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倍加 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加洁”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并上 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对 倍加洁首次公开发行本次限售股份解禁并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 见如下: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253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8 年首次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0,000.00 股,发行后股本总额为 80,000,000 股,并于 2018 年 3 月 2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股票代码:603059, 股票简称:倍加洁。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本次解除限售并上市流 通的股份数量为 75,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5%,涉及股东为:张文生、扬 州竟成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扬州竟成”)、扬州和成 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扬州和成”)。该部分限售股锁 定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现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 2021 年 3 月 2 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 80,000,000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为 20,000,000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60,000,000 股。 2019 年 5 月 14 日,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 2018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10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式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转增 2.5 股,共计 20,000,000 股。本次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公 司的总股本将由 80,000,000 股变更为 100,000,000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为 25,000,000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75,000,000 股。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总股本为 100,000,000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 通股为 25,000,000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75,000,000 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作出的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 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关于其直接或间接持股自愿锁定的承诺如下: 1、公司股东张文生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日起 三十六个月内,本人将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 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 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 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 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 息的,上述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本人与扬州竟成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及扬州和成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两年内减持的,减持发行人股票比例合计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5%,且股票 减持不影响本人对发行人的控制权。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 将提前 5 个交易日向发行人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减持方式、未来减持计划、 减持对发行人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并由发行人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 予以公告。上述锁定期届满后,若本人仍担任发行人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则 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 并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人如未能履行 有关股份锁定期限及减持意向的承诺时,相应减持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2、公司股东扬州竟成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扬州和成企业管 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 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企业将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 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 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本企业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 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本企业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 发生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张文生与本企业所持股票在锁 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发行人股票比例合计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5%, 且股票减持不影响张文生对发行人的控制权。本企业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 内减持的,将提前 5 个交易日向发行人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减持方式、未 来减持计划、减持对发行人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并由发行人在减持 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本企业如未能履行有关股份锁定期限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时,相应减持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二)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上述股东均严格履行了所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不 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形。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安排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75,000,000 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3 月 2 日; 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持有限售股 持有限售股占公 本次上市流通 剩余限售 序号 股东名称 数量(股) 司总股本比例 数量(股) 股数量 1 张文生 63,000,000 63.00% 63,000,000 - 2 扬州竟成 7,500,000 7.50% 7,500,000 - 3 扬州和成 4,500,000 4.50% 4,500,000 - 合计 75,000,000 75.00% 75,000,000 -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本次上市前 变动数 本次上市后 1、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12,000,000 -12,000,000 - 有限售条件 2、境内自然人持有股份 63,000,000 -63,000,000 - 的流通股份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75,000,000 -75,000,000 - 无限售条件 A股 25,000,000 75,000,000 100,000,000 的流通股份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25,000,000 75,000,000 100,000,000 股份总额 100,000,000 - 100,000,000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其 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各项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 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股东承诺;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 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保荐机构对倍加洁本次限售股份解禁并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