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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台华新材: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4-27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
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与核查,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一、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
控制度执行的实际情况。公司的法人治理、生产经营、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等活
动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经营活动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内外部风
险得到了合理控制,公司各项活动的预定目标基本实现。公司已经建立起的内部
控制体系是健全的,在设计与执行等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能够对公司经营管理
起到有效控制和监督作用,并且能够促进公司经营管理活动协调、有序、高效运
行。我们认为 2021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
制的实际情况。
       二、关于计提 2021 年度信用与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期计提减值准备事项是基于谨慎性原则,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
合《公司章程》、《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
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
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三、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资金需求、股东回报
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
司董事会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行为遵循市场公允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合理,
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有关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未损害公司及公
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日常关联交易未影响公司的
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亦未因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关于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之间 2022 年度担保计划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预计担保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子公司的日常经营需求,有利于公
司主营业务稳定发展。相关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预计担保
额度有利于公司的整体发展,不存在损害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
况。
       六、关于续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
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
正。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
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七、关于 2022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
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薪酬的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
2022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 2021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募集
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九、关于回购注销公司 2021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
立意见
    鉴于参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3 名激励对象吴庆、钟士伟、陈建
伟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133,000
股由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回购并注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王   瑞                    宋夏云                      蔡再生




                                                     2022 年 0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