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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台华新材: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报表格式调整的公告2019-03-26  

						  证券代码:603055        证券简称:台华新材       公告编号:2019-020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报表格式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
资产不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华新材”或“公司”)于
2019 年 03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报表格式调整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一、概述

    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
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以下简称“新修订的财务报表格
式”)。新修订的财务报表格式主要将资产负债表中的部分项目合并列报,在利
润表中将原“管理费用”中的研发费用分拆单独列示,新增“研发费用”项目,
反映企业进行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化支出。
    财政部于 2018 年 9 月 5 日发布了《关于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
关问题的解读》(以下简称《解读》)。《解读》规定:企业作为个人所得税的扣
缴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收到的扣缴税款手续费,应作
为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的项目在利润表的“其他收益”项目中填列;企业实际收
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均作为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列报。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和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
和调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019 年 03 月 2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报表格式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
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该议案无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变更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
    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相关规定,对此
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17 年度比较财务报表已重新表述。对 2017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相关损益项目的影响为增加“研发费用”87,382,966.23 元,
减少“管理费用”87,382,966.23 元;对 2017 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相关损益项
目 的 影 响 为 增 加 “ 研 发 费 用 ”22,869,717.58 元 , 减 少 “ 管 理 费
用”22,869,717.58 元。
    《关于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此项会计政策变
更对本公司会计处理无影响。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
产不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
准则进行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
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
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
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03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