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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台华新材:台华新材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1-04-09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二〇二一年四月
                             目        录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5
   议案一: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7
   议案二: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8
   议案三: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9
   议案四: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 10
   议案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 11
   议案六: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摘要........................... 12
   议案七: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3
   议案八: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 2021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
   相应担保事项的议案 ............................................. 14
   议案九:关于续聘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15
   议案十:关于 2021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6
   议案十一:关于 2021 年度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之间担保计划的议案错误!
   未定义书签。

    附件一: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19
    附件二: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23
    附件三: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27
    附件四: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31
    附件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36




                                   2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以及《公
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议事规则:
    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具体负责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二、出席本次大会的对象为股权登记日在册的股东。
    三、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遵循本次大会议事规则,共同维护大会秩序,依法
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
    四、参加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会议参加办法:

    1、2021 年 04 月 09 日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凡在这一天交易结束
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
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
公司股东。
    2、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 2021 年 04 月 15 日上午 8: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7:00,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股东代理人另
需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代表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电话委托不予受
理。
    3、现场投票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议案表决时,如选择“赞成”、“反
对”或“弃权”,请分别在相应栏内打“√”,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
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
应计为“弃权”。
    4、表决完成后,请股东将表决票及时投入票箱或交给场内工作人员,以便
及时统计表决结果。现场表决投票时,在股东代表和监事代表的监督下进行现场
表决票统计。

                                     3
    5、股东大会召开期间不得录音录像。
    6、本次参加现场股东大会的参会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注意事项:

    1、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
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
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
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2、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
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
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
意见的表决票。
    3、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
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4、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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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21 年 04 月 16 日 14:30
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王店镇梅北路113号浙江嘉华特种尼龙有限
公司会议室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施清岛先生
一、主持人介绍到会股东及来宾情况。
二、董事会秘书宣布到会股东代表资格情况。
三、主持人主持选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工作。
四、审议相关议案:
    1、审议《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5、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6、审议《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摘要》;
    7、审议《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8、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 2021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
相应担保事项的议案》;
    9、审议《关于续聘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0、审议《关于 2021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1、审议《关于 2021 年度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之间担保计划的议案》。
五、股东讨论审议议案,并填写表决票,进行投票表决。
六、股东大会表决时,由律师、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监票
    人当场公布现场表决结果。
七、主持人根据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宣布议案是否通过。随后由董事会
    秘书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八、参会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会议主持人在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上签名。


                                      5
九、见证律师宣读股东大会见证意见。
十、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6
议案一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
要求,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报告内容详见附件一。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报告完毕,请各位股
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六日




                                    7
议案二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通过对监事会 2020 年度开展工作情况的总结和对 2021 年工作的展望,形
成了《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报告内容详见附件二。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报告完毕,请各位股
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六日




                                   8
议案三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
要求,在财务部门努力和审计机构指导协助下,公司编制了《2020 年度财务决算
报告》,报告内容详见附件三。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报告完毕,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六日




                                    9
议案四

                   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工作备忘录第五号-独立董事年度报告期间工作指引》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公司独
立董事结合 2020 年度履职情况,编制了《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报告
内容详见附件四。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报告完毕,请各位股东
及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六日




                                    10
议案五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
要求,公司审计委员会就 2020 年度相关履职情况,编制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报告内容详见附件五。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报告完毕,请各位股东
及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六日




                                    11
议案六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摘要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 2020 年年度报告披露的要求,公司对
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
式》编制了《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摘要》,报告内容详见 2021 年 3 月 27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报告完毕,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六日




                                   12
议案七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0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9,740,845.47 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供股东
分配利润 1,297,492,995.93 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 313,403,112.01 元。
    根据证监会鼓励企业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
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更好地兼顾股东的
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 元(含税),不派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832,044,654 股,以扣减目前回购
专户的股份余额 824,751,466 股为基数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 41,237,573.30 元
(含税)。占 2020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 34.44%。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
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0 年度,公司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股份 7,293,18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88%,支付的总金额为
59,927,466.56 元(不含交易费用)。将该回购金额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中的现金红利合并计算后,公司 2020 年度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为 84.49%。
    如公司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拟维持每股
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报告完毕,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六日



