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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台华新材: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1-03-27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浙江台华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华新材”、“公司”)2017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台华新材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566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股)6,76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2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62,259.6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5,500.00万元。以上募集资金
已全部到位,并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出具的“中汇会验
[2017]4768号”《验资报告》审验。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招股书披露,公司募集资金拟投入年染色8,000万米高档差别化功能性
锦纶面料扩建项目、年后整理加工3,450万米高档特种功能性面料扩建项目和新
型纤维与面料技术研发中心项目。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853.71万元,未到期的短期理财产品2,400.00万元。根据募
投项目推进计划,近期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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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将使用不超
过1,800万元人民币(含1,8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
下:

       (一)资金来源及投资额度

    使用不超过1,800万元(含1,800万元)的暂时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二)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主要为金融机构,产品品种如
下:

    本次拟使用的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主
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
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高风
险理财产品。上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
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三)投资期限和决议有效期

    投资期限和决议有效期自2020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董事
会召开之日止。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
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
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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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信息披露

    公司在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后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
额度、期限、收益等。

 四、对公司日常运营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
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
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也可
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
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拟投资的产品属于保本型投资品种,风险较小,主要受货币政策、
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在一定
的系统性风险。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
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
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

    2、公司将根据公司经营安排和募集资金投入计划选择相适应的理财产品种
类和期限等,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向正常进行。

    3、公司财务会计部门将建立台账对所购买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
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内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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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谨慎性原则定期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并向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报告。

    5、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中信证券对本次闲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核查意见

    作为台华新材的保荐机构,中信证券经核查后认为:

    台华新材本次闲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目前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
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台华新材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及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台华新材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对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合理
性、合规性和必要性进行了确认。

    根据本次闲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
主体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且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公司
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不会将该等资金用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
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同时,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
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收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中信证券对台华新材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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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庄玲峰                   丁     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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