价格和原材料价格同比
例上涨 1%时,公司主营业务毛利变动率在 1.54%至 1.76%之间,公司主营业务
毛利率上涨 0.17 至 0.20 个百分点。

     (2)原材料价格上涨对产品毛利的敏感性分析

     假设原材料价格上涨未引起销售价格及其他因素变动,当原材料价格上涨
1%时,对主营业务毛利及毛利率影响的敏感性分析如下:

     项目                  财务指标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主营业务毛利(万元)               19,694.49    16,258.66    14,941.46
 报告期数据
                主营业务毛利率                       26.33%       29.14%       31.29%
 原材料价格     主营业务毛利(万元)               19,293.69    15,963.88    14,69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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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财务指标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上涨 1%后的    主营业务毛利变动额(万元)              -400.80      -294.78      -247.09
 数据
                主营业务毛利变动率                      -2.04%        -1.81%      -1.65%
                主营业务毛利率                          25.79%       28.61%       30.78%
                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额(Pct)               -0.54        -0.53        -0.52

     如上表所示,在假设其他因素不变的前提下,当原材料价格上涨 1%时,公
司主营业务毛利变动率在-1.65%至-2.04%之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下跌 0.52
至 0.54 个百分点。

     (3)销售价格上涨对产品毛利的敏感性分析

     假设销售价格上涨未引起原材料价格及其他因素变动,则销售价格上涨 1%
时,对主营业务毛利及毛利率影响的敏感性分析如下:

      项目                     财务指标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主营业务毛利(万元)              19,694.49     16,258.66    14,941.46
 报告期数据
                   主营业务毛利率                      26.33%        29.14%       31.29%
                   主营业务毛利(万元)              20,442.49     16,816.58    15,418.91
                   主营业务毛利变动额(万元)          748.00        557.92       477.45
 销售价格上涨
                   主营业务毛利变动率                   3.80%         3.43%        3.20%
 1%后的数据
                   主营业务毛利率                      27.06%        29.84%       31.97%
                   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额(Pct)            0.73          0.70         0.68

     如上表所示,在假设其他因素不变的前提下,当销售价格上涨 1%时,公司
主营业务毛利变动率在 3.20%至 3.80%之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上涨 0.68 至
0.73 个百分点。

     4、不同销售模式毛利率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获取客户的方式不同,公司的销售模式可分为自主开发和终
端品牌商或产品制造商指定;根据客户接收方式的不同,公司的销售模式可分为
一般销售和 VMI 销售。前述不同销售模式下的毛利率对比情况,具体如下:

     (1)自主开发和终端品牌商或产品制造商指定

     报告期内,公司自主开发销售模式和终端品牌商或制造商指定模式下的收入
占比和主营业务毛利率情况具体如下:


                                          1-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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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销售模式                     主营业务                       主营业务                  主营业务
                   收入占比                     收入占比                     收入占比
                                 毛利率                         毛利率                      毛利率
自主开发               61.81%         30.52%       54.92%          34.34%      59.52%        36.88%
终端品牌商或产
                       38.19%         19.55%       45.08%          22.81%      40.48%        23.08%
品制造商指定
       合计           100.00%         26.33%      100.00%          29.14%     100.00%        31.29%

     如上表,报告期内,公司自主开发模式和终端品牌商或制造商指定销售模式
下毛利率均逐年下降且存在差异,具体如下:

     1)下降的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自主开发模式和终端品牌商或制造商指定销售模式下的毛利
率变化源于不同销售模式对应的产品和客户的毛利率变化,其中终端品牌商或制
造商指定销售模式的指定方主要涉及联宝电子和苹果,前述不同模式下对应的主
要产品类型和主要客户具体如下:

           销售模式                     主要产品                            主要客户
 终端品牌商或产品制造商
 指定
 其中:联宝电子指定              结构类功能性器件          联宝电子、春秋电子、胜利精密等
        苹果指定                 电池类功能性器件          新普科技、德赛电池、欣旺达
 自主开发                        电池类功能性器件          宁德时代、ATL 等
注:1、公司与联宝电子直接合作,亦在联宝电子的指定下与春秋电子、英力股份、胜利精
密等组件生产商进行合作,故上表终端品牌商、制造服务商指定模式中将联宝电子纳入统计
范畴;
2、欣旺达除在苹果指定下向公司采购消费电子电池类功能性器件外,亦存在向公司自主采
购新能源动力电池类功能性器件的情形
     ①终端品牌商或产品制造商指定模式

     终端品牌商或产品制造商指定模式下的主营业务毛利率和占比具体情况如
下: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销售方式               收入     主营业务         收入      主营业务     收入       主营业务
                               占比     毛利率           占比        毛利率     占比         毛利率
终端品牌商或产品制造
                           100.00%         19.55%        100.00%     22.81%     100.00%      23.08%
商指定
其中:产品制造商如联宝
                               88.78%      18.52%        89.64%      22.36%      86.76%      21.90%
      电子等指定
      终端品牌商苹果
                               11.22%      27.68%        10.36%      26.71%      13.24%      30.80%
      指定

                                               1-1-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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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此处收入占比指各细分类别收入占终端品牌商或产品制造商指定业务收入的比例;
2、报告期内,产品制造商指定模式下订单基本来自于联宝电子指定,但亦存在较少订单来
自于其他产品制造商如华硕电脑股份有限公司等指定的情形。报告期各期,其他产品制造商
指定下的订单金额小,占产品制造商指定收入的比例均不足 2%

     报告期各期,终端品牌商或产品制造商指定模式下相关的毛利率逐年下降,
主要系联宝电子和苹果指定订单毛利率波动所致。

     A、联宝电子指定订单

     报告期内,产品制造商指定模式下的毛利率为 21.90%、22.36%和 18.52%,
呈现波动趋势,其波动影响基本来自于联宝电子指定的结构类功能性器件订单。
联宝电子指定的结构类功能性器件订单为公司结构类功能性器件业务的主要贡
献,联宝电子指定订单的毛利率在报告期内波动,其原因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之
“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盈利能力分析”之“(三)毛利贡献及
毛利率分析”之“2、主营业务毛利率分析”之“(1)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分析”
之“2)结构类功能性器件”。

     B、苹果指定订单

     报告期内,终端品牌商苹果指定销售模式下主营业务毛利率波动主要系源于
其对应的客户的毛利率变化影响所致,苹果指定下客户、主营业务毛利率和占比
的情况具体如下: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客户                     主营业务               主营业务              主营业务
                  收入占比                收入占比               收入占比
                                 毛利率                 毛利率                毛利率
终端品牌商苹
                   100.00%       27.68%    100.00%    26.71%     100.00%    30.80%
果指定
其中:新普科技       23.53%      17.63%    37.26%     24.27%     34.33%     29.78%
       德赛电池      29.83%      23.67%    45.18%     28.98%     41.04%     29.79%
       欣旺达        46.65%      35.31%    17.56%     26.07%     24.63%     33.88%
注:此处收入占比指客户收入占苹果指定模式下收入的比例
     报告期内,苹果指定销售模式下的毛利率呈现波动,自 2019 年起,新普科
技和德赛电池订单毛利率持续下滑,除受终端品牌苹果对同类供应商持续要求降
价的影响外,高毛利率项目 iphone、ipad 的结束,亦对新普科技和德赛电池订单
的毛利率下滑产生影响;欣旺达订单方面,受客户降价影响,2020 年欣旺达订
单毛利率出现下滑,2021 年,新项目的成功导入成就了欣旺达订单金额和毛利


                                          1-1-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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率的同步提升,进而抹平了新普科技和德赛电池订单对本年度苹果指定订单毛利
率的负面影响,使得 2021 年苹果指定订单毛利率得到回升。

     ② 自主开发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自主开发模式下的毛利率逐年下降,主要系由于公司自主开
发模式内销的主要产品为电池类功能性器件,而电池类功能性器件的毛利率的下
降原因详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盈利能力
分析”之“(三)毛利贡献及毛利率分析”之“2、主营业务毛利率分析”之“(1)
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分析”之“1)电池类功能性器件”。

     2)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各期,终端品牌商或产品制造商指定模式下的毛利率与自主开发下的
毛利率存在差异,主要系源于其对应的产品类型不同、客户不同,具有合理性。

     (2)一般销售模式和 VMI 销售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的一般销售模式和 VMI 销售模式的收入占比与主营业务毛
利率情况具体如下: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销售
   模式                   主营业务毛               主营业务毛               主营业务毛
                占比                     占比                     占比
                            利率                     利率                       利率
 一般销售        65.85%         32.81%    74.22%         32.74%    75.41%        35.06%
 VMI 销售        34.15%         13.83%    25.78%         18.79%    24.59%        19.75%
   合计         100.00%         26.33%   100.00%         29.14%   100.00%        31.29%

     如上表,报告期内,公司一般销售模式下的毛利率先下降后保持稳定,VMI
销售模式下的毛利率逐年下降,同时一般销售模式下和 VMI 销售模式下的毛利
率存在差异,其原因具体如下:

     1)变化的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一般销售模式和 VMI 销售模式下的毛利率变化源于不同销
售模式对应的产品和客户的毛利率变化,具体如下:

     ①一般销售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一般销售模式下的主要产品为电池类功能性器件和结构类功


                                         1-1-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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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性器件,其对应的主要客户、收入占比和毛利率情况分别如下:

   产品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主要客户
   类型                                占比     毛利率       占比      毛利率      占比     毛利率
          一般销售模式               100.00%    32.81%    100.00%      32.74%    100.00% 35.06%
 电池类
 功能性      ATL 等                    63.13%   39.72%     57.46%      40.10%     60.81% 41.68%
 器件
 结构类      春秋电子、英力
 功能性      股份、胜利精密            31.73%   19.28%     37.65%      22.96%     31.60% 23.78%
 器件        等
              合计                   94.86%               95.11%                  92.41%
注:此处收入占比各细分产品类型收入占一般销售模式下收入的比例
     依上表,2020 年较 2019 年一般销售模式的毛利率逐年降低主要系由于毛利
率较低的结构类功能性器件的收入占比上升,而同时结构类功能性器件的毛利率
逐年降低。2019 年至 2020 年,结构类功能性器件的毛利率持续下降主要系由于
公司对毛利率较低的客户春秋电子的销售金额占结构类功能性器件合计销售金
额的比例逐年上升,而 2021 年较 2020 年一般销售模式下的毛利率保持稳定。

     ②VMI 销售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 VMI 销售模式的毛利率逐年下降,主要系源于其对应的主
要客户的毛利率变化,前述 VMI 销售模式下对应的主要客户、收入占比和主营
业务毛利率具体情况如下: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主要                                    主营业                     主营业                 主营业
           产品类型
 客户                         占比       务毛利       占比          务毛利       占比      务毛利
                                           率                         率                     率
        VMI 销售          100.00%         13.83%     100.00%        18.79%      100.00%     19.75%
          电池类功能
 宁德     性器件:新能
                              60.73%      11.25%      50.95%        16.56%       54.08%     21.29%
 时代     源动力电池
          功能性器件
 联宝     结构类功能
                              37.80%      17.38%      47.36%        21.07%       45.92%     17.93%
 电子     性器件
          合计            98.53%                      98.31%                    100.00%
注:此处收入占比指客户收入占 VMI 销售模式下收入的比例
     报告期各期,公司 VMI 销售模式下的主要客户宁德时代毛利率逐年下滑,
联宝电子的毛利率呈现先升后降的趋势,但由于 2020 年联宝电子的毛利率上涨


                                                1-1-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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幅度小于宁德时代毛利率下降幅度,且公司对宁德时代当期收入占比高于联宝电
子,导致 2020 年公司 VMI 销售模式下总体毛利率较 2019 年亦下滑。上述因素
综合影响导致 VMI 销售模式下的毛利率于报告期内逐年下降。其中,宁德时代
和联宝电子的毛利率变化原因具体如下:

     公司向宁德时代销售的产品为新能源动力电池类功能性器件,毛利率逐年下
降主要是由于:一方面,受行业竞争加剧、补贴退坡政策及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上
游原材料价格上升等影响,新能源汽车产业链整体利润空间有一定程度的压缩,
客户向供应链传导利润压力,公司需在合理范围内应对客户持续降价需求;另一
方面,新能源汽车行业的高景气度拉动了新能源动力电池集中度的进一步提升,
宁德时代作为新能源动力电池领军品牌势必成为各供应商的合作优选,公司作为
宁德时代重要的功能性器件供应商,面对激烈的内部竞争,需不断匹配竞争对手
报价,以进一步巩固公司在宁德时代的供应商地位和份额。

     公司向联宝电子销售的产品为结构类功能性器件,报告期内,公司对联宝电
子毛利率分别为 17.93%、21.07%和 17.38%,2020 年毛利率出现回升公司面框贴
片产品所适配的笔记本电脑机型多为当期新引入型号,相关产品整体处于导入
期、毛利率较高;2021 年,公司新机型相关产品的收入占比较低、面框贴片产
品所涉机型仍以原有型号为主,产品整体处于成熟期、毛利率相应有所降低,同
时,联宝电子订单竞争加剧,公司采取主动让利或匹配竞争对手报价等措施巩固
自身地位,使得利润空间被压缩。

     2)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一般销售和 VMI 销售的毛利率存在差异,主要系由于两种
销售模式对应的产品类型不同、客户不同,具有合理性。

     5、内销外销毛利率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内销和外销的收入占比和主营业务毛利率情况具体如下: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区域                   主营业务                主营业务                 主营业务
               占比                     占比                     占比
                          毛利率                  毛利率                   毛利率
   内销          83.02%        27.39%    83.47%         30.23%    84.81%        32.95%
   外销          16.98%        21.16%    16.53%         23.64%    15.19%        22.04%