                                    13
议案八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 2021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
                   及提供相应担保事项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满足公司及相关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2021 年度,公司及子
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累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最
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期限为自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
用。综合授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非流动资金贷款(项目建设,资产收购贷款等)、
流动资金贷款(含外币)、中长期贷款、信用证、保函、内保外贷、外保内贷、
银行票据等;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相关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实际资
金需求来确定(最终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同时公司及下
属子公司将根据各金融机构要求,为上述额度内的综合授信提供相应的担保。其
中对非全资的控股子公司将按公司持股比例提供担保或要求其他股东提供反担
保。
    公司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总经理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
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
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报告完毕,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六日




                                   14
议案九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为公司聘用的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其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并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
业准则,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中汇参与审计的人员均具备实施审
计工作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在审计过程中,认真负责并保持了
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能够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公司对 2020 年度中汇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工作表示满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及审计委
员会的相关意见和建议后,公司决定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协商确定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的合同及报酬事项。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报告完毕,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六日




                                   15
议案十

关于 2021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
                                   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经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制定了公司 2021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 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按照其所在公司担任职务领取薪酬,不另外
就董事职务在公司领取董事薪酬。
    (2)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 7 万元/年(税前)。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按照其所在公司担任职务领取薪酬,不另外就监事职务在公司领取
监事薪酬。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
取薪酬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按月发放;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因参加公司会议等实际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报销;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
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16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报告完毕,请各位股东
及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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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十一

    关于 2021 年度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之间担保计划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各子公司生产经
营中的资金需求及授信计划,预计 2021 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
度不超过人民币 31.2 亿元,其中,公司预计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
度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全资子公司之间的预计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

    上述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与质押等担保形式,授权有效期自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议案之日起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止。如发生超过预计总额度的担保,则按照有关规范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报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另行审议。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报告完毕,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六日




                                   18
附件一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0 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新冠肺炎疫情给全球经济和纺织产业发展带来
严重冲击和严峻考验,国际形势发生了深刻复杂的变化。公司在董事会的领导下,
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工作,及时调整经营策略,在业务拓展、项目
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新成绩,为公司今后一个时期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2020 年工作概述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5.01 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7.04%,实现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0 亿元,比上年度同期下降 38.87%。其中,一季度
克服种种困难,基本实现全面复工复产,二季度开始,公司各项营收指标逐步改
善,第四季度单季度实现同比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正视挑战,坚定信心,保持战略定力,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
总基调,冷静面对复杂形势,坚持“产业链向价值链转变”为指导思想,以“创
新产品增收益”和“常规产品降成本”为双轮驱动举措,主要完成了以下重点工
作:
    1、积极应对疫情,强化管理,持续夯实发展基础
    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公司坚决执行政府疫情防控要求,第一时间成立
疫情防控应急小组并启动应急预案,强化责任落实,实施最严厉的防控措施,有
力保障了员工的生命健康安全,有序推进复工复产,最大限度地满足客户需求。
我们在积极应对疫情的同时,统筹推进内控管理、标准化流程的梳理和制定、绩
效管理体系的搭建和落地实施、企业认证、专利申请、品牌验厂等,持续夯实发
展基础。
    2、积极推进新项目建设,为发展积蓄新动能
    “12 万吨高性能环保锦纶纤维项目”各项工作积极有序推进,目前主体施
工已经基本完成,部分生产线进入试生产阶段,产能开始逐步释放。新项目产能
完全释放后,公司将成为国内锦纶长丝产品种类最全、产能规模前茅的供应商,

