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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台华新材:独立董事对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书面意见2019-03-26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书面意见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定于 2019 年 03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关于预计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情况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
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前知晓并对议案、
协议等资料予以初审,现对公司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行为遵循市场公允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合理,
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小股东和非
关联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
认可书面意见签字页)




    伏广伟                       程隆棣                           陈   俊




                                                            2019 年 03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