                                        1-1-344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合计        100.00%         26.33%      100.00%         29.14%     100.00%     31.29%

     报告期内,公司内销毛利率逐年下滑,外销毛利率呈现波动,且外销和内销
的毛利率存在差异,具体原因如下:

  (1)毛利率变化的原因

     1)内销

     报告期内,公司内销的主要产品为电池类功能性器件和结构类功能性器件,
其主营业务毛利率和占比的具体情况如下: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产品类型                    主营业务                  主营业务              主营业务
                     占比                     占比                     占比
                                毛利率                    毛利率                毛利率
        内销        100.00%       27.39%     100.00%         30.23%   100.00%     32.95%
 其中:电池类功
                     74.31%       30.48%      64.79%         34.75%    67.48%     37.30%
       能性器件
       结构类功
                     22.93%       18.62%      31.30%         22.31%    25.87%     22.60%
       能性器件
        合计         97.24%                   96.09%                   93.35%
注:此处收入占比指各产品类型收入占内销收入的比例
     由上表可知,公司内销毛利率逐年下降主要系由于电池类功能性器件的毛利
率逐年下降,而电池类功能性器件的主要销售区域为内销,内销电池类功能性器
件的收入占电池类功能性器件的合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6.75%、96.64%和
98.39%,故电池类功能性器件的毛利率下降的原因即为内销电池类功能性器件下
降的原因。报告期内电池类功能性器件毛利率的下降原因详见本招股说明书之
“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盈利能力分析”之“(三)毛利贡献
及毛利率分析”之“2、主营业务毛利率分析”之“(1)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分
析”之“1)电池类功能性器件”。

     2)外销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的主要产品为结构类功能性器件,其主营业务毛利率和
占比的具体情况如下: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产品类型                    主营业务                   主营业务             主营业务
                      占比                     占比                    占比
                                毛利率                     毛利率               毛利率
 外销                100.00%      21.16%      100.00%        23.64%   100.00%     22.04%


                                           1-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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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结构类功
                    87.59%    18.40%    86.44%          22.44%     86.79%    20.75%
      能性器件
注:此处收入占比指各产品类型收入占外销收入的比例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公司外销的毛利率分别为 22.04%、23.64%和 21.16%,
呈现波动,主要系由于外销结构类功能性器件的毛利率波动所致,而外销结构类
功能性器件的主要客户为联宝电子,联宝电子在报告期内毛利率波动导致了上述
情况。公司对联宝电子的毛利率变化原因请参加本招股说明书之“第十一节 管
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盈利能力分析”之“(三)毛利贡献及毛利率分析”
之“4、不同销售模式毛利率情况”之“(2)一般销售模式和 VMI 销售模式”之
“1)下降的原因”之“②VMI 销售模式”。

     (2)差异的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内销和外销毛利率存在差异主要系产品结构不同所致,内销
的主要产品为电池类功能性器件和结构类功能性器件,而外销的主要产品为结构
类功能性器件。

     6、直接客户与非直接客户毛利率对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客户中仅存在弘圣供应链为贸易商、属于非直接客户的情形,
不存在其他代理商和经销商等非直接客户的情况。公司与弘圣供应链交易情况具
体如下:

                                                  2021 年度
        产品
                      销售金额(万元) 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     毛利率   销售单价(元)
 结构类功能性器件              932.98                 1.25%   26.62%            0.19
                                                  2020 年度
        产品
                      销售金额(万元) 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     毛利率   销售单价(元)
 结构类功能性器件               680.6                 1.22%   34.74%            0.18
                                                  2019 年度
        产品
                      销售金额(万元) 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     毛利率   销售单价(元)
 结构类功能性器件              781.06                 1.64%   38.67%            0.26

     由上表可知,公司仅结构类功能性器件产品存在与非直接客户交易的情形,
在结构类功能性器件业务中,其余产品均为与直接客户交易。报告期各期,公司
结构类功能性器件向直接客户与非直接客户销售的单价及毛利率情况如下:


                                        1-1-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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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元/pcs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销售模式
                   毛利率       销售单价     毛利率       销售单价    毛利率      销售单价
  非直接客户        26.62%           0.19      34.74%         0.18     38.67%          0.26
   直接客户         16.85%           0.24      21.97%         0.26     21.08%          0.30

     报告期内,非直接客户与直接客户毛利率与单价存在差异,主要系由于所销
售的结构类功能性器件细分产品类型不同:公司主要向弘圣供应链销售保护类和
缓冲类功能性器件品类,而公司向结构类功能性器件的直接客户销售的细分产品
类型较多。各细分产品类型在原材料、生产工艺、形状尺寸、加工精度等方面均
有所不同,相应形成毛利率及单价的差异。

     7、公司毛利率持续下降对未来经营情况、盈利能力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31.29%、29.14%和 26.33%,呈现持
续下滑趋势。该情形会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一定负面影响,但受益于下游消费电
子和新能源汽车行业的高景气度的拉动、与优质客户之间的良好合作关系以及公
司自身较强的核心竞争力,公司营业收入及利润规模保持着较好的增长趋势,不
会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面对报告期公司毛利率持续下滑的情形,公司已积极采取多种方式应对,主
要包括:依托规模效应,公司持续加强供应链合作及成本管控能力;依托技术优
势,公司不断推动生产工艺优化、自动化提升工作,降低单位成本,拓宽利润空
间;继续加大新项目特别是高端机种项目的开发积极性,进一步优化产品结构;
依托行业内优秀口碑,继续加大优质客户开发力度。

      (四)经营成果变动趋势分析

     1、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构成情况及占营业收入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销售费用             1,306.94       1.74%      1,054.41       1.88%    1,716.29       3.58%
管理费用             2,070.74       2.76%      2,716.90       4.85%    1,300.40       2.71%


                                            1-1-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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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研发费用             2,486.56           3.32%      1,946.05         3.48%    1,805.67       3.77%
财务费用                286.51          0.38%        887.36         1.59%     901.52        1.88%
    合计             6,150.75           8.20%      6,604.73     11.80%       5,723.88      11.95%

       报告期各期,公司期间费用合计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1.95%、11.80%
及 8.20%。

       其中,2019 年、2020 年期间费用率较高,主要系由于:1)公司将晨道投资、
超兴投资、九畹投资的投资款项按照金融负债处理并依据相关协议的约定计提了
利息费用,使得上述期间的财务费用率较高,随着 2020 年外部投资者采取减资
方式退出,自 2021 年起公司已不存在上述利息费用、财务费用率相应降低;2)
2020 年新增员工持股平台入股、相应计提股份支付费用、使得当期管理费用率
较高。

       而 2021 年期间费用率较低,除上述因素的差异外,主要系由于公司执行新
收入准则,自 2020 年起将运杂费核算科目由销售费用调整至营业成本,使得销
售费用核算口径较 2019 年度有所缩小,相应导致了期间费用率的降低。

       (1)销售费用

       报告期各期,公司销售费用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运杂费                    -               -               -            -     762.83        44.45%
职工薪酬           639.13         48.90%          596.63        56.58%       563.49        32.83%
业务招待费         436.81         33.42%          232.32        22.03%       135.19         7.88%
差旅费              64.64          4.95%            53.86        5.11%        99.89         5.82%
样品费              79.09          6.05%           116.96       11.09%        90.37         5.27%
折旧费              34.32          2.63%            39.37       3.73%         39.20         2.28%
其他                52.96          4.05%            15.27       1.45%         25.32         1.48%
    合计         1,306.94        100.00%         1,054.41     100.00%       1,716.29     100.00%

       1)概述


                                                1-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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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销售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运杂费、差旅费及业务招待费构成,报告期
各期金额分别为 1,716.29 万元、1,054.41 万元及 1,306.94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
例为 3.58%、1.88%及 1.74%。其中,2020 年及 2021 年,公司根据新收入准则执
行要求,将与合同履约义务相关的运杂费用调整至营业成本科目核算列报,由此
导致当年度销售费用率有所下降。若剔除该因素影响,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费
用金额整体上随营收规模的提升保持同步增长态势。

     2)销售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各期,公司销售人员人数及其变化、职级分布、人均薪酬及同期当地
平均薪酬水平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销售人员薪酬                            639.13            596.63         563.49
 销售人员平均人数(人)                   28.25             26.00          30.83
                  高层                        3.00           3.00           2.00
 销售人员职级
                  中层                        5.08           4.50           6.00
 分布(人)
                  普通                    20.17             18.50          22.83
                  高层                    98.86            100.81          88.25
 销售人员职级
                  中层                    20.91             19.76          24.65
 分布平均薪酬
                  普通                    11.71             11.10          10.47
 销售人员平均薪酬                         22.62             22.95          18.28
 昆山地区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
                                               -           7.94            9.00
 职工平均工资
注:1、销售人员平均人数=∑各月销售人员人数/12;
2、高层指公司董监高,中层指部门经理级别,普通层指除上述人员之外的其他人员;
3、昆山地区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取自昆山市统计局统计年鉴,其中,2021 年
度统计年鉴尚未发布

     报告期各期,公司销售费用职工薪酬分别为 563.49 万元、596.63 万元及
639.13 万元。

     2020 年,销售部门月均员工人数有所下降,但受业绩提升、绩效奖励计提
增长以及部门高层人员增加因素的影响,销售人员平均薪酬有所提高,相应使得
当期销售费用职工薪酬金额较为平稳。2021 年,销售费用职工薪酬总额的增长
主要系公司销售人员数量增加所致,平均薪酬保持稳定。

     此外,公司销售人员人均薪酬均高于同期当地平均工资水平。
                                    1-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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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销售费用率同行业对比

       公司销售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如下:

                                                           销售费用率
              可比公司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恒铭达                                         2.75%               5.42%                6.74%
 博硕科技                                       2.53%               3.03%                3.39%
 安洁科技                                       1.61%               2.08%                2.64%
 鸿富瀚                                         2.96%               3.76%                4.09%
 达瑞电子                                       5.67%               4.50%                4.62%
 六淳科技                                       3.13%               2.99%                3.68%
               平均值                            3.11%              3.63%                4.19%
              本公司                            1.74%               1.88%                3.58%

       2020 年及 2021 年,受新收入准则执行、运杂费核算列报科目调整影响,公
司销售费用率较可比公司均值偏低,若调整回相关运杂费用金额,公司上述两个
期间的销售费用率为 3.37%、3.29%,报告期各期均接近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均值
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2)管理费用

       报告期各期,公司管理费用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职工薪酬                972.83    46.97%         781.39     28.76%          709.54      54.56%
折旧及摊销              314.39    15.18%         322.18     11.86%          106.90       8.22%
中介机构费              187.89       9.07%       414.32     15.25%          126.11       9.70%
办公费                  214.08    10.34%         145.49         5.36%        98.04       7.54%
业务招待费              215.16    10.39%         131.50         4.84%        77.68       5.97%
咨询费                   27.38       1.32%        14.47         0.53%        61.70       4.74%
车辆费                   54.08       2.61%        34.01         1.25%        44.91       3.45%
差旅费                    8.69       0.42%          9.10        0.34%        17.20       1.32%
股份支付                     -           -       774.32     28.50%            8.76       0.67%
其他                     76.24       3.69%        90.12         3.32%        49.56       3.81%
       合计         2,070.74     100.00%       2,716.90    100.00%      1,300.40      100.00%

                                             1-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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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概述

     公司管理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折旧摊销、中介机构费用及股份支付费用构
成,报告期各期,管理费用金额分别为 1,300.40 万元、2,716.90 万元及 2,070.74
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2.71%、4.85%及 2.76%。

     其中,2020 年公司管理费用增幅较大,一方面系员工持股平台泓珅精豫增
资入股、计提相关股份支付费用所致;另一方面则系源于裕正科技厂区建设工程
转固、公司上市资本运作使得折旧摊销及中介机构明细费用有所增长。

     2)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各期,公司管理人员人数及其变化、职级分布、人均薪酬及同期当地
平均薪酬水平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管理人员薪酬                          972.83            781.39          709.54
 管理人员平均人数(人)                 55.00             51.56           45.08
                高层                        9.00           8.92            9.00
 管理人员职
              中层                          5.83           3.00            3.00
 级分布(人)
              普通                      40.17             39.64           33.08
                高层                    42.33             39.11           36.63
 管理人员职
 级分布平均     中层                    25.90             14.64           13.10
 薪酬
                普通                    10.97              9.81           10.30
 管理人员平均薪酬                       17.69             15.15           15.74
 昆山地区城镇非私营单位在
                                             -             7.94            9.00
 岗职工平均工资
注:1、管理人员平均人数=∑各月管理人员人数/12;
2、高层指公司董监高,中层指部门经理级别,普通层指除上述人员之外的其他人员;
3、昆山地区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取自昆山市统计局统计年鉴,其中,2021 年
度统计年鉴尚未发布
     报告期各期,公司管理费用职工薪酬分别为 709.54 万元、781.39 万元及
972.83 万元,其中,人均薪酬分别为 15.74 万元、15.15 万元和 17.69 万元,整体
较为稳定,费用总额的增长主要系公司业务规模扩大、管理人员数量增加所致。

     此外,公司管理人员人均薪酬均高于同期当地平均工资水平。

     3)股份支付费用说明

                                    1-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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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 年度至 2020 年度,公司分别确认股份支付费用 8.76 万元及 774.32 万
元,各期股份支付费用计提具体情况如下:

     ①2019 年,壹翊投资、壹翔投资新增 3 名合伙人,以 6.00 元/股增资价格,
合计间接取得公司股权 4.00 万股。该新增出资事项应按照股份支付准则进行会
计处理。参考同期公司引入外部投资者价格作为公允价格,确认股份支付费用
8.76 万元。

