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川科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2022-10-25
证券代码:603052 证券简称:可川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7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
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可川科技”)于
2022 年 10 月 21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
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此次章程修
订事项已获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的相关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 年 9 月 8 日出具的《关于核准苏州可川电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49 号),同
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720 万股。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众环验字(2022)3310017 号”《验资报告》,确认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 5,160 万元变更为 6,880 万元,公
司股份总数由 5,160 万股变更为 6,880 万股。
公司已完成首次发行并于 2022 年 10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
司类型由“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二、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于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苏州
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草
案)><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其中,
《公司章程(草案)》“第一百九十九条 本章程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公司股
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会可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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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发行结束后对本章程相应条款作出适当及必要修订,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备案
登记手续。”
现根据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具体情况并结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公司董事会对《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相关条款
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三条 公司于【 】年【 】月【 】 第三条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8 日经中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称“中国证监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 国证监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
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万股,并于 人民币普通股 1,720 万股,并于 2022 年
【 】年【 】月【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10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所上市。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 6,880.00 万元。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
式。公司的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 式。
所持股份的凭证。
公司在国内国外的证券交易场所批准
上市后,公司股票将在相关机构集中存
管。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万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股,均为普通股。 6,880.00 万股,均为普通股。
第一百五十七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 第一百五十七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
策如下: 策如下:
4.公司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生产经 4.公司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生产经
营状况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以 营状况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以
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详细论证和说 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详细论证和说
明原因,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应符合 明原因,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应符合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
和公司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有关调
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须经董事 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须经董事会审议
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股东 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股东大会审
大会审议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 议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应当经
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在公司定期报 之二以上通过,并在公司定期报告中就
告中就现金分红政策的调整进行详细的 现金分红政策的调整进行详细的说明;
说明;
第一百九十九条 本章程经股东大会 第一百九十九条 本章程经公司股东
审议通过并于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 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所上市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会可根据
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股票发行结束后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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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程相应条款作出适当及必要修订,
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备案登记手续。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苏州可川电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
披露。
三、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将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注册资本和公司类型的变更登记以及《苏州
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备案等相关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
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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