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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台华新材: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公告2023-04-11  

                        证券代码:603055         证券简称:台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3-017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关联交易的发生符合公司业务特点和
业务发展的需求,关联交易符合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交易行为是在公平原则
下合理进行,有利于公司的发展,没有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4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施清岛、吴谨造、吴谨
卫回避了表决。
    2、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交易事前告知公司独立董事,获得认可后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八会议审议。独立董事同意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行
为遵循市场公允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合理,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有关审
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未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
股东的利益。日常关联交易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亦未因上述日常
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2022 年度预计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总额不
超过 135 万元,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如下:
         关联交易                 上年预计金额    上年实际发生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
                        关联人
           类别                     (万元)      金额(万元)   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向关联人       施清岛               25              25            不适用
         租入房屋       冯建英              110             110            不适用
            合计                            135             135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2023 年度公司预计在市场价格不发生较大变动的情况下,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与关联方发生交易不超过 180 万元。
                                         本年年初至                        本次预计金
                                                      上年实       占同
                        本次预 占同类 披露日与关                           额与上年实
关联交                                                际发生       类业
            关联人      计金额 业务比 联人累计已                           际发生金额
易类别                                                  金额       务比
                        (万元) 例(%) 发生的交易                        差异较大的
                                                      (万元)     例(%)
                                         金额(万元)                          原因
向关联      施清岛        40.00    17.12          10.00    25.00    8.56       不适用
人租入
房屋        冯建英       110.00    47.09          27.50   110.00   47.09       不适用
            江苏中
接受关
            纺联检
联人提
            验技术        30.00    32.85           1.02    19.41   21.25       不适用
供检测
            服务有
服务
            限公司
 合计               -    180.00        -          38.52   154.41       -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施清岛是公司实际控制人;
             2、冯建英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施清岛的妻子;
             3、江苏中纺联检验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冯炎根
             注册资本:1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6 年 5 月 11 日
             注册地址: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西环二路 1018 号
             经营范围:商品质量检验与认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
务、技术开发、技术推广;翻译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停车场服务(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实际控制人施清岛通过上海全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其 55%股份,公
司的全资孙公司吴江市福华纺织整理有限公司持有其 15%股份,与上市公司构成
关联关系。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5,451.64                  6,669.37
      负债总额                           407.33                    699.13

       净资产                         5,044.31                  5,970.24
     资产负债率                           7.47%                    10.48%
                             2021 年度                 2022 年度
      营业收入                        2,792.17                  2,858.53
       净利润                            677.42                 1,022.17
    (二)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前期同类关联交易均按协议约定的条款按时履约,未发生关联方违约的情
形。前述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上述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销售活动的开展,租赁前述关联方门
面房作为公司及子公司的门市部,以及因业务发展需要,向江苏中纺联检验技术
服务有限公司采购检验服务。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为:按市场化的定价原则,由
双方协商确定。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损害公司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持续
经营能力造成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各方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要,且金额
较小。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在市场化原则下,
自愿、公平、公允的进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积极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均是
公司正常业务,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
及关联人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
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