     ②2020 年 9 月,公司新增员工持股平台泓珅精豫,以 6.93 元/股增资价格,
合计间接取得公司股权 150.00 万股。该次增资事项应当按照股份支付准则进行
会计处理。公司聘请了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
值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评估报告(中企华估字【2021】3456 号),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为 68,298.00 万元,因此确认股
份支付费用 706.54 万元。另外,2020 年度壹翊投资、壹翔投资新增合伙 5 人,
原合伙人王杰通过受让合伙企业出资份额,合计对应间接取得公司股权增资
14.00 万股,参考前述资产评估值,确认股份支付费用 67.79 万元。

     4)管理费用率同行业对比

     公司管理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如下:

                                             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恒铭达                                5.20%               6.77%              6.41%
 博硕科技                              6.47%               6.40%              7.13%
 安洁科技                              6.88%               8.73%              7.74%
 鸿富瀚                                6.51%               5.39%              5.33%
 达瑞电子                              7.88%               6.06%              5.13%
 六淳科技                              5.57%               5.30%              5.14%
              平均值                   6.42%              6.44%               6.15%
              本公司                   2.76%              3.47%               2.70%
注:比较管理费用比例时,均已扣除股份支付费用(如有)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源于公司规模及管理
跨度上的差异:上述可比公司多为已上市公司,规模较大、体系内主体较多且存
在一定的地区跨度,故其管理团队规模相应更大;而公司仅有一家子公司,且该


                                    1-1-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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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于 2020 年方开始投入运营,管理团队较之可比公司相对较小,由此导致
了管理团队薪酬支出占比、乃至整体管理费用率较低。

       (3)研发费用

       报告期各期,公司研发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职工薪酬           831.43         33.44%      435.55           22.38%        652.26           36.12%
直接投入         1,446.58         58.18%    1,438.23           73.91%      1,110.42           61.50%
折旧费             157.44         6.33%        28.25           1.45%          26.72           1.48%
其他                51.11         2.06%        44.02           2.26%          16.27           0.90%
    合计         2,486.56      100.00%      1,946.05      100.00%          1,805.67      100.00%

       报告期各期,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 1,805.67 万元、1,946.05 万元及 2,486.56
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3.77%、3.48%及 3.32%,随经营规模的增长,研
发投入相应增加。

       职工薪酬及直接投入系公司研发费用的主要构成部分,合计占比分别为
97.62%、96.29%及 91.61%,其中,2020 年直接投入占比较高,主要系当年度研
发立项项目增加,相应带动打样、开发支出增长所致。

       1)研发费用对应的具体项目/产品情况
                                                                                       单位:万元
                  具体项目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消费电子类特殊材料产品复合加工项目                      69.23             346.24             274.32
 结构类产品自动贴装项目                                 371.15                     -               -
 新能源动力电池绝缘类异形产品开发项目                   405.76             279.79                  -
 全链条一体化加工项目                                   457.40                     -               -
 光学机能性材料加工项目                                 209.71                     -               -
 高精度光学成像技术的辅助应用项目                        98.90             412.46             364.82
 3D 产品自动化加工项目                                  229.88             178.31             273.00
 多角度折弯加工项目                                     222.35             265.55             439.75
 缓冲类特殊材料产品加工项目                             422.17             463.69             180.53
 笔记本电脑薄膜键盘开发项目                                     -                  -          197.98


                                           1-1-353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具体项目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片料自动收料装置研发项目                               -                   -         75.27
                       合计                      2,486.56         1,946.05         1,805.67

     2)直接投入明细
                                                                                 单位:万元
          直接投入类别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模具开发费                             826.44                 848.59                364.00
 材料费                                 620.14                 589.64                746.42
              合计                    1,446.58               1,438.23              1,110.42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直接投入包括模具开发费和材料费,模具开发费是
指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用于产品试验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试验产
品的检验费等;材料费是指项目研究过程中直接消耗的原材料、辅助材料。

     3)研发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各期,公司研发人员人数及其变化、职级分布、人均薪酬及同期当地
平均薪酬水平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职工薪酬                                     831.43              435.55             652.26
 其中:专职研发人员薪酬                       440.88              319.91             417.92
 专职研发人员平均人数(人)                    35.58               28.98              41.17
                 高层                               -                   -                    -
 专职研发人员
                中层                            4.17                5.58                  6.00
 职级分布(人)
                普通                           31.42               23.40              35.17
                 高层                               -
 专职研发人员
 职级分布平均    中层                          17.91               19.46              18.21
 薪酬
                 普通                          11.66                9.03                  8.78
 专职研发人员平均薪酬                          12.39               11.04              10.15
 昆山地区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
                                                -            7.94          9.00
 平均工资
注:1、研发人员平均人数=∑各月研发人员人数/12;
2、高层指公司董监高,中层指部门经理级别,普通层指除上述人员之外的其他人员;
3、昆山地区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取自昆山市统计局统计年鉴,其中,2021 年
度统计年鉴尚未发布
4、专职研发人员指公司产品研发中心工作人员


                                    1-1-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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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各期,公司研发费用职工薪酬分别为 652.26 万元、435.55 万元及
831.43 万元,其中,2020 年薪酬费用较低,主要系当期研发人员有所减少所致。
2021 年,公司研发费用职工薪酬较 2020 年增幅较大,主要系专职研发人员和辅
助研发人员数量增加所致,为匹配经营规模日益增长所带动的客户项目合作及产
品开发需求,公司于当年度增加了专职研发人员储备,且同时加大了生产人员辅
助研发的调配力度,专职研发人员和辅助研发人员数量较 2020 年进一步增加,
使得公司 2021 年研发人员职工薪酬呈现增长趋势。

     此外,公司研发部门专职研发人员人均薪酬均高于同期当地平均工资水平。

     4)研发费用逐年增加具有合理性,符合行业惯例

     ①公司研发费用随业务规模扩张而同步增长,具有合理性

     报告期各期,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 1,805.67 万元、1,946.05 万元及 2,486.56
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3.77%、3.48%及 3.32%,整体随业务规模的扩张
而同步增加。公司为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不断加大对与
主要产品相关的研发投入,上述研发费用的增长趋势具有合理性。

     ②公司研发费用逐年增加符合行业惯例

     报告期各期,同行业可比公司研发费用支出均保持逐年增长,公司研发费用
变动趋势符合行业惯例。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可比公司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恒铭达                         5,514.34                     3,771.97         3,014.44
 博硕科技                       5,001.53                     4,477.03         2,985.01
 安洁科技                      28,935.13                    22,712.33        21,467.33
 鸿富瀚                         4,313.38                     3,845.56         2,750.89
 达瑞电子                       9,025.14                     5,766.19         4,460.66
 六淳科技                       2,500.33                     1,387.52         1,014.42
     平均值                     9,214.97                     6,993.43         5,948.79
      公司                      2,486.56                     1,946.05         1,805.67
注:数据来源于可比公司定期报告、招股说明书等公开资料
     (4)财务费用



                                           1-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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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各期,公司财务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利息支出              30.09        10.50%         456.74        51.47%      846.50     93.90%
 减:利息收入          67.59        23.59%          20.54            2.32%    12.77         1.42%
 汇兑损失             304.72       106.35%         442.63        49.88%        8.18         0.91%
 现金折扣                      -           -               -             -    44.67         4.96%
 其他                  19.30         6.74%           8.53            0.96%    14.95         1.66%
        合计          286.51       100.00%         887.36      100.00%       901.52    100.00%

     报告期各期,公司财务费用分别为 901.52 万元、887.36 万元及 286.51 万元。
其中,利息支出以及人民币兑美元汇率波动所导致的相关汇兑损失增减系公司财
务费用变动的主要原因。

     公司将晨道投资、超兴投资、九畹投资的投资款项按照金融负债处理并依据
相关协议的约定计提了利息费用,从而使得 2019 年及 2020 年利息支出金额较高;
随着 2020 年外部投资者采取减资方式退出,上述金融负债已结清终止,自 2021
年起已不存在相关利息费用、利息支出金额相应减少。

     除利息支出外,汇兑损失系影响公司财务费用的主要因素,具体如下:

     1)汇兑损益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外币交易规模的增长及汇率的波动系公司汇兑损益较大的主要原因。

     一方面,报告期各期,公司外销收入分别为 7,251.18 万元、9,223.92 万元及
12,701.02 万元,呈持续增长趋势,相应带动了外币交易规模的增加及外币银行
存款、应收款项余额的增长。

     另一方面,公司外币交易主要系美元交易,报告期内人民币兑美元汇率受宏
观经济、国际形势影响呈显著波动态势,其中,2020 年及 2021 年美元兑人民币
汇率分别下跌 6.12%及 2.52%,变动幅度较大,相应导致上述期间公司汇兑损益
金额较高。

     2)应对汇率波动风险的主要措施及其有效性

     公司应对汇率波动的主要措施包括:①合理结汇:及时关注市场汇率变动趋

                                               1-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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势,并结合公司的资金需求,选择有利的结汇时间点进行结汇,降低外汇波动风
险;②合同价格调整:对于外销订单,当汇率波动影响较大时,公司积极与相关
客户沟通市场汇率的变动,并相应调整订单的原币价格。通过上述措施,公司可
将汇率波动风险控制在合理、可接受的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套期保值业务,未订立远期外汇买卖合约、外汇期货
合约等。

     2、其他收益

     报告期各期,公司其他收益主要系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具体明
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递延收益转入                                      37.71           46.67           27.26
 代缴个税手续费返还                                 6.88            7.77            0.31
 工业和信息化补贴                                  20.00                  -               -
 昆山市人力资源一般企业一次性就业补贴               0.60                  -               -
 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奖励                                 -        20.00                  -
 财政局拨付款                                             -         0.84                  -
 昆山市就业促进中心稳岗补贴                         9.07            8.10                  -
 2018 年高企认定奖励                                      -        10.00                  -
 财政局 2019 年度公积金补助                               -         0.50                  -
 财政局专利补贴                                           -         1.09                  -
 财政局产学研究合作补助                                   -         1.00                  -
 2018 年公积金扩面奖励                                    -               -         0.50
 2018 年度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省级财政奖励                    -               -        10.00
 商务局本级奖金                                           -               -         1.91
 失业保险基金 2018 年度稳岗返还                           -               -         6.60
 2019 年昆山市双创人才(团队)                            -               -        25.00
 国内发明专利知识产权奖励                           1.00                  -               -
                      合计                         75.26           95.97           71.58

     3、信用减值损失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信用减值损失明细如下:


                                    1-1-357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366.34               38.78           -128.96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2.97               -0.13             -0.58
              合计                           -369.31               38.66           -129.55

     2020 年度应收账款坏账损失较 2019 年度大幅减少,主要系应收账款账龄结
构优化、相应转回以前年度所计提部分坏账准备所致。而 2021 年,随着营收规
模及相关应收账款余额的增加,坏账损失金额相应有所回升。

     4、资产减值损失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资产减值损失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存货跌价损失                        -397.83                 -214.96               -242.43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329.41                          -                   -
          合计                       -727.24                 -214.96               -242.43

     报告期各期,公司资产减值损失分别为 242.43 万元、214.96 万元及 727.24
万元。2021 年度,公司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有所增加,主要系由于:1)存货余
额随营收规模提升而相应增长,使得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增加;2)随着报告期内
光学类功能性器件业务结构的调整、扩散片产品出货量的减少乃至停产,其生产
所需的相关机器设备自 2021 年下半年起已处于闲置状态,故基于谨慎性原则,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对上述机器设备进行了减值测试、测算其可变
现净值,并依此相应计提了资产减值损失。

     5、资产处置收益

     报告期各期,公司资产处置收益全部为固定资产处置收益,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                            -205.09             -146.90          -17.17
              合计                             -205.09             -146.90          -17.17

     6、营业外收支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外收支金额较小、对经营成果影响程度较低,具体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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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营收比         金额              占营收比       金额             占营收比
营业外收入                0.20        0.00%              0.00          0.00%           201.06            0.42%
营业外支出               11.02        0.01%          26.90             0.05%            15.30            0.03%

     (1)营业外收入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外收入主要系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具体明细
如下:
                                                                                             单位:万元
                                                                                       是否计入当期非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经常性损益
 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                                       -       200.00                  是
 其他                                   0.20              0.00            1.06                  是
                合计                    0.20              0.00          201.06                  -

     2019 年度,公司收到昆山市财政上市挂牌奖励资金,使得上述年度公司营
业外收入金额较高。

     (2)营业外支出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外支出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是否计入当期非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经常性损益
 滞纳金                                 0.01              13.10                    -                是
 非流动资产损坏报废损失                 0.68               0.09                    -                是
 对外捐赠                              10.00              11.00                13.00                是
 其他                                   0.34               2.70                 2.30                是
               合计                    11.02              26.90                15.30                 -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构成中存在部分滞纳金支出,主要系补缴以前年
度企业所得税、房产税所致,上述滞纳金支出不属于行政处罚事项,且公司均已
足额缴纳相关滞纳金,除此之外未存在其他纳税事项的瑕疵情形。

     除滞纳金外,公司营业外支出主要系对外捐赠支出及非流动资产报废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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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非经常性损益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占净利润比例分别为 2.59%、-6.85%及
-1.15%,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影响较小,经常性损益是公司主要利润来源。

      (六)最近三年纳税情况及税收分析

     1、最近三年公司缴纳的税额

     报告期各期,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缴纳的主要税种的税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期初余额              -191.91                -209.62               19.53
 增值税        本期已交              780.67                1,517.86             1,449.13
               期末余额              199.52                 -191.91              -209.62
               期初余额              104.43                 278.78               -394.53
 所得税        本期已交             1,156.74               1,562.91              684.49
               期末余额              480.38                 104.43               278.78
               期初余额               -87.48                 69.16               -375.00
    合计       本期已交             1,937.42               3,080.77             2,133.62
               期末余额              679.90                  -87.48               69.16

