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华新材: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2022-09-30
证券代码:603055 证券简称:台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2-089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企业名称:
全资子公司浙江嘉华特种尼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华尼龙”)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台华新材”)本次为
全资子公司嘉华尼龙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20,000 万元。截至公告披露日,除本次
担保外,公司对嘉华尼龙的担保余额为 191,400 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余额为
599,200 万元,占上市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61.57%,敬请投资者注意
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嘉华尼龙因生产经营需要,近日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
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台华新材与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签署了相关的
《保证合同》,为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 20,000
万元。
公司上述担保未超过授权的担保额度。
(二)上市公司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2022 年 5 月 1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和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之间
2022 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2022 年度提供担保总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 60 亿元,其中,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
人民币 59.7 亿元,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0.3 亿元,授权有
效期自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议案之日起至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关于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之间 2022 年度担保
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在公司年度担保额度
预计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与公司关系
差别化化学纤维、切片的生产销售,锦纶纺
丝的加弹、牵伸加工。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
嘉华尼龙 吴汉阳 13,600 万美元 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依法须经批 全资子公司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二)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
嘉华尼龙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6 月 30 日
总资产 284,901.97 324,409.94
净资产 126,489.72 142,878.42
2021 年度 2022 年半年度
营业收入 237,361.27 130,180.94
净利润 31,475.46 16,388.70
(三)本次被担保人嘉华尼龙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债务人:浙江嘉华特种尼龙有限公司。
(二)担保人: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三)债权人: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
(四)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五)担保额度:20,000 万元。
(六)担保范围:在“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贷款业务的情况下,包括
“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偿还和支付的下述所有债务:
1、贷款本金(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循环使用的本金),即贰
亿元人民币,贷款期限为二十四个月;
2、利息(包括但不限于法定利息、约定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
证费、执行费用等);以及“债务人”应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无论该项支付是
在贷款到期日应付或在其它情况下成为应付)。
(七)保证期间: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系基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嘉华尼龙日常经营需要所制定的担保,嘉
华尼龙偿还债务的能力、经营状况良好,不存在逾期债务、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等较大的偿债风险,通过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有利于增强其资金运用的灵活
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其日常业务开展。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2022 年 5 月 1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和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之间
2022 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2022 年度提供担保总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 60 亿元,其中,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
人民币 59.7 亿元,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0.3 亿元,授权有
效期自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议案之日起至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召开之日止。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在公司年度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
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余额为
599,200万元,占上市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61.57%。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对上市主体外未发生担保。上述担保无逾期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