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燃气: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8-20
证券代码:603053 证券简称:成都燃气 公告编号:2020-022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燃气”或“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0 年 8 月
19 日在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少陵路 19 号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7 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通讯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8 月 7 日以书面、电话、邮件等方式送达。会议应出席监事 5
名,实际出席监事 5 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霍志昌先生主持。本
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成都燃气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并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的议案》
1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
司监事会同意提名霍志昌、赵青海、黎小双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
候选人。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第一届
监事会届满之日起计算。以上监事候选人,将在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职工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非职工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4)。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就公司《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2020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及公司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二)公司《2020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
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真实地反映
出公司本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所披露的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 体 内 容 详见同 日 刊 载 于上海 证 券 交 易 所网 站
(www.sse.com.cn)的《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
报告》及其摘要。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的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
司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业务,系公司按照公平、公正、公
开原则开展,遵循了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且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 体 内 容 详见同 日 刊 载 于上海 证 券 交 易所网 站
(www.sse.com.cn)的《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6)。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 2017 年 7 月 5 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
—收入》相关规定,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修订公司《会
计制度》。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
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变更,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
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况。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 体 内 容 详见同 日 刊 载 于上海 证 券 交 易所网 站
(www.sse.com.cn)的《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
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5)。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德勤华永”)为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在担任
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
3
尽职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及同意,同时结合公司独立董事的
事前认可意见,提议续聘德勤华永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
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0 年度审计工作。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8)。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募集资金通过专户存储、专
项使用,公司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所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
整,与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一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
形。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 体 内 容 详见同 日 刊 载 于上海 证 券 交 易所网 站
(www.sse.com.cn)的《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半
年 度 募 集资 金存放 与 实 际使 用情况 的 专 项报 告 》( 公 告 编号 :
2020-027)。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4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为满足公司的资金管理需求、提高综合资
金收益,经审议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
债务融资工具,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超
短期融资债券、短期融资债券、中期票据等。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拟注册发行债务融
资工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9)。
三、备查文件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 8 月 20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