                                   19
为公司未来发展打开了新的增长空间。
    3、充分发挥全产业链优势,优化产品和客户结构,拓宽市场销售渠道
    报告期内,公司充分发挥产业链优势,准确把握市场脉搏,及时调整产品结
构,强化售后服务,掌握客户生产经营情况,进一步稳定和扩大订单来源,不断
巩固和扩宽国内市场份额;
    报告期内,公司充分发挥研发创新优势,优化产品结构,加大差异化产品销
售力度,向差异化产品要效益。其中,免染彩锦纱、再生环保纱、尼龙 66 纱等
差异化产品销售同比增长 68%,充分体现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在复杂的外部形
势下有力缓解了公司的业绩压力;
    报告期内,在品牌客户开发上,公司坚持广度和深度并进的方针,即加大新
品牌客户的开发,同时挖掘现有大客户订单的深度,进一步优化客户结构,减轻
海外疫情对公司的不利影响,全年新增品牌客户 10 家。
    4、强化精细化管理,优化生产流程和资源配置,成本控制卓有成效
    报告期内,受疫情影响,订单呈“小批量,多批次,多产品结构,快速反应”
的趋势更加明显,公司持续推进 ERP 信息化系统建设,不断优化提升现有全产业
链业务体系的运行效率,同时,各生产中心全力配合销售部门,抓交期、管品质、
强创新、节成本,整合产业链优势、在内部执行产品订单批号一致、追踪落糊改
善、加大直投胚比例、精简助剂、管控缩损率等措施,优化资源配置,部分成本
项目得到有效管控。
    5、积极推进再融资工作,进一步优化财务结构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非公开发行工作,取得募集资金 3 亿元,有效缓解资
金压力,进一步优化财务结构。同时,公司针对“12 万吨高性能环保锦纶纤维项
目”启动了可转债发行工作,目前已经获得证监会的受理和反馈,发行完成后将
为新项目的建设提供资金保障。
    6、进一步加强自主创新,核心竞争力持续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产业链上下游的集成创新,继续加强产品创新和技术攻
关,提升关键产品品质,拓宽产品领域,加大军工产品、绿色化、功能化、差别
化和个性化产品研发力度,开发高附加价值产品,逐步实现从满足市场需求向创
造市场需求转变;


                                   20
    报告期内,继续完善各事业部研发部门人才储备,并积极委派研发骨干参与
行业协会的各种技术论坛,加强与各大院校、各供应商在技术、信息、产品等方
面的交流与合作,逐步完善与生产部门对产品开发转量产的风险评估机制;
    报告期内,公司加强各研发部门、生产部门与销售部门和各高端品牌客户的
产品开发配合度,通过展示自行设计开发的样品及样衣,与重点客户面对面进行
产品推荐。新的产品推广方式得到了现有合作品牌公司的高度认可。
    7、打造优质、优美、优服的“工业邻里中心”,提升员工满意度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部分老宿舍的换新装修工作,新宿舍及文体活动中心(各
类健身活动室)装修完成并投入使用,极大改善了员工生活环境;组织、协助开
展“书本换绿植”、“安全大宣讲”、“公益理发”、“无偿献血”、“秀洲台华杯全
国纺织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等各类活动,丰富员工业余生活的同时,在全公司内
形成“你追我赶”全员重技能的良好氛围。

    二、2021 年经营计划
    2021 年是建党 100 周年华诞和“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国际形势预期不
明,国内新冠疫情虽然基本得到控制,但海外疫情控制不力,存在疫情反复的可
能,公司将继续坚持以“产业链向价值链转变”为发展战略,以“强创新、优品
种、增销量、平产销、提质量、降成本、抓项目、控风险”为工作主线,准确把
握市场需求,以“创新产品增收益”和“常规产品降成本”为双轮驱动举措,凝
聚公司发展合力,深化各项制度改革,全面提高各级管理层的经营管理水平,切
实完成全年各项任务目标,保持可持续发展能力。具体工作思路为:
    1、顺利推进可转债发行工作,并推动更严格的内控体系,落实监管层推动
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密切关注资本市场新动态,以资本手段助推公司发展;
    2、继续推进以制度和流程为核心的管理体系革新,优化和完善公司各层级
的绩效考核体系;
    3、加快推进嘉华“智能化年产 12 万吨高性能环保锦纶纤维项目”的投产,
进一步优化产品结构,加大差异化产品占比,全力增强发展后劲;
    4、以客户和市场需求为导向,全力抓好经营工作。密切关注疫情和宏观经
济形势以及市场变化,增强工作的前瞻性、灵活性和针对性,及时调整经营策略
和应对措施;