     2、所得税费用与利润总额的关系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当期所得税费用                            1,532.70          1,388.56           1,357.80
 递延所得税费用                              -59.31               -56.53          -61.51
 所得税费用                                1,473.39          1,332.04           1,296.29
 利润总额                              11,849.60             9,061.41           8,826.33
 所得税费用占利润总额比例                  12.43%             14.70%             14.69%

     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并于 2021 年 11 月 3 日通
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取得编号为 GR202132002983 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故报告期内均减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报告期各期,所得税费用发生额与公司经营业绩规模相匹配。




                                    1-1-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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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报告期税收政策的变化及对发行人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适用的税收政策稳定,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亦不存在面临
即将实施的重大税收政策调整的情况。

三、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主要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096.15          14,545.83       7,942.0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20.73         -424.38        -475.3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128.28     -10,332.35      -4,350.05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影响                 -202.37         -179.54          -8.5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6,244.78        3,609.56       3,108.11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总体变动情况

     报告期各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57,356.82          41,383.18      33,128.44
 收到的税费返还                                 80.82           71.60          59.58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72.99           265.90         487.8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7,610.63          41,720.68      33,675.8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36,206.67          17,257.68      16,544.12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6,372.77           4,748.82       5,305.79
 支付的各项税费                           2,242.90           3,429.13       2,415.8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692.13           1,739.22       1,468.0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7,514.47          27,174.85      25,733.8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096.15          14,545.83       7,942.06

     报告期各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7,942.06 万元、
14,545.83 万元和 10,096.15 万元。

     其中,2020 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有较大的增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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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原因有如下两点:

     (1)销售规模增长带动;公司 2020 年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 8,062.90
万元、增幅 16.83%,同时公司严控销售授信,强化货款催收、回款管控,相应
带动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持续增长。

     (2)采购交易票据结算比例增加;报告期内,基于提升资金利用效率、充
分利用自身商业信用的考虑,公司逐步增加以应付票据结算的采购交易比例,开
始与部分主要供应商采用票据模式进行结算,采购付款周期延长、相应延缓“购
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的增长。

     2021 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有所下降,则主要系由于 2020
年末应付票据同比增幅较大、采购款项延后并集中于 2021 年进行承兑支付,相
应导致期内“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长较多。

     2、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勾稽关系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净利润                                         10,376.22      7,729.37        7,530.04
 加:资产减值准备                                  727.24        214.96          242.43
 信用减值损失                                      369.31        -38.66          129.55
 固定资产折旧                                    1,056.28      1,035.27          859.80
 投资性房地产摊销                                   36.06         53.99           54.09
 无形资产摊销                                       79.73         87.05           45.08
 使用权资产折旧                                     60.84                -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7.50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205.09        146.90           17.17
 产的损失(收益以“-”填列)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0.68          0.09            0.00
 财务费用(收益以“-”填列)                      232.46        636.28          855.07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填
                                                    -59.31       -56.53          -61.51
 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填列)                  -2,349.34      -794.30        -1,104.11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
                                                -12,060.75     -2,815.71       -5,597.55
 填列)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
                                                11,421.67      7,555.30        4,936.80
 填列)
 其他                                                    -       774.32           35.20

                                      1-1-362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096.15        14,545.83      7,942.06

     报告期各期,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差额分别为 412.02 万元、
6,816.46 万元和-280.06 万元,其中,2020 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显著高于
净利润,主要系当期经营性应付项目增加 7,555.28 万元所致,而应付票据的增长
系上述经营性应付项目变动的主要原因:(1)报告期内,基于提升资金利用效率、
充分利用自身商业信用的考虑,公司逐步增加以应付票据结算的采购交易比例,
开始与部分主要供应商采用票据模式进行结算,期末应付票据余额相应增加; 2)
同时,公司当年度应付票据主要开具于下半年,由于票据承兑期多为 6 个月,故
于年度末,多数应付票据仍处于承兑期内,经营性应付项目期末余额、以及由此
形成的同比增量变化相应较高。

     此外,上表项目中,“其他”项目主要源于股份支付的计提。

     3、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租金收入                                     49.96           129.18          151.96
 政府补助                                     30.67            62.53          321.10
 代缴个税手续费返还                            6.88             7.77            0.31
 利息收入                                     67.59            20.54           12.77
 押金保证金                                          -               -          0.70
 往来款及其他                                 17.88            45.87            1.00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72.99            265.90          487.84

     4、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支付的销售费用、运输费用               1,792.20            1,177.05        1,010.06
 付现管理费用                               844.66            457.70          415.12
 营业外支出                                  10.05             26.81           14.80
 往来款及其他                                45.22             77.66           28.0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692.13            1,739.22        1,468.00




                                  1-1-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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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营业收入的匹配性

     报告期各期,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及其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57,356.82            41,383.18        33,128.44
 营业收入                               74,992.91            55,970.08        47,907.18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占
                                          76.48%               73.94%           69.15%
 营业收入的比例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
为 69.15%、73.94%和 76.48%,呈现上升趋势,其中,公司与主要客户的信用政
策并未发生重大变化,应收票据回款比例的增加系上述比例提升的主要原因,具
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应收票据回款金额                        22,309.07            11,861.17       10,990.12
 当期应收票据减少总金额                  36,665.10           29,302.82        23,465.90
 应收票据回款金额占当期应收票据
                                           60.85%              40.48%           46.83%
 减少总金额的比例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公司应收票据减少金额中,属于到期兑付回款的比
例整体呈上升趋势,反之因背书转让而减少的比例则相应下降。主要系由于报告
期内,公司基于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充分利用自身商业信用的考虑,逐步增加了
以自行开具应付票据形式进行采购结算的比例,在此情况下,公司使用应收票据
背书进行采购支付的需求减少、应收票据到期正常兑付回款的比例相应提升,由
此带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以及其对营业收入占比的增长。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76.21            22.07          58.85
 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6.21            22.07          58.8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596.94           446.45          534.17
 产支付的现金


                                      1-1-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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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96.94          446.45           534.1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20.73         -424.38           -475.32

     报告期各期,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75.32 万元、-424.38
万元及-520.73 万元。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039.5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39.5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2,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2,580.00        2,360.92        1,928.61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48.28         9,010.92           421.45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128.28       11,371.85        4,350.0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128.28         -10,332.35        -4,350.05

     报告期各期,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350.05 万元、
-10,332.35 万元及-3,128.28 万元,筹资主要来源于股东投入。

     2019 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流出 4,350.05 万元,主要系偿还银行借款
2,000.00 万元及分配现金股利 1,909.20 万元。

     2020 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流出 11,371.85 万元,主要系股东减资所形
成的款项支出 9,979.99 万元。

     2021 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流出 3,128.28 万元,则主要系分配现金股
利 2,580.00 万元。

      (四)变动幅度大于 30%的现金流量表科目

                                                                                   单位:万元
 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变动幅度               变动原因说明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                                            主要系由于销售收入增加且
                          57,356.82      41,383.18       38.60%
到的现金                                                        公司应收账款回款良好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                                              主要系收到的房屋租金减少
                               172.99      265.90       -34.94%
有关的现金                                                      所致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      36,206.67      17,257.68      109.80% 主要系由于经营规模扩大带

                                            1-1-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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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的现金                                                        动采购增加所致
                                                              主要系由于当期员工人数增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
                           6,372.77      4,748.82      34.20% 加相应导致职工薪酬支付增
工支付的现金
                                                              长
                                                              主要系由于 2021 年预缴所得
支付的各项税费             2,242.90      3,429.13     -34.59%
                                                              税税金减少所致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                                            主要系支付的管理费用增加
                           2,692.13      1,739.22      54.79%
有关的现金                                                    所致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
                                                                主要系公司 2021 年固定资产
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              76.21       22.07     245.31%
                                                                处置增多所致
回的现金净额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
                                                                主要系厂房修缮、购置机器设
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             596.94      446.45      33.71%
                                                                备支出增加所致
付的现金
                                                              主要系由于 2020 年度存在泓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039.50    -100.00%
                                                              珅精豫投资入股款项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                                            主要系 2020 年度存在股东减
                               548.28    9,010.92     -93.92%
有关的现金                                                    资所形成的款项支出所致
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变动幅度         变动原因说明
                                                              主要系由于 2019 年度公司收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                                            到昆山市财政上市挂牌奖励
                               265.90      487.84     -45.50%
有关的现金                                                    资金,2020 年度则无上述奖
                                                              励收入
                                                              主要系由于营收、利润规模增
支付的各项税费             3,429.13      2,415.89      41.94% 加导致支付的企业所得税增
                                                              多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
                                                                主要系处置的固定资产尚未
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              22.07       58.85     -62.50%
                                                                收回款项所致
回的现金净额
                                                               主要系收到外部投资者投资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1,039.50             -    >100.00%
                                                               款项
                                                               主要系 2019 年存在偿还银行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000.00    <100.00%
                                                               借款偿还支出所致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                                             主要系 2020 年度存在股东减
                           9,010.92        421.45    2,038.08%
有关的现金                                                     资所形成的款项支出所致

四、资本性支出分析

      (一)公司报告期内重大资本性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分别为
534.17 万元、446.45 万元和 596.94 万元。公司的资本性支出均围绕主营业务拓
展进行,主要包括新厂房建设、生产设备购置及无形资产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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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及资金需求量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有关投资外,公司无可预见
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相关的具体投资计划参见本招股说明
书“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五、重大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及其影响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重大担保、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
事项。

六、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未来趋势分析

      (一)财务状况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规模呈持续增长态势,其中,伴随着营收规模的增长,
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存货等与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流动资产规模持
续提升,而与此同时,裕正科技厂区建设的投入,亦带动了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等非流动资产规模的增长。

     短期内,随着本次募投项目的投入,公司非流动资产规模预计将有所增长、
非流动资产在资产总额中的占比亦将有所提升。但受益于下游市场需求的增长、
产品终端应用领域的拓展以及公司原有的优质客户资源,公司营收规模仍将保持
较为可观的增长趋势,而随之而来的资金回流将显著提升公司流动资产规模。故
可合理预计,就中长期而言,公司在资产规模持续增长的同时,流动资产占比亦
将逐步提升。

      (二)盈利能力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突出,并呈现持续增长的态势。随着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实施,公司将进一步实现产能的扩充,为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未来,公司将继续优化产品线、拓展产品终端应用领域,加强成本费用的管理,
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

七、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及公司采取的填补措施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持续回报能力,根据《国务院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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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
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
[2013]110 号)和证监会颁布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
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
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于 2021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填补措施
及相关承诺等的议案。

     公司制定填补即期回报摊薄的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作出保证。若本次
公开发行股票顺利实施,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填补即期回报摊薄措施的
完成情况及相关承诺主体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敬请投资者关注。

      (一)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的股本及净资产将有
所增长。但由于募集资金产生效益需要一定时间,短期内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净利
润难以实现同步增长,公司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在发行后的一定期间
内将会被摊薄。

      (二)董事会关于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分析

     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分析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
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及公司从事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紧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将实现现有主营业务的
产能扩充及工艺升级,从而帮助公司提升行业地位及市场占有率、进一步增强盈
利能力。

     自 2012 年成立以来,公司主要从事功能性器件的设计、研发、生产与销售,
拥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较强的技术研发实力和完善的研发体系,储备了大量优
质的人才、技术和客户资源,能够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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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

     具体内容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一、发行人及相关责任
主体出具的承诺事项”之“(四)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具体内容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一、发行人及相关责任
主体出具的承诺事项”之“(四)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六)保荐机构对发行人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针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分析及
填补措施相关事项所形成的董事会决议和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走访了控股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访谈了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并获取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公司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保障措施的书面承诺。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针对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已经董事会
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发行人制定了具体的填补被摊薄即期
回报的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分别对公司填补
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承诺,相关承诺主体对违反承诺制定了处理
机制。发行人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
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
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关于保护投资者权益的规定。

八、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和经营情况

      (一)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经营状况

     公司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审计基准日为 2021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告审计
截止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间,公司经营状况良好。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公司产业政策、税收政策、行业周期及市场环境、
业务模式、竞争趋势、主要原材料的采购规模,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规模及销
售价格、重大诉讼或仲裁、主要客户群体和供应商、重大合同条款及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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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发
生重大变更,公司未发生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综上所述,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总体运营情况良好,不存在重大异常
变动情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二)2022 年 1-6 月经审阅财务数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第 2101 号——财务报表审阅》,中审众环
会计师审阅了公司 2022 年 6 月 30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 年 1-6
月期间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以及相关中期财务报表
附注,并出具了“众环阅字(2022)3310001 号”《审阅报告》。审阅意见为:“根据
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上述财务报表没有按照企业会
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未能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可川科技公司 2022 年 6 月 30
日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2022 年 1-6 月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之后经审阅(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状况及经营成
果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6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变动比例
 资产总额                               84,152.95              79,598.44        5.72%
 负债总额                               36,222.34              36,934.71        -1.9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47,930.61              42,663.74       12.35%
 股东权益合计                           47,930.61              42,663.74       12.35%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分别为 84,152.95 万元、
36,222.34 万元,较上年末变动幅度分别为 5.72%、-1.93%,整体保持稳定。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金额为 47,930.61 万元,
较上年末增长 12.35%,主要系公司业绩增长、盈余累积增加所致。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 1-6 月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42,015.35        32,455.87             29.45%


                                     1-1-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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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业利润                              9,024.53             5,234.04           72.42%
 利润总额                              9,018.34             5,234.20           72.30%
 净利润                                7,846.88             4,602.50           70.4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846.88             4,602.50           70.4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
                                       7,757.42             4,574.69           69.57%
 司股东的净利润

