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华新材: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公告2020-12-26
证券代码:603055 证券简称:台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0-120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
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本次发行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尚需提交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
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
(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
进行了认真分析和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公
司采取的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主要假设和前提条件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及公司经
营环境等方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2、假设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实施完毕。该完
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
响,最终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及本次发行的实际完成时间为准;
3、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 6 年,分别假设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全部转
股、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全部未转股(该转股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
对即期回报的影响,最终以可转债持有人完成转股的实际时间为准);
4、假设 2020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相比 2019
年度增长 10%,2021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相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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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度增长 0%或 10%进行测算(该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
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 2020、2021 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
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
5、假设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0,000.00 万元(不考虑相关发行费用)。
本次可转债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核准、发行认购情况以
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6、现假设转股价格不低于 2020 年 12 月 2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决议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
价,即 6.67 元/股,转股数量上限约为 8,995.50 万股。该转股价格仅用于计算本
次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的转股价格由公司董事
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确定,并可能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或向下修正;
7、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公开发行 533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净
额为 52,015.27 万元;在预测公司发行后净资产和计算各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率时,未考虑除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利润、持续转股、未赎回、回
售等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假设公司 2020-2021 年度不分红;该假设仅用于
计算本次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并不代表公司对
2020-2021 年度现金分红的判断;
8、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成功发行 5,780.35 万股普通股,募集资金净额
29,487.94 万元,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上年末总股本 76,664.20 万股加非公开
发行股份 5,780.35 万股合计总股本 82,444.55 万股为基础,仅考虑本次发行完成
后的股票数对股本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在预测各年末
总股本和计算各年每股收益时,除上述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及前次可转换公司债券
转股外,不考虑除权除息、转增股本、股份回购及其他可能产生的股权变动事宜;
9、假设本次可转债在发行完成后全部以负债项目在财务报表中列示;该假
设仅为模拟测算财务指标使用,具体情况以发行完成后的实际会计处理为准;另
外,不考虑募集资金未利用前产生的银行利息以及可转债利息费用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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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本次发行可转债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对比如下:
2020 年度 2021 年度/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度
/2020 年 12 月 31 2021 年净利润与 2020 年持平 2021 年净利润较 2020 年增长 10%
项 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假设较 2019 2021 年末全 2021 年末 2021 年末全 2021 年末
日
年增长 10%) 部未转股 全部转股 部未转股 全部转股
总股本(万股) 76,664.20 82,444.55 82,444.55 91,440.05 82,444.55 91,440.05
归属母公司股东净资产(万元) 265,480.70 316,517.03 338,065.41 398,065.41 340,220.25 400,220.25
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万元) 19,589.44 21,548.38 21,548.38 21,548.38 23,703.22 23,703.2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股