                                     21
    5、坚持向差异化产品要利润、以常规产品保产能的销售方针,确保产能利
用率的提升并实现产销平衡;坚持深度和广度并进的客户开发策略,挖掘现有重
要客户订单的深度,加大新品牌客户的拓展;
    6、强化生产流程化、标准化管理,加快推进设备及工艺控制的自动化及智
能化改造,以推进一体化 ERP 项目为抓手,进一步提升经营效率和管理水平;
    7、以提高自主开发能力为目标,有效提高自主创新水平。坚持“科技、绿
色、时尚”的研发方向,继续加大对研发经费的有效投入,推动化学法锦纶回收
技术、可降解材料、石墨烯、光变、气凝胶、反光材料、智能穿戴科技类等前沿
性项目研发,以创新产品提升台华品牌形象;
    8、安全生产和环保节能工作常抓不怠,确保安全环保零事故,同时疫情防
控工作不放松,确保全年平稳有序生产;
    9、以人为本,搭建发展平台,构建和谐企业,着力发扬特色的台华人文文
化。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六日




                                  22
附件二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
相关规定,以切实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出发,勤勉履行职责,起到了应有的
监督作用,保障了公司的规范运作。现将公司监事会在 2020 年度的主要工作总
结如下:
    一、2020 年度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了九次监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摘要》、《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关于预计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关于公
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 2020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事项的议
案》、《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续聘
2020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5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
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关于相关承诺主体作出确保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得以切实履行的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与
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与战略投


                                    23
资者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
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 )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3、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
    4、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
案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关
于公司与沈卫锋先生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关于
终止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调整涉及关联交
易的议案》。
    5、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
报告的议案》。
    6、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3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明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修订完善公司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修订完善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
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与施清岛先生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
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7、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8、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1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24
    9、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关于公
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
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出具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2020 年 12 月)的议案》。
    二、监事会监督、检查情况
    2020 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认真履
行监事会职责,积极开展工作,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历次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
对公司规范运作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募集资
金的存放与使用、等情况进行独立、有效的监督、检查,主要工作如下: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0 年度,公司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运作情况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
况进行了全程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决策程序合法,公司
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团队切实有效地履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符合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了有
效执行,防止了经营管理风险,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职务时均能
廉洁守法,尽职尽责,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或损害公司利益和侵
犯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2020 年度,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全程检查、监督,并认真审核了
公司各定期报告以及财务报表。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运作规范,财
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的财
务报告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 2020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中汇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其审计意见是
客观公正的。


                                    25
    (三)关联交易情况
    2020 年度,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审议通
过了《关于预计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调整涉及
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履行了法定决策
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相关关联交易
事项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所需,遵循了公开、公平和公正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2020 年度,公司监事会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
并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相关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在募集资金的
管理和使用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履行了相应的披露义务,未出现影响募集资金使用和损害中小股东的情况。
    三、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重点
    2021 年,公司监事会将坚决贯彻公司的战略方针,严格遵照国家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赋予监事会的职责,全力支持配合董事会的工作,督促公司规范
运作。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认真履行各项职能,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
展,切实担负起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权益的责任。2021 年主要工作计划如下:
    1、做好对公司的经营、投资活动监督,重点监督公司经营管理制度是否健
全,董事和公司管理层在决策和经营活动中是否按规定程序办事。在执行决策中
是否忠实履行职责,是否发生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决议的行为。
    2、做好对公司财务运作情况的监督,加强与审计委员会的合作,加大审计
监督力度,加强风险防范意识,促进公司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高。检查公司财务
情况,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作情况实施监督。
    3、做好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情况的监督,督促管理人员加
强自身的学习,提升自身素质,以符合新形势下的工作要求。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六日


                                    26
    附件三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财务总监:李增华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合并财务状况以及 2020 年度的经营成果、合并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合并现金流量。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

    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受公司管理层委托,由我作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请各位董事审议。

           2020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50,112.37 万元,同比下降 7.04%,实现归母

    净利润 11,974.08 万元,同比下降 38.87%。

           详细情况如下:

           一、2020 年末公司资产状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总额 545,300.28 万元,负债总额

    245,069.05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为 300,306.42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44.94%。

           1、资产负债表项目分析

                                                                          单位:万元

                                            本期期末金额
    项目名称       本期期末数    上期期末数 较上期期末变              情况说明
                                            动比例(%)
货币资金             31,095.37    35,384.50        -12.12
交易性金融资产       13,025.25    10,003.22         30.21 期末委托理财产品余额增加所致
应收票据              7,690.57    11,657.64        -34.03 本期票据贴现增加所致
应收账款             49,607.52    43,474.17         14.11
应收款项融资          8,103.44     6,356.09         27.49
预付款项              4,545.85     3,042.14         49.43 预付材料款增加所致
其他应收款             159.93        133.17         20.10


