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成都燃气:成都燃气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4-22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成
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
们作为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
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
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情况的议案》之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
    1、公司与关联方 2022 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正常
交易行为,该等关联交易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
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时,遵
循公平、公开以及等价有偿的原则,并以书面协议方式予以确定;关联方按照合
同规定享受权利、履行义务,未发现通过关联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形。
    2、公司预计的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基于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而产生,关联
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属于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进行的正常市
场行为,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
    3、董事会审议《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3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均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3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
    二、《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之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综合考虑了
公司正常经营和未来发展需求、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
程》以及《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关于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的要求,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之独
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
    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
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在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公司编制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
用情况,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
告的议案》。
    四、《关于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之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
    1、公司现有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且已涵盖了公司经营的各个
环节,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各项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能够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
行,公司运作中的各项风险基本能够得到有效控制。
    2、公司编制的《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能真实、客
观、完整地反映公司目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五、《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情况的议案》之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
    2022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的薪
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符合公司所处行业薪酬水平,符合公
司实际经营情况及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要求,有利于更好地激发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的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情况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
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刘兆军                 薛乐群                     陈秋雄




------------------     ------------------         -----------------

黄中宇                 严洪




------------------     ------------------




                                            2023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