17,291.73 19,020.90 19,020.90 19,020.90 20,922.99 20,922.99
东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6 0.26 0.26 0.25 0.29 0.2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4 0.26 0.24 0.24 0.26 0.2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
0.23 0.23 0.23 0.22 0.25 0.24
(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
0.22 0.23 0.21 0.21 0.23 0.23
(元/股)
净资产收益率 7.55% 7.80% 6.58% 6.03% 7.22% 6.6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资产收益率 6.67% 6.89% 5.81% 5.32% 6.37% 5.84%
注 1:基本每股收益、加权净资产收益率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
计算方式计算。
注 2:以上财务指标仅为基于不同净利润增长假设下的模拟测算结果,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
注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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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转股前基本每股收益=当期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转股前总股本;
(2)转股后基本每股收益=当期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转股前总股本+转股股份数×转股月份次月至年末的月份数÷12);
(3)转股前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当期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期初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当期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本期现金分红×分红月份次月至年末的月份数÷12);
(4)转股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当期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期初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当期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本期现金分红×分红月份次月至年末的月份数÷12+募集资金总额×转股月份次月至年末的月份数÷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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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将在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
内逐渐为公司带来经济效益。本次发行后,若投资者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
或全部转股后,公司股本总额将相应增加,对公司原有股东持股比例、公司净资
产收益率及公司每股收益产生一定的摊薄作用,因此公司在转股期内将可能面临
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被摊薄的风险。
三、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合理性
1、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各级政府产业规划
《化纤工业“十三五”发展指导意见》强调大力发展高性能纤维和生物基化
学纤维,提高化学纤维的功能化、差别化水平,并要求“十三五”期间,化纤差
别化率每年提高 1 个百分点;《纺织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 年)》提出利用工
业强基工程等专项实施,加强化纤基础技术工艺研究,优化生产工艺流程,加强
与下游产业协同开发,推进高性能纤维、生物基纤维高品质、低成本产业化生产
及批量化应用。
《嘉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重点培育包括新
材料产业在内的八大千亿级产业,其中新材料产业要重点发展化工新材料、特种
纤维材料等,并提出“到 2020 年总产值力争达到 3500 亿元”的发展目标。《嘉
兴市制造业“十三五”转型发展规划》指出化纤产业主攻“差别化纤维”等,要
“加快发展差别化纤维,提高产品附加值”。本项目生产高性能环保锦纶纤维,
属于重点支持领域。
同时,本项目属于国家《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 年修订)》(国家发展
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 2017 年第 4 号令)鼓励类中的“三、制造业(十二)化
学纤维制造业 1.差别化化学纤维及芳纶、碳纤维、高强高模聚乙烯、聚苯硫醚
(PPS)等高新技术化纤生产”;符合《浙江省外商投资重点支持产业目录》(2012
年修订)中的“二、战略性新兴产业(七)新材料 6、纺织新材料:差别化、功
能化纤维开发”。因此,本项目也符合国家及浙江省外商投资产业政策,属于重
点鼓励类项目。
2、本项目符合未来锦纶行业的发展趋势
(1)我国锦纶市场现状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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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纶纤维是世界上出现的第一种合成纤维,其化学名称为聚酰胺(PA),俗
称尼龙(Nylon)。与其他化学纤维相比,锦纶面料具有强度高、耐磨、耐寒及吸
湿性良好;轻质柔然、皮肤触感温;回弹性极好,抗静电、抗起球、易染色、色
牢度高,适合与棉混纺等独特优势。
目前,锦纶已成为纺织领域仅次于涤纶的第二大化学纤维,锦纶面料已被普
遍用于高端服饰以及特种功能性服饰。我国是世界最大的锦纶纤维生产国,但锦
纶纤维产量占比仍低于全球水平,伴随化纤行业整体市场规模扩大,我国锦纶产
量占比有望继续提升。
当前,人们生活品质不断提高,对于高吸湿排汗、抗菌、抗紫外线等功能性
和差别化产品的高端需求快速增长,生产高附加值的差别化、功能性锦纶,如着
色纤维、高收缩纤维、高吸湿、高吸水纤维、抗静电和导电纤维及阻燃纤维等,
已成为行业发展重点方向。
(2)国内经济快速发展进一步推动民用锦纶长丝领域的发展
从消费能力看,我国是全球最具经济增长活力的新兴市场,也是世界纺织品
消费第一大国,14 亿的人口基数构成了纺织服装行业的巨大市场潜力,我国国
民经济正在快速发展过程中,城乡居民的人均收入水平和消费能力不断提升,将
为纺织品服装的内需消费提供巨大动力。锦纶在功能性服饰领域和特种应用领域
具有其他纤维材料不可替代的作用。随着全民健身计划的持续推进、健康生活理
念的不断深入、冰雪运动的快速普及,作为超轻风衣、冲锋衣、羽绒服、速干衣、
防寒服、运动服等户外和冰雪领域服饰最主要面料的锦纶将获得市场的更多青
睐。从消费数量上看,在化纤纺织行业未来持续增长的大背景下,性能更佳的锦
纶制品愈加受到消费者欢迎。锦纶总量的增长较快,锦纶产量占化纤产量的比重
也在逐年提升。
未来随着中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人们消费观念的不断更新、消费水平的
不断提升,国内消费需求不断升级,化纤纺织品尤其是高档产品需求量会不断扩
大,人均纤维消费量需求的提升给锦纶纺织品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
