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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倍加洁: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2020-04-21  

						证券代码:603059             证券简称:倍加洁           公告编号:2020-017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0 日在公司
会议室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
工商登记的议案》。上述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如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
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 年修订)和《上市公司章程指
引》(2019 年修订)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公司章程》
修订的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原内容                         修订后内容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         董事、非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
         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 大会表决。
         行表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非职工
         股东大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 代表担任的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
         票制。                            本章程的 规定 或者股 东大会的决
第八十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 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单一股
 四条
         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 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
         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 比例在 30%及以上时,股东大会选
         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 举董事或者监事时应当采用累积投
         权可以集中使用。董事会应当向股 票制。
         东公告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
         本情况。                          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
                                       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
                                       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
                                       以集中使用。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
                                       告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
                                       况。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本次修改后的《倍加洁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指定网站予以披露,现行的《公司章程》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