                                              27
存货                  96,428.12       91,538.78               5.34
持有待售资产                    -       400.65             -100.00 上期待处置设备本期处置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              7,758.04     6,169.92              25.74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525.30       561.75               -6.49
投资性房地产              3,208.29     3,537.27              -9.30
固定资产             268,214.35      184,624.77              45.28 本期固定资产投入增加所致
在建工程              19,360.10       28,630.45            -32.38 本期工程完工转固所致
无形资产              21,852.59       17,228.05              26.84
长期待摊费用               762.42      1,017.75            -25.09
递延所得税资产            3,692.11     2,703.92              36.55 未抵扣亏损及存货跌价准备增加所致
其他非流动资产            9,271.03    12,736.74            -27.21
短期借款              27,526.61       51,786.83            -46.85 银行借款偿还所致
应付票据              33,167.95       26,490.18              25.21
应付账款              60,755.89       48,270.54              25.87
预收款项                   122.13      1,922.00            -93.65 会计政策变更所致
合同负债                  2,064.73           -                       会计政策变更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              5,785.15     5,882.00              -1.65
应交税费                  3,520.13     1,253.45            180.84 应交所得税和增值税增加所致
其他应付款                 641.84       234.81             173.34 跨期暂估款增加所致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动负债                    3,520.26           -                       长期借款于 1 年内到期调整所致
其他流动负债               252.36            -                       调整待转销项税额所致
长期借款              60,881.25        8,363.23            627.96 项目贷款增加所致
应付债券              44,105.03       47,608.11              -7.36
递延收益                  2,412.94     1,648.44              46.38 本期收到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递延所得税负债             312.77       260.70               19.97
股本                  83,204.47       76,664.20               8.53
其他权益工具              5,994.57     6,769.65            -11.45
资本公积              79,604.55       50,226.92              58.49 定增及可转债转股所致
减:库存股                5,992.75           -                       股份回购所致
其他综合收益               255.11       282.45               -9.68
盈余公积                  7,495.80     7,328.83               2.28
未分配利润           129,744.66      124,208.66               4.46
少数股东权益               -75.19            -                       本年度新增确认少数股东权益所致

           2、资产运营状况指标分析

                项   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同比增减
             应收账款周转率                         5.37                 6.76                  -1.39
               存货周转率                           2.08                 2.38                  -0.30
              总资产周转率                          0.50                 0.61                  -0.11



                                                  28
         2020 年度,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和总资产周转率同比略有下

    降,主要原因为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下降而应收账款和存货上升所致,同时新项

    目投入引起资产总额增加,导致资产周转率略有下降。

         3、偿债能力分析

      主要财务指标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同比增减

        流动比率                           1.59                        1.53                    0.06

        速动比率                           0.89                        0.86                    0.03

       资产负债率               44.94%                     42.19%               上升 2.75 个百分点

         2020 年末,主要由于流动资产增长幅度超过流动负债上升幅度引起流动比

    率、速动比率同比略有增加。由于长期借款的上升导致负债总额的上升幅度
    (26.50%)大于资产总额的上升幅度(18.75%)引起资产负债率略有上升。

         二、公司 2020 年度经营情况

         1、经营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50,112.37 万元,同比下降 7.04%,实现归母

    净利润 11,974.08 万元,同比下降 38.87%。

         2、主要经营情况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同比
   营业收入(万元)              250,112.37              269,056.84           -18,944.47        -7.04%
  归母净利润(万元)              11,974.08               19,589.44           -7,615.36        -38.87%
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万元)           9,631.26               17,291.73           -7,660.47        -44.30%
        毛利率                       21.79%                   23.42%           下降 1.63 个百分点
      销售净利率                      4.56%                    7.28%           下降 2.72 个百分点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46%                    7.55%           下降 3.09 个百分点
   每股收益(元/股)                     0.16                   0.26              -0.10        -38.78%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下降 7.04%,归母净利润同比下降 38.87%。 1)

