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华新材: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2021-09-11
证券代码:603055 证券简称:台华新材 公告编号: 2021-075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超过 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源于其一致行动人嘉兴市创友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友投资”)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以及“台华
转债”转股导致股份被动稀释所致。
本次权益变动未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
化。
因公司可转债进入转股期,本公告中的股东权益变动比例、权益变动后持股
比例按照截至 2021 年 9 月 9 日公司总股本 841,152,618 股计算。本次权益
变动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由 60.46%减少至
58.21%。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21 年 9 月 10 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创友投资通知,其于 2021
年 9 月 9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其持有公司 15,156,089 股股份,约占公
司总股本的 1.8%。同时,受到公司可转债转股影响,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的持股比例合计被动稀释 0.45%。
综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的股份比
例由 60.46%减少至 58.21%,合计持股比例变动累计超过 1%,现将其有关权益变
动情况公告如下: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名称/姓名 嘉兴市创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
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王店镇希望路 669 号蚂桥综合农贸市
务人基本信 住所
场大厦 1 楼
息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9 月 7 日-9 月 9 日
权益变动 减少比例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股)
明细 (%)
人民币普
大宗减持 9月9日 15,156,089 1.80
通股
9 月 7 日- 人民币普
被动稀释 - 0.15
9月9日 通股
人民币普
合计 - 15,156,089 1.95
通股
2、一致行动人福華環球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姓名 福華環球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
HSH Mongkok Plaza,794-802 Nathan Road,Kowloon,Hong
务人基本信 住所
Kong
息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9 月 7 日-9 月 9 日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股) 减少比例(%)
权益变动明
9 月 7 日- 人民币普
细 被动稀释 - 0.25
9月9日 通股
3、一致行动人施清岛先生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 名称/姓名 施清岛
务人基本信 住所 福建省晋江市龙湖镇陈店村
息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9 月 7 日-9 月 9 日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股) 减少比例(%)
权益变动明
9 月 7 日- 人民币普
细 被动稀释 - 0.05
9月9日 通股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公司权益的
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份数比例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份数比例
福華環球 281,588,888 33.72% 281,588,888 33.48%
创友投资 165,415,100 19.81% 150,259,011 17.86%
施清岛 57,803,468 6.92% 57,803,468 6.87%
合计 504,807,456 60.46% 504,807,456 58.21%
注:受“台华转债”转股影响,上表中比例计算所用“总股份数”由本次权益变动前的
834,985,502 股变动为本次权益变动后的 841,152,618 股。
三、所涉及后续事项
1、创友投资于 2021 年 8 月 11 日披露减持计划,其计划将于该减持计划披
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拟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
公司股份 41,430,000 股,合计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份数的 4.98%。其中,拟通
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2,479 万股,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份数的 2.98%,
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664 万股,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份数的 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创友投资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8,320,000 股,
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9964%,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5,156,089
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8%。该减持计划还未实施完毕,公司今后将继续
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2、“台华转债”目前处于转股期,可转债持有人是否选择转股及具体转股
数量、转股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若后期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公司将根据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化。
特此公告。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