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台华新材: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1-07-10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二〇二一年七月
                                                                    目           录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5

          议案一:关于《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6

          议案二:关于《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7

          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 ............................................................................................................................................. 8




                                                                             2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以及《公
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议事规则:
    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具体负责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二、出席本次大会的对象为股权登记日在册的股东。
    三、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遵循本次大会议事规则,共同维护大会秩序,依法
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
    四、参加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会议参加办法:

    1、2021 年 7 月 8 日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凡在这一天交易结束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
出席股东大会,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
股东。
    2、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 2021 年 7 月 14 日上午 8:30 至
11:00,下午 13:00 至 17:00,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股东代理人另需授权
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代表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
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电话委托不予受理。
    3、现场投票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议案表决时,如选择“赞成”、“反
对”或“弃权”,请分别在相应栏内打“√”,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
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
应计为“弃权”。
    4、表决完成后,请股东将表决票及时投入票箱或交给场内工作人员,以便
及时统计表决结果。现场表决投票时,在股东代表和监事代表的监督下进行现场
表决票统计。
    5、股东大会召开期间不得录音录像。

                                     3
    6、本次参加现场股东大会的参会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注意事项:

    1、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
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
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
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2、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
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
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
意见的表决票。
    3、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
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4、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4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21 年 7 月 15 日 14:30
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王店镇梅北路113号浙江嘉华特种尼龙有限
公司会议室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施清岛先生
一、主持人介绍到会股东及来宾情况。
二、董事会秘书宣布到会股东代表资格情况。
三、主持人主持选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工作。
四、审议相关议案:
    议案一:关于《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案;
五、股东讨论审议议案,并填写表决票,进行投票表决。
六、股东大会表决时,由律师、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监票
    人当场公布现场表决结果。
七、主持人根据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宣布议案是否通过。随后由董事会
    秘书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八、参会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会议主持人在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上签名。
九、见证律师宣读股东大会见证意见。
十、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5
议案一

关于《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的长效机制,
充分调动公司(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责任感
和使命感,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共同关
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并为之共同努力奋斗,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执行的薪酬和绩效考核体系等
管理制度,公司制订了《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6 月 29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报告完毕,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五日




                                      6
议案二

关于《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保证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各项发展战
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公司制定了《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6 月 29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报告完毕,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五日




                                      7
议案三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①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②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
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公司 2021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式对限制性股
票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③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
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④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
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等;
    ⑤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⑥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
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等;
    ⑦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
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
购注销,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
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⑧授权董事会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


                                     8
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
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2)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
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
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
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
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
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审议通过,报告完毕,请各位股东及
股东代表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五日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