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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永吉股份: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1-12  

                         证券代码:603058          证券简称:永吉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5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10日通过电子邮
件、电话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董事会通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2年1月11日下午以现场及网络视频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
7人。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规模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总规模从不超过人民币14,986.80
万元(含14,986.8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4,586.80万元(含14,586.80万
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结合公司投资计划与实际需求,公司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
金规模及募集资金用途的部分内容进行了调整,同意公司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方案中的发行规模及募集资金用途的部分内容进行相应调整。公司独立
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
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预案(五次修订稿)》。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可行性分析报
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可行性分析报告进行修订,具
体修订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四次修订稿)》。公司独
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延续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
体事宜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安排,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可转债发行相关事项,拟提
请公司股东大会延续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的全部事宜,授权范围包
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监管部门的意见,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可转债的发行条款进行修订、调整和补充,在发行
前明确具体的发行条款及发行方案,制定和实施本次可转债的最终方案,包括但
不限于确定发行规模、发行方式及对象、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比例、初始转股价
的确定、转股价格修正、赎回、债券利率、担保事项、约定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
利及其召开程序以及决议的生效条件、修订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决定本次发行
时机、增设募集资金专户、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其它与发行方
案相关的一切事宜,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
的事项除外;

    2、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募集资金使用范围内,根据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实际进度及实际资金需求,调整或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安排,并可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对项目数量及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减;授
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度及经营需要,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
司可自筹资金先行实施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
置换;根据国家规定、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及市场状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
必要的调整;

    3、如监管部门对于发行可转债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
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对本可转债
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4、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可转债发行方案难以实施、或者虽然
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况下,或发行可转债政策发生变化时,酌
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5、负责聘请为本次发行提供服务的相关中介机构;

    6、办理本次可转债发行及上市申报事宜;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
报送有关本次发行及上市的申报材料;

    7、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发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协议、
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及保荐协议、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协议、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聘用中介机构协议等);

    8、根据可转债发行和转股情况适时修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并办理工
商备案、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可转债挂牌上市等事宜;

    9、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
根据法律法规要求、相关监管部门的批准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全权办理与本
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转股、回售相关的所有事宜;
    10、办理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其他相关事宜。

    11、上述授权事项中,除第8项和第9项的有效期为本次可转债的存续期外,
其余事项的有效期为12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计算。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08)。




    特此公告。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