(3)个性化、功能性产品将成为未来行业发展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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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国内能够大批量生产超细旦、大有光、异型截面等差别化产品以及阻
燃、抗菌、吸湿排汗等功能性纤维、多品种复合纤维、多功能复合纤维等产品的
企业还很少,其中许多产品仍是技术空白。
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生活方式的转变、健康环保意识的普及,人们对
纺织品的要求不再局限于保暖、舒适等原有的基本特性,更注重吸湿快干、防寒、
记忆、卫生保健、防水透湿、舒适感等功能性产品的开发。比如,旅游健身、户
外休闲活动的普及促进了吸湿排汗、抗紫外线等功能性服装面料的需求;电子产
品的普及使得电磁辐射成为危害人们身体健康的一大隐患,特殊人群(比如孕妇、
婴儿)对着装面料的防电磁辐射功能产生明确的消费需求。因此,功能性产品代
表了纺织纤维的发展方向,未来功能性锦纶长丝将拥有巨大的市场容量和增长空
间。
(4)市场需求升级带来高强 PA66 系列纱线成长广阔空间
PA66 系列纱线性能高于 PA6 系列纱线,更优于其他合成纤维,用其生产的
工业丝具有强度高、单重轻、耐摩擦、耐冲击、易加工等综合特点,是生产汽车
安全气囊、高档缝纫线、帐篷、防化服等产品的主要原料。被广泛应用于汽车工
业等行业,目前发展态势良好。
而近年来,随着居民消费理念的提升,PA66 系列纱线在纺织服装领域的需
求也在快速增长。在居民消费领域,PA66 织物的手感更加的柔软细腻,在高端
的运动衣、泳衣、健美服、内衣、袜类等方面均有良好的表现,如现在市场上高
端的羽绒面料就多采用 PA66 系列纱线。而随着经济水平的提升,成本较高的 PA66
系列纱线基于更好的耐磨性、抗撕裂、阻燃性、轻量化等独特性能,在军工用品、
职业装等领域的需求也逐步萌发,为 PA66 带来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3、“健康中国”与北京冬奥带动锦纶发展新机遇
2015 年 10 月,十八届五中全会首次提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健康中国”
上升为国家战略。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加
快推进体育强国建设”。锦纶本身具备重量轻、易染色、高弹性及耐磨损、抗撕
裂、耐水性、耐低温等特点,使得锦纶面料在户外运动服装等领域呈现不可替代
的作用,并广泛应用于冲锋衣、滑雪服、运动服、防寒服、运动内衣、速干衣等,
在其他户外产品中也普遍运用,如户外帐篷、睡袋、登山包及户外折叠桌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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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健康中国”和北京冬奥会等发展机遇面前,锦纶面料将在未来的较长时
间将面临良好的发展机遇和广阔的市场空间,因此公司必须通过本项目的实施扩
大高性能锦纶长丝的生产规模,方能为后续织造、染色、后整理工序制造高档锦
纶胚布及锦纶成品面料提供数量和质量的充分保障,把握市场蓬勃发展机遇,从
而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保护投资
者利益。
4、项目的建设有助于公司把握供给侧改革机遇,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虽然消费升级下中高端产品已经成为产业未来发展的潮流所向,但在供给端
我国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的化纤纺织产品比重仍然较低。公司本次项目的启动
紧跟国际化纤行业发展趋势,以技术创新为动力、以本地和周边市场为依托,以
打造产业链为主线,以差异化、高端化为方向,发展高新技术纤维,提高公司在
化纤行业整体竞争力,不仅是满足社会需求的市场行为,更是有利于推动行业供
给侧改革的重要举措。
本项目产品为差别化、功能化空气变形纱,属高新技术纤维,本项目的实施
并非简单的扩大生产,而是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档次、优化生产工艺、扩充先进
产能、延伸竞争优势的战略措施。《浙江省纺织工业转型升级规划》指出,企业
要提升纱线及纺织面料生产技术水平,大力推进纤维、纱线、织造及印染后整理
的技术进步联动,提高面料的质量档次,形成一批国内外著名服装品牌配套的高
档面料生产企业。本项目的实施既可为公司高档锦纶面料的发展提供原料支持,
又可为染色、后整理行业的整体升级提供坚实保障。因此,本项目的实施既可受
惠于政策引导进一步提升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也有利于推动公司的产业结构
优化升级。
5、项目的建设有助于更好响应市场需求,扩大龙头领先优势
目前,公司是国内少数集锦纶纺丝、织造、染色及后整理各环节为一体的全
产业链化纤纺织企业,无论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先进性还是技术水平、新
产品开发能力,都处于我国锦纶纺织行业前列,是锦纶纺织面料细分领域的龙头
企业。基于全产业链优势带来的快速响应能力充分迎合了当前“快时尚”的潮流
趋势,持续获得客户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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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公司锦纶长丝的产能利用率已经接近 100%,产能接近饱和,亟待
进一步扩充。而与此同时,公司主要品牌客户迪卡侬、安踏等近年来发展迅速并
计划在未来持续扩张。同时,随着公司品牌形象的日益提升与市场开拓的不断深
入,品牌客户群体也不断增加,由此,客户未来持续增长的需求与公司锦纶长丝
接近饱和的产能构成了公司进一步发展的主要矛盾。
本项目通过运用先进的生产技术来生产高附加值的化纤产品,一方面能够更
好的响应市场需求提升公司在中高端锦纶长丝领域的产能,另一方面,通过优化
生产工艺、提高产品档次,为织造、染色后整理环节中生产差异化、高质量的锦
纶胚布及锦纶成品面料提供充分可靠的原材料保障。为更好更迅速地迎合服装潮
流发展趋势,进一步维持和巩固与优质品牌客户的合作关系,并持续开发高附加
值客户提供必要条件。本项目的开展实施有助于公司在行业总量不断扩张的进程
中保持并进一步扩大现有市场份额,维持公司领先的市场地位。
6、项目的建设有助于企业完善产业链条,提升公司内部协同和盈利能力
公司产业链主要产品包括锦纶长丝、锦纶坯布、锦纶成品面料。随着公司可
转债募投项目“年产 7,600 万米高档锦纶坯布面料项目”的实施及 IPO 募投项目
“年染色 8,000 万米高档差别化功能性锦纶面料扩建项目”和“年后整理加工
3,450 万米高档特种功能性面料扩建项目”的实施,高性能锦纶长丝产量需求未
来亦将大幅增长。高性能环保锦纶纤维项目的启动,有助于提升公司内部协同,
进一步加强长丝环节对下游高档坯布及面料的支撑作用,保持公司全产品链条合
理结构并满足市场需求的必要选择,并从整体上实现公司产品结构的升级优化。
同时,锦纶长丝产量的增加有助于进一步扩大公司业务规模,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
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化年产 12 万吨高性能环保锦纶纤维项目”是
公司原有业务的提升与扩展,有利于完善公司现有业务布局,加快公司业务发展
及盈利扩张。该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具备相关性。
(二)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人员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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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历来注重人才的培育,公司经过多年运营,通过培养和引进一批经验丰
富的经营管理、技术研发和市场开拓人才,高素质的人才队伍逐步形成,为公司
未来发展储备了强有力的人才资源,为公司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基础。公司目