     2022 年 1-6 月,公司经营业绩保持增长。2022 年 1-6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
入 42,015.35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29.45%;净利润及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 7,846.88,较上年同期增长 70.4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 7,757.42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69.57%。公司业绩规模的提升主要源于
对宁德时代、联宝电子、欣旺达、瑞浦能源、蜂巢能源销售的同比增长,同时,
受人民币兑美元汇率影响,公司 2022 年上半年汇兑收益有所增加。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 1-6 月    变动比例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737.09           2,544.60       7.5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50.69            -334.13     154.6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717.89         -2,173.58      25.04%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868.23             -65.27   -1430.2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6.74            -28.38    -229.47%

     2022 年 1-6 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2,737.09 万元,较去年
同期增加 7.56%,在销售收入大幅增长的情况下,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增长幅度较去年同期保持平稳,主要系由于 2022 年 1-6 月支付各项税费产生的
现金流出增加。

     2022 年 1-6 月,公司投资活动现金净流出为 850.69 万元,主要系公司购买
固定资产所致。

     2022 年 1-6 月,公司筹资活动现金净流出为 2,717.89 万元,主要系公司进行
利润分配所致。

     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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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 年        2021 年
                               项目
                                                                        1-6 月         1-6 月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
 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                 53.67          25.70
 除外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48.19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6.19           0.15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13.16           6.88
 其中: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13.16           6.88
                               小计                                      108.82          32.73
 所得税影响额                                                             19.36           4.92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89.46          27.81

      (三)2022 年 1-9 月经营业绩预计情况

     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经管理层初步测算,公司 2022 年 1-9 月的业绩
预计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 1-9 月         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                             60,350-64,400         52,828.11                 14%-2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400-10,900          7,971.11                 30%-3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10,305-10,805          7,945.49                    30%-36%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注:2022 年 1-9 月数据为预计数据;2021 年 1-9 月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预计 2022 年 1-9 月归母净利润同比增幅 30%-37%,主要源于以下原因:
(1)受益下游消费电子行业稳定需求及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持续高景气,预计公
司营业收入将同比增长 14%-22%,将相应带动净利润的增长;(2)受人民币兑
美元汇率波动影响,公司 2022 年 1-6 月汇兑收益 1,183.46 万元,在三季度汇率
保持平稳的预期下,上述汇兑收益拉高了 2022 年 1-9 月净利润同比增幅;(3)
如扣除上述汇兑收益,则 2022 年 1-9 月公司归母净利润预计为 9,200-9,700 万元,
同比增速 15%-22%,与收入增速保持一致。

     以上 2022 年 1-9 月业绩预计系公司结合市场及实际经营情况对经营业绩的
合理估计,未经审计或审阅,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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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节 业务发展目标

一、发展战略及发展计划

      (一)发展战略

     公司将继续秉持“以技术和服务绑定客户”的宗旨,以客户服务作为立足根
本,以研发创新作为驱动力,继续在行业内深耕细作,通过加大技术研发力度、
持续生产工艺创新、丰富产品种类、深度挖掘客户需求等措施,巩固公司在消费
电子电池及新能源动力电池功能性器件、消费电子结构类功能性器件等行业细分
领域的市场地位。同时,公司将凭借多年来在设计、研发、生产“高精度、高品
控、多品种”产品中积累的技术实力和生产经验,向消费电子及新能源汽车其他
细分领域产品如运用在显示模组领域的功能性器件等进行拓展,力争以设计、研
发、生产等全流程服务和先进的技术水平为客户提供多细分领域、高品控的产品,
增强公司在行业内的综合竞争力。

      (二)业务发展计划

     1、技术研发和产品开发计划

     在技术研发方面,面对消费电子及新能源汽车不断扩张的市场需求和快速迭
代的产品特性,公司将运用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加大复合材
料升级、设备自动化提升、生产工艺创新、生产流程优化等方面的研发力度,保
持公司技术水平的先进性,为快速响应客户新型产品需求、开发创新产品打下坚
实的基础。

     在产品开发方面,公司将继续深化与客户共同研发设计的合作理念,凭借其
先进的研发实力和丰富的行业经验,在不断升级迭代的产品需求中做到及时响应
并开发出具有竞争力的产品。在电池类功能性器件业务条线,针对电池类功能性
器件对产品精度、质量稳定性、功能实现性更苛刻的要求,公司将不断精进材料
复合工艺、模具设计水平和高精度生产工艺,在实现电池类功能性器件“高精度、
高品控”特点的同时实现规模化生产;在结构类功能性器件业务条线,公司将继
续为客户设计研发作用于笔记本电脑内外部的多品种、多功能的功能性器件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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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并加大客户其他笔记本电脑结构件的研发交流力度,寻求结构件产品条线的
扩张机会;在光学类功能性器件业务条线,公司将继续优化产品结构,加大对高
附加、高技术要求的产品的开发力度。

       2、市场开拓计划

     公司在继续巩固、优化与现有优质客户的合作关系,巩固公司的供应商地位
的同时,一方面深度挖掘现有客户的其他产品合作机会,拓宽公司产品条线;另
一方面凭借公司在行业内优秀的口碑,积极开发新增优质客户,扩大公司业务规
模。

       3、产能提升计划

     公司拟通过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扩大产能,在进一步提升客户销售份额的
同时,公司也将利用释放的产能逐渐加大部分结构类功能性器件自产比例,优化
产能布局,提升核心竞争力。

       4、人才计划

     公司将完善薪酬、绩效和激励机制,优化考核体系,提供良好的人才培养机
制和人才激励环境。公司将以内部培养与外部引进两种方式,培养和建立管理人
才、技术骨干、销售骨干等人才梯队。

     在培养管理、技术、销售人才的同时,公司迫切需要补充优秀的生产骨干。
近年来,公司的高速发展和业务扩张也使公司面临优秀生产人员短缺的窘境,这
也间接导致了公司产能瓶颈。未来几年,公司将通过市场多渠道大力引进具备行
业生产经验的生产骨干,并帮助厂内员工提供工作技能和执业素质,加强生产新
手到生产骨干的孵化培养工作。

       5、筹资计划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公司将在资本市场建立直接融资渠道,增强直
接融资能力,进一步优化公司目前的财务结构。在考虑资金成本、资本结构的前
提下,公司将通过使用银行贷款、直接融资等多元化的融资方式满足公司快速发
展的资金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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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拟定上述计划所依据的假设条件

     上述发展规划及具体计划是基于以下列式的假设条件:

     (一)公司所处的宏观经济、政治、法律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

     (二)本公司所在行业处于正常发展状态,没有出现对公司发展产生重大影
响的突发事件;

     (三)公司产品的市场需求、经营所需原材料的供应和能源供应不会出现重
大的突发性变化;

     (四)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顺利完成,募集资金及时到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能按计划实施;

     (五)无其他不可抗力及不可预测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三、实施上述计划将面临的主要困难及保障措施

       (一)主要困难

       1、资金方面

     上述规划的实现需要公司投入大量资金作为保障,因此,本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对公司实现各项业务发展的计划、目标以及整体业务的可持续发展十分重
要。

       2、管理方面

     随着业务和规模的快速发展,公司在战略规划、组织结构、内部控制、运营
和财务管理等方面面临更大的挑战,这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
求。

       3、人才方面

     随着公司功能性器件业务的快速发展,发行人对于具有高技术专业人才和具
有高素质的管理人才需求将越来越大,公司未来在人才引进方面存在较大诉求。

       (二)保障措施

     1、本次发行能够为实施业务发展规划提供资金保证。公司将认真组织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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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提高设备技术水平,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2、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内部决策程序和内部管理措施,同时,公司将严格按
照上市公司的要求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各项内部控制制度,重
视管理创新,促进管理升级,确保经营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及规范性。强化各
项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保证财务运作合理、合法、有效。公司将根据客观条
件和自身业务的变化,及时调整组织结构,促进公司机制创新。

     3、公司将加快对各方面优秀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同时加大对人才的资金投
入并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确保公司发展规划和目标的实现。

四、上述业务发展规划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现有业务是发展规划的基础,未来业务发展计划是依据公司的发展历程、产
品优势和市场前景做出的科学选择,符合公司规模化发展的战略要求。公司本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上述业务发展规划是在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基础上实现产品
升级、产能扩张和产品条线的丰富,是公司深耕主营业务的体现,有助于提高企
业的综合竞争力,巩固行业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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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一)募集资金规模及投资项目概述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决定申请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数量为 1,720.00 万股,占发
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5%。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功能性元器件生产基地建
设项目、研发中心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功能性元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44,450.27                    35,050.15
    2      研发中心项目                                         6,060.19                   3,745.85
    3      补充流动资金                                      14,000.00                    14,000.00
                    合计                                     64,510.46                    52,796.00

        若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后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能达到拟投资项
目资金需求,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功能性元器
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已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使用自筹资金进行了投入,在募集资金
到位后将对先前投入的自筹资金进行置换。

        (二)募集资金投入的时间进度情况

        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编写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系统的分
析和论证。根据投资项目的轻重缓急,各项目募集资金投入时间进度如下:
                                                                                          单位:万元
                                                             资金投入进度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第四年       第五年
          功能性元器件
   1      生产基地建设      44,450.27   15,797.19     23,695.79     3,128.89   1,142.74      685.65
          项目
   2      研发中心项目       6,060.19    2,424.08      3,636.11
   3      补充流动资金      14,000.00   14,000.00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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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金投入进度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第四年     第五年
          合计              64,510.46   32,221.27     27,331.90   3,128.89    1,142.74      685.65

       本次募集资金的实际投入时间将按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和项目的进展情
况作相应调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审批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审批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备案                        环评批复情况
                                                           广德市生态环境分局:《关
                                                           于广德裕正电子科技有限公
                                广德市发展改革委员会:项
          功 能性元 器件生 产                              司功能性元器件生产基地建
   1                            目备案表》(项目代码:
          基地建设项目                                     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
                                2017-341822-35-03-029559)
                                                           批意见》(广环审【2021】
                                                           55 号)
                                                           昆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
                                昆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对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
                              《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
   2      研发中心项目                                     限公司研发中心项目环境影
                              (项目代码:
                                                           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昆
                                2018-320583-39-03-562429)
                                                           环建【2019】0778 号)
   3      补充流动资金            不涉及项目备案                   不涉及项目环评

       功能性元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裕正科技,研
发中心项目的实施主体为母公司;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履行了相应的项目
备案程序及环评批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的相关规定;上述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建设用地均已履行了法定的出让程序。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
策、环境保护、土地管理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

        (四)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
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规定。本次股票发行
完成后,公司将严格依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募集资金管理
的规定,将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并根据每年项目实
施的资金需求计划支取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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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董事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的分析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现有主营业务的基础上,结合市场空间及企业
发展战略进行产能扩张、技术升级及流动资金的补充。功能性元器件生产基地建
设项目是公司主营业务现有产能的扩大及生产工艺的升级的体现,通过功能性元
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公司可扩大现有产品的生产能力,突破公司目前
产能瓶颈,提高生产自动化程度,进一步扩大公司业务规模;研发中心项目旨在
进一步强化公司技术研发优势,以持续创新的产品与客户展开深度合作,为公司
长期发展提供有力支撑;补充流动资金可大幅提升公司资金实力,从而在扩大业
务规模的同时,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实力。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可行性,对扩大公司经营规模,
进一步提高市场占有率,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都具有重要作用。

      (六)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同业竞争和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
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产生同业竞争,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二、募集资金项目具体情况

      (一)功能性元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裕正科技,建设内容为利用裕正科技现有
厂区新建生产制造设备及相应配套设施,扩大现有生产能力,解决产能瓶颈,满
足下游客户日益增长的需求,巩固公司在细分领域内的市场地位。

     本项目总投资 44,450.27 万元,建设周期为 2 年,项目建成并达产后,公司
预计新增产品生产规模约 156,400 万片/年。上述新增产能均为目前各业务类别产
品产能,未来将依据各业务类别订单情况调整新增产能,以满足公司业务的进一
步发展需求。

     2、投资概算

     本项目投资总额为 44,450.27 万元,具体投资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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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项目              投资总额(万元)
      1       建设投资                                           39,492.98
     1.1      建筑工程费                                         14,183.30
     1.2      设备购置费                                         20,979.60
     1.3      安装工程费                                             1,048.98
     1.4      预备费                                                 1,150.28
     1.5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2,130.82
      2       铺底流动资金                                           4,957.28
                         合计                                    44,450.27

     3、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有助于满足消费类电子产品市场需求

     近年来,消费者对消费电子产品的需求日益旺盛,智能手机、平板电脑、可
穿戴类电子产品等行业迅速发展,2020 年受新冠疫情影响,全球消费电子行业
市场规模增长有所影响,但并未改变消费电子行业市场规模长期向上的发展趋
势,未来随着 5G、物联网、人工智能、虚拟现实、新型显示等新兴技术与消费
电子产品的融合,将会加速产品更新换代,催生新的产品形态,推动消费电子行
业保持增长态势,根据 Statista 预测,2023 年全球消费电子市场规模将达到 1.11
万亿美元。消费类电子元器件作为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消费类电子的重要部件,
市场需求广阔,在国内外市场具备很大的潜力。

     消费类电子产品全球性热销将带动消费类电子应用产品整个产业的持续发
展,因此,消费类电子应用产品的需求量将会持续稳步增长。本项目拟抓住时机,
建设生产基地,生产消费电子电池功能性器件,及部分结构类功能性器件,从而
形成规模性效益,以提高生产效率并增强生产制造力,迎合行业发展,满足日益
增长的市场需求。

