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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倍加洁:倍加洁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2-04-26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我们作为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二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

制定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制度的要求,在 2021 年的工作中,

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认

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现将 2021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2021 年度履职概况

    (一)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决策事项

    2021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董事会会议 10 次,股东大会 3 次,我们按时出席

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任职的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在审议董事会议案时,我们积

极参与讨论各项议案并提出合理建议,对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

的情形,共发表独立意见 4 次,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作用。我们利

用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机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解,多次听

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

    (二)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参加股
                              参加董事会情况                     东大会
                                                                   情况
    董事
             本年应                                   是否连续
    姓名               亲自   以通讯   委托                      出席股
             参加董                            缺席   两次未亲
                       出席   方式参   出席                      东大会
             事会次                            次数   自参加会
                       次数   加次数   次数                      的次数
               数                                         议
  胡鸿高       10       10      10      0       0         否       3
  杨东涛       10       10      10      0       0         否       3
  贾丽娜       10       10      10      0       0         否       3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 年度,我们深入调查了解公司的生产运营情况,听取相关负责人的汇

报,为后续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同时我们还积极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

司的影响,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能够做到及时了
解和掌握。

    (四)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与我们保持定期沟通,使

我们能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同时,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精心

组织准备会议材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为我们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积极有效地

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工作。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法》、《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对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认真审查,

并就公司 2020 年关联交易情况确认及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意见

如下:

    1、公司 2020 年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2、公司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开展正常经营管理所需,属于正常的商

业行为,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和持续

稳定发展,未导致公司主要业务对关联人形成重大依赖,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

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3、同意公司 2020 年关联交易情况确认及 2021 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

事项。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精

神,我们对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对外担保事项进

行了专项审核,经核查,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无

对外担保行为。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21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
告〔2022〕15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的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
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 2021 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结合各

位董事及高管人员年度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对各位董事及高管的年度绩效考核结

果进行了审核,认为 2021 年度公司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支付的薪酬符合公司

薪酬政策及绩效考核标准,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未有违反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的情况发生。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布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
财务报告及内控报告审计机构,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根据公司 2021 年 6 月 17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 2020
年末总股本 10,0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40 元(含
税),共计分配现金 24,000,000.00 元。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没有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九)信息披露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则,公司相
关信息披露人员能够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信息披露内容及
时、准确、完整。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为贯彻实施《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强化公司内部控制,提
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公司全面开展内部控制的建设、执行与评
价工作,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稳步实施。目前公司暂时未发现存在内部控
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十一)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下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按照各自工作制度,以认真负责、勤勉诚信的
态度忠实履行各自职责。
    三、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与公司之间不存在雇佣关系、交易关系、亲属关
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2021 年我们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
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审核公司董事会决议的重大事项,并独立
审慎、客观地行使了表决权,在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方面,特别关注保护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今后我们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
要求,切实履行好独立董事的职责。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胡鸿高 贾丽娜 杨东涛
                                                2022 年 4 月 25 日