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加洁: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2020-04-21
证券代码:603059 证券简称:倍加洁 公告编号:2020-017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0 日在公司
会议室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
工商登记的议案》。上述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如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
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 年修订)和《上市公司章程指
引》(2019 年修订)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公司章程》
修订的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原内容 修订后内容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 董事、非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
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 大会表决。
行表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非职工
股东大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 代表担任的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
票制。 本章程的 规定 或者股 东大会的决
第八十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 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单一股
四条
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 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
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 比例在 30%及以上时,股东大会选
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 举董事或者监事时应当采用累积投
权可以集中使用。董事会应当向股 票制。
东公告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
本情况。 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
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
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
以集中使用。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
告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
况。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本次修改后的《倍加洁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指定网站予以披露,现行的《公司章程》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