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华新材:关于“台华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2019-05-31
证券代码:603055 证券简称:台华新材 公告编号:2019-042
债券代码:113525 债券简称:台华转债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台华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修正前转股价格:11.56元/股
修正后转股价格:8.11元/股
转股价格调整起始日期:2019年6月11日
一、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747号文核准,浙江台华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21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了5.33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台华转债,债券代码:113525)。
根据《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台华转债在本次
发行之后,当本公司因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息等情况(不包
括可转债转股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
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有效的转股价,n为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率
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
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
并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并于公
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
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
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本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本公司股份类别、
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
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本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
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
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
相关规定来制订。
公司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18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
增4股。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已经2019年4月22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具体详见公司2019年4月23日披露《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
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36)。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6月11日。根据上述规定,台华转
债的转股价格将于2019年6月11日起由原来的11.56元/股调整为8.11元/股。调整
后的转股价格自2019年6月11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