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 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 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2018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的对外担保情 况进行核查,现就公司2018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做如下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 经核查,2018 年度公司没有为任何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不存在对外 担保事项。公司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对外担保的规定,严格 控制对外担保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胡鸿高、贾丽娜、杨东涛 2019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