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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台华新材: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2019-03-26  

						     证券代码:603055         证券简称:台华新材         公告编号:2019-025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台华新材”)于2019
年3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
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年染色8,000万米高档差别化功能性锦纶面料
扩建项目”的建设完成期自2018年11月延至2019年5月。除前述变更外,其他事项
均无任何变更。现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566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6,76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9.2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62,259.6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55,500.00 万元。以上募集资
金已全部到位,并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汇会验
[2017]4768 号”《验资报告》审验。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招股书披露,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总投资额        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年染色 8,000 万米高档差别化功能
 1                                           44,275.00                 41,750.00
        性锦纶面料扩建项目
        年后整理加工 3,450 万米高档特种
 2                                            9,000.00                  8,250.00
        功能性面料扩建项目
 3      新型纤维与面料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5,500.00                  5,500.00

                      合计                   58,775.00                 55,500.00
    本次公司拟延期项目为“年染色 8,000 万米高档差别化功能性锦纶面料扩建
项目”。根据未经审计财务数据,截至 2019 年 2 月 28 日,“年染色 8,000 万米高
档差别化功能性锦纶面料扩建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35,503.81 万元,募集资
金投资进度为 85.04%。

    三、本次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的原因

    公司拟将“年染色 8,000 万米高档差别化功能性锦纶面料扩建项目”的建设
完成期自 2018 年 11 月延至 2019 年 5 月,主要原因系募投项目在开展过程中,
公司为保证生产工艺的先进性,在充分论证和评估的基础上,对部分关键设备的
选型进行优化调整,以致部分新机器设备到位进度晚于预期。为保障后续项目顺
利开展,公司拟对该项目的投资进度进行调整,延长该项目的建设期至 2019 年
5 月。

    除上述变更外,募投项目的其他事项不存在变更。

    四、本次募投项目调整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做延期调整是公司根据客观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
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质内容及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的情形。

    五、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

    2019年3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2019年3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建设期延期是根
据客观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调整项目的实质内容及募集资金的用途,不
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投项目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
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
据客观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质内容及募集资金的用途,
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
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的
情形。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台华新材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通过公司董
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和决策程
序,台华新材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根据客观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
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质内容及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综
上,保荐机构对台华新材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