     (2)有助于满足新能源汽车电池市场需求

     近年来,我国出台了《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 年)》《关于完
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等多项政策,对新能源汽车行业进
行全方位扶持。在国家及地方政府配套政策的支持下,我国新能源汽车实现了产
业化和规模化的飞跃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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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动力电池属于新能源汽车的重要零部件。一般而言,一辆新能源汽车(包括
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均需配备一套动力电池系统。因此,可以从
我国新能源汽车的产销量预测车载电源的市场规模。按照《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规划(2021-2035 年)》,到 2025 年,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竞争力明显增强,动力
电池、驱动电机、车用操作系统等关键技术取得重大突破,安全水平全面提升。
纯电动乘用车新车平均电耗降至 12.0 千瓦时/百公里,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
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 20%左右。由此可见,未来新能源动力电池功能性器件的
需求量也将大幅增长。本项目拟建设生产厂房,购置先进的生产设备,引进生产
管理与技术人员,进行新能源动力电池功能性器件的扩大生产,项目建成后有助
于满足新能源汽车市场的旺盛需求。

     (3)有助于稳固公司行业内地位

     随着融入全球经济步伐的加快以及经济实力的迅速崛起,我国现已成为全球
最具活力的市场地区。凭借完善的经济基础设施、丰富的劳动资源、扩大的消费
需求,全球新能源汽车、消费类电子产品及相关零部件制造中心逐步向中国进行
转移,这为国内零部件行业创造了难得的发展契机。

     本项目拟建设生产基地,以新增产能助力公司迅速抢占市场份额,充分利用
现有的客户资源优势和品牌优势迅速扩大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从而在激烈的市场
竞争中稳固公司行业地位。

     4、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国家支持政策为项目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受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发展的影响,智能手机、平板电
脑等智能终端逐渐成为消费电子产品的主力,智能穿戴设备的出现和发展标志着
消费电子产品智能化达到了新的高度,有力推动消费电子功能性器件的市场需
求。2019 年 11 月,国家发改委印发《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明
确鼓励类第二十八项“信息产业”第 21 条“新型电子元器件(片式元器件、电
力电子器件、光电子器件、新型机电元件等)制造”。同时,《新能源汽车产业发
展规划(2021-2035 年)》指出,以动力电池与管理系统、驱动电机与电力电子、
网联化与智能化技术为“三横”,构建关键零部件技术供给体系,开展先进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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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动力电池与燃料电池系统技术攻关,探索新一代车用电机驱动系统解决方案。

     综上,国家产业政策的落地实施,为本项目建设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2)先进的设备及丰富的技术积累是项目实施的基础

     一方面,本项目拟购置行业内先进设备,如平刀模切机、套冲模切机、CCD
模切机、CCD 圆刀机、精密分条机、贴合分条机等设备,有助于为本项目产品
生产提供稳定、高效的硬件基础。另一方面,公司凭借多年的自主研发及技术积
累掌握了多项核心技术和技术专利,为项目顺利实施奠定了技术基础。

     综上,国内外先进设备的选用,与丰富技术经验及成果,为项目实施提供了
坚实的基础。

     (3)优质的客户资源为项目实施提供有利支撑

     优质且稳定的客户资源是公司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有利于公司保持
业绩的稳定增长。依靠多年的行业深耕,公司积累了丰富的产品研发、生产及销
售经验。同时凭借优质的产品,收获了大量高质量的、稳定的客户群体,在行业
市场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在消费电子领域方面,公司直接客户系 ATL、LG
化学、珠海冠宇、三星视界、联宝电子等业务内领先或知名的核心组件生产商、
制造服务商,产品最终应用于苹果、联想、三星、华为等知名品牌消费电子产品;
另在新能源汽车领域方面,公司直接客户系宁德时代、瑞浦能源、中创新航、力
神电池等动力电池制造商,产品最终应用于北汽、上汽、宝马、蔚来、特斯拉等
知名品牌新能源汽车。综上,公司积累的优质客户资源,与下游众多国际领先的
电子设备制造商建立的稳固且长期的合作关系,为项目建成后公司产品的稳定销
售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5、项目建设方案

     (1)项目选址情况

     本项目位于安徽省宣城市广德经济开发区太极大道以北、德昌路以东。开发
区在广德县主城区东部,位于苏浙皖三省八县市结合部。该地块用地性质为工业
用地,本次募投项目总占地面积为 15,764.86 平方米。

     (2)项目组织形式


                                 1-1-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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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裕正科技为主体组织建设并实施,已经广德市发改
委备案批准(项目编码 2017-341822-35-03-029559)。

        (3)生产与技术情况

        本项目采用的生产方法及工艺流程维持现有模式,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
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四、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相关内容;本项目
使用的核心技术将采用公司现有成熟技术及正在研发的技术,核心技术来源均为
公司自主研发,具体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七、发行
人技术水平与研发情况”相关内容。

        (4)项目内容

        公司为集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功能性器件生产企业。本项目根据公司
产品生产特点、近三年产品现状、盈利情况以及市场需求,拟利用现有的工艺技
术和生产水平,规划募投项目产品种类和生产规模。

        (5)设备投资明细

        本项目拟新增平刀模切机、套冲模切机、CCD 圆刀机、精密分条机、多功
能贴合机等生产设备 423 台;巷道式堆垛机、输送设备、穿梭车等智能仓储设备
49 台(套);影像测量仪、X 射线荧光光谱仪等检测设备 33 台(套);CCD 模切
机、滚筒式印刷机、卫星式圆刀机等打样设备 28 台(套);以及配套的公辅设备
及办公设备 313 台(套)。

                                   设备投资明细表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台/套)        总金额(万元)
    1      生产设备                                   423              12,911.00
    2      智能仓储设备                                   49            3,600.00
    3      检测设备                                       33            1,278.00
    4      打样设备                                       28            1,333.00
    5      公辅设备                                       44            1,373.60
    6      办公设备                                   313                484.00
                      合计                            890              20,979.60

        (6)原辅料及能源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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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项目所需要的原辅材料主要为胶带类、原膜类、保护膜类、离型材料等。
项目所需主要原辅材料以及包装材料主要在国内采购,公司均与供应商建立了稳
定的供货关系。本项目生产需要的燃料动力主要有电力、水。

       (7)项目实施进度

       本项目建设期拟定为 2 年。项目进度计划内容包括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初步
设计、施工图设计、土建工程、设备订货、设备安装调试、人员培训和竣工验收
等。具体进度如下表所示:
                               项目实施进度表(单位:月)
                                                     月份
 序号       建设内容
                           2     4   6     8   10   12   14   16   18   20   22    24
   1     前期工作
   2     初步设计
   3     施工图设计
   4     土建工程
   5     设备订货
   6     设备安装调试
   7     人员培训
   8     竣工验收

       6、项目环境保护情况

       本项目在建设期间,各项施工、装修、运输将不可避免地产生废气、粉尘、
废水、噪声、固体废弃物等,会对现有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主要污染物质是施
工人员生活污水、固体废弃物、粉尘以及噪声等,其中以噪声的影响最为突出。

       (1)噪声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装修过程中产生的设备和施工噪声。

       治理措施:严格按照城市噪声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严禁夜间进行高噪声装
修作业;尽量采用低噪声的工具,如以液压工具代替气压工具,同时尽可能采用
噪声低的施工方法。

       (2)粉尘及治理措施

       装修期间产生的粉尘(扬尘)污染主要来自材料的堆放、运输车辆的运行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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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面油漆前的墙面找平工作。

     治理措施:对施工现场实行合理化管理,使砂石料统一堆放,水泥设专门库
房堆放,并尽量减少搬运环节,搬运时做到轻举轻放,防止包装破裂。运输车辆
应完好,不应装载过满,并尽量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减少沿途抛洒,并及时清
扫散落在地面上的泥土和建筑材料,冲洗轮胎,定时洒水压尘,以减少运输过程
中的扬尘;对于墙面找平时产生的粉尘限于室内,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较大影响。

     (3)污水及治理措施

     施工污水水量不大,但如果不经处理或处理不当,同样会危害环境。

     治理措施:施工期废水不能随意直排,应加强施工期管理,采取相应措施有
效控制污水中污染物的产生量;水泥、黄沙、石灰类的建筑材料需集中堆放,并
采取一定的防雨措施,及时清扫施工运输过程中抛洒的上述建筑材料。

     (4)建筑垃圾及治理措施

     装修改造期间将涉及到管道敷设、材料运输等工程,在此期间将有一定数量
的废弃建筑材料如砂石、废弃材料等。

     治理措施:对施工现场要及时进行清理,建筑垃圾及时清运,按城管要求定
时运送到指定地点或加以利用,防止其因长期堆放而产生扬尘。

     项目运营期间,产生污染的环节主要是空调及水泵等设备的使用,以及计算
机、服务器等电子设备的使用。主要污染物质是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电子设备
产生的有害气体及噪声。

     (1)污水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外排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

     治理措施:本项目购置建筑已建有完善的雨污分流排放系统,本项目生活废
水经楼宇排水系统排入化粪池处理,满足相关要求的污水经城市污水管网送至市
污水处理厂处理。

     (2)固体废弃物及治理措施

     项目日常办公生活将产生一定数量的生活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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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治理措施:生活垃圾及时清理,交环卫部门处置。

     (3)噪声及治理措施

     针对源于机电设备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振动较大的设备基座
及管道设减震装置,建筑内空调风道采用吸声风管、室外机组安装通风隔声板,
增强设备用房密闭性等措施降低噪声污染。

     (4)有害气体及治理措施

     项目运营中的有害气体主要产生于各种电子设备的使用,其中最主要的来源
是设备机房。

     治理措施:本项目采用必要的空气净化治理方法:在机房内按照机房对温、
湿度和新风量的要求,配装新风净化机,将源于室外的新鲜空气,经空气过滤和
对高湿、热空气的处理后送入室内;将稀释后的空气排出室外。其它房间依据机
房设计规范,采取一般净化处理,设置粗、中效两道过滤器以保持机房室内空气
的清洁。

     7、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的建设期预计为 2 年,达产期 3 年,项目建设第 3 年达产约 60%,第
4 年达产约 85%,第 5 年全部达产。项目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20.08%,投资
回收期(含建设期)6.63 年。

      (二)研发中心项目

     1、项目概况

     公司拟通过本项目的建设实施,将现有研发中心闲置区域改造为高规格无尘
室等研发用房,并配置国内外先进的研发及检测设备,引进优秀研发人才,提高
公司的研发能力,加快研究成果的产业化进程,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公司将利用母公司现有研发中心闲置区域进行本项目建设,建设内容主要为
现有用房的装修改造以及软硬件设备的购置等。本项目总投资 6,060.19 万元,建
设周期为 2 年,其中项目建筑工程费为 439.83 万元,为现有建筑装修改造为高
规格无尘室等研发中心用房;设备及软件购置费为 4,841.00 万元,主要为研发设
备的购置;其他费用包括安装工程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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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投资概算

     本项目投资总额为 6,060.19 万元,具体投资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项目              投资总额(万元)
      1       建筑工程费                                              439.83
      2       设备购置费                                            4,841.00
      3       安装工程费                                              242.05
      4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360.80
      5       预备费                                                  176.51
                        合计                                        6,060.19

     3、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有利于顺应行业技术发展趋势,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近年来,手机、笔记本电脑等高端智能设备对防尘、防水、防摔的要求越来
越高,对相关缓冲、防尘类部件的材料及加工精度要求不断提升。内部功能器件
不断向精密化、轻薄化、高集成方向发展,对生产企业的加工精度、工艺技术、
生产设备、新材料研究与选择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另外,5G 技术的演进,使
得产品内部组装的电子功能性器件更多、功率更大、通讯频率更高、传输信号强
度更强,易产生发热大、电磁干扰高等问题,进一步对手机的散热部件、导电屏
蔽件提出越来越高的要求。公司目前研发的大多数产品的功能,需紧跟行业技术
趋势,如手机高精度多层复合石墨片产品,需解决贴后气泡、褶皱问题并确保产
品精度水准;光学胶产品加工以数字化管控,实现高洁净度、高稳定性水平。

     新能源汽车电池行业技术升级较快,双碳钾离子电池在新能源汽车、通讯备
用电源等领域具有广泛的应用前景。终端产商会选择专业的功能性器件生产企业
的产品来配套,公司需积极响应市场需求,快速把握新能源电池功能性器件技术
趋势,比如利用冷压成型技术,提升 3D 异形动力电池功能性器件产品精度,确
保结构稳定性;利用 AOI 智能检测技术,提升电子功能性器件产品的品质检测
水平,进一步提高自动化生产水平和生产效率。

     本项目建成后,公司将进一步加快产品设计、工艺研究及设备改良的步伐,
积极研发消费电子功能性材料和动力电池功能性器件,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2)有利于改善研发环境,增强公司研发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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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经济发展、科技进步,消费电子功能性器件以及新能源动力电池功能性
器件供应商竞争越来越激烈。企业要实现可持续发展,需不断进行新产品研发和
技术升级,快速响应市场需求变化。公司现阶段研发场所在响应新产品的技术需
求、功能上实现智能化的测试存在瓶颈,并且专业技术人员及先进设备仍待补充。
本项目将升级建成研发中心,设立不同级别的高端研发场所,添置先进的研发测
试设备,引进在功能性器件方面技术能力过硬的优秀研发人才,有助于改善公司
研发环境,扩大现有研发技术人才队伍,提升研发创新实力,增强持续创新能力。

     (3)有利于加强公司战略布局,促进可持续发展

     消费电子是各国发展的重点,功能性器件行业作为消费电子行业重要的配套
行业之一,其产能转移与电子信息产业转移高度相关。近年来,凭借着成本控制、
管理实效、快速服务等诸多优势,我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消费电子产品生产基地,
带动了上游功能性器件行业的快速发展。消费电子产品的市场日渐多元化,行业
内企业未来必将向智能化制造领域转型,通过不断提高产品产能、良品率以及减
少人力成本,以获得更大的盈利空间。

