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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可川科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2-10-25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苏 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苏州
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可川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1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对可川科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
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49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17,200,000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34.68 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59,649.60 万元,扣除

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2,796.00 万元。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众
环验字(2022)3310017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
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
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
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公司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功能性元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44,450.27             35,050.15
   2       研发中心项目                            6,060.19              3,74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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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3       补充流动资金                       14,000.00             14,000.00
                   合计                       64,510.46             52,796.00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
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益。
       (二)资金来源及投资金额
       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方式
       公司将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满足保本要求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
限于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等,不得用于投资股票或其他高风险收益类产品。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首席执行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
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
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的金额和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的品种、签署合同及
协议等。
       (五)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有效期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
使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并严格
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和管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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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
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
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暂时闲置的
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
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
融机构销售的现金管理产品,但仍不排除因市场波动、宏观金融政策变化等原因
引起的影响收益的情况。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
关规定,办理相关闲置自有资金的现金管理业务,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
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
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六、公司内部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1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

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对金额不超过 4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等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现金管理产品,期

                                    3
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
使用。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4 亿元进行现金管理,董

事会审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
稳定健康发展,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
订)》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
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4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大额存单、
定期存款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增加公司现金
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要求,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使
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等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可川科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和《公司章程》

                                     4
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
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

务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有利于提高募
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保荐机构同意可川科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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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张吉翔                   李峻毅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