    营业收入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受新冠疫情影响,叠加延续的中美贸易摩擦,纺织行

    业整体市场需求疲软,主要产品锦纶坯布及涤纶成品面料销售数量同比下降,同

    时主要产品销售单价同比也有所下降。(2)净利润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营业收入和

    毛利率的下降及资产减值损失的上升。(3)毛利率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由于纺织行

    业市场整体需求疲软,导致坯布和成品面料产能利用率未达计划导致单位固定成
    本上升,毛利率下降,但得益于产品差异化战略,锦纶丝毛利率有一定幅度提升。

                                                  29
(4)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下降主要是净利润下降所致。

    3、期间费用情况

                                                                   单位:万元
       科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比例(%)
     销售费用                   3,497.42             5,704.64              -38.69%
     管理费用                  14,063.28            14,517.80               -3.13%
     研发费用                  13,939.12            14,671.14               -4.99%
     财务费用                   5,386.68            4,418.38                21.92%

    本期销售费用下降主要系按照新收入准则将销售运杂费和报关费用作为合
同履约成本计入营业成本所致。
    本期财务费用上升主要系可转债利息费用上升所致。
    三、公司 2020 年度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万元
           科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比例(%)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8,629.71         34,072.28              42.7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9,056.83        -94,561.35              -4.7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4,008.90             1,974.30        2129.09%

    本期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同比增加主要系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下降所致。
    本期筹资活动现金净流入同比增加主要系项目贷款增加及定增收到募集资
金所致。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六日




                                           30
附件四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华新材”)的独立董事,
我们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0 年履行了独
立董事的职责,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
位与个人的影响,依靠公司董事会、经理层的密切配合,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发
展状况,勤勉尽责,认真、审慎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出席了公司 2020 年的
相关会议,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 2020 年履行职责
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分别为程隆棣先生、王瑞先生、宋夏
云先生。由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2020 年 10 月 24 日,公司董事会进
行了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相
关规定,独立董事在同一家公司连任不得超过六年,原独立董事程隆棣先生已经
连续两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不适合再继续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因此公司董
事会提名王瑞先生、宋夏云先生、覃小红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程隆棣先生不在担任公司任何职务。2020 年 11 月 11 日,经公司 2020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王瑞先生、宋夏云先生、覃小红女士为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王瑞先生,1960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
博士。曾任天津纺织工学院讲师、天津工业大学纺织学院副教授、教授、院长、
党委书记,现任天津工业大学纺织学院教授。目前还担任华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31
    宋夏云先生,1969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
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博士,南京大学工商管理博士后,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教授、
博士生导师。1991 年 7 月至 2007 年 1 月在南昌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工作;2007 年
2 月至 2013 年 8 月在宁波大学商学院工作,任现代会计研究所副所长;2013 年
9 月至今在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工作,曾任审计系主任,现为审计与内部控制
研究中心主任;2019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目前还担任河南明泰铝业股
份有限公司、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和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的独立董事以及中国审计学会审计教育分会理事、中国会计学会高级会员等职务。
    覃小红女士,1977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纺织
材料专业教授。历任东华大学纺织学院副教授;美国康奈尔大学访问学者。现任
东华大学纺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副院长。覃小红女士在纺织材料与纺织品
设计方面具有丰富经验,目前还担任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1、我们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我们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或 1%以上;
我们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我们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
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或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我们本人及本
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2、我们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
等服务;我们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
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因此,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会议出席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 10 次董事会、4 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股东
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
的审批程序。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出席并认真审阅了上述各项会议的会议
资料,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从各自的专长方面出发,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指导
与监督作用,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我们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32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
  姓名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大会次数
  王瑞         10        10          8               0       0          否             2
宋夏云         10        10          7               0       0          否             4
覃小红          2         2          1               0       0          否             0
程隆棣
               8          8          6               0       0          否             2
(离任)
         (二)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0 年度,虽然受疫情影响导致出行不便,但是我们依然通过现场会议和
   电话等方式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定期沟通,积极了解公司的发展变动,密切关注公
   司重大事项的进展和公司经营发展状况,并基于我们各自专业角度提出建议与观
   点。对于我们给出的意见和建议,公司管理层给予了高度重视,并积极配合。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我们认为公司报告期内的重大关联交易的内容、决策、表决程序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公司与关联方按照市场交易原则公平、公开、合理地确定交易价格,不
   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
   独立性产生影响。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报告期
   内,公司累计对外担保 1,603,476,335.95 元(均系为全资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
   公司及下属公司不存在违规、逾期对外担保情况。此外,公司不存大股东及其关
   联方违规占用资金等其他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进行了认真的核查,认为: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募集资金管理
   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
   际情况及经营成果,有利于不断提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和进取精神。
         (五)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33
    报告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仍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
    (六)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没有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七)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
暂行条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了各项信息披露义务,遵守了“公开、
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则。我们对公司 2020 年的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监督,我
们认为公司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八)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对纳入内控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内部控制并有
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
    (九)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共召开 10 次董事会、14 次专门委员会会议,公司董事会及
下属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程序、议案事项、决议执行情况均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要求。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及下属委员会运作程序合
法、合规、有效。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0 年,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勤勉
尽责,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我们对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
议案都坚持事先认真审核相关资料,我们与公司管理层保持良好沟通,并利用自
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董事会提供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坚决维护了公司的整理
利益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1 年我们将继续本着勤勉守信的原则,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并结
合自身的专业优势,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的建议。加强与公司管理层的
沟通,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决策和监督作用,坚决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


