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吉股份:2018年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3-30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8 年度,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
照《公司法》、《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认真履
行监督职责,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通过各种途径对公司经营状况、财
务状况及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有效地促进公司健康、稳定、
持续发展,确保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的顺利执行。现将公司 2018 年监事会工作情
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8 次会议,共审议议案 21 项。现将监事会
2018 年的主要工作内容报告如下:
序号 日期 会议名称 审议内容
1、《关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 2、《关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1 2018 年 1 月 10 日
十二次会议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 对象名单>的议案》
1、《关于向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第三届监事会第 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 2018 年 1 月 29 日
十三次会议 2、《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的议案》
1
1、《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17 年财务决算报告及 2018 年财务
预算报告》
3、《2017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第三届监事会第
3 2018 年 4 月 8 日 4、《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十四次会议
5、《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6、《公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以
及 2018 年度拟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
7、《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第三届监事会第 1、《关于公司 2018 年度第一季度报告的议
4 2018 年 4 月 26 日
十五次会议 案》
第四届监事会第
5 2018 年 5 月 8 日
一次会议 1、《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1、《关于 2018 年中期报告及其摘要的议
案》
2、《关于聘任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 案》
6 2018 年 8 月 16 日
二次会议 3、《关于单个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
4、《关于审议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报
告的议案》
1、《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
第四届监事会第 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
7 2018 年 8 月 31 日
三次会议 2、《关于向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第 1、《关于审议 2018 年度第三季度报告的议
8 2018 年 10 月 30 日
四次会议 案》
二、监事会工作情况
2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本着对
公司和对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密切关注公司经营运作情况,对
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募集资金使用等事项
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赋予的职权,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会议的
召集、召开、表决、决议事项,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的情况,公司的决策程序,
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
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工作勤勉尽职,认真负责地执行股东大会、董
事会的各项决议;公司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规范运作;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
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并作了
认真细致的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
好;公司季度财务报告、半年度财务报告、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
公司 2018 年度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18 年度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
3、关联交易
公司监事会经对公司 2018 年度关联交易的核查,认为公司 2018 年关联交易
遵循了客观、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根据市场原则进行,不存在任何内部交易,
严格执行了《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各项规定,履行了相应的法定程序,
因而没有损害到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的利益。
3
4、审核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的
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作情况。公司已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
有效的包括财务制度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制度在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了较
有效的实施,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起到了较好的监督、指导作用,公司内部控制体
系不存在明显薄弱环节和重大缺陷。监事会对《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无异议。
5、对 2018 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
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
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未发生有损股东利益的行为。
7、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2018 年,公司无对外担保行为,无股权、资产置换的情况。
8、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备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认为
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备制度,并能够得到有效执
行。
9、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核
查,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
4
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
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监事会 2019 年工作展望
在 2019 年,监事会将积极适应公司的发展需求,拓展工作思路,谨遵诚信
原则,加强对公司董事和高管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
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以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权益为己任。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3 月 28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