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的询证函》的回函 致: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贵公司《关于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询证函》 已收悉,现就公司询证事项回复如下: 截至目前,本人不存在包括但不限于:涉及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 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或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 重 大业务合作、引入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是否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 信息,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2022 年 10 月 12 日、2022 年 10 月 13 日、2022 年 10 月 14 日)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形。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询 证函》的回函之签字页)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施惠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