     在全球节能和环保的压力下,减少碳排放、推广新能源汽车已经成为全球各
国的发展共识。根据国际能源署发布的《世界能源展望 2018》,新能源汽车的普
及将有效的减少汽车行业对石油的需求,预计到 2040 年,全球近半数轿车都会
是电动车。新能源汽车被普遍认为是中国汽车产业弯道超车的重要领域,其将带
动相关产业链快速发展,为中国经济发展提供新的推动力。

     公司未来的战略目标是成为行业一流智能制造企业,根据市场机遇、挑战与
自身实力,在技术研发方面逐渐开始尝试由自动化向智能化转型,有效提升多元
化产品的生产技术与效率。因此,本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提高公司技术创新能力,
加强公司战略布局,促进公司实现可持续发展。

     4、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多项政策落地实施为项目建设提供政策保障

     近年来,国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支持消费电子功能性器件研发工作。如
《基础电子元器件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 年)》中鼓励智能终端、5G、
工业互联网、数据中心、新能源汽车等重点市场,推动基础电子元器件产业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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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破,并增强关键材料、设备仪器等供应链保障能力;《关于推动先进制造业和
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中推动消费品工业和服务业深度融合的需
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 年)》中以动力电池与管理系统、驱
动电机与电力电子、网联化与智能化技术为“三横”,构建关键零部件技术供给
体系;《信息产业发展指南》发展面向下一代移动互联网和信息消费的智能可穿
戴、智慧家庭、智能车载终端、智慧医疗健康、智能机器人、智能无人系统等产
品,面向特定需求的定制化终端产品需求。综上,国家多项政策的落地实施,为
本项目建设提供政策保障。

     (2)公司持续的技术研发投入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支撑

     历年来,公司重视研发技术的研究,不断投入大量的资金,购置先进设备及
引进业内优秀研发人才,开展相关课题的研究开发及分析检测。在设备投入方面,
公司拥有行业先进的生产、检测设备,建有高标准恒温恒湿无尘室和测试实验室,
全面覆盖各类常规及可靠性测试项目,具备多项目、多任务并发处理和并行开展
的能力。在人才积累方面,公司拥有完善的研发体系,拥有产品研发部和工艺研
发部两大研发部分,负责新品开发设计、工艺验证、制样、改善测试、模具开发
等全系列研发活动。综上,持续的技术研发投入、完整的研发人员结构和较强的
自主研发技术能力,为项目建设提供支撑。

     (3)公司的经验积累为项目实施提供了坚实的技术基础

     功能性器件生产企业处于消费电子产品生产供应链中的重要环节,公司多年
来致力于产品设计研发及生产工艺的改进,并且建立了完备的质量管理体系。公
司先后通过了 ISO9001:2015 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2015 环境管理体系、
IATF16949 汽车行业质量管理体系、IECQ QC080000 电机/电子零件及产品有害
物质过程管理体系等多项管理认证体系。公司凭借多年的自主研发及技术积累取
得发明专利 11 项、实用新型专利 52 项,并掌握了包括“超薄材料无切痕技术”、
“多孔类产品自动吸废技术”、“圆刀自动化折弯技术”、“高精度卷对卷定位打孔
模切一体化技术”等核心技术。

     综上,多项国内外管理体系的认证,多项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以及多项
核心技术为公司积累了丰富技术经验,为项目实施提供了坚实的技术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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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项目实施进度

       本项目建设期拟定为 2 年。项目进度计划内容包括项目前期准备(含设计)、
装修施工、设备购置、安装及调试、人员招聘及培训、项目开发。具体进度如下
表所示:

                               项目实施进度表(单位:月)

  序                                                          月份
               建设内容
  号                              2   4     6       8   10   12   14   16   18   20    22   24
  1     项目前期准备(含设计)
  2     装修施工
  3     设备采购、安装与调试
  4     人员招聘与培训
  5     项目开发

       6、原辅料及能源供应

       本项目所需的主要原辅材料包括双面胶、保护膜、PP 等,公司已与供应商
建立了长期、稳定的供货关系,相关原材料质量和供应数量能够得到保障。本项
目实施所需能源主要为水、电,市场供应较为充足。

       7、环境保护情况

       本项目在建设期间,各项装修活动不可避免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同程度的影
响,主要包括粉尘、废水、噪声、固体废弃物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而且以粉尘
和施工噪声的影响尤为突出。

       (1)大气污染及治理措施

       项目施工期间的主要大气污染物为粉尘,主要来源于装修过程中材料在施工
及清运时产生的扬尘。

       治理措施:指定专人在装修现场定期洒水清扫,形成制度,防止扬尘;袋装
的水泥、白灰等小颗粒的材料,应在室内存放,若在室外存放时,应采取罐装或
者加盖苫布。

       (2)废水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在装修时所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洗涤用水和施工人员生活用水,污水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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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大。

     治理措施:洗涤和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标后通过市政管道纳入污水处理厂进
行处理。

     (3)噪声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装修过程中产生的设备和施工噪声。

     治理措施: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严格按照施工噪声管理
的有关规定执行,严禁夜间进行高噪声施工作业;尽量采用低噪声的装修工具,
同时尽可能采用施工噪声低的施工方法。

     (4)固体废弃物及治理措施

     装修期间固体废弃物主要来源于装修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和施工队伍产生
的生活垃圾。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包括砂土、石块、水泥、碎木料、废金属、铁
丝等杂物。生活垃圾包括废纸、包装袋、塑料袋及瓶罐等。

     治理措施:对装修现场的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加以利用,防止其因长期堆
放而产生扬尘;生活垃圾进行分类、集中收集,及时由环卫部门送垃圾填埋场处
理,严禁乱堆乱扔,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本项目建成后,在运营过程中主要有废水和固废产生,需加强环境管理监测
工作,配置专业环境保护管理人员,负责日常运营过程中的环境管理监测工作。
此外,日常研发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固废、噪声和废气等污染,公司现有污染处
理、检测能力可满足需要。

     运营期主要污染物及处理措施如下:

     (1)废水及治理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工作人员的生活污水,废水主要经污水处理站
预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2)固废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做到日常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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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补充流动资金

     1、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 14,000.00 万元补充公司日常营运资金,以满足公司
业务及规模持续增长所带来的营运资金需求。

     2、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稳步增长,经营所需的营运资金需求不断增加。随
着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的业务规模将得到进一步的扩张,预计营运资金需求也
将进一步扩大。同时,技术优势是公司维持竞争力的重要因素,公司为应对愈发
激烈的行业竞争环境,需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所以公司需要通过本次发行募集资
金补充流动资金,从而支持业务规模的进一步扩张。

     3、流动资金的管理运营安排

     公司将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并
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公司实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
制度,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补充流动资金将严格用
于公司主营业务。公司将紧紧围绕主营业务进行资金安排,预先做好资金预算,
合理安排资金投放时间,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效益最大化。

三、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与公司项目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
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相适应情况

      (一)经营规模

     近年来,公司抓住下游行业快速发展的机会,凭借优秀的技术研发实力,与
下游优质客户群体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业务规模迅速增长。报告期内,公司
销售收入逐年提升,产品销量持续上升。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生产经营
规模相适应,有助于进一步增大公司的市场份额。

      (二)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产能已达饱和,为扩大业务规模和提升盈利能力,公司需要
持续投入资金以扩大产能。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资产和净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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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都将大幅提高,资产流动性将得到进一步优化,因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有助于公司改善财务状况。

      (三)技术水平

     公司培养了一支专业素质过硬、行业经验丰富、具备持续创新能力和市场前
瞻性的技术研发团队,形成了贯穿生产各关键环节的核心技术,研发中心项目能
够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研发能力,扩大研发团队和规模,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
公司现有技术条件相适应,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技术水平。

      (四)管理能力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制度和内部控制体系,组建了专业能力突出、
管理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目前公司管理架构明晰,管理团队稳定,能够保证本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因此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管理能力相适应。

四、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持续经营及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对公司持续经营的影响

     本次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的项目。本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公司经营模式不会发生变化,但生产能力、研发技术
和资金实力将得到大幅度提升,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1、对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出现较大增长。由于募集资
金拟投资项目的投入及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短期内难以迅速提升公司的盈
利水平,从而募集资金的到位在短期内将导致公司净资产收益率水平出现暂时性
的下降;但是随着募投项目的建设完毕,产能效益逐步体现,预计未来公司经营
业绩将进一步提高,盈利能力将进一步提升。

     2、对资产负债结构的影响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为 79,598.44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46.40%。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本次募集资金的到位将大幅增加公司总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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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净资产规模,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率水平,增强公司的偿债能力和融资能
力,降低公司运营的财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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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

一、股利分配政策及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一)最近三年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
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
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
配。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
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
本。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
的 25%。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二)报告期内公司实际的股利分配情况

     2019 年,公司以期末总股份为基数,每股分配现金红利 0.20 元(含税),合
计分配现金股利 1,272.80 万元,已于 2020 年 4 月 20 日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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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公司以期末总股份为基数,每股分配现金红利 0.50 元(含税),合
计分配现金股利 2,580.00 万元,已于 2021 年 6 月 22 日实施完毕。

     2021 年,公司以期末总股份为基数,每股分配现金红利 0.50 元(含税),合
计分配现金股利 2,580.00 万元,已于 2022 年 5 月 10 日实施完毕。

      (三)发行上市后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本公司股票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第一百五十四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
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
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
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
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
配,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
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
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
的 25%。

     第一百五十六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
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第一百五十七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利润分配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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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
理的、稳定的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合理的资金需求及可持续发展。公司进行
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二)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采取现金、或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分配股利,并优先考虑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三)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与程序

     1.公司董事会结合具体经营数据,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
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并结合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
制定年度或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并经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

     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
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
发表明确意见;在审议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监事会会议上,需分别经公
司董事会出席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通过,出席监事 1/2
以上表决通过方能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
议。

     3.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利润分配方案应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但公司采取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时,
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4.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
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四)利润分配期间间隔

     在满足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条件、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基
础上,公司原则上进行年度利润分配,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规模、现金流
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等情况,在有条件的情况下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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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现金分红的条件

     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
利润)为正值,且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六)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结合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根据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等状
况,在满足公司现金分红、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公司可以采
用发放股票股利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在确定以股票股利分配利润的具体方
案时,应充分考虑以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后的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的经营规模,
盈利增长速度相适应,并考虑对未来债券融资成本的影响,以确保利润分配方案
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股票股利分配预案,经董事会、监事会审
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完善公司分红政策监督约束机制

     1.公司股东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获分配的
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2.独立董事应对分红预案独立发表意见;

     3.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
决策程序进行监督;

     4.公司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生产经营状况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以
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应符合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和公司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有关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股东大会审
议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并在公司定期报告中就现金分红政策的调整进行详细的说明;

     5.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预案和现金分红政
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公司在上一个会计年度实现盈利,但公司董事会在上一会
计年度结束后未提出现金股利分配预案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
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独立董事还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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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对下列事项进行专项说明:

     (1)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2)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3)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4)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5)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
否得到了充分保护等。

     公司不进行现金分红或调整现金分红比例时,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
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
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二、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和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如
下:

     鉴于公司拟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公司截至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
行上市之日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发行后的全体新老股东按照所持公司的股份
比例共同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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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相关情况

     公司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会秘书负责
具体的协调和组织工作,相关人员的联系方式如下:

     负责部门:证券部

     董事会秘书:蒋宇

     电话:0512-57688197

     传真:0512-36603738

     地址:昆山市千灯镇支浦路 1 号 5 号房

     电子邮箱:ir@sz-hiragawa.com

二、重要合同

     本节重要合同是指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正在履行的对公司生产经
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合同:

      (一)重要销售合同

     报告期内,公司与下游主要客户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由于行业特有的销售
模式,公司与主要客户仅签订销售框架合同,框架合同中未约定销售金额,客户
根据生产需求向公司下达具体订单,约定产品的具体单价、数量、规格、交货时
间等,单笔订单金额较小且数量较多。

     公司与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签订的正在履行的销售框架合同情况如下:
序 客户                             合同 数量/ 价款/
        签约主体         住所                           生效日期     合同有效期        违约责任
号 名称                             标的 质量 报酬
                                                                  框架合同五年有
                                  电池
        宁德新能                                                  效,期满前 3 个月   对质量、赔
                 宁德市蕉城区漳湾 类功 具体以订单
        源科技有                                        2018/7/20 如双方无提出书面    偿、保密义务
                 镇新港路 1 号    能性 为准
        限公司                                                    异议,自动延长 5    进行了约定
                                  器件
1 ATL                                                             年
        东 莞 新 能 东莞松山湖高新技 电 池                        框架合同五年有      对质量、赔
        源 科 技 有 术产业开发区工业 类 功 具体以订单             效,期满前 3 个月   偿、保密义务
                                                        2018/7/20
        限公司      西路 1 号        能 性 为准                   如双方无提出书面    进行了约定
                                     器件                         异议,自动延长 5

                                            1-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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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客户                                  合同 数量/ 价款/
        签约主体           住所                             生效日期        合同有效期     违约责任
号 名称                                  标的 质量 报酬
                                                                       年

