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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倍加洁: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19-04-23  

						证券代码:603059            证券简称:倍加洁        公告编号:2019-018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授权金额: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在上述额度内,该 3 亿元资金可由公
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
   ● 现金管理授权期限: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19 年度股东大会

召开之日止。
    为了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保护股东利益,在确保不影响自有
资金安全、公司经营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倍加洁”)于 2019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
子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投资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在上述额度及授权期限内,资金可
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自有资金安全、不改变自有资金用途和公司自有经营资金使用
进 度安排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自
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
    2、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仅限于
购买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结构
性存款,在上述额度及授权期限内,该 3 亿元理财额度可由公司、公司全资子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由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
金融机构发行的并出具保本承诺,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
定、一年以内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
    4、投资期限: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得超过 12 个月。
    5、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6、具体实施:在额度范围及授权期限内,由公司董事会行使该项投资决策
权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合同。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
    (一)投资风险
    尽管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
大,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购买标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
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风险可控。同时,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
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
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
在的风险因素,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
风险。
    2、公司及子公司已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公司资金管理的专项制
度,规范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
与监督,定期审查现金管理业务的审批情况、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
况等,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
生的收益和损失,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
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自有资金安全、不改
变自有资金用途和经营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实施的,有利于提高公 司的
投资收益及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及正常经营。 通过进行
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股东获
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专项意见的说明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障公司正常经
营运作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
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
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
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


   五、备查文件

    1、《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