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华新材: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7-20
证券代码:603055 证券简称:台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1-058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
议的通知于 2021 年 7 月 16 日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7 月 19 日下午以现场表决方
式召开,应到监事 3 人,实到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魏翔先生主持。会议的出
席人数、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鉴于两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一人放弃拟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另一人放
弃全部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根据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本
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106 人调整为 105 人,本次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6,469,000 股调整为 6,399,000 股。
监事会认为: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
象的情形,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
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及授予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除一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外,公司本次授予的
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激励对象具备《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资格,主
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禁止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独
立董事、监事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
母、子女。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监
事会同意以 2021 年 7 月 19 日为授予日,向 105 名激励对象授予 6,399,000 股限制
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3.18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公告》(公告编号:2021-060)。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