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燃气:中信建投证券关于成都燃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2022-12-14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保荐机构”)作为成都燃气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燃气”“公司”“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
关法规的要求,对成都燃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情况进行
了核查,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302 号)核准,成都燃气向社会公众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8,890,000 股,并于 2019 年 12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总股本 800,000,000 股,发行后的总股本
888,890,000 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
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为成都城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城投集团”)。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的流通股份数量
合计为 328,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6.90%,将于 2022 年 12 月 19 日上市
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成都燃气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成都燃气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 888,890,000 股。截至本
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成都燃气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城投集团承诺:“将严格遵守股份锁定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自发行
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上述承诺的履行情况
经核查,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城投集团严
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
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本次限售股解禁并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328,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6.90%,上市
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12 月 19 日。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持有限售股 剩余限
持有限售股 本次上市流通
序号 股东名称 占公司总股 售股数
数量(股) 数量(股)
本比例 量
1 城投集团 328,000,000 36.9000% 328,000,000 -
合计 328,000,000 36.9000% 328,000,000 -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单位:股
股份类型 本次上市前 变动数 本次上市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328,000,000 -328,000,000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560,890,000 328,000,000 888,890,000
股份总额 888,890,000 - 888,890,000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成都燃气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
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成都燃气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
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
诺;成都燃气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
股份锁定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成都燃气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
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本保荐机构对成都燃气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