前已建立起全面完善、符合跨境产业管理需求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将有效支撑
公司持续发展,能够为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良好的保障。
2、技术储备
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以创新为发展动力,把技术创新
摆在首要位置。公司通过自身研发实力以及与外部合作,在行业内已经逐步形成
技术优势,并基本建立了技术攻关和产学研一体化的技术创新体系,使公司的技
术水平在国内同行业保持领先水平。目前,公司在纺丝、织造、染色及后整理等
各环节均形成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继续保持公司在行业内的技术竞
争优势。
3、市场储备
公司在行业经营多年,拥有一支高素质的营销队伍,培育了稳定的客户群,
在客户中形成了较高的美誉度,优势稳定的客户资源为公司稳定发展建立了基
础,目前公司产品已赢得了如迪卡侬、安踏、美国维克罗、探路者、C&A、H&M、
海澜之家、乔丹等国内外知名品牌客户的信任,并与之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
公司通过与现有客户长期合作,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为新增产能的顺利销售
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五、关于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所采取的措施
为降低本次发行摊薄投资者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拟通过完善公司治理,加
强募集资金管理、保障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加大现有业务拓展力度、加强管理挖
潜、强化投资回报机制等措施,提升资产质量,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以填补
股东回报。
(一)完善公司治理,降低运营成本、加强人才引进
随着本次募集资金的到位和募投项目的逐步开展,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规模将
得到进一步扩大。公司将继续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日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
并不断完善法人治理、优化组织结构,同时加强预算管理与成本管理,全面提升
公司的日常经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从而提升经营业绩。此外,公司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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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完善激励机制,吸引与培养更多优秀人才。
(二)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按计划合理合法使用
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
账户中。公司将定期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保证募集资金按计划合理合法使用。
(三)保障募投项目投资进度,进一步提升生产能力和公司效益
公司董事会已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通过本次
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提升生产能力,提升行业影响力和竞
争优势,对实现本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公司将抓紧进行本
次募投项目的相关工作,统筹合理安排项目的投资建设,以推动公司效益的提升。
(四)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公司制定和完善了公司章程中有关
利润分配的相关条款,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
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利
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强化了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同时制定了《未来三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2023 年)》。本次可转债发行后,公司将依据相关法
律法规,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并注重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努力强化
股东回报,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保障公司股东利益。
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
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首
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对
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福华环球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施清岛、施秀幼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承诺,如违反本承诺或拒
不履行本承诺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
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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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
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
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
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合法权益,尽最大努力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并就此作出
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
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
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
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承诺,如违反本承诺或拒
不履行本承诺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
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公开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
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
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
具补充承诺。”
特此公告。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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