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华新材:台华新材独立董事关于2022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2023-04-11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 2022 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
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我们对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公司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控
制对外担保风险,履行对外担保的决策和披露程序,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
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余额 594,700 万元,其
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上市主体外未发生担保,余额为 0 元,公司对控股子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余额为 594,700 万元,上述担保无逾期情况。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2年度公司对
外担保情况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王 瑞 宋夏云 蔡再生
2023 年 0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