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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台华新材: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2022-02-22  

                        证券代码:603055          证券简称:台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2-013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企业名称:
            浙江嘉华特种尼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华尼龙”)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本次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台华新
       材”)为嘉华尼龙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8,800 万元。截至公告披露日,公
       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276,276.41 万元,全部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及全资
       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对外部公司的担保金额为 0。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计划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嘉华尼龙因生产经营资金需求,近日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嘉兴分行申请 8,800 万综合授信额度。台华新材为嘉华尼龙上述综合授信额
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 8,800 万元,公司本次担保未超过授权的担
保额度。
     (二)上市公司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4 月 1 日、2021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和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公司与子公司、子公
司之间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2021 年度提供担保总额度不
超过人民币 31.2 亿元,其中,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
   人民币 30 亿元,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
   的《关于 2021 年度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之间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25)。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在公司 2021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无需另
   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与公司关系
                人
                                    差别化化学纤维、切片的生产销售,锦纶
                                    纺丝的加弹、牵伸加工。产业用纺织制
                        13,600 万美
嘉华尼龙     吴汉阳                 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依   全资子公司
                            元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万元)
               项目                2021 年 9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经审计)               (经审计)
              总资产                            282,232.59             221,117.70
              净资产                            118,781.64              953,29.02
                                2021 年 1-9 月(未经审计) 2020 年度(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73,125.27             113,817.70
               净利润                            23,452.62              10,051.92

           (三)本次担保计划的被担保人嘉华尼龙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金额:人民币 8,800 万元
           (二)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三)保证期间:保证人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
   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一
   切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债权限额的部分,保证人自愿承担连带保证责
任。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经营需要而提供的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发
展战略;且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
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董事会同意公司上述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276,276.41万元,占上市
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92.00%,全部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
间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对上市主体外未发生担保,上述担保无逾期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