                                    34
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转型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最后,对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在 2020 年的工作给予我们的理解和支
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瑞 宋夏云 覃小红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六日




                                 35
       附件五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等相关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
       规定,现将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宋夏云先生、独立董事王瑞先生及
       董事李和男先生组成,其中会计专业人士宋夏云先生担任召集人。报告期内,因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进行了换届选举工作。2020
       年 11 月 1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推选独立董事宋夏云先生、独立董事王瑞先生
       及董事吴谨造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并由会计专业人士宋夏
       云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公司审议委员会成员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工作
       经验,其人员构成符合相关监管要求和公司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积极履行职责。2020 年度共召开了 4 次会议,
       各委员均亲自参加,审议并提交董事会讨论的具体事项如下:
         会议               召开日期                       审议事项                    决议情况
                                          1、审议《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9 年度履职情况报
                                          告》;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 4 月 25 日 3、审议《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一致同意
  2020 年第一次会议
                                          4、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5、审议《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摘要》;
                                          6、审议《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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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审议《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8、审议《关于续聘 2020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审议《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1、审议《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
                       2020 年 6 月 5 日                                                一致同意
  2020 年第二次会议                      议案》;
                                          1、审议《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 8 月 22 日 2、审议《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一致同意
  2020 年第三次会议
                                          情况的报告》;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 10 月 24 日 1、审议《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致同意
  2020 年第四次会议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内容
            (一)关于审计机构的聘任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为公司聘用的审计
       机构,其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并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中汇参与审计的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
       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在审计过程中,认真负责并保持了应有的关
       注和职业谨慎性,能够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
            审计委员会认为,中汇受聘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遵
       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审计委员会向公司董事会建议继续聘任中汇担
       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工作。
            (二)与审计机构的沟通
            中汇进场前,审计委员会认真听取、审阅了中汇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
       资料,就审计的总体策略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并与中汇协商了相关工作的总
       体时间安排。
            中汇进场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年审的注册会计师就审计过程
       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中汇按照审计程序,依据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进行了审计,在约定时限内完成了所有审
       计程序,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中汇结束现场审计工作后,出具 2020 年年度审计报告初步审计意见后,在
       公司管理层回避的情况下,审计委员会与中汇举行了沟通会议。经充分沟通,审
       计委员会同意中汇对公司账务处理的认定意见,认为公司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的各项规定编制财务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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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金流量。审计委员会对中汇出具的审计意见无异议,一致同意将报告提交公司
董事会审议。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要求,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审计委员会检查了公司 2020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并要求审
计部制定 2021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四)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各期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
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且公
司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
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五)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
及其配套指引、年度内部审计计划等,组织开展了内部控制评价工作。通过审阅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我们未发现内
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六)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的促使中汇与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进行充分
有效的沟通,审计委员会在听取了双方的意见后,积极进行了相关协调工作,以
求达到用最短的时间完成相关审计工作。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勤勉尽责,格尽职守,较
好地履行了相关职责。2021 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
层交流沟通,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充分发挥
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审阅、评估、协调的职能,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
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治理水平提升而不懈努力。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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