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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台华新材:台华新材独立董事关于四届二十八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4-11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等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
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所预计的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系出于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相关交
易的预计额度是公司结合市场价格及交易情况进行的合理预测,遵循了公开、公
平、公正原则,交易事项定价公允,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
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
会议审议。
    二、关于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
和职业素养,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对于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起到了
积极的建设性作用,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
了独立审计意见。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延续性,我们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
该事项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王   瑞                    宋夏云                       蔡再生




                                                    2023 年 0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