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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台华新材: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2021-07-16  

                            证券代码:603055       证券简称:台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1-055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
            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遵循《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以下简称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针对《浙江台华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做了登记。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并于 2021 年 6 月 29 日作出首次公开披露。根据《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
告前六个月内(即 2020 年 12 月 28 日-2021 年 6 月 28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
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及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
    结算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
确认,并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公司在筹划本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限定参与筹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并采取相
应保密措施,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根
据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的查询证明,本次自查期间,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内
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
    综上所述,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
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公司本激励计划筹划、讨论过程中已按照上述规

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了接触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
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在公司发布本激励计划公告前,未发
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经核查,上述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与本激励计划内幕
信息无关,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
开披露前六个月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

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