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加洁:关于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0-04-21
证券代码:603059 证券简称:倍加洁 公告编号:2020-014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0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具体如
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
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
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 2019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16 名、注册会计师 2266 名、从业人员总
数 9325 名,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
证券服务业务。2019 年,立信新增注册会计师 414 人,减少注册会计师 387 人。
3、业务规模
立信 2018 年度业务收入 37.22 亿元,2018 年 12 月 31 日净资产 1.58 亿元。
2018 年度立信共为 569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收费总额为 7.06 亿元。
所审计上市公司主要分布在:制造业(365 家)、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44 家)、批发和零售业(20 家)、房地产业(20 家)、交通运输、 仓
储和邮政业(17 家),资产均值为 156.43 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18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16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
赔偿限额为 10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立信 2017 年受到行政处罚 1 次,2018 年 3 次,2019 年 0 次;2017 年受到
行政监管措施 3 次,2018 年 5 次,2019 年 9 次,2020 年 1-3 月 5 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是否从事过证 在其他单位兼职
姓名 执业资质
券服务业务 情况
项目合伙人 杜志强 注册会计师 是 无
签字注册会计师 汤晶 注册会计师 是 无
上海太和水环境
科技发展股份有
质量控制复核人 董舒 注册会计师 是
限公司:2018 年 4
月开始担任独董
(1)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姓名:杜志强
时间 工作单位 职务
2000 年至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权益合伙人
1997 年至
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部门经理
2000 年
(2)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姓名:汤晶
时间 工作单位 职务
2007 年至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高级经理
(3)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
姓名:董舒
时间 工作单位 职务
1999 年至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权益合伙人
1997 年至
上海长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
1999 年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
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受到过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上述人
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
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2019 2020 增减%
55 55 -
财务审计收费金额 (万元)
10 10 -
内控审计收费金额(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
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
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55 万元,
并将续聘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其在担任公司审
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
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我们同意将《关于
续聘公司 2020 年会计师事务所》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三)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经过审慎核查,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担任财务
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资质条件,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履行能力,能够满足公
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本议案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
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 2020 年度财务审计
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