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燃气: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2020-08-20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燃气”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成都燃气调整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进
行了核查,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预计调整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与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预计调整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2020 年公司与公司关联方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预计追加提供天然
气安装服务金额为 121.47 万元,追加后日常关联交易预算金额为 130.47 万元。
(二)与成都千嘉科技有限公司预计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25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成都千嘉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项目实施方案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
成都千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嘉科技”)通过公开挂牌方式引入新股东
对其进行增资,并同意公司放弃对千嘉科技该等增资的优先认购权。该等增资实
施完成后,千嘉科技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5,000 万元增加至人民币 6,251.0853 万元,
公司持有千嘉科技的股权比例由 52%下降至 41.59%,并且千嘉科技最新章程中
约定股东会表决事项至少需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批准通过,因此,公
司不再将千嘉科技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基于上述原因,公司新增与千嘉科技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截至 6 月末
业务类型 预计 2020 年金额
发生额
燃气计量表销售和其
采购商品 他燃气用具销售及安 734.13 4,230.81
装
燃气行业管理软件设
466.98 2,153.78
接受关联方提供劳 计开发服务
务 工程施工费 110.37 416.93
其他 332.42 802.74
代收代付公积金 代垫五险一金 9.29 35.00
合计 1,653.18 7,639.26
因上述两项变动,公司与其他关联方 2020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从
13,556.77 万元增加至 21,317.50 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0 年 12 月 7 日
住所:成都市蓉都大道将军路 68 号
法定代表人:刘兵
注册资本:75,649.49 万元
经营范围:批发零售:装饰材料、建筑材料、灯具、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
属)、五金交电、日用百货、家俱;市场经营管理:企业管理服务;广告代理服
务(不含气球广告);房屋租赁;房地产开发经营;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及
施工(依法须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成都千嘉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1 年 10 月 30 日
住所:成都市双流区西南航空港一路一段 536 号
法定代表人:万云
注册资本:6,251.0853 万元
经营范围:智能仪器仪表、计算机软硬件的研发、生产、销售、技术转让及
服务;电子产品的技术服务及咨询;系统集成及自动化控制系统;市政公用工程;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测绘服务及管道检测技术服务;防水防腐保温工程;压力管
道安装、维修;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的设计与施工;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的
对外贸易经营(依法须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过去 12 个月内关联自然人曾投资
及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
2、成都千嘉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参股公司。
(三)前期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各关联人均依法注册成立,合法存续且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有一定的
规模,且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定价是根据国家政府部门相关政策
精神要求,均严格按照价格主管部门规定执行,同时考虑到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
性,遵循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进行定价。公司经营管理层将根据日常经营
的实际需要,决定与各关联方就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相关协议的具体时间,以确
保日常经营的正常进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的必要性和持续性。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为日常经营活动中经常
发生的,与关联方的合作是公司战略发展和生产经营的需要,充分利用关联方拥
有的资源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服务,降低公司的运营成本和采购成本,同时获取公
允收益,有利于上市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持续、稳定进行,有利于公司经营业绩
的稳定增长。
(二)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均严格按照价格主管部门规定执行,同时考虑
到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遵循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进行定价,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造成不利影响。
(三)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均独立运行,不受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各关联方的影响,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
生影响。
五、相关审议程序
2020 年 8 月 19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严洪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
该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次调整关联交易预计金额
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核。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调整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依据公司生产经营实
际情况作出的,未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上述
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公司中
小股东的利益,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董事会对该项关联交易在审议时,关
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董事会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规
定,相关决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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