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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成都燃气: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19-12-23  

						证券代码:603053      证券简称:成都燃气    公告编号:2019-005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燃气”或“公司”)

于 2019 年 12 月 20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

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含

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

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有保本约定的定期存款。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

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公

司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具体事项由公

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本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有效。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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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

准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9]2302 号)核准,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 928,900,500.0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 22,934,400.00

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905,966,100.00 元。本次发行募集

资金已于 2019 年 12 月 9 日全部到账,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新增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出具了《验资报告》(德

师报(验)字(19)第 00581 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

并与开户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 2019 年 12 月 20 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2)。

    二、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 投资目的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成都市绕城高速天然气高压输储气管

道建设项目,根据项目建设推进而进行资金投入,该过程中存在部分

募集资金闲置的情形。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

正常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现金收益,为公

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 投资额度及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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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

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

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

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三)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品种及安全性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投资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

保本约定的定期存款,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四)实施方式和授权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决

策权,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本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 年 4 月修订)》、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

订)》等相关规定,及时、定期披露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也

将在定期报告和《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中,披露报告

期内公司进行定期存款及其相应的损益情况。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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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

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

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

户。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

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

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

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

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定期存款,

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

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包括(但

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

金管理产品品种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金融

机构现金管理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

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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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

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

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五、专项意见说明

    2019 年 12 月 20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一

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含

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

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有保本约定的定期存款。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

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公

司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具体事项由公

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本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有效。上述事项经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发

表明确同意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事项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

提下进行的,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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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5 亿

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内容及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行和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

高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

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

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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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票上市规则(2019 年 4 月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

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

议;

    2、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

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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