                                                                      框架合同五年有
                                    电池
         东莞新能 东莞市东坑镇角社                                    效,期满前 3 个月   对质量、赔
                                    类功 具体以订单
         德科技有 村兴国中路 8 号附                         2020/9/12 如双方无提出书面    偿、保密义务
                                    能性 为准
         限公司   近企业                                              异议,自动延长 5    进行了约定
                                    器件
                                                                      年
                                                                      框架合同五年有
                                    电池                                                  对质量、赔
         东莞新能                                                     效,期满前 3 个月
                  广东省东莞市松山 类功 具体以订单                                        偿、保密义务
         安科技有                                           2020/6/1 如双方无提出书面
                  湖园区兴惠路 1 号 能性 为准                                             等情形进行
         限公司                                                       异议,自动延长 5
                                    器件                                                  了约定
                                                                      年
         宁德时代                     电池
                                                                                       对质量、赔偿
         新能源科    宁德市蕉城区漳湾 类功 具体以订单
                                                            2020/5/17 框架合同三年有效 等情形进行
         技股份有    镇新港路 2 号    能性 为准
                                                                                       了约定
         限公司                       器件
         青海时代                     电池
                                                                                       对质量、赔偿
         新能源科    青海省西宁市城中 类功 具体以订单
                                                            2020/10/7 框架合同三年有效 等 情 形 进 行
         技有限公    区创业路 182 号 能性 为准
                                                                                       了约定
         司                           器件
                                      电池
         时代上汽                                                                      对质量、赔偿
                     溧阳市昆仑街道环 类功 具体以订单
         动力电池                                           2019/6/20 框架合同三年有效 等情形进行
                     园西路 328 号    能性 为准
         有限公司                                                                      了约定
                                      器件
                                      电池
         时代一汽                                                                      对质量、赔偿
                     霞浦县经济开发区 类功 具体以订单
         动力电池                                           2020/6/20 框架合同三年有效 等情形进行
                     长富路 6 号      能性 为准
         有限公司                                                                      了约定
                                      器件
       江苏时代                       电池
                                                                                        对质量、赔偿
       新能源科      溧阳市昆仑街道城 类功 具体以订单
  宁德                                                      2021/5/1   框架合同三年有效 等情形进行
2      技有限公      北大道 1000 号   能性 为准
  时代                                                                                  了约定
       司                             器件
                                      电池
         时代广汽                                                                      对质量、赔偿
                     广州市番禺区石楼 类功 具体以订单
         动力电池                                           2021/6/17 框架合同三年有效 等情形进行
                     镇龙泽路 333 号 能性 为准
         有限公司                                                                      了约定
                                      器件
         四川时代                     电池
                     四川省宜宾市临港                                                  对质量、赔偿
         新能源科                     类功 具体以订单
                     经开区产业大道 1                       2021/8/14 框架合同三年有效 等情形进行
         技有限公                     能性 为准
                     号                                                                了约定
         司                           器件
         福鼎时代                     电池
                     福建省宁德市福鼎                                                  对质量、赔偿
         新能源科                     类功 具体以订单
                     市前岐镇薛桥村时                       2021/11/8 框架合同三年有效 等情形进行
         技有限公                     能性 为准
                     代路 1 号                                                         了约定
         司                           器件
                     中国(上海)自由贸
          瑞庭时代                    电池
                     易试验区临港新片                                                  对质量、赔偿
        (上海)新                    类功 具体以订单
                     区新四平公路 168                       2021/12/1 框架合同三年有效 等情形进行
          能源科技                    能性 为准
                     号 3 幢、4 幢、5                                                  了约定
          有限公司                    器件
                     幢
                                                                                       对质量、赔
                     安徽省合肥市经济    结构
                                                                      双方可提前三十天 偿、知识产权
                     技术开发区云谷路    类功 具体以订单
3 联宝电子                                                  2014/9/26 书面通知对方终止 和保密义务
                     3188-1 号(综合保   能性 为准
                                                                      该框架合同       等情形进行
                     税区内)            器件
                                                                                       了约定
         合 肥 经 纬 安徽省合肥经济技 结 构                           框架合同有效期一 对 产 品 质 量
    春秋                                    具体以订单
4        电子科技 术开发区天都路 类 功                      2015/5/21 年,期满时,除任 和 违 约 金 等
    电子                                    为准
         有限公司 3910 号             能性                            何一方于合同届期 情 形 进 行 了

                                                1-1-401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序 客户                            合同 数量/ 价款/
        签约主体        住所                          生效日期        合同有效期     违约责任
号 名称                            标的 质量 报酬
                                   器件                         前九十日,以书面   约定
                                                                通知不再续约外,
                                                                框架合同应继续有
                                                                效
                                                                框架合同有效期一
                                                                年,期满时,除任
        苏州春秋                  结构                                             对产品质量
                                                                何一方于合同届期
        电子科技 昆山市张浦镇益德 类功 具体以订单                                  和违约金等
                                                      2016/8/9 前九十日,以书面
        股份有限 路 988 号        能性 为准                                        情形进行了
                                                                通知不再续约外,
        公司                      器件                                             约定
                                                                该框架合同应继续
                                                                有效
                                                                框架合同有效期一
                                                                年,期满时,除任
                                  结构                                             对产品质量
        合肥博大 安徽省合肥市庐江                               何一方于合同届期
                                  类功 具体以订单                                  和违约金等
        精密科技 县高新区中塘路                       2019/5/16 前九十日,以书面
                                  能性 为准                                        情形进行了
        有限公司 186 号                                         通知不再续约外,
                                  器件                                             约定
                                                                该框架合同应继续
                                                                有效
       安徽英力                    结构                                            对产品质量
  英力 电子科技 安徽省六安市舒城   类功 具体以订单                                 和违约金等
5                                                     2018/8/8   两年
  股份 股份有限 县杭埠经济开发区   能性 为准                                       情形进行了
       公司                        器件                                            约定
                                                                框架合同有效期为
       爱尔集新                    电池                         二年,其后在每个
                  中国南京经济技术                                               对产品质量
  LG 能源(南                      类功 具体以订单              年度自动续约,除
6                 开发区恒谊路 17                     2017/8/16                  和赔偿等情
  化学 京)有限公                  能性 为准                    非任何一方合同期
                  号                                                             形进行约定
       司                          器件                         满前一个月书面通
                                                                知终止
注: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与英力股份签署的协议经确认仍正在履行中、长期有
效

      (二)重要采购合同

      报告期内,公司与主要供应商签订采购框架合同,公司根据生产需求向供应
商发送采购订单,约定采购数量、规格、价格、交货时间等,该模式下存在采购
订单频繁、单笔订单金额较小等特点。

      公司与报告期内原材料采购、外协采购及外协加工交易金额合计前五大供应
商签订的正在履行的采购框架合同情况如下:
 序   供应商                                          数量/   价款/      生效   合同有 违约
                签约主体       住所      合同标的
 号     名称                                          质量    报酬       日期     效期   责任
             昆山合晶 周市镇青阳                                                框架合 对赔
                                                                        2021/9/
             永电子有 北路 319 号 7                                             同有效 偿、保
                                                                        14
             限公司      号房                                                   期一年, 密、知
                                    原材料、外
        合晶 苏州博灿 昆山市周市               具体以订单                       自动连 识产
 1                                  协加工、外                          2015/1
      永集团 电子有限 镇长浜路 77              为准                             续展期, 权等
                                    协采购等                            2/1
             公司        号                                                     每次展 情形
             江 苏 博 之 东台市机械                                     2022/1/ 期 12 个 进行
             高 新 材 料 电子产业园                                     26      月,除非 了约


                                          1-1-402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序    供应商                                      数量/   价款/    生效    合同有 违约
                签约主体       住所     合同标的
 号      名称                                      质量    报酬     日期     效期    责任
               科 技 有 限 锦丰路南侧                                      公司在 定
               公司        5号                                             相应协
               昆山德川 周市镇青阳                                         议期限
                                                                   2015/1/
               电子有限 北路 319 号 8                                      届满之
                                                                   1
               公司        号房                                            前至少
               苏州德聚                                                    90 日,将
                           昆山市周市
               春田材料                                            2022/1/ 其不展
                           镇横长泾路
               科技有限                                            26      期的意
                           398 号
               公司                                                        图书面
                           昆山市玉山                                      通知供
               昆山瑞道
                           镇望山北路                              2018/4/ 应商
               电子有限
                           488 号 2 号楼                           1
               公司                      原材料、外
        瑞道               三楼                     具体以订单
 2                                       协加工、外
        集团 安徽省瑞 安徽省滁州                    为准
                                         协采购等
               之宏电子 市定远县池                                 2020/1
               科技有限 河镇池阳回                                 1/12
               公司        民村 128 号
                           东莞市桥头
               东莞市远
                           镇大洲社区
               诚塑胶制                                            2020/3/
                           大新路 93 号
               品有限公                                            1
                           创鑫工业园
               司
                           C 栋一楼
                           昆山市千灯
               昆山华为
                           镇华涛路                                2015/1
        远诚 包装材料                               具体以订单
 3                         196 号 1 号厂 原材料                    1/19
        集团 有限公司                               为准
                           房
                           安徽省滁州
               安徽华展 市定远县经
               新能源科 济开发区新                                 2022/1/
               技有限公 材料光电产                                 19
               司          业园 B3 号标
                           准厂房
               昆山恒永
                           千灯镇鹿场
               昌电子科                                            2017/2/
                           路 333 号 3
               技有限公                                            5
                           号房
               司
      恒永昌集             安徽省合肥               具体以订单
 4                                       外协采购
          团               市蜀山区望               为准
               安徽世昌
                           江西路 69 号                            2020/6/
               印刷包装
                           印象西湖花                              15
               有限公司
                           园公建区东
                           组团 3-1125
                           昆山市千灯
      昆山贝莱德电子科技                            具体以订单     2016/7/
 5                         镇华光路      外协采购
      有限公司                                      为准           6
                           868 号
                           昆山市周市
      昆山金合捷电子有限                            具体以订单     2018/3/
 6                         镇荷花浜路 外协采购
      公司                                          为准           1
                           66 号 3 号房


                                         1-1-403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序   供应商                                     数量/   价款/    生效     合同有   违约
                签约主体       住所   合同标的
 号     名称                                     质量    报酬     日期     效期     责任
                      浙江省宁波
                      市北仑区宁
                      波开发区联 原材料采
   宁波永恒新材料科技                       具体以订单           2016/6/
 7                    合区域工业 购、外协加
   有限公司                                 为准                 15
                      区 G14 小区 工
                      (江滨路 335
                      号)1 幢 102

三、发行人对外担保有关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况。

四、对发行人产生重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
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五、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均无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亦不存在被相
关主管机关处罚的情况。

六、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涉及刑事
诉讼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
不存在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1-1-404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第十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朱春华                    施惠庆                许晓云           金昌伟




     贝政新                    王世文                王亮亮



全体监事签名:




     全赞芳                    王   杰               倪诗佳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朱春华                    施惠庆                许晓云           张郁佳



     蒋   宇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1-405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签字):
                               林臻玮




     保荐代表人(签字):
                               张吉翔




                               李峻毅


     法定代表人(签字):
                               张佑君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1-406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总经理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
认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总经理:
                               杨明辉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1-407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董事长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
认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董事长:
                               张佑君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1-408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三、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承办律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
所出具的律师工作报告和法律意见书无矛盾之处。本所及承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
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律师工作报告和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
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签字):
                               李 源




                               刘 璐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字):
                                       王   丽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1-1-1-409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四、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众环审字
(2022)3310270 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2)3310078 号)及经本所
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众环专字(2022)3310079 号)无矛盾之处。本所及
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
证报告及经本所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
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签字):
                                    吕方明




                                    周   浩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字):
                                         石文先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1-1-1-410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五、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
摘要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对发行
人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
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资产评估师(签字):
                                       谢顺龙




                                       魏筱菁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签字):
                                       谢肖琳




                                             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1-411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六、验资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
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众环验字
(2020)330008 号、众环验字(2020)330009 号)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
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
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签字):
                                 吕方明


                                 周   浩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字):
                                      石文先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1-1-1-412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七、验资复核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
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机构出具的验资复核报告(众环专字
(2021)3310165 号)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
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验资复核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
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签字):
                                 吕方明


                                 周   浩


     验资复核机构负责人(签字):
                                      石文先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1-1-1-413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八、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
摘要与本机构出具的《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了解股份支付所涉及的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估值报告》(中企华估字(2021)3456 号)无矛盾之处。本机
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苏州可川电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了解股份支付所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估值报告》(中企华
估字(2021)3456 号)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


       签字资产评估师:
                               (已离职)                        (已离职)
                                 彭桢寓                            徐    敏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


                                 权忠光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1-1-1-414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徐敏离职情况的说明
     徐敏原为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员工,为中企华估字(2021)3456
号《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了解股份支付所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估值报告》的签字资产评估师。因个人原因,徐敏已于二〇二一年七月离职,因
此无法在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机构声明中签字,但
徐敏的离职不影响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已出具的上述评估报告的
法律效力。特此说明。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



                                权忠光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1-1-1-415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彭桢寓离职情况的说明
     彭桢寓原为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员工,为中企华估字(2021)
3456 号《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了解股份支付所涉及的股东全部权
益价值估值报告》的签字资产评估师。因个人原因,彭桢寓已于二〇二二年八月
离职,因此无法在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机构声明中
签字,但彭桢寓的离职不影响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已出具的上述评
估报告的法律效力。特此说明。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



                                权忠光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1-1-1-416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第十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在本次发行承销期间,下列文件均可在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办公场
所查阅:

     (一)发行保荐书;

     (二)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四)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五)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六)公司章程(草案);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备查文件的查阅

      (一)备查文件的查阅时间

     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每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4:30。

      (二)备查文件的查阅地点

     1、发行人

     名称: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昆山市千灯镇支浦路 1 号 5 号房

     电话:0512-57688197

     传真:0512-36603738

     联系人:蒋宇



                                    1-1-1-417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568 号中建大厦 22 层

     电话:021-20262000

     传真:021-20262004

     联系人:张吉翔、李峻毅




                                  1-1-1-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